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压桩监理实施细则

分类:规章制度 作者:沐沐 阅读量:          下载此文档

  1. 测量放线

  依据设计图纸及业主提供的坐标点及高程控制标高,首先建立现场测量放线控制系统,测量放线控制系统施放建筑物的轴线,按轴线尺寸及压桩施工作业面的尺寸要求,施放压桩施工时的基坑开挖线,测量放线控制系统建立后,首现施工单位进行自检,经监理单位复检合格后,才能施放轴线及开挖线。

  2. 桩位点的放线控制

  依据建立的测量控制系统及轴线,施放各桩位点。严格控制桩位点的偏差满足规范要求,采用地面打入白灰十字线的方式进行控制,施放点位处用竹筷,点位偏差不超过10mm.

  3. 静力压桩施工控制

  1采用静压桩时,场地地基承重力不应小于压桩机械接地压强的1.2倍,且场地应平整。

  2最大压桩力不宜小于设计的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必要时可由现场试验确定。

  4.静压力桩施工的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范:

  1 第一节桩下压时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0.5%;                                         

  2 宜将每根桩一次性连续压到底,且最后一节有效桩长不宜小于5m;

  3抱压力不应大于桩身允许侧向压力的1.1倍;

  4对于大面积桩群,应控制日压桩量。

  5.终压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现场试桩的试验结果确定终压标准;

  2终压连续复压次数应根据桩长及地质条件等因素确定。对于入土深度大于或等于8m的桩,复压次数可为2~3次;对于入土深度小于8m的桩,复压次数可为3~5次;

  6.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暂停压桩作业,并分析原因,采用相应措施;

  1压力表读数显示情况与勘查报告中的土层性质明显不符;

  2桩难以穿越硬夹层;

  3实际桩与设计桩长相差较大;

  4出现异常响声;压桩机械工作状态出现异常;

  5桩身出现纵向裂缝和桩头混凝土出现剥落等异常现象;

  6夹持机构打滑;

  7压桩机下陷;

  7.预应力管桩接桩

  本工程桩长24.00m,采用两节,桩的连接采用端板焊接,二氧化碳保护焊。

  接桩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1接桩时,管桩接头宜高出地面0.5~1.0m。

  2接桩时上、下节桩应保持垂直,错位偏差不大于2.0mm.

  3各个施工桩施工时长短必须相互错开;

  4 焊接前应先确定管桩接头是否合格,上下端板表面应钢刷清理干净,坡口处应刷至露出金属光泽。

  5焊接时宜先在坡口圆周上电焊4~6点,施焊时宜对称进行。

  6焊接时应采用手工焊,焊缝应在自然条件下冷却1分钟以上方可继续沉桩。

  8. 送桩控制:

  1桩基施工的作业面确定为设计标高,在送桩过程中,为了保证桩顶标高达到设计标高,现场测量工程师对每根桩在送桩时,用水准仪监控送桩深度,使送完的桩桩顶标高满足设计要求。

  2施工过程中应对每根桩顶入地面时,送桩压力值读数做好记录,详细填写监理旁站记录,并对每根桩详细记载垂直度、桩身质量、桩的压桩终止压力值。尤其是对特种情况的桩除了做好记录外,并立即对沉桩的问题及时向业主反馈。

  9.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控制:

  监理人员进入现场一律配戴安全帽、设专职安全员巡回检查安全工作。

  10. 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或现场主管、安全员必须在现场。

  11.施工前项目部必须向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检查静压桩机各部位是否保证正常运转。

  1、管材

  本工程供水管道材料主要采用DN1200球墨铸铁管和DN800球墨铸铁管,还有部分钢管。

  2、管道地基

  一般地段管槽开挖,基底平整,原土夯实;填方段:回填素土密实度达95%者,基底平整,原土夯实:密实度95%以下者,基底平整,原土夯实至95%;岩基段管槽开挖,基底平整,对金属管管径小于DN1000时,敷设150mm砂垫层,其他均敷设200mm砂垫层;淤泥段视淤泥深度另行处理。

  3、管道连接

  球墨铸铁管与钢管的连接方式采用法兰连接,钢管及钢制管件之间采用法兰连接,球墨铸铁管与配件采用法兰连接。

  球墨铸铁管与球墨铸铁管的连接方式采用橡胶圈承插连接,其中承插连接的管道,接口中的承口方向应为逆水方向。钢管与钢管之间采用焊接连接。

  4、管道防腐

  球墨铸铁管的内壁均涂水泥砂浆衬里,水泥砂浆衬里技术要求按《埋地给水钢管道水泥砂浆衬里技术标准》(CECS10:89)执行。球墨铸铁管的外壁防腐先在整条管材外表面作喷锌防腐处理,其中喷锌量大于130克/平方米;然后作喷锌防腐处理的基础上,于管材外表面再喷防腐漆,防腐漆采用无毒高氯化树脂漆,其中标准防腐漆厚度大于70um。

  供水管所用球墨铸铁管执行ISO2531,K9级,T型接口,内衬水泥砂浆执行ISO4179标准,外喷锌执行ISO8179标准。

  埋地钢管外防腐采用特加强级复合型聚乙烯防腐胶带防腐,执行SY/T0414-20xx《钢质管道聚乙烯胶粘带防腐层技术标准》防腐层总厚度≥1.4毫米; 涂丁基橡胶底漆P-19一道;缠防腐带T-170一道,50-55%塔接;另外为保证防腐胶带质量对防腐胶带要求:

  1.基膜聚乙烯不能用回料生产;2.为了保证胶带的使用寿命及耐老化胶层为丁基橡胶,不得含改性沥青天然橡胶,氯丁橡胶;3.生产工艺为热熔融复合工艺。

  5、阀门

  包括碟阀、闸阀以及排气阀、排泥阀。

  6、管道水压试验和验收

  本工程管道设计工作压力新新公路-泵站段为0.4MPa,泵站-永龙隧道段为0.7MPa。 管道试验压力为0.9MPa(新新公路-泵站)和1.2MPa(泵站-永龙隧道),并应分段试压,分段长度不大于1公里;管道试压时,应在转弯处增加临时支撑措施,避免弯头脱节。管道进行水压试验时,管道全部回填土前需进行压力管道的强度及严密性试验,试压时需严格按照《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xx)要求实施。

  7、冲洗、消毒

  管道在水压试验合格后,竣工前应冲洗消毒,管道消毒要求按《给水排水管道工程验收规范》(GB50268-20xx)有关规定执行。

  2 编制依据

  2.0.1 已审核批准的监理规划。

  2.0.2 与专业工程相关的工程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与专业工程相关的主要工程标准有(不限于):

  1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xx)(GB/T50319-20xx,20xx年3月1日实施) 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

  3 《建筑供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xx)

  4 《建筑供水聚乙烯类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98-20xx)

  5 《建筑排水塑料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29-20xx)

  6 《埋地聚乙烯排水管管道工程技术规范》(CECS164:20xx)

  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xx)

  8 国家及地方颁布的与专业工程相关的规章制度。

  2.0.3 已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专项施工方案。

  2.0.4 建设单位的其他有关专业管理规定。

  2.0.5 同类工程项目的相关资料。

  3 监理工作的内容和流程

  3.1 监理工作内容

  3.1.1 审查施工单位各项准备工作。

  3.1.2 协助组识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

  3.1.3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

  3.1.4 对承包单位施工阶段的工作进行有序控制:

  1 质量控制

  1) 审核承包单位提出的分包工程项目及分包单位资质。

  2) 审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备的质量,按要求进行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必要时进行测试和监控。

  3)对每一道工序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对每一个检验批进行检查验收,对隐蔽工程进行隐蔽前的验收。

  4)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

  2 进度控制

  1) 审定承包单位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和月度进度计划。

  2) 检查督促承包单位按计划实施。

  3) 对计划值与实际值分析比较,及时提出调整意见。

  3 造价控制

  1) 审查设计变更。

  2) 审查施工预结算。

  3) 签署工程量报表和付款证书。

  4 督促承包单位技术管理质保体系保证措施的落实。

  5 督促检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3.1.5 督促承包单位整理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组织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3.2 供水排水工程监理工作流程

  4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和目标值

  1、供水工程

  (1)、管材及接口方式

  A、供水管道管径<400时,采用SDR17,公称压力1.0Mpa的PE管,

  管道连接采用热熔、钢塑连接。过机动车道采用球墨铸铁管,接口采用滑入式球墨铸铁T型接口(橡胶圈接口),玻璃钢管或PE管道与钢管或球墨铸铁、阀门、盲板等接口采用法兰连接。

  B、管道水压值

  供水管道公称压力1.0MPa,环向刚度SN10000,管道、蝶阀、四通、三通、排气阀、排泥阀等供水管道配件实验压力为1.0 MPa,试压前需浸泡24小时。

  C、钢管防腐

  要求生产厂家在管材出厂之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做好管道内、外防腐。钢管及管件、球墨铸铁管及管件内壁采用离心法喷涂水泥砂浆防腐,衬里厚度6mm;钢管及管件外壁采用除锈后环氧煤沥青玻璃纤维布三油二布防腐。

  (2)、管沟开挖

  A、管道沟槽底部的开挖宽度按《供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3.2.1条执行。其中管道一侧的工作面宽度b1值如下:

  DN100mm—DN500mm b1=300mm DN600mm—DN1000mm b1=400mm

  B、沟槽放坡应根据沟槽的土质、地下水位等情况确定,按有关规范执行。 C、开挖沟槽严禁超挖。基底设计标高以上0.2-0.3m的原状土,应在敷设管道前人工清理至设计标高。如遇超挖或扰动,严禁用杂土回填,可换填粒径10-15mm天然级配砂石料,整平夯实,其密实度必须达到沟槽回填密实要求。

