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行业调研报告
租车行业的竞争在不断加剧,目前真正的竞争力在于企业本身的系统能力,企业对用户数据挖掘和积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了关于出租车行业调研报告,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出租车行业调研报告范文(一)其实,如同人类社会的大多数行业一样,出租车行业也必定会经历一个“产生-繁荣-消亡”的过程。随着技术革命的进步,这个行业终将走向灭亡,实际上,我们已经看到了它衰亡的迹象。
出租车行业,被认为是城市的一张名片,但更是近来不少国家不少地方的敏感点。司机有烦恼,乘客多抱怨,政府也头疼。但笔者总觉得,随着技术革命的进步,这个行业终将走向灭亡,实际上,我们已经看到了它衰亡的迹象。
当前的种种矛盾乃至暴力,不过是任何一种势力都不甘退出历史舞台的向死求生。
有人可能认为这危言耸听,而且一些国家或地方政府,比如法国,似乎还采取了相反的扶持举动,其实他们都没有看到风向已经转变,所谓“世界潮流、浩浩荡荡”,这种趋势不是一个或几个部门就能决定的,螳臂当车的结果,不过是历史的一个笑话。
这可从两个方面来阐述。
第一个方面,出租车疾在腠理。
当前出租车行业的种种问题,有些是拖出来的问题,将本容易解决的问题,因种种顾虑而搁置,使之成为社会稳定的隐患。其实,这种状况也非中国独有,不少国家都存在类似的出租车管理体制。但随着大变化的来临,有些问题已经拖不下去了,管理者必须有改革的紧迫性。
第二个方面,也是更重要的一点,替代产品出现,出租车不再不可或缺。
随着移动互联的日益流行,专车开始流行,搭便车蔚为流行,越来越多的私家车转化为潜在的半公共交通工具,而且,这种新型合作出行的车辆保有量更大、费用更加低廉,市场正处于爆发的前夜,一旦关系理顺,将很快会重构整个出租车行业,并使专职出租车司机面临冲击。
其实,如同人类社会的大多数行业一样,出租车行业也必定会经历一个“产生-繁荣-消亡”的过程。这个随着汽车诞生而发展起来的新行业,存在时间并不算太长。也就是在19世纪末,先在伦敦,后在巴黎和纽约,诞生了由汽油驱动的出租汽车。出租车行业作为公共交通的有效补充,也成为现代城市运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在中国的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四五十年代虽也有出租车,但数量相当有限,作为奢侈品的出租车更多是为外宾服务。随着30多年前的改革开放,出租车才逐渐面向社会大众,但出租车司机也逐渐从高收入阶层沦为普通劳动阶层。
除了个别城市外,中国出租车管理上的不合理不到位、个别司机的滥收费不文明,也使这个本应是窗口示范作用的行业饱受争议,最近一系列的“维权”行动,更让这个行业成了市长的头疼事、网络上的敏感词。
但市长们其实真不必一直头疼下去。从发展趋势看,即使当下出租车仍有其必要性,但这个行业已是夕阳行业无疑。正如上文所阐述的,随着“互联网+”概念的深化,大量私家车正加入到专车或顺风车队伍,除了个别偏远地区外,一般城市中心乃至近郊的用车服务,都可以得到有效的解决。
一个很有趣的现象是,在北京五环附近,原来活跃着很多的黑车,后视镜上可以看到作为黑车标志的一道红灯线,但现在很多黑车已被“招安”,成为专车的重要来源。一些工薪乃至中产阶层,闲暇时开专车赚些家用钱,也已不是一个秘密。
至于很多人担心的安全性问题,这其实在新技术条件下也很容易得到解决。
第一, 运营平台可作出评估,设定一个准入门槛,即什么样信用的人或车,能够加入到这种“自助-互助”平台。
第二, 在数字化的时代,查找非常容易,反而减少了黑车或谋财害命的可能性,渲染专车安全性的,其实也应该看到,出租车类似事件也不会少。
第三, 真出现意外,应该有商业保险服务予以弥补。
这其实正是市场经济的魅力所在,政府没有解决的,行业无法解决的,市场来帮忙解决,而且盘活了大量闲置的私家车,也增加了社会就业岗位,对解决交通拥堵(短期可能加剧)、减少尾气排放(合乘)也有莫大帮助。
这个革命性的变化,首要功臣是移动互联的创新技术,它让资源得到更有效配置,为社会提供更多的服务和机会,从某种程度上,它也打破了出租车行业的垄断格局,也对公共交通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当然,市场肯定也不是万能的。如Uber、滴滴快的一些司机,很快学会了出租车的各种毛病,以开始各种理由挑单拒载,让人很不愉快。而刷单蒙蔽公司,也是公开的秘密。
另外,在一些偏远地区,出租车可能仍有必要之处,但也未必就必须是出租车服务,或许政府可以提供更精准的公共交通服务。少量专职的出租车司机,则可以提供更高端的包车服务,或许他们的收入反而可以更高些。
有生必有死,有昌必有衰。在很多国家,美国、法国、英国,当然也包括中国,政府之所以对专车还颇多疑虑,更多是出租车行业的维稳需要。试想,一个行业突然遭遇整体性崩溃,如果没有一些挣扎和反抗,显然也是不可能的。
但趋势却是不法更改的,出租车这个行业,应该已经到了走向全面衰败的时候,管理者更应该有清醒的认识,为其他新生替代事物的出现、发展创造条件,为出租车合理退出开辟渠道。
如果还纠结于既得利益的好处,并意图在出租车行业再狠赚一笔,那真可能是逆潮流而上了,这不仅是社会进步的障碍,还会激发出更多的不稳定因素。
