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道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创鸿软件系列产品的推广及应用工作,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经销商,乙方同意甲方经销乙方的 软件产品,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
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成为经销的基本条件
1.1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2甲方需了解所经销产品的市场情况、熟悉计算机相关产品知识,具备提供相关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悉乙方的经销商制度、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
流程等相关信息。
1.3乙方对提出经销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经销资格。
2.甲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向客户提供 软件产品及相关的版本升级、技术支持等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经销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
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2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
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互联网文
化管理暂行规定》等。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3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发布的经销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经销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
时,完全按照经销商制度中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甲方有义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了解经销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2.4 与乙方正式签署经销商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直接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
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经销商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
、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5 甲方在注册产品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有关的各项规定,在使用其他收费服务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
2.6 甲方应执行乙方规定的统一资费及服务标准(资费及服务标准以乙方网站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布的信息为准),不得擅自进行更动。
2.7 甲方应对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2.8 甲方将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经销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乙方权利义务
3.1乙方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 务范围。
3.2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直接面向甲方
的客户。
3.3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经销商制度和经销价格,并将在网站上及时公布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甲方变更后的经销商制度和经销价格信息。更新后的各种信123
息自公布于乙方网站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之时起生效,非特殊情况上述变更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
3.4乙方应对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3.5乙方为甲方及其发展的用户提供免费培训,主要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6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7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
失负责。
3.8乙方视市场状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经销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违约责任
4.1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2因乙方产品自身问题造成甲方注册成功的软件不能正常应用,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 不超过甲方已为该软件支付的域名注册费。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
造成注册成功的软件不能正常应用或丢失、被删除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3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正常提供甲方所定制的其他收费服务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收费服务支付的费用。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
该收费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4除经乙方认可并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即视为违约,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停
止甲方的产品注册及其他服务项目的预定,直至取消乙方经销资格。乙方违反其他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5.免责条件
5.1 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付款/结算方式
6.1 甲方成为乙方经销商并委托首次业务之前,须将至少 元人民币以有效方式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之后发生的业务逐笔从其中扣除。
6.2 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寄出给甲方,并做相应的预付款确认以保证甲方正常的后续服务工作。该预付款不可移做他用,也不退还。
6.3 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甲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
户分别开票等),须在汇款传真件上详细说明。
7. 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 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7.3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7.4 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5 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7.6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
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123
7.7 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
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
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8. 合同附件
8.1 经销价格表
8.2 甲乙双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 附则
9.1 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随
意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9.2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