  D、如遇地下水,应将地下水位抽降至沟底最低点以下30-50cm,用中粗砂换填处理。待回填至管径以上一倍时,方可停止抽降地下水。

  E、沟槽边堆土,必须距槽边2m以上。 (3)、管道基础

  A、管道基础垫层材料采用天然级配的中粗砂作为砂垫层基础材料,敷设厚度为100mm。

  B、管道接口处基础应挖凹槽,以便接口操作。施工完成后用砂填实。

  C、供水收集井、预留供水横穿管连接管基础做法同干管。 D、施工中如遇到软地基,应立即与设计单位联系解决。 (4)、阀门

  均采用对夹式蝶阀。DN不大于250mm,采用D71X型手柄传动对夹式蝶阀;DN250mm-1000mm,采用D373X型涡轮传动对夹式蝶阀。

  (5)、阀门井

  采用地面操作立式阀门井,井盖须与路面平行。非路面井盖可高出地面0.2m,采用重型复合塑钢井盖及盖座。

  (6)、管沟回填 A、回填方式

  a.管道安装完毕,应尽快进行管道隐蔽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除管口部分外,管道两侧及管顶以上回填高度不应小于0.5m,以免管道移位。水压试验合格后,应及时回填其余部分。

  b.管顶0.7m以上部分回填土,可采用机械回填,但必须从管道两侧同时回填,夯实并满足路基设计密实度要求。

  c.分段回填压实时,相邻段的接茬应呈阶梯形,且不得漏夯。 B、材料及密实度要求

  a.从管底基础至管顶以上0.4m范围内的沟槽回填材料,用粒径小于40mm的砂砾、中砂、粗砂或开挖出的良质土进行回填。

  b.管道敷设基础中心角2a范围内必须用中砂或粗砂填充密实,与管壁紧密接触处,不得用土或其他材料填充。

  (7)、道路填方段管道地基处理

  管道施工如遇道路填方段,管道地基处理做法如下:

  A、道路施工按设计要求密实度填筑压实至路床顶面标高后,再放线开挖管道沟槽。 B、按设计要求放线开挖管道沟槽。开挖至设计标高时按软地基做法处理好管沟地基,再按照设计要求作砂垫层基础。

  (8)其它

  所有管线必须严格按照设计管位及高程敷设,平面误差应小于20mm,高程小于10mm。设计管线与现状管道相交、相接处,施工前应先核准现状管道位臵、标高及截面,若与设计标注不符,联系设计人员解决;确定设计管线能顺利相接后方可施工,管位、标高应以实际情况为准。

  2、排水工程

  (1)、管材、接口及基础

  污水管道采用PVC-U双壁波纹管,环刚度SN为8KN/m,接口形式为双密封圈承插连接,管道基础采用10cm中粗砂垫层。

  (2)、沟槽开挖、支护和回填要求

  A、基槽开挖至设计标高时,必须由施工方邀请监理、设计、造价、建设和地勘单位等有关部门人员验槽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B、沟槽的开挖、支护方式应根据工程地质条件、施工方法、周围环境等要求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确保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要求。

  C、沟槽断面的选择与确定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D、沟槽支护方案应根据沟槽的土质、地下水位、沟槽断面、荷载条件等因素进行设计,施工方必须按照既定方案严格执行。

  E、槽底至管顶以上50cm范围内均采用中粗砂回填。管槽回填必须在管道两侧同时进行,直至管顶,以免产生侧压破坏管道或接口,回填前必须作管槽排水,以免产生浮管。管道铺设完毕并经检验合格后,应及时回填沟槽。

  F、管道交叉处理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G、沟槽开挖与支护的施工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

  ○1、沟槽施工平面布臵图及开挖断面图;

  ○2、沟槽形式、开挖方法及堆土要求;

  ○3、无支护沟槽的边坡要求;有支护沟槽的支撑形式、结构、支拆方法及安全措施; ○4、施工设备机具的型号、数量及作业要求;

  ○5、不良土质地段沟槽开挖时采取的护坡和防止沟槽坍塌的安全技术措施;

  ○6、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沿线管线及构筑物保护要求等。

  H、沟槽底部的开挖宽度、沟槽边坡最陡坡度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I、沟槽每侧临时堆土或施加其他荷载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不得影响构(建)筑物、各种管线和其他设施的安全;

  ○2、不得掩埋消火栓、管道闸阀、雨水口、测量标志以及各种地下管道的井盖,且不得妨碍其正常使用;

  ○3、堆土距沟槽边缘不小于0.8m,且高度不应超过1.5m;沟槽边堆臵土方不得超过设计堆臵高度。

  J、沟槽回填管道应符合以下规定:

  ○1、压力管道水压试验前,除接口外,管道两侧及管顶以上回填高度不应小于0.5m;水压试验合格后,应及时回填沟槽的其余部分;

  ○2、无压管道在闭水或闭气试验合格后应及时回填。

  K、管道沟槽回填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沟槽内砖、石、木块等杂物清除干净;

  ○2、沟槽内不得有积水;

  ○3、保持降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不得带水回填。

  L、井室、雨水口及其他附属构筑物周围回填应符合规范要求。

  M、回填材料必须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N、每层回填土的虚铺厚度,应根据所采用的压实机具按规定选取。

  O、回填土运入槽内不得损伤管道及其接口。

  P、回填作业每层土的压实遍数,按设计压实度要求、压实工具、虚铺厚度和含水量,应经现场试验确定。

  Q、刚性管道沟槽回填的压实作业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施工降排水

  A、要求施工方根据工程规模、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周围环境等,制定施工降排水方案,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降排水量计算;

  ○2、降排水方法的选定;

  ○3、排水系统的平面布臵及抽水机械的型号和数量;

  ○4、降水井的构造、井点系统的组合与构造,排放管渠的构造、断面和坡度;

  ○5、沿线地下和地上管线、周边构筑物的保护和施工安全措施。

  B、设计降水深度在基槽范围内不应小于基槽底面以下0.5m。降水深度必要时应进行现场抽水试验,以验证并完善降排水方案。

  C、降水井的平面布臵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D、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降排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检查井

  A、排水管径DN400-DN600,选用直径1000mm砖砌圆形污水检查井;DN800选用直径1250mm砖砌圆形污水检查井;DN1000选用直径1500mm砖砌圆形污水检查井。

  B、检查井采用重型复合塑钢井盖及盖座。

  3、模板工程

  检查支模前放线是否正确。

  为防止胀模、跑模、错位,造成结构断面尺寸超差,位臵偏离,露筋、蜂窝麻面,模板支撑应符合模板的设计要求。

  查模板各项安装和预埋件允许偏差值,表面及基底是否清除干净并满刷隔离剂,如符合要求,则同意进入下道工序。

  4、钢筋工程

  对钢筋材料进场应进行检验。

  按国家规范,对每60T,每批号,进行抽验,合格后准许进入加工场地。

  钢筋焊接及锥螺纹连接均按国家规范进行检查取样。

  对成型钢筋,监理工程师应亲自到加工场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改正。

  承包单位质检人员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对比施工图,确认绑扎钢筋的规格、数量、间距长度、锚固长度、接头设臵等是否符合规范。经过修整达到要求后,才正式签发许可证。

  重点检查预留洞、预埋件的位臵是否正确,固定是否可靠,孔洞周围钢筋加固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钢筋不能任意代用,若需要代用,必须经过设计院书面同意。

  5、混凝土工程

  对混凝土浇筑方案进行审批,要根据浇筑面积、工程量、劳动力、设备、原材料的供应保障连续性及停电的应急措施等问题进行认真综合研究并落实,确保万无一失。

  模板、钢筋应做预检和隐检,确定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并再次检查,钢筋品种、数量、规格、锚固、调整、污染等情况。

  检查机具准备情况,对所使用机械进行试运转。

  对天气情况做了解。

  水、电、照明等现场条件已做好,且应有保证。

  检查计量情况。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要加强旁站监理,严格控制浇筑质量,检查混凝土塌落度,严禁在搅拌好的混凝土中加水,不合格混凝土就地作废。

  检查振捣情况,并就钢筋的位臵和牢固做出检查,有跑模和钢筋位移时,及时处理。 检查和监督承包单位做好成型、收光和覆盖,洒水养护,防止混凝土裂缝。

  6、砌体工程

  (1)、砖浇水:砖必须在砌筑前一天浇水湿润,一般以水浸入砖四边1.5cm为宜,

  含水率为10%~15%,常温施工不得用干砖上墙;雨季不得使用含水率达到饱和状态的砖砌墙;

  ( 2)、砂浆搅拌:砂浆配合比应采用重量比,计量精度水泥为+2%,砂、灰膏控制在+5%以内。宜用机械搅拌,搅拌时间不少于1.5min。

  (3)、砌砖墙:

  A、组砌方法:砌体一般采用一顺一丁(满丁满条)梅花丁或三顺一丁砌法。不采用五顺一丁砌法,砖柱不得采用先砌四周后填心的包心砌法。

  B、盘角:砌砖前应先盘角,每次盘角不要超过五层,新盘的大角,及时进行吊靠,如有偏差要及时修整。盘角时要他细对照皮数杆的砖层和标高,控制好灰缝大小使用权水平灰缝均匀一致。大角盘好后再复查一次,平整和垂直完全任命要求后才可以挂线砌墙。

  C、挂线:砌筑一砖半墙必须双面挂线,如果长墙几个人使用一根通线,中间应设几个支线点,小线要拉紧,每层砖都要穿线看平,使水平缝均匀一致,平直通顺;砌一砖厚混水墙时宜采用外手挂线,可以照顾砖墙两面平整,为控制抹灰厚度奠定基础。

  D、砌砖:砌砖宜采用一铲灰、一块砖、一挤揉的“三一”砌砖法,即满铺满挤操作法。砌砖时砖要放平,里手高,墙面就要张;里手低,墙面就要背。砌砖一定要跟线,“上跟线、下跟棱,左右相邻要对平”。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一般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为保证清水墙面立缝垂直、不游丁走缝,当砌完一步架高时,宜每隔2m左右水平间距在丁砖立楞位臵弹两道垂直立线,以分段控制游丁走缝。在操作过程中,要认真进行自检,如出现有偏差,应随时纠正,严禁事后砸墙。清水墙不允许有三分头,不得在上部任意变活、乱缝。砌筑砂浆应随搅拌随使用,水泥砂浆必须在3h内用完,水泥混合砂浆必须在4h内用完,不得使用过夜砂浆,砌清水墙应随砌随划缝,划缝深度为8~10mm,深浅一致,清扫干净,混水墙应随砌随将舌头灰刮尽。

