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途运输合同

分类:运输合同 作者:珠珠 阅读量:          下载此文档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运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运费的合同。抓以下是小编整理的 长途运输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长途运输合同范文一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甲方起始地 ,送达的物料运输工作,乙方为甲方提供提送货服务并将物料安全、及时的送达目地  二、甲方需提前一天通知乙方需发运物料明细,含型号、吨位,体积及合适的提货时间,以便乙方按运输需要安排车辆。甲方接口人: 电话: ,乙方接口人:电话:

  三、乙方需使用集装箱卡车或者任何一辆全封闭的厢式货车或者任何一辆用雨布全 覆盖并用绳索有效扎紧的适合长途运输的卡车进行装运,承运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有关规定。若因车辆不符合国家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有关规定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运输途中发生因车辆故障、交通事故、天气原因造成拥堵等情况,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告诉甲方预计的到达时间,配合甲方做应急预案,否则因货物送达延迟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在运输过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大雪、山洪、阴霾等)出现延务,乙方可出据相应的证明,甲方和乙方沟通,及时制定补救措施。 五、乙方必须为甲方每票货物购买足额货物保险;按甲方的要求装载货物,并将货物安全送达甲方指定目的地,由收货人清点验收,若货物被错送、冒领或途中发生货物丢失、货损、淋湿、污染(乙方原因)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乙方负完全责任,并按货物的实际价值原价赔偿。

  六、乙方运输价格:

  乙方杭州至济南包车价格:4.2米______元,6.8米______元,9.6米______元,13.5米和17.5米包车价根据实际货量和运价计算得出,承诺包车运输时效______小时。 以上均为不含税价格。乙方以上运费标准包括但不仅限于提送货费、装卸费、燃料费、路桥费、公路运费、车辆维修费、行政罚款、人工押运费、货物保险等乙方在完成甲方委托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七、 乙方提货完成后应安排及时走货,如果当天因自身原因未能走货必须当天通知甲方,并在后续运输过程中减少中转环节,减小时效延误。乙方承诺 至 运输时效是 小时,包车运输时效______小时,每延迟1小时考核 元。如因乙方时效延误造成甲方客户停产而被处罚,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 乙方全年运输时间除春节前7天,春节后7天为放假期间,其余时间为正常营业时间。

  九、 甲乙双方每月15日前核对完成上月的运费,乙方向甲方出具运输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60天内将运费电汇至乙方公司账户。

  十、 甲乙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如协商不成,可诉至杭州市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一、 本合同一式贰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

  委托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长途运输合同范文二

  甲方:陕西鑫辉钢铁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灞桥区吕家堡 乙方: 地址: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本着双方长期合作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 乙方根据甲方业务需要,负责将甲方生产的钢材由甲方所在地(西安市灞桥区吕家堡村)送往甲方客户所在地(具体地点根据客户情况而定,甲方所需车辆以乙方派车单上的车号为准)。

  二、 乙方货车司机每次装货时必须向甲方提供可以证明本人身份的身份证、驾驶证的复印件。

  三、 运费:每次货物运费单价根据市场行情而定,不得高于市场行情,具体情况每次装货时甲乙双方再补签一份运输合同,乙方货车车主或司机必须签字确认,证明乙方认可运输货物重量及运费单价,每次补签的运输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直至乙方把该批货物送到甲方客户处冰结算清所有费用为止。

  四、 结算方式:乙方支付甲方公司每车每次货运信息费壹佰元,每半月结一次,根据甲方出示的货物运输合同份数为车次依据。乙方将货物运送到甲方客户所在地,由甲方客户按实际收到货物的重量计算并支付运费。每车重量允许误差15%以内,误差超过规定的部分,乙方按市场行情最高价格赔偿甲方损失。

  陕西鑫辉钢铁有限公司

  五、 货物运输过程中,若发生货物丢失及其他意外(如运输途中调换、掺假、偷盗等)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六、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若发生交通事故及车辆行驶违章等其他意外问题以及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全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 乙方所运输的货物运输到位后,甲方却未收到货物款项时,乙方有责任有义务听从甲方安排(甲方通知乙方可以卸货),乙方不得私自卸货。

  八、 若因乙方私自卸货给第三方,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作经济赔偿。特此约束!

  九、 本合同期限暂定为壹年。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如有一方要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15天通知对方。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陕西鑫辉钢铁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20xx年 月 日 签订日期:20xx年 月 日

  长途运输合同范文三

  甲方:

  乙方: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如下:乙方向甲方提供性能良好的运输车辆(限载30T,容积120立方)。负责甲方如下专线运输:运行路线 (始发地 目的地 )

  并就此内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获知货物在运输途中的情况和预计到达时间;

  2、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人员的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和改进要求;

  3、甲方按照约定内容支付费用;

  4、甲方有义务保障协议车辆进出装卸场所的畅通;

  5、甲方对乙方因车辆故障及其它原因不能准点发车的,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其它车辆运行;

  6、 甲方负责货物的装卸;

  7、 甲方超载现象(即超过限载量30T)的。并因此所产生的超载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乙方车辆因超载部份增加的所有行车相关费用;

  8、 甲方每周一至周六必须确保每天发一台乙方所安排的车辆回上海;如因货源原因停止发车的,应第一时间知会乙方,以便乙方提前做好车辆调配;连续2天没有发车,每二天起乙方按500元/天向甲方收取滞车费。

  9、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驾驶员休息床位。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向甲方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件、道路运输证、车辆证件、驾驶员身份证等复印件;

  2、 乙方车辆按照甲方需求承运货物,单程运行点到点的运行标准时间为__ 小时;运行时效考核以《行车时间签到表》记录为准。

  3、 乙方负责所有车辆的驾驶及安全,并承担车辆维修费、路费、停车费、通讯费及该车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4、 乙方协议车辆的交通违章及驾驶员造成的罚款、在承运甲方货物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后果由乙方承担。

  5、 乙方必须保证合同车辆每天准时到达甲方指定地装货,乙方车辆发生故障时,必须调配其它车辆增援,保障甲方准时发车。

  6、 乙方提供车辆必须手续齐备,并有足额车辆保险。

  7、 乙方每车为甲方购买伍拾万元的货运输险,超出部份由甲方承担;甲方的保险公司对超出部分理赔后,放弃对乙方的所有追偿权。如甲方的保险公司对乙方进行追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8、 乙方有权指导甲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合理装载。

  9、 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交运的业务袋资料和货物进行保密并保存完好。

  第三条 费用发生及结算方式

  1、 往返程税后包干费用标准为 元,协议签定后的前5个出车工作日、甲方每趟出车预付出车费人民币 元(¥ 元),余款 元(¥ 元)作为甲方风险保证金,此保证金于双方解除协议后10天,甲方退还此款给乙方。

  2、 甲方结押乙方每台车风险保证金 元后(¥ 元),当趟的运费均在出车前付清。

  3、 在国家的油价及其它行车的费用出现变动时,甲方根据实际成本对乙方的运费需做出相应的调整。

  4、 甲方如因运作需要临时变更运行路线或协议外增加提送货的,超过规定公里数的部份以实际增加的公里数6元\公里标准计运费,费用在每日出车前直接计补当趟司机。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无理由不按照约定期限结算费用的,每逾期一天,按照应付金额的1‰的比例向乙方支付滞纳金。甲方提出异议,乙方未给予解决的不在此范围内。

  2、 因乙方原因导致车辆延误到达时效,每延误1小时扣罚运费100元,但最高考核不超过500元;因为不可抗力(如交通堵塞、高速公路封锁、道路坍塌等)客观因素延误时效乙方所不能控制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和提供可证明依据,并协助甲方共同解决且不受甲方考核。

  3、 乙方承运甲方货物在乙方车辆上产生的任何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自然灾害等非乙方所能控制的除外,但乙方有责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给甲方,由甲方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相关费用。

  4、 乙方执行运输任务司机必须24小时保证通讯畅通,甲方工作人员可随时了解车辆运行状况,发现乙方司机联系不上,甲方对乙方按50元/次进行处理。

  5、 甲方如装运国家禁运、限运物品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及损失(包括乙方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协议的解除

  1、 甲乙双方因市场和经营原因需解除协议,都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30日通知对方;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方可解除。

  2、 如提出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来执行(提出方在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解除协议,提出方将赔偿对方每台车 元人民币。