9.3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9.4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
同。上述情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9.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23甲方:
乙方: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 软件系列产品的推广及应用工作,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经销商,乙方同意甲方经销乙方的 软件产品,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成为经销的基本条件
1.1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2甲方需了解所经销产品的市场情况、熟悉计算机相关产品知识,具备提供相关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悉乙方的经销商制度、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
1.3乙方对提出经销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经销资格。
2.甲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向客户提供
软件产品及相关的版本升级、技术支持等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经销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2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等。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3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 ,下同)上发布的经销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经销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经销商制度中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甲方有义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了解经销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2.4 与乙方正式签署经销商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直接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经销商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5 甲方在注册产品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有关的各项规定,在使用其他收费服务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
2.6 甲方应执行乙方规定的统一资费及服务标准(资费及服务标准以乙方网站 公布的信息为准),不得擅自进行更动。
2.7 甲方应对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2.8 甲方将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经销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乙方权利义务
3.1乙方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2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直接面向甲方的客户。
3.3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经销商制度和经销价格,并将在网站上及时公布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甲方变更后的经销商制度和经销价格信息。更新后的各种信息自公布于乙方网站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之时起生效,非特殊情况上述变更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123
3.4乙方应对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3.5乙方为甲方及其发展的用户提供免费培训,主要地点在 。
3.6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7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3.8乙方视市场状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经销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违约责任
4.1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2因乙方产品自身问题造成甲方注册成功的软件不能正常应用,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 不超过甲方已为该软件支付的域名注册费。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注册成功的软件不能正常应用或丢失、被删除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3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正常提供甲方所定制的其他收费服务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收费服务支付的费用。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该收费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4除经乙方认可并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即视为违约,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停止甲方的产品注册及其他服务项目的预定,直至取消乙方经销资格。乙方违反其他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5.免责条件
5.1 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付款/结算方式
6.1 甲方成为乙方经销商并委托首次业务之前,须将至少 元人民币以有效方式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之后发生的业务逐笔从其中扣除;
6.2 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寄出给甲方,并做相应的预付款确认以保证甲方正常的后续服务工作。该预付款不可移做他用,也不退还;
6.3 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甲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在汇款传真件上详细说明。
7. 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 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7.3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7.4 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5 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7.6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7 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123
8. 合同附件 8.1 经销价格表。
8.2 甲乙双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9. 附则
9.1 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9.2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9.3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9.4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上述情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9.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网 址:
电子邮件: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
网 址: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23甲方:
乙方: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 软件系列产品的推广及应用工作,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经销商,乙方同意甲方经销乙方的 软件产品,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成为经销的基本条件