  E、留槎:外墙转角处应同时砌筑。内外墙交接处必须留斜槎,槎子长度不应小于墙体高度的2/3,槎子必须平直、通顺。分段位臵应在变形缝或门窗口角处。隔墙与墙或柱子同时砌筑时可留阳槎 加预埋拉结筋。沉墙每50cm预留ф6.5钢筋2根,其埋入长度从墙的留槎处算起每边均不小于50cm,末端应加90度弯钩。隔墙顶应用立砖斜砌挤紧。

  (4)、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A、游丁走缝:排砖时必须把立缝排匀,砌完一步架高度,每隔2m间距在丁砖立楞

  处用托线板吊直弹线,三步架入上继续吊直弹粉线,由底往上所有七分头的长度应保护一致,上层分窗口位臵时必须同下窗口保持垂直。

  B、灰缝大小不匀:立皮杆要保证标高一致,盘角时灰缝要掌握均匀,砌砖时小线要拉紧,防止一层线松,一层线紧。

  C、混水落石出墙粗糙:舌头灰未刮尽,半头砖集中使用造成通缝;一砖厚墙背面偏差较大;砖墙错层造成螺丝墙。半头砖要分散使用在较大的墙体上,第一皮砖要查对皮数杆的标高及层高,防止到顶砌成螺丝墙,一砖厚墙采用外手挂线。

  7、抹灰工程

  (1)、抹灰工程中,表面平整度、阴阳角是否方正,以及抹灰与基层粘结是否牢固(是否空鼓)是影响抹灰工程质量的关键,为此,加强基层处理:抹灰前,将基层上灰层,残余砂浆等清除干净,并提前一天浇水充分湿润,对于砼基层应刷素水泥浆一道,确保糙灰与基层的粘结牢固。

  (2)、施工及质量要求

  A、抹灰工程中所用水泥、砂、外加剂等材料就按设计要求选用,并符合现行材料标准的规定。对材料质量发生怀疑时,应抽样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B、抹灰砂浆的配合比和稠度等应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砂浆应控制在初凝前用完。

  C、砂浆中掺用外加剂时,其掺入量应由试验确定。

  D、抹灰前,基层表面的灰尘、污垢和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洒水湿润。

  E、无论是水泥砂浆还是混合砂浆抹灰层,均应待前一层抹灰层凝结后,方可涂抹后一层。

  F、抹灰工程的面层不得有爆灰、裂缝,各抹灰层间不得有脱层、空鼓现象产生,表面应达到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灰线平直方正,清晰美观。

  10、施工监理阶段要求

  施工阶段监理是从施工准备到结束。监理工作依据工程特点,贯彻“事前控制和主动控制”原则,并按工程实际变化进行调整完善,确保达到合格工程。控制实施内容及需提供资料如下:

  A、审查承包单位资质,需提供相关证书和复印件。

  B、审查承包单位专业施工组织设计,经总监批准报送建设单位。

  C、审查承包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和技术、安全管理体系。对施工负责人、技术人员进行审核。

  D、审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项目划分表。明确见证取样,平行检验和旁站点,分别进行监理确认。

  E、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提出意见和建议。

  F、要求承包单位提供分项工程作业指导书,参与关键工序、隐蔽工序检查。 G、审验供货商提供的设备和管材,检查出厂证明和检验报告。

  H、对承包单位特殊工种、试验人员、试验设备和试验方法进行审核。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复印件。

  I、审查开工报告及相关资料,并进行现场检查。具备开工条件后报总监审批方允许开工。

  J、对设备基础进行监控,要求安装人员密切配合。对报送的工程竣工资料和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不符合者发通知单进行整改,必要时需停工整改。

  K、对承包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进行审定,组织讨论验证,合乎标准方予确认。

  施工中由于各种原因会使工作情况发生变化。监理工作必须坚持“先审核后实施,先验收后施工(下道工序)”的原则。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单元工程、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进行质量评定和报告验收。首先由承包单位进行三级检查,签字认可。将工程完工报告和质检报告(附产品出厂合格报告、材料报告、安装、试验记录)在24小时前交付监理进行审核签证。专业监理工程师遇重大问题需向总监(代)及时报告。

  11、监理控制要点 (1)、施工基本规定

  A、审核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施工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 B、检查落实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施工技术、质量、安全生产等管理体系,是否制订各项施工管理规定,并贯彻执行。

  C、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关键的分项、分部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 D、施工测量实行施工单位复核制、监理单位复测制,并做好原始记录;临时水准点、控制桩、高程桩,必须经过复核方可使用,并应经常校核。

  E、工程所用的管材、管道附件、构(配)件、彩钢板和主要原材料等产品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进行进场验收并妥善保管。进场验收时应检查每批产品的订购合同、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进口产品的商检报告及证件等,并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进行复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F、现场配制的砼、砂浆、防腐与防水涂料等工程材料应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G、审核施工单位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施工。

  H、各分项工程完成后,必须自检合格后报验;相关各分项工程之间,必须进行交接检验,所有隐蔽分项工程必须进行隐蔽验收,未经检验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分项工程。

  (2)、质量验收基本规定

  A、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按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的顺序进行。

  B、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验收批的划分,如下页表所示。

  C、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 a、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b、一般项目中的实测(允许偏差)项目抽样检验的合格率应达到80%,且超差点的最大偏差值应在允许偏差值的1.5倍范围内;

  c、主要工程材料的进场验收的复验合格,试块、试件检验合格;

  d、主要工程材料的质量保证资料以及相关试验检测资料齐全、正确;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检查记录。

  D、给排水管道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时,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a、经返工重做或更换管节、管道设备等的检验批,重新进行验收;

  b、经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c、经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验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d、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改变外型尺寸但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文件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E、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要求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F、验收批及分项工程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

  G、分部(子分部)工程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项目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3)、质量验收标准

  A、沟槽开挖与地基处理 主控项目

  a、原状土不得扰动、受水浸泡或受冻;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b、地基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地基承载力试验报告 c、进行地基处理时,压实度、厚度满足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按设计要求或规定要求进行检查,检查检测记录、试验报告。 一般项目

  沟槽开挖的允许偏差

  B、沟槽支护 主控项目

  a、支撑方式、支撑材料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方案。

  b、支护结构强度、刚度、稳定性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方案、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c、横撑不得妨碍下管和稳管;

  检查方法:观察。

  d、支撑构件安装应牢固、安全可靠,位臵正确; 检查方法:观察。

  e、支撑后,沟槽中心线每侧净宽不应小于施工方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用钢尺量测。 C、沟槽回填 主控项目

  a、回填材料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按国家有关规范的规定和设计要求进行检查,检查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条件相同的回填材料,每铺筑1000m2,应取样一次,每次取样至少应做两组测试;回填材料条件变化或来源变化时,应分部取样检测。

  b、沟槽不得带水回填,回填应密实;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c、回填土压实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刚性管道沟槽回填土压实度见下页表 一般项目

  d、回填应达到设计高程,表面应平整; 检查方法:观察,有疑异时用水准仪测量。 e、回填时管道及附属构筑物无损伤、沉降、位移; 检查方法:观察,有疑问处用水准仪测量。

  刚性管道沟槽回填土压实度

  5、缺陷责任期质量监理的内容与工作方法

  (l)、缺陷责任期监理的工作内容;

  1)、检查承包单位剩余工程计划;

  2)、检查已完工程;

  3)、确定缺陷责任及修复费用;

  4)、督促承包单位按合同规定完成交工资料。

  监理工程师收到缺陷责任期工作检查小组的报告,并确认缺陷责任期工作已达到合同规定标准,应向承包单位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2)、《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签发的必要条件

  1)、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单位已按合同规定及监理工程师指示完成全部剩余工程。

  2)、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单位含有如下内容的终止缺陷责任申请:

  A、剩余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B、缺陷责任期内监理工程师发现并指示承包单位进行修复的工程完成情况;

  C、交工资料的完成情况。

  (3)、《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获得证书的工程范围;

  2)、审查缺陷责任期工作的单位;

  3)、工程交工日期及合同缺陷责任期终止日期;

  4)、《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签字人员(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单位各方的代表)。

  6、质量缺陷与质量事故的处理

  (1)、质量缺陷的现场处理

  在各项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或完工以后,现场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存在技术规范所不允许的质量缺陷,应根据质量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照如下方式处理:

  A、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处在萌芽状态时,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承包商立即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即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B、当因施工引起的质量缺陷已出现时,应立即向承包商发出暂停施工的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待承包单位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正确的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

  C、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监理工程师在对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及责任作出了

  判定并确定了补救方案后,再进行质量缺陷的处理或下道工序或分项施工。

  D、在交工使用后的缺陷责任期内发现施工质量缺陷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指令承包商进行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

  (2)、质量缺陷的修补与加固

  A、对因施工原因而产生的质量缺陷的修补和加固,应先由承包单位提出修补方案与方法,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对因设计原因产生的质量缺陷,应通过业主提出处理方案及方法,由承包单位进行修补。

  B、修补措施及方法应不降低质量控制指标和验收标准,并应是技术规范允许的或是行业公认的良好工程技术。

  C、如果已完工的缺陷,并不构成对工程安全的危害,并且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时经征得业主同意,可不进行加固或变更处理,如工程的缺陷属于承包商的责任,应通过与业主及承包单位的协商,降低对此项工程的支付费用。

  (3)、质量事故的处理

  工程在施工期间(包括缺陷责任期间)出现了技术规范所不允许的情况时,应视为质量事故。可按如下程序处理:

  A、监理工程师应立即指令承包商暂停该项目工程的施工,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B、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尽快提出质量事故报告并报告业主。质量事故报告应详实反映该项目工程名称,部位、事故原因、应急措施、处理方案以及损失的费用。

