落实残疾人就业政策为残疾人寻找出路

分类:经验交流材料 作者:媛媛 阅读量:          下载此文档

  落实残疾人就业政策  为残疾人寻找出路

  残疾人劳动就业是解决残疾人问题的根本出路,也是残疾人及其亲属的迫切要求。近几年来,国家和各级政府十分重视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相继出台了许多有关法律法规和优惠政策,从而使许多残疾人通过自身的努力生活有了保障,安置残疾人劳动就业也逐步走向法制化轨道。

  但随着国家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新发展阶段,企事业单位用人制度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特别是我们这些经济不发达地区,安置残疾人劳动就业遇到了一些新问题和新情况。我县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在上级残联和县委政府的领导重[视下,通过努力取得了一些成效,现将如何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谈几点看法。

  一、xx县安置残疾人劳动就业概况

  全县共有残疾人12332人,约占全县总人口的5%,残疾人中有劳动能力且在就业年龄范围内的残疾人4316人,占残疾人总数的35%。由于受残疾的影响和外界的障碍,残疾人在社会生活中处于不利地位,正常作用的发挥也受到限制。由于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通过县残联的努力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目前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劳动就业率已达到80%,提前完成了“九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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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订的目标。共有3000多人脱贫走向致富道路,其中近千人在机关企事业和个体私营或福利企业有了固定工作,一部分人在农村通过种养业,农业开发走向致富路。

  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制订《优惠政策》鼓励个体就业,为他创造劳动就业机会;二是扶持农村残疾人种养家庭副业;三是推荐异地安置和本县福利企业及私营企业劳动就业;四是依法推行按1.5%比例安置劳动就业;五是开展职业技术培训。

  二、做好宣传,提高认识,依法推进

  关于残疾人劳动就业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国务院办公厅(1999)84号文件均有明确规定,省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都有文件通知规定。为确保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必须加强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介,文件印发,横幅标语,宣传窗等多样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如今年在第十次全国助残日活动期间,我们抓住机遇,一是进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宣传,邀请了县司法机局10名律师上街座台;二是由20名残工委成员单位每单位制一幅横幅,我们又专题制作了7块宣传图版,形成一条街宣传;三是散发了500多份《保障法》和有关劳动就业的法规;四是连续进行电视新闻、广播采访报道。通过宣传教育让全社会都了解残疾人劳动就业的重要意义和依法推进的必要性。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部门单位的支持,社会各界人士和用人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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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解,使大家既严肃执法,又献一份爱心。更进一步理清“四个关系”:即残疾人安置就业与用人用工自主权的关系;法定义务与乱摊派的关系;特殊保护与就业市场化的关系;开展残疾人劳动潜能与实现平等参与的关系。

  三、依法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目的是为了对一些不愿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起到制约作用,同时也为培训残疾人,提高他们的劳动技能,改善劳动条件等提供资金保障。

  我县从96年开始在全县推行按比例分散安置残疾人就为。目前止,共安置残疾人135人,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安置102人;私营企业33人。四年共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50.39万元。其中96年度6.5万元,97年度5.4万元,98年度14.38万元;99年度24.11万元。12

  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牵涉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大。领导重视,加强协调是关键。我县每年在收取保障金之前,首先是经过全面的调查研究,拿出方案。比如有关私营企业按比例安置问题,今年3月份我们就着手在全县238个个私企业开展了全面的调查,共发放各种调查表500多份,通过调查掌握了私营企业的基本情况,拿到了第一手资料,其次是向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汇报,召开协调会议,引起有关县领导和部门的高度重视。比如在1998年召开的县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成员会议上县委副书记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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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武亲自讲话并强调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收取是硬拍硬要收的,任何单位都不能讨价还价”;再如我们每年在收取保障金时总有极个别单位,难度十分大,分管副县长林伟明就亲自打电话给有关单位,要求及时缴纳。在加强协调方面我们一般是主动上门与单位一把手沟通思想,讲清政策、道理,争取单位领导的支持和理解;第三,下发有关文件。如1999年度我县以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的通知》,县财政局、县残联联合发文件《关于1999年度收取保障金的通知》。由于县领导的高度重视,我们又加强了各方面的协调,在收取保障金时措施得力,分工明确,使我县残疾人按比例安置工作进展顺利,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连年翻番。