1.1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2甲方需了解所经销产品的市场情况、熟悉计算机相关产品知识,具备提供相关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悉乙方的经销商制度、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
1.3乙方对提出经销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经销资格。
2.甲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向客户提供
软件产品及相关的版本升级、技术支持等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经销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2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等。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3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 ,下同)上发布的经销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经销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经销商制度中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甲方有义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了解经销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2.4 与乙方正式签署经销商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直接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经销商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5 甲方在注册产品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有关的各项规定,在使用其他收费服务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
2.6 甲方应执行乙方规定的统一资费及服务标准(资费及服务标准以乙方网站 公布的信息为准),不得擅自进行更动。
2.7 甲方应对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2.8 甲方将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经销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乙方权利义务
3.1乙方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2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直接面向甲方的客户。
3.3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经销商制度和经销价格,并将在网站上及时公布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甲方变更后的经销商制度和经销价格信息。更新后的各种信息自公布于乙方网站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之时起生效,非特殊情况上述变更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123
3.4乙方应对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3.5乙方为甲方及其发展的用户提供免费培训,主要地点在 。
3.6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7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3.8乙方视市场状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经销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违约责任
4.1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2因乙方产品自身问题造成甲方注册成功的软件不能正常应用,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 不超过甲方已为该软件支付的域名注册费。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注册成功的软件不能正常应用或丢失、被删除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3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正常提供甲方所定制的其他收费服务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收费服务支付的费用。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该收费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4除经乙方认可并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即视为违约,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停止甲方的产品注册及其他服务项目的预定,直至取消乙方经销资格。乙方违反其他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5.免责条件
5.1 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付款/结算方式
6.1 甲方成为乙方经销商并委托首次业务之前,须将至少 元人民币以有效方式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之后发生的业务逐笔从其中扣除;
6.2 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寄出给甲方,并做相应的预付款确认以保证甲方正常的后续服务工作。该预付款不可移做他用,也不退还;
6.3 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甲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在汇款传真件上详细说明。
7. 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 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7.3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7.4 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5 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7.6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7 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123
8. 合同附件 8.1 经销价格表。
8.2 甲乙双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9. 附则
9.1 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9.2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9.3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9.4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上述情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9.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网 址:
电子邮件: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
网 址: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23甲方:广东省旅游局
乙方:贵州省旅游局
黔粤两省旅游资源十分丰富,旅游市场具有较强的互补性,旅游合作潜力巨大。两省同属“9+2”泛珠三角经济合作区域范围,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之间业已形成多渠道、多领域和多种形式的良好合作关系。为进一步加快两省旅游业发展,落实“9+2”区域合作框架协议,联合打造泛珠三角旅游精品,按照“自愿、平等、公正、双赢”的原则,签订此协议。
一、甲、乙双方积极参与推动“9+2”泛珠三角旅游合作。在共同落实“9+2”框架协议方面互通信息、协调立场、经验共享;在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多边合作方面,互相创造条件、互相支持和帮助。
二、甲乙双方积极推动两地旅游资源开发,实现优势互补、客源互济。双方通过多种渠道将本地区有开发潜力的旅游资源向旅游开发、投资商进行广泛宣传,支持和引导本地企业到对方考察旅游资源,为对方企业在本地的旅游开发及经营活动提供全面的咨询、服务和帮助。双方以互为目的地的形式开展旅游宣传促销活动,为对方旅游行政部门及旅游企业在本地的促销推介活动提供帮助。双方联合开发跨省精品旅游线路,共同开拓国内外客源市场,共同打造发挥本省资源优势的旅游品牌。