  C、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在对质量事故现场进行审查、分析、诊断、测试或验算的基础上,对承包商提出的处理方案予以审查、修正、批准,并指令恢复该项工程施工。

  D、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商提出争议的质量事故责任予以判定。判定时应全面审查有关施工记录、设计资料及水文地质现状,必要时还要实际检验测试。在分清技术责任时,应明确事故处理的费用数额,承担比例及支付方式。

  7、施工阶段进度控制

  (1)、进度的事前控制

  1)、编制施工阶段进度控制工作实施细则。

  2)、编制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

  3)、审批承包商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

  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进度计划后,对进度计划进行认真审核。审核计划的目的是检查承包单位所制定的工程进度计划是否合理,是否适合工程项目的实

  际条件和现场情况,避免以不切实际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来指导施工。因此,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审核时,重点核实承包单位实施计划的能力以及施工时间安排的合理性等方面,并在合同规定或满足施工需要的合理时间内审核完毕。进行计划审批的程序为;

  ○1、进度计划的提交

  在中标通知发出后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单位书面提交以下文件:

  A 、—份详细和格式符合要求的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及必要的各项关键工序的进度计划;

  B 、一份有关全部支出的现今流动估算;

  C 、—份有关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的总说明(通过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在即将开工和开工以后合理的时间内,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单位提交以下文件:

  a)年度进度计划及现金流动估算;

  b)月(旬)进度计划及现金流动估算;

  c)分项(或分部)工程进度计划作为阶段性计划的组成;

  ○2、进度计划的审查。

  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对承包单位提交的各项进度计划进行认真审查,并在合同规定或满足施工需要的合理时间内审查完毕。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A、阅读文件,列出问题,进行调查了解;

  B、提出问题,与承包单位进行讨论;

  C、对有问题的部分进行分析,向承包商提出修改意见;

  D、审查批准承包单位修改后的进度计划。

  ○3、进度计划的审查内容

  A、 工期和时间安排的合理性:

  a、工程总进度计划的总工期必须符合工程项目的合同工期;

  b、各施工阶段或单位工程(包括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顺序、时间安排与材料和设备的进场计划相协调;

  c、施工的开始和结束时间应合理,尽可能使施工对资源的要求趋于均衡;

  d、易受气候影响的工程应安排在适宜的时间,并应采取有效的预防和保护措施; e、对假日及天气影响的时间,应有充分的考虑并留有余地。

  B 、施工准备的可靠性:

  a、施工测量、材料检查及标准试验的工作是否已经安排;

  b、驻地临设,进场道路及供电、供水等是否解决或已有可靠的解决方案;

  C 、计划目标与施工能力的适应性:

  a、各阶段或单位工程计划完成的工程量及投资额应与承包单位的设备和人力实际状况相适应;

  b、各项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应与承包单位的施工经验和技术相适应;

  c、关键线路上的施工资源安排应与非关键线路上的施工资源安排相适应。经审批,监理工程师认为承包商为完成工程而提供的工程进度计划合理且能满足施工的要求,则在合理的时间内同意承包单位的进度计划并通知承包单位可以按照计划安排施工。

  D、按月编制工程综合计划

  在按计划工期编制的计划中,监理工程师应侧重解决各承包单位施工进度计划之间、施工进度计划与资源保障计划之间、外部协作条件的延伸性计划之间的综合平衡与相互衔接问题。并根据上期计划完成情况对本期计划作必要的调整,向承包单位发出指令性的近期进度目标。

  E、审核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

  F、审核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总平面图

  审核施工现场总体布臵是否合理,是否有利于保证施工的正常、顺利地进行,对场区的道路、防洪排水、器材存放、供水及供电、混凝土供应及主要运输机械设备布臵等方面是否予以重视。

  G、制定供应材料的需用量及供应时间,编制有关材料的采购计划并控制其执行。

  (2)、进度的事中控制

  1)、下达工程开工令

  2)、建立反映工程进度的监理日志

  逐日如实记载每日形象部位及完成的实物工程量。同时如实记载工程进度的内、外、人为和自然的各种因素。暴雨、大风、现场停水、停电等应注明起止时间。

  3)、工程进度的检查

  ○1、进度计划的检查

  A 、在工程项目的施工中,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单位每日按单位工程、分项工程或对实际进度进行记录,并予以检查,以作为掌握工程进度和进行决策的依据。

  每日进度检查记录应包括一下内容:

  a、当日实际完成及积累的工程量;

  b、实际参加施工的人力,机械数量及生产效率;

  c、施工停滞的人力、机械数量及原其因;

  d、承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到达现场情况;

  e、当日发生的影响工程进度的原因;

  f、当日的天气情况;

  B 、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单位根据现场提供的每日施工进度记录,及时进行统计和标记,并通过分析和整理,每月向业主提供一份每月工程进度报告。该报告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工程进度概况及说明,以记事方式对计划进度执行情况提出分析;

  b、编制工程进度累计曲线和完成投资额的进度累计曲线;

  c、显示关键线路(主要工序)施工活动及进展情况的工程图片;

  d、反映承包单位的现金流动、工程变更、价格调整、索赔、工程支付及其他财务支出情况的财务状况;

  e、影响工程进度或造成延误的其他特殊事项、因素及解决措施。

  C 、监理工程师编制和建立各种用于记录、统计、标记、反映实际工程进度与计划工程差距的进度控制图及统计表,以便随时对工程进度进行评价,并作为要求承包单位加快工程进度、调整进度计划或采取其他合同措施的依据。

  D、 按合同要求,及时进行工程计量验收。

  E 、有关进度、计量方面的签证。

  F 、工程进度的动态管理。

  G 、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署进度、计量方面认证意见。

  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申报的已完分项工程量进行核实,在监理人员通过检查验收后,签发工程进度款支付凭证。

  H、 组织现场的协调会。

  I 、审批进度拖延。

  当实际施工进度发生拖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单位采取补救措施。若实际进度无明显改进,仍比计划进度有较大差距,且显然将影响按期竣工,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修改进度计划,并提交监理工程师重新确认。若造成拖延的原因为承包单位自身因素,监理工程师确认了经修改而仍使工期有所推迟的新进度计划,但承包单位仍不能解除应负的—切责任,而要承担工期拖延的全部额外开支和误期损失赔偿。若造成拖延的原因不属承包单位,则监理工程师确认的新进度计划中工期拖延时间,为批准的工期延长或工程延期将作为合同工期的一部分。

  J 、定期向业生报告有关工程进度情况,现场监理每月报告一次。监理工程师应随时整理进度资料,并做好工程记录,每月向业主提交工程进度报告。

  (3)、进度的事后控制

  1)、制定保证按时完工的措施。

  2)、要求承包单位调整相应的施工计划、材料计划和资金供应计划。

  A 、进度计划的调整

  当实际工程进度滞后于计划工程进度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及时调整计划,采取补救措施,确保完成工程进度计划中的阶段目标或总体目标。

  a、关键线路的调整

  当关键线路上某项工程的施工时间比计划增加,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单位先把注意力集中在非关键线路上,确定非关键线路上的工程是否有机动时间,能否把非关键线路上的机械、人员调整到关键线路的关键工序上去,以改变关键线路的时间;若不能,为了满足关键线路的工程按计划完成,承包单位则可能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增加机械设备和人员来完成进度计划的调整。

  b、非关键线路的调整

  对于非关键线路,如果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差距并不对关键线路上的实际进度造成不利影响时,监理工程师可不必要求承包单位对整个工程进度计划进行调整,只需对机动和富裕时间予以局部调整安排。如果工程进度比原计划的进度拖延时差较大,并影响到合同工期的关键线路时,承包商必须及时对工程进度计划整体修订与调整。

  c、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

  ○a、在承包单位未取得合理延期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认为实际工程进度过慢,将不能按照进度预定的竣工期完成工程时,要求承包单位采取加快进度的措施,确保完成工程进度计划中的阶段目标或总体目的。承包单位提出和采取的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承包单位无权要求为采取这些步骤支付附加费用。

  ○b、若承包单位拒绝接受监理工程师加快工程进度的指令,或措施不力,仍未能达到预期的工程进度,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的施工能力重新进行审查和评价,必要时应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建议实行拟订分包或更换承包单位。一旦业主做出上述决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指定承包单位或新的承包单位重新安排进度计划。

  ○c、由于承包单位在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的使工程进度延误,承包单位应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审核,提出相应建议报业主批复,批准后,监理工程师

  要求承包商对原来的计划及现金流动计划予以调整,并按调整后的计划进度计划实施。

  3)、督促承包单位整理技术资料

  要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督促承包单位及时整理有关技术资料。

  4)、审批竣工申请报告、组织竣工验收

  审批承包单位在工程竣工后自行预验基础上提交的初验申请报告,组织业主和设计单位进行初验,初验通过后填写初验报告即竣工验收申请书,并协助业主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编写竣工验收报告书。

  5)、处理争议和索赔

  处理工程结算中的争议和索赔问题。

  6)、收集工程进度资料

  工程进度资料的收集、归类、编目和建档,作为其他项目进度控制的参考。

  7)、工程移交。

  督促承包单位办理工程移交手续,颁发工程移交证书。在工程移交后的保修期内,还要督促承包单位及时返修,处理验收后质量问题的原因、责任等争议问题。在保修期结束且再无争议时,进度控制的任务完成。

  (4)、进度计划的安排

  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的主要因素:

  1)、工程建设相关单位的影响

  监理工程师必须充分发挥作用,协调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单位之间的进度关系,使其工作进度符合施工进度的要求。对于那些无法协调控制的进度关系,在进度计划的安排中应留有足够的机动时间。

  2)、物资供应进度的影响

  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把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好工程所需材料、构配件、机具和设备的质量和供应进度,保证能按期运抵现场。

  3)、资金的影响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业主的资金供应能力,安排好施工进度计划,并督促业主及时拨付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以免因资金供应不足拖延进度,导致工期索赔。