  四、今年上半年残疾人劳动就业方面所做工作

  上半年,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下,通过多种形式,使这项工作又推进了一步:一是年初,劳服所对九九年度保障金的收缴进行了扫尾;二是为了加强我县残疾人劳动就业信息管理工作,设立了一个“残疾人劳动就业信息服务站”,公开为残疾人提供劳动就业的需求信息,无偿服务;三是推荐25名残疾人到本地企业就业,同时按比例安置了15名残疾人就业;四是积极开展异地安置残疾人就业。到目前为止,已输送安置两批30名残疾人到乐清两家福利企业工作;五是县残工委发出[2000]2号《关于开展全县私营企业按比例分散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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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残疾人就业情况调查的通知》文件,通过调查,全县152家私营企业中有11家私营企业原在职残疾人18名,同时促使15家私营企业积极主动新安置了15名残疾人,共计33名,这26家私营企业占现有私营企业数的17%。这一调查工作的开展,为今后进一步全面推行私营企业分散安置残疾人就业奠定了基础;六是地区残联和县审计局对我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管理使用进行了审计检查,反馈结果表明该专项基金的收支符合规定;七是经地区残联和县教委批准同意创办了残疾人文化教育培训班,并已开设了由残疾青年任教的英语辅导培训班,首期开学有学员45名,其中残疾人5名,并对残疾人学费实行减免优惠。通过创办培训班,一方面为任教的肢残青年创造了就业机会和生活出路,另一方面为社会残疾人文化素质的提高和社会有志于学习英语的青年提供了社区优质服务。

  我县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和残疾人自身的需求还有很大差距,特别是同兄弟县市相比还做得很不够,今后要继续努力,争取更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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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残疾人劳动就业是解决残疾人问题的根本出路,也是残疾人及其亲属的迫切要求。近几年来,国家和各级政府十分重视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相继出台了许多有关法律法规和优惠政策,从而使许多残疾人通过自身的努力生活有了保障,安置残疾人劳动就业也逐步走向法制化轨道。

  但随着国家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新发展阶段,企事业单位用人制度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特别是我们这些经济不发达地区,安置残疾人劳动就业遇到了一些新问题和新情况。我县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在上级残联和县委政府的领导重[视下,通过努力取得了一些成效,现将如何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谈几点看法。

  一、xx县安置残疾人劳动就业概况

  全县共有残疾人12332人,约占全县总人口的5%,残疾人中有劳动能力且在就业年龄范围内的残疾人4316人,占残疾人总数的35%。由于受残疾的影响和外界的障碍,残疾人在社会生活中处于不利地位,正常作用的发挥也受到限制。由于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通过县残联的努力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目前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劳动就业率已达到80%,提前完成了“九五”制订的目标。共有3000多人脱贫走向致富道路,其中近千人在机关企事业和个体私营或福利企业有了固定工作,一部分人在农村通过种养业,农业开发走向致富路。

  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制订《优惠政策》鼓励个体就业,为他创造劳动就业机会;二是扶持农村残疾人种养家庭副业;三是推荐异地安置和本县福利企业及私营企业劳动就业;四是依法推行按1.5%比例安置劳动就业;五是开展职业技术培训。

  二、做好宣传,提高认识,依法推进

  关于残疾人劳动就业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xx办公厅(1999)84号文件均有明确规定,省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都有文件通知规定。为确保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必须加强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介,文件印发,横幅标语,宣传窗等多样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如今年在第十次全国助残日活动期间,我们抓住机遇,一是进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宣传,邀请了县司法机局10名律师上街座台;二是由20名残工委成员单位每单位制一幅横幅,我们又专题制作了7块宣传图版,形成一条街宣传;三是散发了500多份《保障法》和有关劳动就业的法规;四是连续进行电视新闻、广播采访报道。通过宣传教育让全社会都了解残疾人劳动就业的重要意义和依法推进的必要性。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部门单位的支持,社会各界人士和用人单位的理解,使大家既严肃执法,又献一份爱心。更进一步理清“四个关系”:即残疾人安置就业与用人用工自主权的关系;法定义务与乱摊派的关系;特殊保护与就业市场化的关系;开展残疾人劳动潜能与实现平等参与的关系。

  三、依法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目的是为了对一些不愿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起到制约作用,同时也为培训残疾人,提高他们的劳动技能,改善劳动条件等提供资金保障。123