  3、 协议解除后如有待结算费用,一方须在协议解除后15天内向另一方发出《结算通知书》并附有效单证,另一方须按照本协议有关结算约定核对结清款项。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作协议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 (只能单选)。

  1、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第七条 其它事项

  1、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2、 合作期为自签订之日起三年内有效,若双方无异议,合同有效期自动顺延。

  3、 本协议一式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双方互换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甲方(章): 乙方(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开户行: 乙方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结算联系人: 结算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提高企业设备维护质量和经济效益,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______电信公司长途电信线路局(以下简称企业:甲方),与______省电信公司长途电信线路局工会(以下简称工会:乙方)代表全体员工(以下简称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集体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依法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双方应互相尊重,共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协商处理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有关问题,检查本合同生效后的履行情况。

  第三条 企业尊重员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力,不断完善员工代表大会制度。企业听取工会和员工对企业生产经营、设备维护以及员工工资福利、培训、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重视提高员工的技术素质,在企业经济效益和设备维护质量不断提高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员工的收入水平,不断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第四条 工会在全面履行四项社会职能的基础上,突出维护职能、支持和维护局长行使生产经营、管理的指挥权,教育员工遵守机关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发动员工开展劳动竞赛、提出合理化建议、改善机关管理作风和为基层服务的工作态度,牢固树立为全省长线企业服务、为基层服务的思想,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通信生产任务和经济技术指标。

  第五条 本合同与企业员工会员代表大会同届。

  第二章 劳动报酬

  第六条 企业根据上级的工资政策、计划和企业生产经营效益与员工的劳动贡献,制订和推行企业内部分配方案。

  第七条 企业在制订工资调整方案和内部分配等办法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其方案和办法应交员工代表审议通过。

  第八条 因全面实施计件工资等内部分配制度,凡属本职岗位范围内的工作,员工延长工作时间,企业一般不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因工作需要,领导安排员工在“双休日”加班,企业应给予补休。在国家法定节日加班(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企业应按档案工资标准的_____%发给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应经部门领导提议由劳资部门综合平衡,报请局长批准后执行。同时,企业鼓励员工发扬主人翁精神,为企业多作贡献。

  第九条 企业不克扣员工的正当劳动收入,但下列情况不属克扣。

  1.员工应缴纳的个人收入所得税,房租、物业管理、水电、住房公积金、安全保证金、工会会费等。

  2.由于员工过失发生事故,造成企业或他人财产损失,按企业规定令其赔偿的损失费用。

  3.员工违反劳动纪律、迟到、早退、旷工或违反局纪局规给予经济处罚及请病事假按本企业扣除的工资(病假工资按国家和行业标准扣除)。

  4.法院委托本局扣除的抚养费、赡养费和赔偿费。

  5.员工应归还企业的债务。

  6.员工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

  第十条 企业依照规章制度对违纪员工予以经济扣罚的,每月扣发金额总数一般不超过月收入的_____%,按处罚金额当月未扣完的分月扣发。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 企业员工待岗及试岗期间的有关待遇按省电信公司有关文件规定办理。1234

  第三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二条 企业实行每天工作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小时的工作制度。属责任承包岗位的传达室、通信值班室、招待所、储蓄所、司机等岗位执行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

  第十三条 员工休息日、法定休假日以及探亲假期均按国家、行业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职工的婚丧、计划生育等假期按本企业档案工资核发,不发奖金。

  第十四条 企业根据员工工作年限,给予连续工作满五年以上的员工有薪休假。时间分别为:工作满五年不满十年的_____天,工作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_____天,工作满二十年以上的_____天。凡一年内病假累计满_____个月或事假超过_____天和已享受疗休者,当年不再休假。年休假由劳资部门按各部门员工人数和工作情况,每季向各部室分配年休假指标,各部室部门应尽量安排人员休假,本人不愿意休假的自行作废。但确因工作情况不能休假的员工经局长批准,可安排在次年一季度之前安排补休。员工年休假期间只发本人档案工资,不发奖金。国务院颁布员工有薪年休假具体办法后,按国务院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因紧急抢修、抢险或其他法律规定情形而延长工作时间的,企业可给予适当补休。员工应发扬社会主义劳动精神,热爱企业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对国家、对企业争做贡献。

  第十六条 经企业同意参加各类函授学习的员工,每月可获得二天的脱产学习时间。

  第四章 社会保险和生活福利

  第十七条 企业按规定对员工实行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为员工缴纳公积金,对汽车驾驶员实行人身安全保险。

  第十八条 企业每年按工资总额的_____%提取员工福利费,用于员工医保、疗休、因工负伤、职业病、计划生育、员工供养直系亲属等按规定需由企业负担的待遇以及员工的生活困难补助和改善员工的集体福利。员工的医药费按医疗保险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根据省电信公司、省电信工会[XX]工字第14号文件要求,建立员工互助补充保险储金会,解决员工重病住院,因工、因病死亡和退休时的生活困难补助。

  第二十条 企业给员工发放一定的水电、煤气、书报、洗理、交通、防寒防冻、女职工卫生费等。

  第二十一条 企业行政支持工会与相关部门在元旦、春节、三八、五一、五四、七一、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组织员工开展庆祝和文娱活动,并给予安排活动经费。

  第二十二条 在本集体合同有效期(_____年至_____年)内,工龄在_____年以上的员工可进行一次性疗休。疗休由工会组织,经费由行政开支。员工在退休之前可安排一次疗休,时间不超过_____天,疗休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第二十三条 企业有计划地按照当地政府政策和省电信公司规定筹建新宿舍,在条件可能的情况下,不断改善员工的居住条件。

  第五章 劳动安全和卫生

  第二十四条 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员工进行安全卫生教育。

  第二十五条 工会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律规定,有权代表员工对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以及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的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发现劳动保护不落实,严重危及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情况时,工会有权要求企业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1234

  第二十六条 企业每年对离休干部和在职的副处级以上干部、高级职称人员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每两年对其他员工进行一次体格检查。

  第二十七条 企业每年组织一次女职工乳腺、妇科、防癌等项检查,同时做好女员工“五期”保护。

  第六章 教育培训和员工奖惩

  第二十八条 企业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按期提取员工教育经费,帮助员工获得科学文化及专业知识,支持员工参加业务进修学习,鼓励员工自学成才。经企业同意公派参加各类学习的员工,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有薪待遇。

  第二十九条 企业应对员工职业培训作出长期规划和短期计划,由教育部门和相关部门大力开展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科学、技术业务知识教育,不断提高员工队伍素质。

  第三十条 全体员工应发扬当家作主的主人翁精神,关心企业的效益和发展,遵守劳动纪律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职业技能,努力完成本职工作,维护企业形象,为企业实现通信生产、维护管理目标履行应尽义务。

  第三十一条 员工遵守劳动纪律,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成绩显著的,或者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经批评教育不改的,企业依照或参照《企业员工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和惩处。

  第三十二条 对员工的记功由工会提出建议并提交企业研究决定。拟对员工授予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由工会提出建议并提交企业共同研究同意后,向上级推荐。

  第三十三条 企业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由企业行政和工会讨论决定。

  第三十四条 对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或者犯有重大过错的员工作出辞退决定时,应按劳动合同规定和符合下列程序:

  1.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处分意见;

  2.员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3.书面通知员工本人。

  第三十五条 企业对员工作出开除、除名处理,应符合下列程序:

  1.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2.开除员工须由员工代表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除名处理须由企业行政会议讨论决定;

  3.书面通知员工本人。

  第七章 合同责任和保证

  第三十六条 企业与工会双方为保障集体合同的履行建立以下制度。

  1.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双方就本年度有关重大事宜和员工利益问题进行通报、协商,必要时可随时进行协商;

  2.企业召开局长办公会议或经营活动分析会议,应有工会主席或授权的代表参加,并听取工会主席(代表)的意见;

  3.工会召开会议或组织活动,需占用工作时间,应事先征得行政有关方面的同意,工会邀请企业领导或相关人员参加的工会有关会议和活动,企业应予支持;

  4.工会围绕通信生产开展的各类劳动竞赛,其竞赛经费企业按规定给予保障;

  5.工会在依法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的同时,要教育员工认真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发扬奉献精神,集体主义精神和敬业精神等;