三、甲乙双方按照互利、双赢的原则,为两省旅游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的改善提供帮助。乙方的喀斯特山地生态旅游产品和民族文化、特色文化旅游产品可以作为甲方旅游产品体系建设的组成部分;甲方对乙方在提高接待能力和管理水平方面组织有关企业进行专项招商,按互惠互利的原则支持本地企业在乙方投资兴业,谋求资源开发和市场需求的协调发展。
四、双方确定把旅游扶贫和旅游就业作为本地旅游业推进“三个文明”进步的重点,为对方在旅游扶贫和旅游就业方面提供培训和经验共享,组织本地旅游行政部门和旅游企业实施对口帮扶,并在生态旅游、乡村旅游、农业及工业旅游等专项旅游产品建设、市场开发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五、甲、乙双方共同组织和指导旅游企业开展广泛合作,逐步消除旅游壁垒,推进两省无障碍旅游合作。双方支持对方旅游企业在本地开展旅游经营活动,并提供必要帮助,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享受本地旅游企业同等待遇,共同维护旅游企业和游客的合法权益。双方组织、引导本地旅游企业与对方企业在市场开发和利益分配方面通过协商,形成合理、协调的跨省企业合作机制,鼓励企业间形成互惠互利、形式多样的联合作,放宽对方企业在本地的准入标准,为对方企业的经营活动创造条件。
六、双方积极组织本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企业和媒体参加对方的大型旅游宣传、促销、招商活动,双方通过协商,在国内外联手组织大型促销活动。
七、双方积极推动旅游产业信息化工程,谋求共建旅游信息平台,实现旅游信息共享。
八、进一步加强双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系,两省旅游局高层定期会晤,互通情况。在“黄金周”等旅游高峰期相互提供交通、接待设施及景区容量监控的信息,双方对旅游交通、旅游安全和重大旅游投诉等问题采取协调一致的合作立场,共同处理应急事件。双方在旅游发展规划、市场开发计划、旅游政策等旅游业发展重大决策方面及时通气,形成互相学习、借鉴和合理互动的合作机制。 以上协议的实施由双方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后协调办理,未尽事宜双方商议解决。
甲方:广东省旅游局代表
乙方:贵州省旅游局代表
甲方:xx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杭州市江干区xx路601号 xx大厦b座1710室
电话:0571-8692xx
乙方:
地址:
电话:
一、合作前言
经过甲乙双方的接触和深层次沟通,双方就“欢动五洲 童心飞扬”xx走进人民大会堂全国青少年大型公益汇演活动的战略合作达成共识,双方希望通过战略合作的关系,进一步挖掘儿童童星行业发展的市场需求,加强在儿童影视培训及儿童经纪等业务合作,同时强化对个性化客户需求的支持,并开拓影视儿童童星市场的输出窗口。
二、合作背景
1.合作双方情况简介
甲方(xx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影视投资及拍摄、制作、发行的专业公司。公司拥有居多影视文化元素,以及多年的组织海内外儿童大赛的经验,制作、发行和市场推广经验,经过数年的影视经验和积累,xx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具有独特的影视创作风格和创新理念。不但拥有专业的创作摄制团队,同时还拥有众多的大赛组委会、影视合作伙伴,共同为大赛的举办、影视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乙方
三、合作双方的意向
经过甲乙双方的深层次沟通,基于对儿童童星市场的认可,甲乙双方在童星市场的开发以及未来儿童影视市场发展需求等方面达成共识。共同协商就举办全国性的儿童赛事、儿童影视演员培训、包装、经纪、影视输出、个人专业影视打造等方面强强联手。拓展儿童童星市场龙头品牌和新坐标,全力开拓儿童影视专业培养及输出基地,满足并深化市场需求,引领儿童童星潮流,打造一流的儿童童星培养基地。
四、合作原则
1.甲乙双方的合作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违法、违规和有损国家利益、公众利益以及合作双方的利益。
2.甲乙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合作应本着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并重,以市场为导向,坚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平等互利的原则。
3.甲乙双方在上述共识的基础上,结成紧密的战略合作伙伴,持续深入发展双方可能的各个方面或行业领域的合作。
五、合作领域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一致同意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儿童赛事、儿童教育培训、经纪、包装、影视等行业市场展开全面合作。
六、合作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大赛赛事的筹备,专业队伍的组建以及大赛赛事的安排。
2、甲方有义务告知乙方大赛赛事以及活动内容。
3、甲方不定期向乙方提供大赛赛事以及儿童影视演艺机会。
4、甲方与乙方共同就儿童童星市场探讨、研究及长远进行规划并实施。
5、甲方为乙方原创节目优先提供国内外展演平台。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责调研儿童市场的需求,有针对性的提出发展的建议及市场目标和可执行方案。
2、乙方负责提供优秀的儿童资源,可经过各种形式选拔、培训、推荐5--13岁的适龄儿童。
3、乙方负责对甲方提供的资源,以市场为导向,进行商业的结合,专业策划、招商、宣传。
4、乙方负责对儿童市场商家的拓展,达到儿童资源与商家双向结合,乙方选拔、推荐的儿童甲方有优先安排的责任。
5、乙方有承办甲方项目的优先权。
七、合作利益模式
1.甲乙双方凭着平等互利,双方共同发展为原则,双方合作项目收入 分成,所涉及发票税点由甲乙双方共同各自承担。
2、双方涉及合作具体的项目及操作细节,以补充协议形式进行签署。双方友好协商,以保证长期稳定发展。
3、乙方支付甲方的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
4、协议签订之日起 工作日内乙方支付费用的30%,即 人民币,余款在项目开始实施前5个工作日内打入甲方的账户。
5、甲方账户名:
甲方开户银行:
甲方银行帐号:
八、协议的生效、补充、变更、终止
1.协议的生效: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即协议生效,开始执行。
2.协议的补充、变更、修改:如因业务发展需求对本协议现有内容进行补充、变更、修改,由双方提出补充、变更、修改的建议和方案,经双方协商并达成统一意见后,以书面形式确定,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后补充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协议的终止: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任何一方要求暂时停止或终止本协议的执行,应提前 3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提出向对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执行,否则以违约论处。
4.协议有效期
协议有效期原则上为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12
九、保密条款
1.双方同意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本协议的具体内容,但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需要披露的除外。当需要对外披露时,双方应共同协商,统一步骤和口径。
2.本协议的保密条款为持续性条款,且无论本合作协议无效、解除或废止,均不影响保密条款的有效性。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须严格遵守协议各项条款,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
1.在本协议规定内容的基础上,签约各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可协议补充。
3.本协议一式 份,签约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12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为了进一步推进电话市场的繁荣,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从而进一步拓展__________电话在____________区域的业务发展,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开店首次向甲方购买______电话,赠送______元的充值话费;以后乙方向甲方购买通话费为______元/分钟。
2.乙方自主选址,负责装修及经营后______电话的日常维护,且营业面积不小于______平方米。
3.乙方自主申请办理个体营业执照和相关证件进行______电话营业。
4.乙方必须合法经营,严格遵守甲方的价格规定,不得同时经营其它同类产品,不得随意大幅调动产品价格,一经发现取消合作资格。
5.若乙方在合作过程中对我公司的网电质量不满意,乙方可自由退出;双方合同失效
6.公司不收现金,请按公司指定帐号汇款,出现问题公司概不负责,出现纠纷在甲方所在地提起诉讼。
7.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遗漏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卡号: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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