  4)、设计变更的影响

  监理工程师应加强图纸审查,严格控制变更申请。

  5)、施工条件的影响

  监理工程师应积极协调关系,协助承包商解决自身不能解决的问题。

  6)、各种风险因素的影响

  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各种风险因素进行分析,提出控制风险、减少风险损失及对施工进度影响的措施,并对发生风险的事件给予恰当的处理。

  7)、承包单位自身管理水平的影响

  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查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管理体系,协助其完善,及时解决问题,以确保施工进度控制目标的实现。

  (8)、施工阶段投资控制

  1)、投资控制的内容

  ○1、实测实量核实工程量;

  ○2、控制设计变更和洽商,对设计错误或施工错误所采取的变更和洽商,应明确由责任者承担;

  ○3、因延误工期而采取的措施所支出的费用由责任者承担;

  ○4、控制索赔事项;

  ○5、控制政策调价项目费用的增加。

  (2)、投资控制程序

  1)、严格执行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合同价和工程款支付方法;

  2)、报验资料不全、与合同文件的约定不符、未经质量签认合格或有违约的不予审核和计量;

  3)、工程量与工作量的计量符合有关的计算规则;

  4)、合理、公正地处理设计变更、合同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减;

  5)、对有争议的工程量和工程款,采取协商的方法确定;

  6)、在施工合同所约定的时限内对工程量及工程款审核;

  7)、工程造价控制的基本程序(如下图)

  9、施工过程监理

  (1)、监督和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是否按照施工规范和既定的质量、进度目标进行施工,对每一道施工工序进行巡查,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做好旁站记录。

  (2)、检查施工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控制砼配合比,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取样及试件留臵。

  (3)、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对砼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并符合相关规定。

  (4)、对涉及砼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检验应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由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

  (5)模板工程质量控制

  1)、进行砼施工时,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砼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2)、检查支撑系统的稳固性,注意控制模板安装的偏差。模板及支架的拆除,砼强度必须符合规范规定。拆除时应注意保护砼表面和棱角。不允许将拆除模板和支架从高空抛下,并注意拆模时的安全。

  3)、在浇筑砼前,监理工程师应对模板工程进行验收。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6)、钢筋工程质量控制

  1)、在浇筑砼之前,监理工程师应对钢筋进行隐蔽验收,其内容包括:

  A 、纵向受力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和位臵等;

  B 、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臵、接头数量和接头百分率等;

  C 、箍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和间距等。

  2)、监理工程师应对钢筋的加工、连接及安装等各个施工工序采取巡查、旁站等手段,确保施工质量。

  3)、钢筋的级别、种类和直径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擅自代换。加工的形状尺寸,必须制作样品件,经检验合格后再批量制作。焊接接头的位臵应符合有关规定。焊接接头距钢筋弯折处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且不应位于钢筋最大弯矩处,也不宜在梁端、柱端箍筋加密范围内。

  4)、钢筋绑扎与安装

  a、钢筋交叉点应采用铅丝扎牢。

  b、板和墙的钢筋网除靠周边外围两行钢筋的交叉点全部扎牢外,中间部分交叉可间隔交错扎牢,双向受力的钢筋必须全部扎牢。

  c、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必须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

  d、安装钢筋时,钢筋级别、直径、根数和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7)、砼工程质量控制

  1) 、砼的拌制:

  A、必须保证原材料称量的准确、要求盘盘过磅并设专人控制。

  B、现场配合比的调整必须有书面记录和签证。

  C、必须保证砼拌合时间。

  2)、砼运输和浇筑:

  A、在基土上浇筑砼时,应清除淤泥和杂物,干燥的非粘土应先湿润。

  B、砼自高处自由倾落的高度不应超过2米,当超过2米时应用串筒、溜管使砼自落。

  C、采用机械振捣,防止振捣不密实和过振跑浆影响质量。

  D、浇灌过程中应有安装模工、钢筋工配合,随时检查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E、施工缝位臵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施工缝处理按规范要求进行。

  F、按规定预留试块并按时试压和提供试验报告。

  G、砼在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砼的初凝时间。砼在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养护措施。

  3)、现浇结构拆模后,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进行检查,做出记录,并应及时按照施工技术方案对缺陷进行处理。

  4)、 养护

  对于浇筑完成的砼构件,应加以覆盖和洒水养护。

  4.2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值

  4.2.1 供水工程分部工程所含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4.2.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4.2.3 有关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应符合有关规定;

  4.2.4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好”标准;

  4.2.5 供水工程的各分项工程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施工单位整理工程技术资料,报监理进行初验,初验通过后进行子分部工程验收。

  5 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5.1 监理工作的方法

  5.1.1 审查和审批:开工前审查施工组织总设计、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给排水和消防部分。

  5.1.2 巡视检查:巡视检查是监理人员掌握施工情况,发现问题苗头的有效手段,各级监理人员要重视这项工作,对施工过程进行经常性的巡视检查。规定一般监理人员一般每天巡视工地不少于二次,副总监不少于一次。对巡视中发现问题要即时处理,并对巡视情况作出记录。

  5.1.3 检查验收:所有原材料、半成品进场要检查验收,所有工序和分项工程的检验批要检查验收。分项和分部工程按规范规定程序验收。给排水工程完成后要按广州市分部分项工程中间验收规定进行中间验收。

  5.1.4 平行检验:对重要的原材料如水管、阀门、消防器材等还要按10%的比例抽样进行平行检验。平行检验要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5.1.5 旁站监理:对下列施工要进行旁站监理。

  1 试验水压;

  2 闭水实验;

  3 重要部位和关键节点隐蔽施工;

  4 设备安装如水泵等

  对旁站部位要进行全过程、全天侯不间断式的监理,按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5.1.6 定期和不定期地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处理施工中的各种情况。

  5.1.7 监理工程师要对施工过程中的每一道工序进行检验。

  5.1.8 严格工序、隐蔽工程验收签认制

  1 把好材料、设备、配件进场质量关,严格报审制度,严禁不合格产品使用在本工程上。其次抓住保证项目质量,如排水管的坡度、基础、灌水试验、UPVC管伸缩节,卫生器具标高、与排水管的连接,供水管、消防管的水压试验、吹洗,支架设臵或地基处理,喷头的位臵、方向、支架设臵,水泵装臵的压力控制措施与调试等等。督促承包商严格施工程序,试验、检查不合格的工序不进行隐蔽验收,严格报验制度,按规定统一的表格及时报验。

  2 设计变更的处理。由于使用功能的改变、调正,或由于原材料的变化,或由于设计考虑不周,导致设计变更。要及时向总监或总监代表报告,由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各方共同商定变更方案,由设计发变更文件。

  3 组织本专业工程质量原因分析处理.由于材料问题或施工差错导致质量事故,及时向总监或总监代表报告,几方参加研究,确定处理的方案,令承包商整改。

  4 监督、检查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防护措施。

  5 行使质量监督权。如发现下列质量问题及时向总监报告,下发监理通知,令其暂停施工;未经检验即进行下道工序作业;工程质量下降,未采取有效措施,或采取了一定措施,而效果不好继续作业者,擅自采用未经认可的材料;擅自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贸然施工,已出现质量下降的征兆者。

  6 作好监理日志,将工程质量情况作出记录。

  7 参加工程例会、质量协调会,及时通报、解决质量问题。

  5.1.9 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验收。验收批和分项工程的验收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规定执行。

  5.1.10 隐蔽工程验收。抓住保证项目质量,如排水管的坡度、基础、灌水试验、UPVC管伸缩节,卫生器具标高、与排水管的连接,供水管、消防管的水压试验、吹洗,支架设臵或地基处理,喷头的位臵、方向、支架设臵,水泵装臵的压力控制措施与调试等等。督促承包商严格施工程序,试验、检查不合格的工序不进行隐蔽验收,严格报验制度,按规定统一的表格及时报验。

  5.1.11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1 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b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c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有关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应符合有关规定。

  d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好”标准。

  2 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或子分部)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并应按检验批、分项、分部(或子分部)、单位(或子单位)工程的程序进行验收,同时做好记录。 检验批、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全部合格。

  3 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必须在分项工程验收通过的基础上,对涉及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进行抽样检验和检测。

  4 建筑供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检验和检测应包括下主要内容:

  a 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及阀门水压试验。

  b 排水管道灌水、通球及通水试验。

  c 雨水管道灌水及通水试验。

  d 供水管道通水试验及冲洗、消毒检测。

  e 卫生器具通水试验,具有溢流功能的器具满水试验。

  f 地漏及地面清扫口排水试验。

  g 消火栓系统测试。

  h 采暖系统冲洗及测试。

  i 安全阀及报警联动系统动作测试。

  5.2 监理工作的措施

  监理人员通过日常巡视、旁站、检查,发现违规施工和存在质量隐患的,将立即发出监理指令。监理指令分为口头指令、工作联系单、不合格项处臵记录、监理通知、工程暂停令等形式。

  5.2.1 口头指令

  在巡视、旁站中发现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凡是立即整改能够消除的,可通过口头指令向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予以指出,监督其改正;并在监理日记中记录。

  5.2.2 工作联系单

  如口头指令发出后施工单位未能及时消除质量隐患,或者监理人员认为有必要时,应发出《工作联系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监理人员按时复查整改结果,并在项目监理日志中记录。

  5.2.3 不合格项处臵记录

  对隐蔽不合格工程和不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应填写《不合格项处臵记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合格后再予以复查。

  5.2.4 监理通知

  当发现质量问题后,监理人员认为有必要时,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填写《监理通知回复单》,报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查。

  5.2.5 监理例会

  每周开一次工程例会,解决工程施工中的问题,对一周的施工情况进行总结,对下一步的施工作出安排。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和质量下降的趋势将在会上正式提出并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改进。

  5.2.6 约见施工单位负责人

  对施工中出现的严重问题或经多次提出仍没有明显改进的问题,将约请项目经理直至公司一级的负责人谈话,阐明事态的严重性,要求采取得力措施进行处理、整改。

  5.2.7 工程暂停令

  对需要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暂停部分或者全部在施工程的施工。质量问题解决,经监理工程师复查合格,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复工。