  6.企业按全员工资总额2%的经费,及时足额拨给工会,工会应合理安排使用。

  第八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三十七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于企业发生分立、合并或外部条件变化等特殊情况,致使集体合同难以履行时,双方有权提出解除集体合同的要求。解除集体合同,应报送当地劳动部门和上级工会审查、备案。1234

  第三十八条 集体合同期限届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集体合同即行终止。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的变更、解除除按省电信公司、省电信工会有关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九章 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第四十条 企业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劳动合同,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工作时间、女员工特殊保护法律规定,按照法律规定接受处罚,并补偿员工的经济损失。

  第四十一条 员工不履行劳动合同规定义务,违反企业规章制度,造成企业重大损失的,按违反劳动合同规定或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双方协商签定新合同。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经省电信公司长途电信线路局第一届二次员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由局长代表行政、工会主席代表员工在本合同书上签字后,七日内本合同一式三份,报送市劳动局审查、登记、备案。市劳动局自收到本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四十五条 合同审查登记生效后,正本1份由局存档,副本12份,局长、工会主席、局党委、办公室、劳动工资部、实业公司、局工会各1份,报省电信工会1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规定和省电信公司有关规定相抵触时,双方按国家和省电信公司规定协商修订。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适应于省线路局机关。

  甲方(企业方)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职工方)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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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海 南 省 海 口 市 新 华 区 人 民 法 院

  民 事 判 决 书

  (1999)新民初第191号

  原告李凡,女,一九六一年九月四日出生,汉族,中国海南社区心理咨询所副研究员、住中国海南省琼山市府城镇吉祥楼105号.

  委托代理人董万程,中国海南大学法学院讲师原告邓明昱,男,—九xx年,九月五日出生,汉族,中国海南社区心理咨询所研究员,住中国海南省琼山市府城镇吉祥楼105号。

  委托代理人董万程,中国海南大学法学院讲师。

  被告大韩航空公司。住所韩国汉城中区西小门洞41-3号。

  法定代表人yi taek.shim,总裁。

  委托代理人唐志峰,中国海南天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国海南省中国旅行社航空服务公司。住所中国海南省海口市大同路17号华侨大厦底层。

  法定代表人伺毅,经理。

  委托代理人符英,中国海南英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王诒志,中国海南英乐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李凡、邓明昱与被告大韩航空公司、被告中国海南省中国旅行社航空服务公司(以下简称中旅服务公司)国际航空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凡邓明昱及其委托代理人董万程,被告大韩航空公司委托代理人唐志峰、被告中旅服务公司委托代理人符英王诒志到庭参加诉讼。本案观已审理终结。

  原告辩称。为了应邀出席在美国洛杉矶召开的第七届国际名医学术大会,我俩于一九九七年九月二十八日子被告中旅服务公司购买—九九七年十月八日由海口至香港、香港往汉城至洛杉矾机票各两张,机票在购买时即子确认。同年十月八日,我俩启程,于同日上午十时十分抵达香港机场。我俩准备乘机前往洛杉矾时。承运人被告大韩航空公司的香港站告知我俩前往汉城至洛杉矶的航班电脑里没有我们的姓名,这就意味着我们的机位落空,也没有办法补票。经我俩交涉无效,再无其他办法的情况下,我们只好改.签第二日的航班,延误我俩出席重要国际会议,造成我俩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及不良影响。经我俩多次追偿,但被告方以种种理由拒绝赔偿,故我俩请求法庭判决两被告赔偿损失十万二千零九十五元五角。

  被告大韩航空公司辩称,原、告向被告中旅服务公司购票。被告中旅服务公司出票给原告后,我方曾发传真要求被告中旅—服务公司对机票的确认,但被告中旅服务公司未作出任何答复,故我方将原告的机票取消,造成原告的机位落空。赞成原告机位落空主要由于被告中旅服务公司未将出售的工作全部完成,被告中旅服务公司应承担责任。原告的请求过高,因机位落空在香港停留一日的费用可以赔偿,其他费用不应赔偿。

  被告中旅服务公司辩称,原告要求我司出票时,我司与被告大韩航空公司票位连网的电脑显示对外已无票位,可原告当时很急需,我司便与被告大韩航空公司三亚站联系。被告大韩航空公司三亚站获悉此情况后与被告直接联系,被告大韩航空公司同意对两原告出票。被告大韩航空公司三亚站经许可后要求我方提供购票人的情况等资料,以便出票,我司按要求向被告大韩航空公司三亚站提供有关情况不久,被告大韩航空公司三亚站向我司提供了出票的有关票号等,我司按三亚站提供的票号向原告出票,并报三亚站确认。我司与被告大韩航空公司系代理关系,我司出票行为完全符合代理协议的规定。被告答辩中称其向我司发出要求机票确认的传真,但我司从未收到,被告大韩航空公司也未能举证说明。我司在出票中完全无过错,现原告状告我司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望法庭驳回原告对我司的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八日,原告邓明昱教授被国际华人医学家心理学家联合会聘为第七届国际名医学术大会执行主席。同年八月二日,国际华人医学家心理学家联合会邀请原告邓明昱、李凡参加一九九七年十月十九日在美国洛杉矶召开的第七届国际名医学术大会,并预安排原告邓明昱在开幕式上发表近一小时专题学术报告《二十一世纪的心身医学》,李凡在大会上发表十五分钟的论文《心理咨询例分析》。一九九七年九月二十七日,原告为出席在美国召开的第七届国际名医学术大会到被告中旅服务公司求购一九九七年十月八日香港--汉城--洛杉矶的双程机票两张。被告中旅服务公司经电脑查询,发现电脑系统中直接对外销售的票位已售完,可原告急需机票,被告中旅服务公司通电话向被告大韩航空公司三亚站求助。被告大韩航空公司三亚站接到求助信息后不久通知被告中旅服务公司可以向原告出票,并在接到被告中旅服务公司提供原告的有关情况后回电话票位已订妥同时向被告中旅服务公司提供订位的电脑记录编码“hf2301”。被告中旅服务公司根据被告大韩航空公司三亚站的订票情况向原告出票两张,并报被告大韩航空公司三亚站确认。一九九七年十月八日,原告于十时十分乘机抵达香港机场,准备由香港经汉城直飞洛杉矶。在办理登机手续时,被告大韩航空公司香港站告知原告此航班在电脑里没有原告的姓名,即原告的机位落空。原告遇机位落空后要求查明事实,并请求补票,但航班满位而无法补票。原告因此只能改签次日同时(十二时五十分)的航班,在香港停留一天,原告在香港停留一天花费住宿费一千三百六十港元,传真费四十五港元,重新登机机场收费二百港元。次日,原告乘航班赴洛杉矶,到达洛杉矶后赶往会场时已时当时时间一九九七年十月九日下午十七时,超出会议的第一天。邓明昱被预先安排开幕式的专门学术报告时间及李凡论文发言时间因此被延误,大会按国际会议惯例未作另行安排。由于原告邓明昱、李凡未能按时到会,作为大会执行主席之一,联合会在亚洲地区的常务理事第一侯选人邓明昱因未能按时到会而丧失联合会第七届常务理事的资格,原告李凡亦与会迟到为由丧失专业委员资格。原告在大会结束回国途经香港时停留一日,向被告大韩航空公司交涉,但未能处理。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十三日、一九九八年七月七日、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十三日,原告三次到香港向被告大韩航空公司香港站索赔,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原告赴汉城向被告大韩航空公司索赔,但均未得到赔偿,原告四次索赔差旅费为二万四千九百四十八元。原告回国后,亦多次向被告中旅服务公司索赔,但遭拒绝,故提起诉讼。经查,经任国际华人医学家心理学家联合会的亚洲地区的常务理事,每年可获一万美元的报酬,经任该会专业委员会委员,每年可获二千美元的报酬,这种职位的任期为五年。另查,一九九七年五月十七日,被告中旅服务公司与被告大韩航空公司签订一份旅客机票销售代理协议,并已履行,被告长期代理被告大韩航空公司出售机票。