  我县从96年开始在全县推行按比例分散安置残疾人就为。目前止,共安置残疾人135人,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安置102人;私营企业33人。四年共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50.39万元。其中96年度6.5万元,97年度5.4万元,98年度14.38万元;99年度24.11万元。

  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牵涉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大。领导重视,加强协调是关键。我县每年在收取保障金之前,首先是经过全面的调查研究,拿出方案。比如有关私营企业按比例安置问题,今年3月份我们就着手在全县238个个私企业开展了全面的调查,共发放各种调查表500多份,通过调查掌握了私营企业的基本情况,拿到了第一手资料,其次是向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汇报,召开协调会议,引起有关县领导和部门的高度重视。比如在1998年召开的县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成员会议上县委副书记徐永武亲自讲话并强调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收取是硬拍硬要收的,任何单位都不能讨价还价”;再如我们每年在收取保障金时总有极个别单位,难度十分大,分管副县长林伟明就亲自打电话给有关单位,要求及时缴纳。在加强协调方面我们一般是主动上门与单位一把手沟通思想,讲清政策、道理,争取单位领导的支持和理解;第三,下发有关文件。如1999年度我县以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的通知》,县财政局、县残联联合发文件《关于1999年度收取保障金的通知》。由于县领导的高度重视,我们又加强了各方面的协调,在收取保障金时措施得力,分工明确,使我县残疾人按比例安置工作进展顺利,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连年翻番。

  四、今年上半年残疾人劳动就业方面所做工作

  上半年,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下,通过多种形式,使这项工作又推进了一步:一是年初,劳服所对九九年度保障金的收缴进行了扫尾;二是为了加强我县残疾人劳动就业信息管理工作,设立了一个“残疾人劳动就业信息服务站”,公开为残疾人提供劳动就业的需求信息,无偿服务;三是推荐25名残疾人到本地企业就业,同时按比例安置了15名残疾人就业;四是积极开展异地安置残疾人就业。到目前为止,已输送安置两批30名残疾人到乐清两家福利企业工作;五是县残工委发出[XX]2号《关于开展全县私营企业按比例分散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调查的通知》文件,通过调查,全县152家私营企业中有11家私营企业原在职残疾人18名,同时促使15家私营企业积极主动新安置了15名残疾人,共计33名,这26家私营企业占现有私营企业数的17%。这一调查工作的开展,为今后进一步全面推行私营企业分散安置残疾人就业奠定了基础;六是地区残联和县审计局对我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管理使用进行了审

  计检查,反馈结果表明该专项基金的收支符合规定;七是经地区残联和县教委批准同意创办了残疾人文化教育培训班,并已开设了由残疾青年任教的英语辅导培训班,首期开学有学员45名,其中残疾人5名,并对残疾人学费实行减免优惠。通过创办培训班,一方面为任教的肢残青年创造了就业机会和生活出路,另一方面为社会残疾人文化素质的提高和社会有志于学习英语的青年提供了社区优质服务。123

  我县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和残疾人自身的需求还有很大差距,特别是同兄弟县市相比还做得很不够,今后要继续努力,争取更大进步。

  《[推荐]落实残疾人就业政策 为残疾人寻找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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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多措并举,稳步推进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

  我县残疾人托养机构建设工程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残联的高度重视,XX年初该工程被列入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和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县委赵保华书记亲自过问选址意见和方案设计,并安排李杰常务副县长亲自抓,县政府多次召开残疾人托养机构建设协调会,使该项目进展顺利: 6月底前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和工程立项等有关手续;7月份该项目工程图纸经市设计院图审合格;8月份全权委托中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了工程造价、招标等相关事宜,并公开招标;9月14日举行了开工奠基仪式,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周发启,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保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玉成,县政府副县长徐国良,县政协副主席张健同志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奠基仪式。目前,项目正在施工,预计年底主体工程完工。该工程计划总投资1200万元,占地面积13亩,建筑面积4383平方米,其中,综合楼面积3570平方米,附属工程面积813平方米,共设置121个床位,工程全面竣工后,可为残疾人提供托养、日间照料、医疗康复、就业培训、文化体育训练等综合性服务。