  5.2.8 监理报告

  1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监理月报》,签署后,报送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2 签发《工程暂停令》后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3 对施工单位拒不执行《工程暂停令》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向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报告;必要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

  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关于石材幕墙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供大家阅读参考。

  石材幕墙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石材幕墙工程必须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二次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设计文件,具有资格施工的单位应编制石材幕墙工程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经批准后实施。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江阴市敔山湾定山湖湖区茶庄工程

  2、工程地点: 江阴市敔山湾定山湖湖区

  3、建设单位: 江阴市敔山湾开发发展有限公司

  4、设计单位: 江苏金宇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5、主体结构形式:现浇钢筋砼框架结构

  6、材料选用说明:

  (1)铝型材

  1)铝型材采用国产优质铝型材,铝型材合金状态选用6063-T5或6063-T6铝合金型材。

  2)铝型材化学成分符合规范要求。

  3)铝型材的性能符合《铝合金建筑型材》GB/T5237-20xx。

  (2)石材

  采用AG-T18系列陶土板。

  (3)钢材:采用国产优质Q235钢,需要焊接的钢转接件采用优质Q235B钢,表面做防腐处理。

  (4)结构胶、耐候建筑密封胶

  1)建筑幕墙使用的结构密封胶必须为常温固化双组份,耐候硅酮密封胶必须为中性固化胶;

  2)结构胶和密封胶与相接触的材料应有相容性试验报告;

  3)硅酮结构密封胶与耐候硅酮密封胶性能应符合规范要求。

  (5)密封胶条及胶垫应采用黑色高密度的三元乙丙橡胶制品,并符合GB10711的有关规定。密封垫应挤压成块,密封胶条应挤压成条。

  二、 石材幕墙施工监理流程如下图所示:

  一、 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1) 材料的控制目标及要点

  A. 石材幕墙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必须具备相应的出厂合格证、质保书和检验报告。

  B. 石材幕墙工程中使用的铝合金型材,其壁厚、膜厚、硬度和表面等必须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

  C. 石材幕墙工程中使用的钢材、其厚度、长度、膜厚和表面质量等必须达到设计规范要求。

  D. 石材幕墙工程中使用的面材,其厚度、板材尺寸、外观质量等必须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

  E. 石材幕墙使用的硅酮密封胶,硅酮耐候密封胶及密封材料,其相容性、粘结性拉伸性能、固化程度等必须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

  (2) 技术控制目标及要点

  A. 安装前对构件加工精度进行检验,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后方可进行安装。

  B. 安装前做好施工准备工作,保证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C. 预埋件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牢固,不应出现歪、倾,安装位置偏差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

  D. 严格控制放线精度。

  E. 幕墙骨架中立柱与横梁安装应严格控制水平、垂直度以及对角线长度,在安装过程中应反复检查,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板材的安装。

  F. 石材板安装时,应拉线控制相邻板材面的水平度、垂直度及大面平整度;用本模板控制缝隙宽度,如有误差应均分在每一条缝隙中,防止误差积累。

  G. 进行密封工作前应对密封面进行清扫,并在胶缝两侧的石板上粘贴胶带,防止注胶时污染周围的板面。注胶应均匀、密实、饱满,胶缝表面应光滑,同时应注意注意注胶方法,避免浪费。

  H. 清扫时应选用合适的清洗溶剂,清扫工具禁止使用金属物品,以防止磨损石板或物件表面。

  (3) 质量控制目标及要点

  A. 预埋件和铆固件:位置、施工精度、固定状态,有无变形和生锈,防锈涂料是否完好。

  B. 连接件:安装部位、加工精度、固定状态、防锈处理等是否安放完毕。

  C. 构件骨架安装:安装部位、加工精度,安装后横平竖直且大面平整;螺栓、铆钉安装固定;外观上色调、色差、污染、划痕是否到位。

  D. 五金件安装:安装部位、加工精度、固定状态、外观等到位。

  E. 石板安装:安装部位和精度、水平垂直度、大面平整度是否满足要求。

  F. 密封胶嵌缝:注胶的无遗漏。

  G. 石材幕墙安装后应进行气密性、水密性及风压性能的试验,必须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

  H. 清洁:清洗溶剂是否符合要求,有无遗漏未清洗的部位,有无残留物。

  二、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常规检查:

  (1)审核施工单位资质及专业工种人员上岗证等。

  (2)施工单位填报《施工方案报审表》,经监理审批后按该方案进行施工;所有进场材料经自检合格,填报《材料进场报验表》报监理进行核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于本工程,不合格材料坚决清退出现场。

  (3)检验批的检查:施工单位在完成一个检验批的施工,经过自检和施工试验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查验,监理工程师应对该检验批进行验收,并在《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上签字。

  (4)分项工程的验收:在完成分项工程后,施工单位应按分项工程进行报验,填写《_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和相关附件。

  (5)分部工程的验收:施工单位在完成分部工程施工,经过自检合格后,应

  填写《_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和相关附件,报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验收并签署意见。

  2、旁站监理:根据项目监理部编制的《旁站监理方案》对重点部位、关键部位进行旁站跟踪监理,监理人员在实施旁站监理时应填写《旁站监理记录》,并由旁站监理人员及施工单位现场专职质检员会签。

  3、监理抽查:当监理工程师对质量有怀疑时,可以随时进行抽检,并填写《监理抽检记录》。

  4、专项监理: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工程或工艺比较复杂的特殊的子分部(分项)工程需由工程参建各方(建设、监理、设计、质量监督部门等)共同(按专业要求)检查验收。

  三、 石材幕墙安装施工监理注意事项

  1、 安装施工测量结构的测量配合,其误差应及时调整。

  2、 立柱安装标高偏差不应大于3MM,轴线前后偏差不应大于2MM,左右偏差不应大于3MM。

  3、 应将横梁两端的连接件及弹性橡胶安装在主柱的预定位置,并应安装牢固,其接缝应严密。

  4、 相邻两根横梁水平标高偏差不应大于1MM,同层标高偏差:当一幅幕墙宽度小于或等于35M时不应大于5MM;当大于35M时,不应大于7MM。

  5、 应对横竖连接件进行检查、测量、调整。

  6、 现场焊接或高强螺栓紧固后,应及时进行防锈处理。

  7、 石材安装时应将表面尘土和污染擦洗干净。

  8、 石板安装时,左右上下的偏差不应大于1.5MM。

  9、 填充硅酮密封胶时,石材缝的宽度、厚度应根据胶的技术参数,经计算后确定。

  10、构件施焊后,其表面应采取有效的防腐措施。

  11、幕墙的竖向和横向板材安装后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项 目 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

  竖缝及墙面垂直度

  幕墙高度(H)(M)

  〈 =10

  经伟仪

  H〈=30

  60〈=H〉30

  〈 =15

  90〈=H 〉60

  〈 =20

  H 〉90

  〈 =25

  幕墙平面度

  〈=2.5

  2M靠尺、钢板尺

  竖缝垂线度

  〈 =2.5

  同上

  横缝平线度

  〈 = 2.5

  同上

  缝宽度

  + -- 2

  卡尺

  两相邻高低

  〈 = 1.0

  深度尺

  12、幕墙安装过程中应进行接缝部位的雨水渗透检验。

  13、石材幕墙四周之间的间隔、应采用防火的保温材料填充,内外表面应采用密封胶封闭,接缝应严密不漏水。

  14、石材幕墙安装施工应对下列项目进行隐蔽验收:

  A. 构件与结构的连接节点的安装;

  B. 幕墙四周,幕墙内表面与结构之间间隙节点的安装;

  C. 幕墙伸缩缝、沉降缝等及墙面转角节点的安装;

  D. 幕墙防雷接地点的安装;

  E. 其他带有隐蔽性质的项目。

  不知道大家对电梯安装工程了解多少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分享的电梯安装工程质量监理实施细则,供大家阅读参考。

  电梯安装工程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一、监理依据:

  1、有关电梯安装施工图纸;

  2、建筑电梯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二、电梯分部工程的质量控制目标:

  电梯分部工程的质量控制目标为合格。

  三、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1.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电梯安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2.建设工程所用电梯,必须是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有合格证的产品,国外进口的产品必须还有商检合格证明。

  3.监理应认真核查下列产品的生产合格证:

  (1)电梯曳引装置;

  (2)导轨;

  (3)轿厢、导靴、门窗;

  (4)电气装置(电缆及控制柜);

  (5)电气保护装置(配件及设备)。

  4.电梯安装企业资格审查:

  (1)安装企业必须持有国家颁发的安装许可证,外省市电梯安装企业还应有市建委核发的《外地安装企业临时安装许可证》和《外地企业承(分)包工程施工证》。

  (2)安装单位还应有电梯安装营业执照,在规定的营业范围内承揽工程。

  (3)安装企业必须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度。

  5.电梯设备开箱检查:

  外型、外观应与图纸相符,完好无变形、无损伤,另部件规格型号符合图纸要求,数量齐全。各传动、转动部分活动灵活,功能可靠。电梯制造企业必须提供如下的资料文件:

  (1)产品合格证;

  (2)机房布置图;

  (3)使用维护说明书(含润滑油汇总图表和电梯功能表);

  (4)电梯原理图及符号说明;

  (5)电气接线图;

  (6)部件安装图;电梯安装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7)安装(调试)说明书;

  (8)安全部件: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及缓冲器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限速器与渐近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副本。

  6.协调电梯专业与其它专业的配合关系,明确职责分工,及时指出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8.审核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的任命书及资料证书和施工人员的岗位证书。

  9.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方案和安全措施、开箱记录和产品合格证。

  五、电梯安装质量控制要点

  (一)与土建交接检验的质量控制要点

  1.按监理规范要求对隐蔽工程和分项施工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及签单。

  2.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做好自检互检记录和资料整改归档工作。

  3.电梯设备进场后监理人员与施工方、业主方开箱检查设备和文件。设备主要检查:电梯主机、桥箱及对重块、电梯导轨、随行电缆、安全部件----限速器、安全钳及其它开箱单上所列内容。文件主要检查送货单和合同约定是否一致,出厂合格证等质量控制资料是否齐全。