  以上事实有机票、机票收据、邀请函、聘书、大会日程表、大会函件、收款收据、出口境报关登记、护照、订位凭证、代理协议及庭审笔录所证实。

  本院认为,原告因参加国际会议而向被告中旅服务公司购买被告大韩航空公司的机票,被告中旅服务公司作为被告在大韩航空公司代理人向原告出票。原告与被告大韩航空公司之间已形成国际航空运输合同的法律关系,机票上所记载的内容为双方之间达成运输合同的条款,双方的约定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条款符合法律规定,应受法律的保护。原告根据机票的约定支付运输费用,并按约定的时间抵达约定的机场,其已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被告大韩航空公司因自身管理原因造成原告未能依时到达目的地参加国际大会,被告大韩航空公司在履行运输合同违反合同约定,同时未能举证说明造成机位落空系原告方的原因或免于承运人责任的其他情形,故被告大韩航空公司应对原告机位落空而造成延误损失承担责任被告中旅服务公司代理被告大韩航空公司出售机票,其在合同中系代理人,非合同当事人,在出票中完全无过错,其代理出票行为的后果,应由被告大韩航空公司承担,其不应对造成原告延误损失承担责任。原告在其延误受损的范围内对被告大韩航空公司主张赔偿十万二千零九十五元五角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但其对被告中旅服务公司的请求无法律依据应予驳回。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第十九条、《修改1929年10月12日在华沙签订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的议定书》第十一条第一款这规定,判决如下:

  一、限被告大韩航空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原告邓明昱、李凡的经济损失十万二千零九十五元五角。逾期支付,则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加倍计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诉讼费三千六百一十元由被告大韩航空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韦庆忠

  代理审判员 羊日强

  代理审判员 张为群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书 记 员 王 尧

  海上运输合同(三)

  20xx运输合同(2) | 返回目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_________吨位船舶一艘(船舶___________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港运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 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货物于___________天内集中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___________天内派船装运。

  第三条 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___________小时内装完货物。

  第四条 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___________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第五条 起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完毕起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领员领航,费用由___________方负担。

  第六条 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______________________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___________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___________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时间装货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第七条 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船,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运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货物的数量的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 运输费用 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_______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___________%计___________,全船的运费的___________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___________ 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第九条 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依次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___________份,交___________等部门各存一份备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充分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签章)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签章)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

  20xx运输合同(3) | 返回目录

  编号:_________

  ┌──┬──────┬────────┬────┬──────┬──────┐

  │  │ 全   称│        │    │ 全   称│      │

  │托 ├──────┼────────┤    ├──────┼──────┤

  │运 │ 地址、电话│        │承运人 │ 地址、电话│      │

  │人 ├──────┼────────┤    ├──────┼──────┤

  │  │ 银行、帐号│        │    │ 银行、帐号│      │

  ├──┴──────┼────────┼────┴──────┼──────┤

  │ 核定计划号码  │        │   费用结算方式  │      │

  ├──┬──┬───┼──────┬─┼─┬─┬────┬──┴──────┤

  │  │  │   │      │起│到│换│    │    收货人   │

  │货名│包装│重量(│体积(m3) │运│达│装│运价率(├──┬──────┤

  │  │  │吨) │      │港│港│港│元/吨)│全称│  电 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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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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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特约│                                  │

  │事项│                                  │

  │和违│                                  │

  │约责│                                  │

  │任 │                                  │

  ├──┴────────────────────┬─────────────┤

  │ 托运人签章                 │  承运人签章      │

  │                       │             │

  │                       │             │

  │                       │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附件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承托双方各执1份,副本若干份。

  2.规格:长21 厘米,宽30 厘米。

  深圳市某贸易有限公司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20xx运输合同(4) | 返回目录

  原告深圳市罗湖区共发达货运市场杰通货运部,住所地:深圳市罗湖区。

  法定代表人肖虎勇,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李全政,该公司郑州办事处经理。

  被告周口祥龙四五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周口市川汇区法定代表人高化彩,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李景珠,公司经理。

  本院在审理原告深圳市罗湖区共发达货运市场杰通货运部诉被告周口祥龙四五贸易有限公司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XX年7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深圳市罗湖区共发达货运市场杰通货运部以庭外已协商解决为由申请撤诉,理由正当,应予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深圳市罗湖区共发达货运市场杰通货运部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深圳市罗湖区共发达货运市场杰通货运部负担。

  审判员:许 东

  20xx年七月十七日

  书记员:杨丽娟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网络用户(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如何向甲方缴纳电话费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入网时,向甲方交纳预付话费_________元。

  二、甲方计费周期为上月_________日至本月_________日,甲方将在本月出帐后(出帐日为_________日)为乙方寄出帐单,乙方应及时交纳话费。

  三、甲方每月出帐后将从乙方预交话费中扣除当月话费,当余额不足抵扣话费时,乙方须在甲方规定的交费期内(每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日)到联通营业厅补交欠费。

  四、乙方如未在交费期内交纳欠费,甲方将对乙方欠费自逾期之日起计取滞纳金(每天0.2%)。

  五、乙方应按甲方规定及时交纳欠费及滞纳金,视欠费情况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联通长途业务,并保留通过法律手段向乙方追缴其欠费的权利。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原告湖南高纯化学试剂厂(以下简称高纯厂)因与被告湖南长沙黄花国际机场航空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花机场公司)发生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于XX年9月2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于同日受理后,黄花机场公司于XX年9月27日申请追加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航空公司)为本案的当事人,本院于同年10月31日通知深圳航空公司作为本案共同被告参加诉讼。深圳航空公司于XX年1月17日申请追加深圳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案的诉讼当事人,本院于同年1月23日通知深圳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案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同日,因本案必须以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XX)深宝法刑初第46号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案尚未审结。本院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本案中止诉讼。同年7月21日,因相关案件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决定恢复本案审理。诉讼中,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机场公司)提出本案涉及的深圳机场航空货站是该公司下属的一个非独立法人的营业机构,而深圳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则是该公司的股东,之前法院所作出的相关法律文书深圳机场公司均已收到,因此自愿参加本案诉讼。经本院征询意见,高纯厂、黄花机场公司及深圳航空公司均表示同意由深圳机场公司替代深圳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本院遂变更深圳机场公司为本案共同被告。本院依法组成由代理审判员郭伏华担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邓晓阳、王桂枝参加的合议庭,于XX年7月26日、8月29日开庭,公开进行了审理。书记员佘婵担任庭审记录。高纯厂委托代理人刘尧广,黄花机场公司委托代理人罗铮、熊健,深圳航空公司委托代理人张华、余兰,深圳机场公司委托代理人孙红琪、肖琳晓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高纯厂诉称:该厂于XX年8月10日16时19分与黄花机场公司签订了航空货运合同,将5件毛重132公斤、净重120公斤的银粉交黄花机场公司空运到深圳机场。货物交运后,高纯厂负责人前往深圳提取货物时,被告知货物已于8月11日早上8时30分左右被他人冒充陈海龙凭航班号和运单号提走。此事件是由于承运人提货手续不合法、不规范,未尽谨慎注意义务造成的,完全是承运人的过错。黄花机场公司已违反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全额赔偿高纯厂的货物损失286 800元。深圳航空公司与深圳机场公司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黄花机场公司辩称:合同具有相对性,合同上的托运人并非原告,高纯厂作为本案原告不适格。三被告之间是委托合同关系,责任应该由委托人深圳航空公司承担。货物的损失是托运人的过错造成的,黄花机场公司不应当承担责任。由于高纯厂没有向机场声明货物是贵重货物,也没有说明货物是危险物品,即使要赔也是限额赔偿,即按每公斤100元进行赔偿。

  深圳航空公司辩称:该公司与高纯厂不存在航空货运合同关系,也不是第一承运人,不应成为本案被告。该公司作为承运人已经安全正点将托运货物运至合同指定的地点深圳机场,并按规定将货物交付深圳机场公司处理,没有过错和违约行为。高纯厂将运输方式、运输时间、提货人等重要信息透露给罪犯,且在与罪犯磋商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对货物的丢失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货物丢失的不利后果。高纯厂托运时没有声明货物价值,应按照规定的责任限额进行赔偿。

  深圳机场公司辩称:高纯厂存在重大过失,泄露了有关信息,托运也未声明货物是贵重物品,不符合运输规定。罪犯凭身份证与提货单号提走货物,该公司已经完全尽到了谨慎的责任和义务,办理提货时手续合法规范,不应承担任何民事赔偿责任。