  二、统筹兼顾,积极探索乡镇残疾人托养机构建设

  积极探索,协调推进。我们按照省、市残联对镇级残疾人托养机构建设的具体要求,采取项目化的方式,全方位推进。坚持因地制宜与按需建所相结合,建立了和泰、弘德、宋楼社区、赵庄社区4家镇级托养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集收养、教育、康复、娱乐、劳动为一体,每处可接收15名以上残疾人,解决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的特殊社会保障问题,解除残疾人家庭的后顾之忧。

  多措并举,优化服务。我们从建立托养机构长效运行、优质服务机制入手,提高托养工作质量和水平。严格按照省级示范性托养机构建设的标准,制订了实施方案,开展硬件建设达标创建活动,健全托养服务手段,县残联将立足于全面提升托养服务能力,加强机构服务、管理等制度建设,不断满足残疾人服务工作的需求。以落实长效工作机制为抓手,科学管理,促进残疾人托养工作健康发展。

  三、狠抓落实,逐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

  根据省残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对生活不能自理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们召开了各镇残联理事长、专职委员会议,布置开展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进行调查摸底,准确掌握重度残疾人家庭基本情况,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都能享受补贴政策。经过审核,目前,我县已办齐护理补贴手续的的重度一级残疾人共有529人,其中农业户口475人,城镇户口54人,健全了工作档案,确保“一人一档”。 按照省市规定城镇居民每人每月100元,农村居民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我们对已办齐手续的残疾人累计发放护理补贴费34.74万元。

  四、自加压力,认真做好高中以上阶段残疾学生教育专项补贴发放工作

  我县残联高度重视高中和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教育专项补贴发放工作。为切实做好高中以上阶段残疾学生教育专项补贴发放工作 ,5月份我们与县教育局协商对接受高中阶段全日制教育的残疾学生进行了调查,7月份通过电视、网站、学校公示栏等媒介发布了对我县高中和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发放教育专项补贴的通知。9月初,我们在县残联举行了残疾学生教育补贴发放仪式,补贴标准为高中阶段每生每学年1000元,高校每生每学年1500元,我县电视台进行了跟踪报道,县残联网站也及时作了报道。发放仪式结束后,我们召开了各镇残联理事长和专职委员专题会议,要求各镇残联广泛宣传、认真统计、仔细核对,确保让每一个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都能享受到教育专项补贴。今年我县为58名高中和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发放教育专项补贴7万元。12

  五、多家联动,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

  根据省残联、财政厅、民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认真做好购买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岗位工作的通知》

  (苏残发〔XX〕50号)和市残联、财政局、民政局、劳动

  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真做好购买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岗位

  工作的意见》(徐残发〔XX〕49号)文件精神,从XX年12月初着手抓购买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岗位工作。各镇、各有关部门按照省、市四个部门的要求,经过宣传发动、自愿申报、择优推荐、综合考试、媒体公示、政治审查、三个月试用等程序,分别为14个镇、开发区选聘了15位同志为残疾人专职委员,现已正式上岗,并按照文件规定的待遇标准,每人每月640元。

  六、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成为残疾人就业工作中的新亮点

  残疾人集中就业势头强劲。县残联加大了与民政和税务部门的协作,福利企业、木材加工企业成为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主渠道。其中丰县吉和木业有限公司、丰县云步楼梯厂集中安置残疾人20多人,企业残疾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逐步提高,残疾人集中就业强劲,出现了城区年轻残疾人劳动力供不应求的喜人局面。在残疾人自身努力和县残联的积极扶持下我县今年有263名残疾人顺利实现了就业。

  七、加大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力度,有力促进了农村残疾人就业和扶贫工作

  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是提高残疾人素质和技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县残联依托丰县残疾人晟鑫鸭业扶贫基地、丰县绿缘残疾人养羊合作社,丰县美发美容协会先后举办了4期残疾人种养殖技术培训班,免费培训残疾人104名,不少农村残疾人因培训掌握了实用技术,走上自强创业之路,家庭生活得到了改善。同时,加大对贫困家庭中残疾人的扶贫解困工作,优先安排一户多残、以老养残家庭残疾人就业,取得了较好的成果,今年上半年累计扶持残疾人80户。

  八、积极鼓励和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以点带面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稳步推进