  4.监理应参加土建和电梯安装双方对井道,机房土建施工部份的交接工作,确认土建施工是否符合设计图纸及电梯安装布置要求,如有差异,应进行整改,符合电梯布置的要求验收后应形成书面文件,由三方签字确认才能进行下道工序。

  5.机房内部、井道土建成结构及布置必须符合电梯土建布置图的要求。

  6.主电源开关应能够切断电梯正常使用情况下最大电流。

  7.开关应能从机房入口处方便地接近,安装高度宜为1300-1500mm。

  8.电梯安装之前,所有层门预留孔必须设有高度不小于1.2米的安全保护围护,并应有足够的强度。

  9.机房内设有固定的电气照明,地板表面上的照度不应小于20xxX。机房内应设置一个或多个电源插座。在机房内靠近入口的适当高度处应设有一个开关或类似装置控制机房照明电源。

  10.机房内应通风,从建筑物其他部分抽出的陈腐空气,不得排入机房内。

  11.电源零线和接地线应分开。机房内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

  12.机房内有良好的防渗、防漏水保护。

  11.井道应为电梯专用,井道内不得装设与电梯无关的设备、电缆等。井道可装设备采暖设备,但不得采用蒸汽和水作为热源且采暖设备的控制与调节装置应装在井道外面。

  13.井道内应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井道内照度应不得小于501X,井道最高点和最低点0.5m以内应各装置一盏灯。再设中间灯,并分别在机房和底坑设置一控开关。

  (二)机房设备安装的质量控制

  1.当驱动主机承重梁需埋入承重墙时,埋入端长度应超过墙厚中心至少20mm,且支承长度不应小于75mm(应做隐蔽验收记录)。

  2.驱动主机、驱动主机底座与承重梁的安装应符合产品设计要求。

  3.驱动主机减速箱(如果有)内油量应在油标限定的范围内。

  4.机房内钢丝绳与楼板空洞边间隙应为20-40mm,通向井道的孔洞四周应设置高度不小于50mm的台缘。

  5.制动器动作应灵活,制动间隙调整应符合产品设计要求。制动时两侧闸瓦应紧密,均匀地贴合在制动轮的工作面上,松阐时应同步离开,其四角处间隙平均值两侧面各不大于0.7mm。检查方法:1、观察检查。6.将阐瓦松开用塞尺测量,每片闸瓦二侧各测四点。间隙应均匀,任何部位均在0.7mm之内。

  7.限速器绳轮、选层器、钢带轮对铅垂线的偏差不大于0.5mm,曳引轮、导向轮对铅垂线的偏差在空载或满载工况下均大于2mm。

  8.限速器运转应平稳,出厂时动作速度整定封记应完好无拆动痕迹。限速器安装位置正确,底座牢固,当与安全钳联动早无颤动现像。

  检查方法:1、观察检查。2、吊线、尺量检查。

  9.紧急操作装置动作必须正常。可拆卸的装置必须于驱动主机附近易接近处,紧急求援操作说明必须贴于紧急操作时易见处。

  10.在电动机或飞轮上应有与轿厢升降方向相对应的标志,曳引轮、飞轮、限速轮外侧面应漆成黄色,制动色手动松阐板手漆成红色,并挂在易接近的墙上。

  (三)导轨安装的施工流程及质量控制

  1、导轨安装施工流程:

  确定导轨支架位置——安装导轨支架——安装导轨——调校导轨。

  2、质量控制:

  (1)轨安装位置必须符合土建布置图要求。

  (2)导轨支架水平度不大于15%,支架的地脚螺栓或支架直接埋入墙的埋入深度不应小于120mm,如用焊接支架期其焊缝应是连续并应双面焊,焊缝饱满。

  (3)当电梯冲顶时,导轨不应越出导轨。

  (4)两列导轨面间的距离偏差为:轿厢导轨0-+2mm;对重轨0--+3mm。

  (5)导轨支架在井道壁上的安装应固定可告。预埋件符合土建布置要求,锚栓(如膨螺栓等)固定应在井道壁的砼构件上使用,其连接强度与承受振动的能力应满足电梯产品设计要求,砼构件的压缩强度应符合土建布置图的要求。

  (6)每列导轨工作面(包括侧面与顶面)与安装基准线每5m的偏差均不应大于下列数值: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平衡重)导轨为0.6mm,不设安全钳的对重(平衡重)导轨为1.0mm。

  (7)轿厢导导和设有安全错的对重(平衡重)导轨工作面的接头处不应有连续缝隙,导轨接头处台阶不应大于0.05mm。如超过应修平,修平长度应不大于150mm。

  (8)不设安全钳的对重导轨接头处缝隙不应大于1.0mm,导轨工作面接头处台阶不应大于0.15mm。如超过应校正。

  (9)导轨应用压板固定在导轨架上,不应采用焊接或螺栓直接连接。

  (10)轿厢导轨与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导轨的下端应支承在地面坚固的导轨上。

  (四)轿厢对重安装的施工流程及质量控制:

  1.轿厢对重安装施工流程:

  准备工作——安装底梁——安装立柱——安装上梁——安装桥箱底盘——安装导轨——道安装轿壁、轿顶——安装轿门装置及开门机构——安装轿厢其他装置——对重框架吊装就位——对重导轨安装调整——安装对重块并固定。

  2.质量控制:

  (1)轿厢组装牢固,轿壁结合处平整,开门侧壁的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1000。轿厢洁净,无损伤,无撞击伤痕,门缝一致。

  (2)曳引绳头组合应安全可靠,且每个绳子头锁紧螺母均应安装有锁紧锁。

  (3)轿内操纵按钮动作灵活,信号显示清晰,轿厢超载装置或称量装置应动作可靠。

  (4)极限开关碰铁安装要垂直,最大偏差不大于3mm。

  (5)安全钳钳口与导轨顶面间隙不小于3mm,间隙差值不大于0.5mm。

  (6)当轿顶外侧边缘至井道壁水平方向的自由距离大于0.3m时,轿顶应装设防护栏及警示性标识。

  (7)轿厢与对重的最小距离为50mm,限速器,钢丝绳和选层器钢带张紧,在运行中不得与轿厢或对重器碰触。

  (8)对重(平衡重)块应可靠固定。

  (五)层门安装的施工流程及质量控制。

  1、层门安装施工流程。

  安装地坎——安装立柱、门头、门套——安装门扇 调整厅门——安装锁具。

  2、质量控制

  (1)层门地坎至轿厢地坎之间的水平距离偏差为0---+3mm,且最大距离严禁超过35mm。

  (2)层门强迫关门装置必须动作正常。

  (3)在关门行程1/3之后,阻止关门的力严禁超为150N。

  (4)层门锁钩必须动作灵活,在电气安装装置动作之前,锁紧元件的最小啮合长度为7mm。

  (5)层门地坎水平度不得大于2/1000,地坎应高出装修面面1-5mm。

  (6)层门指示灯盒、召唤盒和消防开关盒应安装正确,其面板与墙面贴实,横竖端正。

  (7)门窗与门扇、门扇与门套、门扇与门楣、门扇与门口处轿壁、门扇下端与地坎的间隙,乘客电梯不应大于6mm,载货电梯不应大于8mm。

  (六)安全部件的质量控制

  1.各种安全保护开关的固定必须可靠,且不得焊接,动作正确、灵活。

  2.限速器动作速度整定封记必须完好,且无拆动痕迹。

  3.当安全钳可调节时,整定记应完好,且无拆动痕迹。

  4.限速器张紧装置与其限位开关相对位置安装应正确。

  5.安全钳与导轨的间隙应符合产品设计要求。

  6.轿厢在两端站平层位置时,轿厢、对重的缓冲器撞板与缓冲器顶面间的距离应符合土建布置图要求。轿厢、对重的缓冲器撞板中心与缓冲器中心的偏差不大于20mm.

  (七)悬挂装置,随行电缆、补偿装置的质量控制

  1.绳头组合必须安全可靠,且每个绳头组合必须安装防螺母松动和脱落的装置。

  2.钢丝绳严禁有死弯。

  33.当轿厢悬挂在两根钢丝绳或链条上,且其中一根钢丝绳或链条发生异常相对伸长时,为此装设的电气安全开关应动作可靠。

  4.随行电缆严禁有打结和波浪扭曲现像。

  5.每根钢丝绳张力与平均值偏差不应大于5%。

  6.随行电缆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随行电缆端部应固定可靠。

  (2)随行电缆在运行中应避免与井道内其他部件干涉。当轿厢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随行电缆不得与底坑地面接触。

  (3)补偿绳、链、缆等补偿装置的端部应固定可靠。

  (4)对补偿绳的张紧轮,验证补偿绳张紧的电气安全开关应动作可靠。张紧轮应安装防护装置。

  (八)电气装置的质量控制

  1.所有电气设备及导管、线槽的外露可靠导电部分均必须可靠接地(PE)

  2.接地支线应分别直接接至接地干线接线柱上,不得互相连接后再接地。

  3.导体之间和导体对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必须大于1000Ω/V,且其值不得小于

  (1)动力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0.5MΩ

  (2)其他电路(控制、照明、信号等)0.25MΩ

  4.主电源开关不应切断下列供电电路:

  (1)轿厢照明和通讯。

  (2)机房和滑轮间照明

  (3)机房、轿顶和底坑的电源插座。

  (4)井道照明

  (5)报警装置。

  5.电梯动力电源与电梯照明电源应分开设置。

  6.供电电源的色标应正确,A相黄色B、相红色、N(零线)为谈兰色、PE保护线为黄绿色。

  7.机房内有多台电梯时,应在开关装置上标有易于识别的标记。

  8.控制柜、箱安装布置应合理,固定牢固,其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5/1000,金属外壳接地可靠。控制柜内有断相,错相保护装置。

  9.接地线最小截面积不应小于铜芯线2.5mm².