  经庭审,当事人举证、质证,本院采纳的有效证据包括:

  1、高纯厂提交的化学物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王春明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陈海龙的身份证明、肖英健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王春明出具的证明、肖英健出具的证明、黄花机场公司货运和快递发票中的发票联、抵扣联、收货人联、深圳机场公司进港科证明、航空货运单、请求赔偿货物损失的函及国内挂号函件收据、深圳市公安局机场派出所出具的情况说明、鉴定结论通知书;

  2、黄花机场公司提交的航空货物托运书、货运与快递记账联、货邮仓单、报警案件登记表、地面服务协议、货运和快递发票中的空白发票联;

  3、深圳航空公司提交的深圳航空公司与深圳机场公司之间的地面服务协议、黄花机场公司出具的货邮仓单复印件、深圳航空公司货站出具的情况说明;

  4、深圳机场公司提交的罪犯作案时留下的名片;

  5、本院在审理过程中依当事人的申请从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二科调取的案件受理表、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刑事案件立案报告表、深圳市公安局机场分局的立案决定书、刑事案件破案报告表、综合材料、呈请破案报告书、深圳市公安局机场分局的扣押清单、深圳市公安局机场分局对罪犯吴孝国及何荣的讯问笔录、抓获经过、吴孝国与何荣的身份证明资料、(XX)深宝法刑初第46号刑事判决书、(XX)深中法刑二终第166号刑事裁定书;

  6、本院依职权调查取证的证人王春明的证言。

  经审理认定的证据,可证明如下事实:

  XX年7月至8月间,案外人吴孝国、何荣(均已判刑)经密谋在深圳市宝安区公明街道合水口十三区以虚假的深圳市银河实业有限公司的名义,与高纯厂商谈银粉的购销事宜,意图骗取银粉。其中吴孝国充当公司采购员苏尧忠,负责业务洽谈;何荣充当公司业务员,负责接发传真。经吴孝国与高纯厂法定代表人陈海龙商谈后,XX年8月8日,吴孝国将拟订的合同传真给高纯厂,约定以2 390元/公斤的价格购银粉120公斤,发货的同时汇款。第二天,吴孝国和何荣又将一份伪造的汇票传真给高纯厂,并催促高纯厂发货。高纯厂将一份假的发货单传真给吴孝国,吴孝国看出发货单是假的,就打电话给陈海龙说要取消生意。高纯厂表示马上发货。

  XX年8月10日下午16时19分,高纯厂员工王春明接受指派,以个人名义到黄花机场公司办理空运银粉事宜。王春明按普通货物向黄花机场公司交纳了航空运费370元,燃油附加费26元,合计396元。黄花机场公司开出了湖南长沙黄花国际机场航空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货运、快递发票,并将其中的发票联、抵扣联、收货人联交给高纯厂。发票上注明的始发站是“长沙”,目的站是“深圳”,托运人是“王春明”,收货人是高纯厂法定代表人“陈海龙”,提货方式为“机场自提”,货物毛重132公斤,费率为2.8,货物品名是“银粉”,并留下了王春明和陈海龙的联系电话。收货人联上有“提货注意事项”,其中第1条明确记载“收货人凭本收货人联或其复印件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提货;委托他人提货时,凭本货运单所指定的收货人及提货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提货。如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要求出具单位介绍信或其它有效证明时,收货人应予提供”。办理托运手续时王春明没有声明货物的价值。16时20分,黄花机场公司将该笔业务以132元的价格交给深圳航空公司实际承运。货物运到目的地深圳宝安机场后,深圳航空公司将货物交给深圳机场公司代为交货。

  在此期间,吴孝国利用高纯厂传真过来的假发货单,推测出货物运输方式和始发站,打电话给黄花机场公司的机场发货处,冒充高纯厂工作人员说自己忘记了货单号,骗得发货处工作人员的信任,取得了涉案银粉的航班号、提货单号,并得知提货单上指定的收货人为陈海龙。吴孝国和何荣立即找人伪造了陈海龙的身份证、驾驶证。XX年8月11日上午8时许,吴孝国与何荣前往深圳机场公司提货处以伪造的陈海龙的身份证提取了120公斤银粉。当日晚,由何荣将银粉卖至番禺,得赃款219 600元。

  事发后,吴孝国、何荣已被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经鉴定,涉案银粉价值286 800元,但没有追回任何赃物赃款。后高纯厂向黄花机场公司发函要求该公司全额赔偿未果,于是诉至法院。

  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一是本案原、被告身份是否适格;二是本案货物被骗无法追回的责任如何划分;三是赔偿额如何确定的问题。

  1、主体资格问题。黄花机场公司答辩称托运人是王春明而不是高纯厂,高纯厂作为原告不适格;深圳航空公司答辩称该公司不是合同当事人,不应成为本案被告,同时也对原告身份提出了质疑;深圳机场公司则提出自己是深圳航空公司的受托人。本院认为,王春明作为高纯厂的工作人员,接受单位委派以个人名义将银粉托运,该行为属于为企业进行经营活动的职务行为,应由所在单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现高纯厂对王春明的代理行为予以认可,且生效的(XX)深宝法刑初第46号刑事判决书已经认定高纯厂的托运行为,故高纯厂作为本案原告是适格的。

  《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内运输规则》第三条第(一)项规定:“‘承运人’是指包括接受托运人填开航空货运单或者保存货物记录的航空承运人和运送或者从事承运货物或者提供该运输的任何其他服务的所有航空承运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对实际承运人履行的运输提起的诉讼,可以分别对实际承运人或者缔约承运人提起,也可以同时对实际承运人和缔约承运人提起;被提起诉讼的承运人有权要求另一承运人参加应诉。” 在本案中,黄花机场公司是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航空运输合同的缔约承运人,深圳航空公司是履行了空中运输的实际承运人,深圳机场公司是提供该运输的货物保管和交付服务的实际承运人。虽然深圳航空公司与深圳机场公司没有与高纯厂直接缔结航空运输合同,但是在诉讼中黄花机场公司要求深圳航空公司参加诉讼,深圳航空公司要求深圳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后本院依法变更为深圳机场公司)参加诉讼,因此本案三被告均是本案的适格被告。

  2、本案的责任划分问题。黄花机场公司向高纯厂出具的货运发票收货人联中有提货注意事项,已明确约定“收货人凭本收货人联或其复印件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提货”,虽然罪犯吴孝国、何荣持有伪造的身份证件,但未持有发票中的收货人联原件或者复印件,深圳机场公司在未进行相应核对的情况下即向罪犯发货,以致损失发生,深圳机场公司应当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损失而轻率地作为,该轻率发货的行为是损失发生的主要原因。黄花机场公司在吴孝国冒充高纯厂工作人员套取运输信息时没有认真核实对方身份,从而随意泄露了货物运输的航班号、提货单号和提货人姓名,该轻率泄露运输信息的行为是货物被骗受损的次要原因。

  混凝土罐车运输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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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混凝土罐车运输合同

  新建合蚌客运专线hbzq-1

  混凝土搅拌运输合同

  合同编号:中铁19合蚌第[xx]10-001号

  发包单位:中铁十九局合蚌客专站前1标项目经理部十工区

  承包单位:安徽首富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二○○九年六月二十一日

  混凝土搅拌运输合同

  甲方:中铁十九局集团合蚌客专站前一标项目经理部十工区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安徽首富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购买乙方混凝土一事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生产、供应方式

  1、生产混凝土所需原材料(含水泥、地材、外加剂、粉煤灰、矿粉)由甲方采购,数量由甲方验收,质量由甲方控制,所有进场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与使用控制。

  2、乙方负责甲方所需混凝土的生产和运输(至甲方施工现场),生产、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事宜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道路由甲方负责。

  3、合同到期后,剩余原材料由甲方处理,如乙方需要留存则按市场价格估算。

  二、合同期限及混凝土数量

  1、合同期限:根据甲方施工计划安排,从本工区工程开工到本工区工程竣工结束。

  2、混凝土数量:根据甲方所在工区施工任务确定。

  三、混凝土供应价格

  混凝土拌和运到甲方施工现场价格为:48元/m3,本工程合同单价,经双方协商确定采用 “综合单价”的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内容(人工费、机械费、电费、管理费、利润等)的所有费用(含乙方应缴纳的税金和各种社会保险费用)。如特殊砼甲方要求清洗碎石,为此增加的工费给予调整,调整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甲乙双方已充分考虑了各种复杂因素,除上述情况(碎石清洗)外,此综合单价不做调整。