  残疾人个体就业环境明显改善,残疾人个体就业和集体从业的优惠扶持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工商、税务、城建等部门对残疾人个体经营证照办理、税费减免、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了照顾和倾斜,积极鼓励和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丰县赵庄镇肢残人齐云侠通过自身的努力学会了用木楼梯生产制造的所有工艺,又自学了企业管理以及木楼梯设计等知识,将一个家庭小作坊逐步发展成一个40多人的小企业,为回报社会,她在发展企业的同时安排了6名残疾人就业。县残联将该厂作为残疾人创业示范基地广泛宣传,为其制作了专题片。助残日期间,县委书记赵保华一行县领导深入到云步楼梯厂残疾人创业示范基地,充分肯定了齐云侠的工作,并慰问了在厂的齐敦伦、于东等残疾职工。

  九、以“助残日”等活动为契机,营造扶残助残浓郁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杂志等宣传媒体,采取多种方式,结合今年“全国助残日”主题,进行宣传报道。丰县电视台为“助残日”在《每周聚焦》制作了专题栏目;《今日丰县》专栏《让残疾人笑得更灿烂—丰县残联“xxx”工作回眸》、《陈家振,他用左腿走出了一片天》和市劳模刘景全《他用双手剪出精彩人生》着力宣传了“xxx”期间丰县残疾人事业,充分展现残疾人热爱生活、身残志坚,勇于创业和回报社会的精神风貌;政策法规汇编《爱在心中》宣传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规。《丰县年鉴》第一页刊登了省委常委、副省长黄莉来丰慰问残疾人的照片。8月份,《今天》杂志专栏《为7万残疾人撑起一片晴空—丰县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纪实》展现了我县残疾人教育就业工作动态和残疾人热爱生活、身残志坚、努力实现自身价值的感人事迹;9月份,丰县电视台对残疾人护理补贴、高中以上阶段残疾学生教育专项补贴发放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我们还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宣传残疾人教就方面的政策法规、宣传社会各界扶残助残感人事迹,在全社会掀起关爱残疾人、扶持残疾人,让残疾人共享发展成果的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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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残疾人会议讲话,欢迎大家阅读。

  残疾人会议讲话一: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残疾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积极推进残疾人就业、培训、社保、维权四项工作,努力扩大残疾人就业规模,提高社保覆盖面,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1、 推进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就业是民生之本,残疾人的就业是残疾人生存之本,我们努力推荐残疾人就业。第一,积极开发残疾人就业公益岗位,鼓励各类企业吸纳残疾人就业,与民政部门和残联联合举办残疾人专项市场,推荐残疾人就业;第二,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鼓励和组织自谋职业的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并予以适当的补贴;第三,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对残疾人建立帮扶机制,20xx年,先后推荐80名残疾人就业。 2、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主要从三个方面做好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第一,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一般居民医保费每人每年按260元标准筹集,而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已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实行个人缴纳20元,政府每人每年补助240元。第二是新农保。新农保政策,给予普通人每人每年30-50元的补贴,而对重度残疾人参加新农保给予每人每年100元补贴。第三,二等乙级

  2 伤残军人从去年起统一参加职工医疗保险。

  3、推进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协助市残联,依托职业培训机构,积极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对首次参加就业前培训的免收或减收培训费。20xx年,我们先后组织了3批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其中有部分职工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技能等级资格证书。

  4、推进残疾人权益维护工作。加强残疾人劳动就业执法监察,提高残疾人与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落实残疾人劳动保护政策,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去年,我们受理残疾人投诉举报案件19件,立案查处13件,责令用人单位与14名职工签订合同,为5名职工追讨欠薪近6万元。

  我们在残疾人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与先进单位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努力,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助残工作。

  1、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工作。加大对用人单位的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残疾人就业推荐工作,通过举办残疾人招聘会来搭建用人单位与残疾人求职者的沟通平台,引导、服务用人单位积极开发并安排适宜残疾人工作的岗位。积极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积极扶持有条件的残疾人自主创业、个体就业,对经过项目前期可行性评估的创业项目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或者给予资金扶持,帮助残疾人解决资金难问题。积极配合市残联,加强对本市有就业能力、有就业愿望的失业残疾人进行培训,培训费用全额补助。

  2、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针对残疾人群体低就业率和高贫困率的现状,以政府鼓励、推动、促进残疾人就业为契机,提高残疾人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的参保率,让残疾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业有所靠。对于一些无就业能力的重度残疾或智力、精神残疾人,建议政府加大资金补助力度,帮助他们参加养老及医疗保险,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

  3. 加大残疾人医疗救助力度。增加对城乡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补助,降低医疗费用报销门槛,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和限额,让更多残疾人能够享受医疗保险所带来的实惠。此外,考虑到残疾人的经济困难和实际看病需求,进一步研究政策,逐步向残疾人倾斜;根据上级要求,建议政府逐步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诊疗目录范围,进一步减轻残疾人经济负担。 各位领导,同志们,做好残疾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对于保护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深远的意义,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残疾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为江都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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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报是现有公文文种之一,主要用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表彰、批评、情况说明三类情况。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残疾人培训通报,仅供参考!