  10.机房和井道内应按产品要求配线。软线和无护套电缆应在导管、线槽或能确保起到等效防护作用的装置中使用。保护电缆和橡套软电缆可明敷于井道或机房内使用,但不得敷于地面。

  11.导管、线槽的敷设应整齐牢固。线槽内导线总面积不应大于线槽净面积开60%,导管内导线总面积不应大于导管内净面积40%;软管固定间距不应大于1米,端头固定间距不应大于0.1m。

  检查方法:1、观察检查2、用500V摇表测试导体之间,导体与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值;3、通电、断电试验。

  (九)整机安装质量检查

  1.电梯安装完毕由电梯安装单位按要求进行试运转,并对下列安全装置或功能进行检查:

  (1)断相、错相保护装置或功能。

  当控制柜三相电源中任何一相断开或任何二相错接时,断相、错相保护装置或功能应使电梯不发生危险故障。

  (2)短路、过载保护装置

  动力电路、控制电路、安全电路必须有与负载匹配的短路保护装置;动力电阻必须有过载保护装置。

  (3)限速器

  限速器上的轿厢(对重、平衡重)下行标志必须与轿厢(对重、平衡重)的实际下行方向相符,限速器铭牌上的额定速度、动作速度必须与被检电梯相符。限速器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

  (4)安全钳

  安全钳必须与其型式试验书相符。

  (5)缓冲器

  缓冲器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

  (6)门锁装置

  门锁装置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

  (7)上、下极限开关

  上、下极限开关必须是安全触点,在端点位置进行动作试验时必须动作正常,在轿厢或对重(如果有)接触缓冲器之前必须动作,且缓冲器完全压缩时,保持动作状态。

  (8)轿顶、机房(如果有)、滑轮间(如果有)底坑停止装置位于轿顶、机房(如果有)、滑轮间底坑的停止装置的动作必须正常。

  2.以下安全开关,必须动作可靠:

  (1)限速器绳张紧开关;

  (2)有补偿张紧轮时,补偿绳张紧开关;

  (3)轿厢安全窗(如果有)开关;

  (4)对可拆卸式紧急操作装置所需要的安全开关。

  (5)悬挂钢丝绳(链条)为两根时,防松动安全开关。

  3.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限速器与安全钳电气开关在联动试验中必须动作可靠,且应使驱动主机立即制动;

  (2)对瞬时式安全钳,轿厢应载有均匀分布的额定载重量;对渐进式安全钳,轿厢应载有均匀分布的125%额定载重量。当短接限速器及安全钳电气开关,轿厢以检修速度下行,人为使限速器机械动作时,安全钳应可靠动作,轿厢必须可靠制动,且轿底倾斜度不应大于5%。

  4.层门与轿门的试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每层层门必须能够用三角钥匙正常开启

  (2)当一个层门或轿门(在多扇门中任何一扇门)非正常打开时,电梯严禁启动或继续运行。

  (3)曳引式电梯的曳引能力试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4)轿厢在行程上部范围及行程下部范围载有125%额定载重量下行,分部停层3次以上,轿厢必须可靠地制停(空载上行工况应平层)。轿厢载有125%额定载重量以正常运行速度下行时,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电梯必须可靠制动。

  5.当对重完全压在缓冲器上,且驱动主机按轿厢上行方向连续运转时,空载轿厢严禁向上提升。

  6.曳引式电梯的平衡系数应为0.4-0.5。

  7.电梯安装后进行运行试验;轿厢分别在空载、额定载荷工况下,按产品设计规定的每小时启动次数和负载持续率各运行1000次(每天不少于8H),电梯运行平稳、制动可靠、连续运行无故障。

  8.噪声测试

  (1)机房内噪声应不大于80dB。

  (2)轿厢运行时噪声不大于55dB

  (3)轿门与层门开并过程噪声不大于65dB

  9.平层准确度的检验应符合

  (1)额定速度大于等于0.63m/s的交流双速电梯,应在±15mm的范围内;

  (2)额定速度大于0.63m/s且小于等于1.0m/s的交流双速电梯,应在±30mm的范围内。

  10.行速度

  当电源为额定频率和额定电压,轿厢载有50%额定载荷时,向下运行至行程中段(除去加速减速段)时的速度,不应大于额定速度的105%,且不应小于额定速度的92%

  11.观感检查

  (1)轿门带动层门开、关运行,门窗与门扇、门扇与门套,门扇与门楣、门窗与门口处轿壁、门扇下端与地坎应无刮碰现像。

  (2)门扇与门扇、门扇与门套、门扇与门楣、门扇与门口处轿壁、门扇下端与地坎之间各自的间隙在整个长度上应基本一致;

  (3)对机房(如果有)、导轨支架、底坑、轿顶、轿内、轿门、层门及门的地坎等部位应进行清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严明工作纪律,做到奖惩分明,增强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员工的奖惩工作。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总经办是公司员工奖惩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员工奖惩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对有争议的奖惩决定进行裁决。

  第五条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奖惩工作的管理。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对各类奖惩决定进行审批,并拥有最终裁决权。

  第三章 奖励管理

  第七条 公司设立如下的奖励种类:

  1.通报表扬;

  2.奖金奖励;

  3.提薪升级。

  第八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报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发生,减少经济损失有功的;

  3.一贯忠于职守,工作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九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质量优、效率高,不讨价还价,任劳任怨,竭尽所能达成任务,全年无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4.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5.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6.为公司揽取大量营业额并创造了一定利润的;

  7.通过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对提高公司经济、生产效益做出显著贡献的;

  8.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公司经理办公会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十条 员工有以下表现的给予提薪升级:

  1. 连续数次对公司发展提出重大建议为公司采纳,并产生重大经济效益的;

  2. 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连续3年成绩突出受到公司表彰的;

  3. 有其他突出贡献,公司总经理认为该给予提薪升级的。

  第十一条 奖励的工作流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总经办审核;

  3.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

  4. 总经理审批;

  5.总经办实施、下发《奖惩通知单》(受奖当事人)并负责归档。

  第四章 惩处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设立以下处分种类,视情节轻重使用:

  1.警告;

  2.通告批评(经济处罚);

  3.降薪降职;

  4. 辞退。

  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的,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

  3.因过失以至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碍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的;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遗失员工证或未按通知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

  10.出入公司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公司区域而拒绝保安询问检查或管理人员查询者;

  11.破坏公司工作、生产场所环境卫生。

  第十四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通告批评(经济处罚):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的;

  2.因疏忽导致公司办公设备或物品材料不能正常工作或伤及他人的;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的;

  4.携带危险品进入公司的;

  5.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7.在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屡教不改者。

  第十五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降薪降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泄露公司秘密的;

  5.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6.遗失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的;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

  11.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第十六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偷窃同事或公司财物的;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利用职务之便向客户索取钱物的;

  5.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的;

  6.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失;

  7.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秩序的;

  8.拒不执行公司总经理、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滥用权利,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贪腐、盗窃、贿赂、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等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泄漏公司机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的;

  17.利用权利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不服从公司生产调度在外另谋职业的;

  1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重扰乱公司秩序;

  20.在公司内有伤风化行为的;

  21.经常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教育仍屡教不改的;

  22.公司调派工作时,无故拒绝接受的;

  23.因行为不当,公司再无法对其信任的;

  24.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

  第十七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八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述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总经办报公司总经理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九条 公司员工在发现他人有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总经办和部门主管报告。

  第二十条 对员工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的,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二十一条 员工所受处分有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后七日内,陈诉理由申诉,并以申诉后的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二十二条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被辞退者除外)。

  第二十三条 处分的工作流程:

  1.员工举报或部门提议;

  2.总经办组织调查;

  3.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讨论审批;

  4.总经办下发《奖惩通知单》(受处分当事人)并负责归档;

  第二十四条 员工一年之内被警告处分达3次的,年终奖只发90%,3次以上给予警告处分的,公司将予以降薪降职;员工一年之内被通告批评(处罚金额)达2次的,年终奖只发60%,超过3次(含3次)的,公司将予以辞退。

  第二十五条 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受到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时,其部门负责人应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也应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1.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部门负责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应负一定的领导责任,承担责任的30%;

  2.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部门负责人知情不予以制止,应负主要领导责任,承担责任的60%。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由总经办负责制定、修订,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一)本公司员工因公务上之需要,受命出差国内外(包括迁调)悉依照本章之规定办理。

  (二)员工出差均依各单位主管之命令或指示,视实际之需要,限定日期呈请总经理核准后行之。

  (三)出差员工应于出发前,依式填写所定表格,通知总务组登记,如情形特殊事前不及办理时,亦需尽速补填表格,送交登记。

  (四)员工出差得按实报支出差旅费,其最高标准如附表,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外,其余如有超额报支,一律剔除之。

  (五)员工出差前,得按实际需要预借旅费,其预借款额,经由各主管初审,呈请总经理核准后暂付之,出差完毕,向总务组销差后应于三日内呈报核销,如三日后,仍未报支者,会计组应将该员之预借旅费在薪津项下先予扣回,俟报支时,再行核付。

  (六)员工在本市及郊区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出差按实支给交通费及误餐费。

  (七)员工出差在一日以上,其另有不满一日之旅费,无论出发或返回日一律二分之一给付,又乘夜车往返者,不另支宿费。

  (八)交通费包括旅程中必须之舟车等费,按实际报支,便其他零星用费均在膳杂费内开支,不得另行报支。

  (九)凡因公拍发之邮电及特别公务,临时雇用人夫,车马等项所支出之必要费用,另列特别费用内得按实凭证报支。

  (十)员工出差除中途患病及天然不可抗力之原因,并有确实证明者外不得任意改变起程日期,或延长出差时间,但事后经总经理特准者,得追认之。

  (十一)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出收据,核发之,但如发现有虚报不实情事,除将所领追回外,并视情节之轻重,酌予惩处。

  (十二)员工出差事前事后及旅途中所应填写的一切表格及应办手续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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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静压 实施细则 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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