  四、结算及支付方式

  1、月份验工计价:甲方计划部门对截止当月二十五日实际完成并检验合格工程数量核实编制验工计价表,结算数量以搅拌站电脑打印的小票为准,小票需经甲方拌合站调度和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签确认,乙方每半个月把小票统计上报给计划合同部(小票原件由甲方计划合同部留存)。

  2、甲方每月按验工计价金额80%支付到位(含抵扣电费、材料款等),留20%作为保证金。

  3、因业主对甲方进度款拨付不到位时,可能造成甲方对乙方进度款拨付不及时,在此期间(计价后15天内),乙方不得停工。超过20天后,如果甲方不支付费用,由甲方负责一切后果。

  4、末次结算: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全部完成经验收合格,由甲方计划部门提供末次验工计价,办理末次结算。

  五、双方责任和权利

  甲方责任和权利

  1、甲方为乙方提供建设搅拌站的临时征地,负责搅拌站基础、场地硬化、施工用电由高压线经变压器引至低压配电柜。

  2、甲方派专人在施工现场对到场混凝土的标号、塌落度、数量进行检验,如与甲方要求或混凝土发货单不符,甲方有权拒收,乙方自行处理;如无异议甲方必须据实签收。

  3、甲方负责出库混凝土试件的制做和养护,养护室及设备由甲方设置;甲方负责试件的检验,实验室设备由甲方设置。

  4、甲方应保证进场原材料的质量,因此造成混凝土的质量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5、在混凝土浇注前,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5小时通知乙方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供应地点、部位及施工时间等,并按要求提供混凝土委托单和施工配比单。具体生产时间听从甲方站长、调度的安排。

  6、甲方质量监督员有权对混凝土生产过程及配比进行监督,乙方不得阻挠。因混凝土施工中可能有数量的增减,乙方必须听从甲方调度的安排,及时增减混凝土的生产数量。甲方调度必须提前2小时通知乙方,否则乙方已经按委托单数量生产的混凝土,如无质量问题,甲方必须签收。

  7、甲方应保证混凝土施工现场的道路通畅、场地平整,协调好与当地群众的关系,因此方面原因造成混凝土供应延误或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配备机械设备:120型搅拌站2台(乙方负责拌合站的安装、调试)、zl50装载机2台、8m3砼运输车12台、100t电子衡1台、75kw发电机2台、碎石清洗机1台。乙方确保搅拌站、运输车的完好,每月至少保证28天(2天维修保养)24小时随时供应混凝土(遇人力不可抗拒之情况除外);保证6月28日具备混凝土生产条件。拌合站电路(包括照明用电)、油库等由乙方自行解决,如需甲方代办,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应配备足够的混凝土运输车以保证甲方在施工高峰期所需混凝土的运输,按照甲方施工计划调整机械配置。

  3、乙方按甲方出具的混凝土配合比进行生产,并按规定时间运至甲方施工现场,确保到场混凝土的质量和数量,混凝土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混凝土质量问题的,则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材料费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混凝土质量问题的,则甲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4、甲方提供给乙方每盘混凝土的配料单,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配料单进行生产,如果生产出的混凝土和甲方提供的配料单不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材料费由乙方承担)。

  5、乙方必须保证混凝土供应的连续性,如因此造成的质量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材料费由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派驻的管理人员指挥,不得故意刁难和不服从甲方的管理人员,乙方免费提供给甲方管理人员(包括试验室)在搅拌站的生活用水、用电。

  7、乙方保证搅拌站运营至甲方工程全部完工方可撤场,如果提前撤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六、施工安全

  1、乙方应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2、乙方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严格按《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合蚌客运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建设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实施的安全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各种罚款由乙方承担。

  3、乙方有权拒绝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施工作业。

  4、乙方必须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包保责任状》,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定,在本工程施工中(包括施工现场、生活区),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七、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弃碴场弃碴,并符合甲方和当地环保部门的规定,如因乙方自行随意弃碴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解决。

  2、乙方应在施工中按规定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避免由于施工措施不当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如有发生,乙方应及时进行处理。

  3、乙方对搅拌站废弃的各种垃圾、废水、泥浆的处理应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完工后及时清理现场。

  4、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搞好职工宿舍内务卫生和食堂饮食卫生,生活垃圾按甲方指定地点存放,不允许乱搭工棚,注重搞好环境卫生。

  5、乙方所有员工必须按甲方要求统一着装,穿戴整齐,行为文明,尊重当地的民风、民俗,不得随意进入周围居民生活区,扰乱居民正常生活。

  6、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上级检查搅拌站的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须在被告单位所在地辽阳市法院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盖章) (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棉花运输合同

  运输合同(3) | 返回目录

  托运方(交易市场交易商):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根据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以下简称交易市场)《关于交易商将存放在_________内的棉花直接用于交割的通知》[全棉市管(XX)26号]精神和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所指托运方即指通过交易市场商品棉电子撮合交易预售棉的出卖方。

  第二条 运输棉花的品名、等级、数量、货款金额

  ┌──┬────┬────┬────┬─────┬────────┐

  │品名│ 产地 │ 批号 │ 等级 │数量(吨)│货款金额(万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第三条 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规定的棉花包装标准进行包装,非规定标准的,承运方拒绝承运。

  第四条 棉花起运地点为_________监管仓库,发运车站为_________火车站;棉花到达仓库为_________交割仓库,到达站为_________火车站(如托运方无特定要求,到达交割仓库及火车站名称由承运方与交易市场协商确定)。托运方在棉花运达内地指定交割仓库前,要及时向到达交割仓库出具提货委托书原件。

  第五条 托运方将棉花运抵交易市场_________监管库的时间不迟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托运方将棉花按时运抵监管库后,承运方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棉花发运结束。

  第六条 托运方将棉花运抵监管库后,双方应对棉花的数量、包装等是否符合交易市场交割规定进行入库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承运方办理有关运输手续,并在有关运输手续办理完毕后的_________日内将棉花起运相关事项通知托运方。承运方须对棉花运输的质量和安全全程负责。

  第七条 承运方负责联系交易市场内地指定交割仓库的接收、入库等工作,交易市场负责协调。指定交割仓库于货物到达后的1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交易市场、承运方和托运方。

  第八条 本合同所指棉花仅限于铁路运输。棉花从运抵_________监管库至运至内地指定交割仓库所发生的费用实行包干,包干费用包括:棉花进入_________监管库后发生的出入库、短运、中转装车、铁路运输、保险以及进入交易市场内地交割仓库后的铁路入库等费用,具体标准按交易市场[全棉市管(XX)26号]通知附件3的规定执行。

  上述费用由托运方承担,交易市场代收代付。

  实行费用包干后,棉花从运至_________监管库起到运抵内地指定交割库过程中的保险由承运方负责代办,保管过程中的保险价值按_________元/吨、运输过程中的投保价值按_________元/车在包干费用中列支。实行费用包干后,托运方将这部分棉花用于交易市场商品棉电子撮合交易的交割时,如发生运费补偿,由承运方承担。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和义务

  1、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将约定的棉花运到交易市场内地指定交割仓库。

  2、托运方对要求承运的棉花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被运棉花。

  二、承运方的权利和义务

  1、通过交易市场向托运方收取运输包干等费用,包括在_________监管库发生的入库、保管、保险及运往内地的铁路运输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2、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棉花运到内地指定交割仓库(内地指定交割仓库按时向托运方和交易市场发出到货通知)。承运方对委托运输的棉花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毁损、灭失,无人为变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导致的包装破损、棉包污染、雨淋、霉变等),如有上述问题,承运方应对托运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货物到达相关站点后,承运方负责联系内地指定交割仓库,交易市场负责协调。

  3、在运输及装卸期间,严禁吸烟和使用裸露灯具,严格控制火种,严禁装运潮湿、油污和破损包件。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托运方不应超过协议规定的数量向承运方交运棉花,承运方不承诺超过协议规定数量的棉花的运输。因托运方运至_________监管库的棉花数量低于协议约定数量95%部分而造成承运方运能浪费的,托运方给予承运方每吨80元补偿。