  残疾人培训通报范文一

  关于举办残疾人免费技能培训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增强残疾人的市场就业竞争能力,促进残疾人就业,区残联拟对鼓楼区辖区内残疾人举办免费相关技能培训,培训内容如下:

  1、小儿推拿、保健按摩;盲文培训;蛋糕制作、面点制作;插花艺术;茶艺师。(培训费由区残联负责,学员个人承担往返交通费)

  2、手机维修培训(残疾人)培训3个月,有包吃住,培训完有安排工作。

  请生活能自理,有基本的言语沟通能力和动手能力,年龄在18-60周岁,有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到通湖路236号通湖公寓4号楼底层驿里社区报名,截止日期为11月12号,咨询电话:87603800。

  另:年龄(18岁-60岁)肢体重度残疾人的,可申请阳光居家护理,每个社区只限两名,欲报名从速。

  南街街道驿里社区

  残疾人培训通报范文二

  各位济南市的残疾人:

  为尽快帮助残疾人学一门技术早日就业或自主创业,近期将在“情系我的兄弟姐妹”助残培训基地——鲁科学院开设电子商务培训班、电脑维修班、平面设计班、手机维修班、家电维修班,凡是济南市未就业的能自理的残疾人(智力残疾的除外)均可免费参加,学习期间全部免费(免学费、免费吃、住、考证),每日提供生活补助。要求如下:1.培训对象:济南市(含历下区、市中区、天桥区、历城区、高新区、槐荫区、章丘市、济阳县、长清区、平阴等济南市各区县的未就业的残疾人),户口性质不限。2.学习形式:全日制上课(每周一至周五全天上课,周六日休息)3.上课地址:济南市槐荫区段北东路12号(槐荫区委党校的北院内)4.报名:携带残疾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2寸照片三张、1寸照片2张报名5.食宿:免费住宿,免费就餐(三餐)统一标准6.报名电话:400-009-6781 7.逾期报名:每月都可报名,需要提前预订名额8.开设专业:鲁科学院开设电子商务培训班、电脑维修班、平面设计班、手机维修班、家电维修班。生活补助由济南市残联提供。9.证书:结业后考取全国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可作为就业上岗的重要依据。10.就业:合格残疾学员,推荐就业名额有限,请速速报名!鲁科助残就业培训基地是济南市残联指定的就业培训单位,自20xx年开始培训济南市残疾人,承接过济南市长江高科技助残就业培训项目及“情系我的兄弟姐妹爱心助残培训项目”,免费为济南市残疾人培训计算机、手机维修、电子商务等各类专业,好多成功就业或自己创业,我校将助残就业培训一直做下去,帮助那些残疾人尽快就业而努力!我校将再接再厉把残疾人培训事业做好做细致,让残疾人通过培训能早日就业、创业而努力!我们坚信: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残疾人培训通报范文三

  残疾人免费培训通知

  石家庄常青树发艺化妆色彩专修学校是省残联指定残疾人免费培训单位。每年3月份和10月份开办残疾人免费培训班。20xx年根据上级通知春季残疾人免费培训现在开始报名。

  学校地点:石家庄华西路32号(新百广场附近)

  报名时间:3月20日之前

  培训时间:3月26日—6月26日

  报名电话:0311—87038757

  免费培训项目:美容美发、化妆摄影、美甲插花

  残疾朋友凭残疾证明均可参加。

  学费全免,学校提供食宿,石家庄地区学员每人每天10元生活补助。毕业推荐工作。

  残疾人是社会特殊困难的群体,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残疾人就业条例》的公布实施,是党和政府重视民生、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残疾人就业条例》名词解释,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残疾人就业是指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有就业要求的残疾人从事有报酬的劳动。其包含了三个方面的要素,即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有就业要求,从事有报酬的劳动等。