  2、托运方应将交运棉花的原始码单、质检证书随棉花一并交_________监管库,棉花发运后由承运方及时寄往内地收货指定交割仓库,以便指定交割仓库验收和提供公检使用。原始码单、证书不全或没有的,承运方不安排发运,由此而造成损失的,托运方自行承担。

  二、承运方责任

  1、承运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影响托运方在交易市场交割并造成损失的,承运方应按交易市场核定的标准偿付托运方损失(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及铁路部门限制运输、编组等原因,造成运输受到影响,承运方应在得知情况的当天,依据铁路运输部门出具的相关书面证明,以电话或传真方式及时告知交易市场和托运方,以便交易市场及时调整运输流向或通知交易商采取其他措施,避免违约)。

  2、运输过程中,造成棉花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承运方应负责向铁路部门申请开具货损、货差证明,并负责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承运方也可委托内地指定交割仓库作为收货人,负责协调、办理险内理赔事宜,托运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十一条 准用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项或约定不明确的事项,准用交易市场《关于交易商将存放在_________区内的棉花直接用于交割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盖章后,由托运方传真至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备案。 

  托运方(盖章):_________       承运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欧美进出口公司与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运输合同(4) | 返回目录

  原告诉称:原告与美国aig,llc公司签订进口卫生纸切边合同,美国aig,llc公司向被告订舱出运货物,货到目的港后,原告提货时发现货物与合同约定不符,实为化纤废料。

  原告根据买卖合同的约定,向中国银行青岛分行申请开立了以美国aig,llc为受益人、有效期为XX年10月12日的不可撤销90天信用证。根据信用证条款规定,最后的装船期为10月5日。10月28日原告才被告知货运抵天津港。原告怀疑被告倒签提单。庭审中原告将诉因变更为被告预借提单。原告认为,被告预借提单的行为给发货人美国aig,llc公司提供了发出与合同不符货物的机会。由于被告协助发货人伪造装船提单日期,使发货人恶意换货的欺诈行为得逞,使原告蒙受重大经济损失,因此提起诉讼。

  被告在庭审中答辩称:被告签发的539551号正本提单是多式联运提单,符合多式联运提单在接收货物后签发提单的特点;提单约定的运输方式为ipicy-cy,且由托运人装箱点数施封,原告收到与提单记载不符的货物,实为托运人的欺诈行为,与承运人无关;被告忠实履行了运输义务,原告所称的预借提单没有法律依据。

  审理结果

  法院经审理查明,XX年9月13日原告作为买方与美国aig,llc公司签订进口卫生纸切边合同,双方约定,价格为cif中国天津新港,总价款51000美元,支付方式:不可撤销90天信用证。起运港芝加哥,目的港天津港。由美国aig,llc公司负责订舱。9月17日原告向中国银行青岛分行申请开立了以美国aig,llc为受益人、有效期为XX年10月12日的不可撤销90天信用证。根据信用证条款规定,最后的装船期为10月5日。10月5日被告作为承运人签发了提单,提单载明:托运人aig,llc;收货人凭指示;接货地伊利诺州芝加哥;承运船舶新秦皇岛00040航次;装货港加州洛杉矶;卸货钢中国天津;运输方式ipicy-cy;提单签发日期和地点伊利诺州芝加哥XX年10月5日。“新秦皇岛”轮10月2日抵洛杉矶锚地,10月6日开始装货,10月9日0245时装货完毕离开洛杉矶港,10月20日抵达上海港,原告货物转“国泰”轮于10月27日运抵天津港。

  另查明,原告在10月19日到银行承兑并拿到提单,后发现缺少ccic商检证书,按照国家进口废纸规定,没有出运港的ccic商检证书货物不能在目的港。原告于10月29日向天津ccic申请补办ccic商检证书,天津ccic检验结果是该批货物主要为无纺布,其他为木浆和高分子吸收体。上述货物不符合中国环境保护标准的规定,我国海关责令货主退运该批货物,不准许该批货物入关。

  再查明,我国交通部《关于加强承运进口废物管理的规定》第三条规定承运我国允许进口的废物的承运人必须在托运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满足下列4个条件后方可接受订舱:一、提供我国国家环境保护局签发的进口废物批准证书;二、提供我国商检机构或我国国家商检局制定或认可的检验机构签发的进口废物装运前检验合格证明;三、提供贸易合同的正本复印件或其编号或收货人的书面确认;四、提供收货人的详细名称、地址。第四条规定:承运人应签发记名提单,不得签发指示提单。本案被告没有要求托运人提供我国商检机构或我国国家商检局制定或认可的检验机构签发的进口废物装运前检验合格证明,签发的提单是指示提单。

  法院在查明事实基础上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一、原告确认原告为本案所涉货物(现在天津新港,未报关)的收货人;二、原告承认在货物的进口和赎单等环节均有过错;三、被告承认在承运过程中违反了中国交通部《关于加强承运进口废物管理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四条;四、被告考虑到原、被告双方的过错,同意支付人民币40万元给原告作为原告货款和履行本协议第五条、第六条约定义务的全部费用。该费用在签订本协议后7天内支付人民币10万元,余款在原告履行完毕本协议第六条约定义务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五、原告负责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退运、转运或罚没事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原告保证本人或任何第三人在处理货物退运、转运或罚没时不给被告产生或带来法律上的任何不良的或消极的影响;六、原告承诺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将所占用被告的10个集装箱无条件交付被告。如原告不能在上述期间交付被告集装箱,则原告由此承担自XX年2月28日后产生的滞箱费用。滞箱费用按被告最新公布的滞箱费用标准计算加倍收取,在此之前的滞箱费用免除;七、原告承担本案全部保全、诉讼费用。

  分析

  本案是一起海上集装箱运输合同纠纷,原告是以承运人倒签提单提起的诉讼,在案件审理中又将起诉理由更改为承运人预借提单。在本案中承运人是否存在预借提单的行为呢?如果预借提单事实存在,与原告损失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呢?被告认为其所签发的提单是多式联运提单,因为它是在芝加哥接受的货物,而且提单上明确写明ipicy-cy,所谓ipi是指内陆公共点运输,因此被告不存在预借提单的行为。但是承运人从内陆公共点已接受货物,其责任期间就已开始,在ipi后面又强调交接方式cy-cy,自身是矛盾的。“新秦皇岛”轮10月2日抵洛杉矶锚地,10月6日开始装货,被告在10月5日才在芝加哥接受货物,有违常理,因此有理由相信被告如此签发提单是为了规避承担由于倒签提单可能产生的风险。但就本案而言,不管是预借提单还是倒签提单,都没有证据证明被告参预了欺诈行为,因此承运人与原告进口的货物是我国不允许进口的废物,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但是承运人违反了中国交通部《关于加强承运进口废物管理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四条的规定;正是由于没有中国北美商检的检验证明,才导致废料运至我国港口,作为与托运人直接交接货物的承运人对此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公司物流运输合同

  托运人(甲方): 电话:

  承运人(乙方):成都市鸿运兴发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1、货物清单及收货人信息:

  收货人名称: 地址: 电话:

  货物名称

  数量

  包装

  重量/体积

  货物价值

  运费

  保价费3‰

  备注:

  合计: 仟 佰 拾 元

  2、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应当以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方式进行包装,否则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毁损灭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玻璃、陶瓷等易碎物品、液体、无包装或包装不规范物品、鲜活物品的毁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零散货物,乙方可协助甲方进行打包、装箱等必要工作,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材料费、人工费等。

  3、甲方不得委托乙方运输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及国家禁运品、限运品,由此给乙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甲方隐匿或错报货物性质、重量等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前,须按货物实际价值足额投保以乙方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货物保险,或交纳保价费由乙方代为购买保险,否则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毁损、灭失,甲方同意乙方比照《国内邮件处理规则》第424条规定的非保价快件的赔偿限额的1-3赔予以赔偿。

  5、甲方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付清运杂费。如果甲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约定的各项费用,乙方有权留置货物,并按法律规定处置留置物。

  6、在货物未交付收货人之前,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或取消托运的,应当支付乙方因此所增加的运输费用及其它费用。

  7、收货人在接到收货通知后3日内未提货的,每迟延一天甲方或收货人应按运费的20%向乙方支付库存费。超过30日无人认领或拒收的,除甲方要求运回货物并同意支付运费外,乙方有权作无主货物处理。