  残疾人就业保护主要是通过岗位预留制度的确定,要求用人单位为残疾人就业提供相应比例的岗位,对残疾人参与劳动力市场竞争提供保护性措施,扩大残疾人就业机会。

  残疾人就业促进主要是通过税收优惠、资金扶持、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以及开发公益性岗位和发展社区服务业等支持性措施,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

  集中就业是指由国家和社会通过举办福利性企业、事业组织等,并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集中招用、聘用残疾人就业。

  分散就业是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按一定比例,相对分散地安排残疾人就业,以及残疾人个体就业、自主创业和参加农村种植、养殖、家庭手工业等生产劳动。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福利企业是指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具有福利性质的特殊企业。我国政府从解放初期开始举办福利企业,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

  盲人按摩机构是为发挥盲人触觉灵敏、精力集中的特点,以主要解决盲人就业为目的的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盲人按摩机构包括盲人医疗按摩机构和保健按摩机构两种。

  其他福利性单位指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之外的以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为目的的各种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如工疗机构、托养与就业相结合的单位、职业康复与就业相结合的单位等。

  从事全日制工作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按照法定工作时间从事一定劳动的就业行为。用人单位对全日制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工资。全日制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劳动安全和保护是指为了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护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在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实现劳逸结合和特殊人群保护等方面,在法律、组织、制度、技术、设备、教育上所采取的一系列的综合措施。

  以下是条例全文:

残疾人就业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其他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对残疾人就业实行集中就业与分散就业相结合的方针,促进残疾人就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优惠政策和具体扶持保护措施,为残疾人就业创造条件。

  第三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本条例和其他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扶持残疾人就业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帮助、支持残疾人就业,鼓励残疾人通过应聘等多种形式就业。禁止在就业中歧视残疾人。

  残疾人应当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就业能力。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残疾人

  就业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民政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

  第六条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依照法律、法规或者接受政府委托,负责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与监督。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应当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在残疾人就业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用人单位的责任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职工人数之内。

  第九条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第十条政府和社会依法兴办的残疾人福利企业、肓人按摩机构和其他福利性单位(以下统称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应当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

  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的资格认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中从事全日制工作的残疾人职工,应当占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25%以上。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职工,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残疾人职工提供适合其身体状况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不得在晋职、晋级、评定职称、报酬、社会保险、生活福利等方面歧视残疾人职工。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残疾人职工的实际情况,对残疾人职工进行上岗、在岗、转岗等培训。

  第三章 保障措施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保障残疾人就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社区服务事业,应当优先考虑残疾人就业。

  第十六条依法征收的残疾人就业堡堕全一应当纳入财政预算,专项用于残疾人职业培训以及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截留或者私分。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加强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国家对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使用等方面给予扶持。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确定适合残疾人生产、经营的产品、项目,优先安排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并根据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的生产特点确定某些产品由其专产。

  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购买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的产品或者服务。

  第十九条国家鼓励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当依法给予税收优惠,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并按照规定兔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国家对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多方面筹集资金,组织和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其他形式的生产劳动。

  有关部门对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农村残疾人,应当在生产服务、技术指导、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收购和信贷等方面给予帮助。

  第四章 就业服务

  第二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为就业困难的残疾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服务,鼓励和扶持职业培训机构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并组织残疾人定期开展职业技能竞赛。

  第二十二条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所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下列服务:

  (一)发布残疾人就业信息;

  (二)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

  (三)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心理咨询、职业适应评估、职业康复训练、求职定向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

  (四)为残疾人自主择业提供必要的帮助;

  (五)为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提供必要的支持。

  国家鼓励其他就业服务机构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免费服务。

  第二十三条受劳动保障部门的委托,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可以进行残疾人失业登记、残疾人就业与失业统计:经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批淮,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还可以进行残疾人职业技能鉴定。

  第二十四条残疾人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贪污、挪用、截留、私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有关责任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处罚。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0的滞纳金。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弄虚作假,虚报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骗取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享受的税收优惠待遇的,由税务机关依法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所称残疾人就业,是指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有就业要求的残疾人从事有报酬的劳动。

  第三十条本条例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来源: https://www.512406.cn/articles/v0fa.html

标签: 残疾人 就业政策 出路 落实 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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