  8、收货人在提货时应验收货物外包装。签收或提走货物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若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包装损坏、货物损失等情况,必须经收货人、送货司机或者到达货站经手人共同出具书面证明。如未经共同书面证实,则乙方有权拒绝认可损坏。

  9、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1)不可抗力;(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3)货物的合理损耗;(4)车辆机械故障、交通堵塞;(5)甲方或收货方的过错;(6)政府征用或罚没;(6)包装完整,而内件短少。

  10、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收取货款事宜的,应提供代为收取货款所必需的文件、凭据并通知付款人。甲乙之间的委托代收货款关系按一般委托合同关系处理,与本运输合同关系相互独立。

  11、本合同由双方签后生效,也可由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方式订立本合同。

  托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承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收货人确认无异后签收:

  年 月 日

  业务联系电话: 代收款查询电话:

  物流运输合同

  20xx物流运输合同(2) | 返回目录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方详细地址:______,联系方式:______。

  乙方详细地址:______,联系方式: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

  双方共同遵守。

  运输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运输费价款

  货物编号

  品名

  规格

  单位

  单价

  数量

  金额(元)

  甲方

  第一条甲方负责与项目部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甲方发生的如何事故或造成的损失则由甲方自己承担。

  第二条资金甲方在乙方运输货物或原材料期间。负责资金的集拢,确保乙方在运输货物或原材料的正常进行。

  乙方:

  第一条运输要求运输的货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标准运输;没有统一规定运输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运输。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问题,则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二条运输货物质量要求乙方对运输货物或原材料必须严把质量关。如有忽略或别的因素,造成质量的问题。导致甲方的损失或与其他客户产生的经济纠纷必须由乙方自己承担。且按%偿付甲方违约金。

  第三条货物或原材料的供应乙方必须对货物或原材料有充分大量的货源。以却保供应建设公路的正常施工。如在供应期间,发生间断或停止或缺少货源等因素。造成甲方的损失必须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且按%偿付甲方违约金

  第四条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输送到目的地。货物运输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必须在货物未到达目的地之前告知乙方。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发生争议时由两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两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实施:

  ①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执一份为凭

  ②本合同如有未央事宜,双方配合协商书面修正

  ③本合同自具名之日年月日发生效力,到年月日止

  ④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自动延伸,其后亦同

  甲方乙方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公司物流运输合同范本

  20xx物流运输合同(3) | 返回目录

  托运人(甲方): 电话:

  承运人(乙方):成都市鸿运兴发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1、货物清单及收货人信息:

  收货人名称: 地址: 电话:

  货物名称

  数量

  包装

  重量/体积

  货物价值

  运费

  保价费3‰

  备注:

  合计: 仟 佰 拾 元

  2、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应当以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方式进行包装,否则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毁损灭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玻璃、陶瓷等易碎物品、液体、无包装或包装不规范物品、鲜活物品的毁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零散货物,乙方可协助甲方进行打包、装箱等必要工作,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材料费、人工费等。

  3、甲方不得委托乙方运输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及国家禁运品、限运品,由此给乙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甲方隐匿或错报货物性质、重量等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前,须按货物实际价值足额投保以乙方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货物保险,或交纳保价费由乙方代为购买保险,否则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毁损、灭失,甲方同意乙方比照《国内邮件处理规则》第424条规定的非保价快件的赔偿限额的1-3赔予以赔偿。物流运输合同范文节选!

  5、甲方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付清运杂费。如果甲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约定的各项费用,乙方有权留置货物,并按法律规定处置留置物。

  6、在货物未交付收货人之前,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或取消托运的,应当支付乙方因此所增加的运输费用及其它费用。

  7、收货人在接到收货通知后3日内未提货的,每迟延一天甲方或收货人应按运费的20%向乙方支付库存费。超过30日无人认领或拒收的,除甲方要求运回货物并同意支付运费外,乙方有权作无主货物处理。

  8、收货人在提货时应验收货物外包装。签收或提走货物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若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包装损坏货物损失等情况,必须经收货人、送货司机或者到达货站经手人共同出具书面证明。如未经共同书面证实,则乙方有权拒绝认可损坏。

  9、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1)不可抗力;(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3)货物的合理损耗;(4)车辆机械故障、交通堵塞;(5)甲方或收货方的过错;(6)政府征用或罚没;(6)包装完整,而内件短少。

  10、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收取货款事宜的,应提供代为收取货款所必需的文件、凭据并通知付款人。甲乙之间的委托代收货款关系按一般委托合同关系处理,与本运输合同关系相互独立。

  11、本合同由双方签后生效,也可由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方式订立本合同。物流运输合同范文节选!

  托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承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收货人确认无异后签收:

  年 月 日

  业务联系电话: 代收款查询电话:

  物流运输合同范本

  20xx物流运输合同(4) | 返回目录

  合同范本一

  根据经济合同法和省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简称甲方)向省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托运 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 吨位船舶一艘(船舶 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 港运至 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 货物于 天内集中于 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 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需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 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 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 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

  按省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 ),全船运费为 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省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九、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 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十、附则: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有未尽事宜,得按省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规定和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协商办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合同范本二

  甲方:____公司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业务模式

  甲方根据业务当天___采购实际情况以《物流发货单》的方式通知乙方去甲方指点供货单位提货,乙方根据甲方《物流发货单》, 《货物提单》上的货物名称、规格、产地、数量跟实物确认无误后进行装运货物,并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二条 货物运输定价

  自合同签订生效当年为人民币___元/吨,以后年份运费随行就市。甲方除支付上价格外,不再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装车、转运、卸货等产生的费用),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 货物验收要求

  乙方根据甲方供货单位拿《货物提单》,核实两张单据跟实物无误后,将《物流发货单》盖章后回传甲方指定地点,如发现其中单据跟实物不符应立即通知甲方相关负责人,否则相关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四条 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起运点:

  货物到达地:

  第五条 货物承运日期及到达时间

  承运日期:乙方根据当天《物流发货单》上面的日期,将货物安全及时的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如逾期未将货物及时送达目的地,视为乙方违约,因此给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组织运输工具所支付的运费的差额、甲方因违约给第三方的赔偿,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派出的运输工具和人员的行为视为乙方的行为,因此给甲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货物运到期限:货物必须在拿取货物提单的第二天上午___之前送到货物指定地点。

  第六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出现货物毁损、丢失,调换等。甲方有权根据该批货物的当时购买的市场价值提出全额赔偿,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乙方将货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仓库管理人员在《物流发货单》上签盖章后,乙方司机凭《物流发货单》去甲方财务办公室结算,每月___日和___日为结算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第八条 各方的责任、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相应支付给乙方所需费用。

  2、 因甲方原因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的,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好货物,并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在结算日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运费或者甲方许可的费用为由对运输货物进行留置,必须将所运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人和指定的地方。

  4、货物到达甲方运输目的地,在乙方运输司机的配合下,甲方应积极组织人员进行货物卸载,其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收到甲方的《物流发货单》后,应根据《物流发货单》上的联系方式去甲方供货单位提货,提货时结合《物流发货单》上的名称,数量,规格清点货物,如发现数量,名称,规格,材质与实际不符,应及时通知甲方。

  2、乙方作为甲方运输合作单位,对甲方的货物有优先承运权;不得推脱运输。

  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赔偿责任。

  4、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并说明原因,若甲方调查发现有不属实的,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6、乙方货物装运过程中应将该批货物的《材质证明书》,铭牌等随机文件交给甲方收货人员。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每次发货前,甲方提供准确《物流发货单》,作为乙方去甲方供货单位作为提货依据,由于乙方未按提单要求清点货物的数量,规格型号、材质及产地提货导致运输出现错误,其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2、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上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___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但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5、乙方如在一个月内有三次推托运输业务,甲方视为乙方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十条:变更与终止

  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十一条 纠纷处理

  若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甲方的职工的权限只是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无权对合同的作出任何修改,更无权收取合同项下任何金额。如果确有必要对本合同作出修改或者签订补充协议,必须由授权代表签并加盖甲方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所有现金必须进入甲方的银行帐户,所有票据必须有甲方行使票据权利方为有效,否则均不视为甲方收到此款项,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免除乙方付款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与原件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与本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物流发货单》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__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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