出租车行业调研报告范文(二)随着我国城市机动车拥有量的快速增长,城市交通拥堵状况迅速加剧,机动车排放造成的空气污染在城市大气污染中的比例越来越高。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环节成拥堵的主要手段,城市公共交通是大众交通,它面向大众服务,是以人为本的交通系统;公共交通也是绿色交通,它以最低的能源消耗、最小的环境污染提供服务,是可持续发展的交通系统。出租车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一个重要分支,对城市交通起到重要作用。未来出租车将向电子化、智能化、网络化、节能环保等方向发展。
新能源出租车公司投入运营以后,短期内很难盈利。按照知情人士的测算,纯电动出租车每天运营时间短,司机的承包费不能收太高,这种情况下每辆车每月养一名司机的开销都够呛。而出租车电池四年就需要更换,换电池需要15万元左右。
此前,延庆开展的纯电动出租车每辆车每月上缴1200元,需要向司机支付1160元,这意味着一个司机每个月只要支付40元就可以得到一辆电动车和获得社保。
而从全国其他城市的运营时点来看,纯电动出租车试点大多数停留在“形象工程”阶段,基本上是不计成本地在试点,而有的城市难堪如此巨大投入,干脆叫停了此类试点运营。
租车行业的竞争在不断加剧,目前真正的竞争力在于企业本身的系统能力,企业对用户数据挖掘和积累。移动互联网时代,用户体验、线下服务等成为了企业长期考虑的问题和必须持续注入的竞争力。传统租车业还未正式崛起,移动租车也似乎蓄势待发。据谷歌去年11月份发布的一项调查显示,中国城市智能手机普及率高达35%。因此,神州租车等租车企业与移动租车企业,在未来一段时间里,将会如何共享或是分割这块市场,又或是谁被谁覆盖,这对于用户来说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伴随智能手机的普及,人们会逐渐融入到这种移动互联网的生活方式。这场租车革命将为人们的出行带来更多的便利,闲置车辆也将更快的步入车辆共享的一种环境。
出租车行业调研报告范文(三)20xx年10月10日下午3时许,交通部召开了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专题新闻发布会,并于5时许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为解决移动互联网对出租汽车行业模式革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革除出租汽车行业存在已久的弊病,稳定推进行业改革促进行业有序发展提供了政策指导。
《指导意见》指出,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近年来国内出租汽车无论是在车辆数量还是客运量方面都呈不断增长趋势。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9-2020年中国出租车行业经营管理模式与投资发展预测分析报告》指出,2019-2019年,全国城市出租车辆规模保持逐年增长,年复合增长率为2.95%。2019年末,全国拥有出租车辆规模137.00万辆,同比增长2.24%。
从客运量来看,2019-2019年出租汽车运送旅客数量亦呈稳定增长趋势,年复合增长率为4.10%。2019年,出租汽车运送旅客406.00亿人,同比增长1.01%,增速有所下滑。
《指导意见》起草背景指出,出租汽车行业在群众出行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也存在较多存在已久的问题,如存在出租汽车“打车难”、行业服务质量不高、行业稳定基础薄弱等现象,存在行业定位失准、供需失衡、经营权管理不尽规范、服务水平难以提升,以及新旧业态冲突等问题;移动互联网快速融入出租汽车行业,在提高出行效率、便捷群众出行的同时,对传统巡游出租汽车也造成了不公平竞争,行业矛盾进一步凸显。
针对行业发展问题,交通部起草的《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从科学定位适度发展、改革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管理制度、完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管理、促进互联网与出租汽车融合发展、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和加强组织保障六个方面提出指导意见,其中“促进互联网与出租汽车融合发展”这一点将对出租汽车行业互联网模式普及起着重要推动作用。《指导意见》指出要鼓励出租汽车行业加快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同时鼓励使用符合金融标准的非现金支付方式,同时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发展进行规范。
除《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外,交通部还在今日宣布已成立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小组,发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关于立法治理专车市场的提案》、《关于规范出租车叫车软件的提案》等多项提案,这将全面推进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
在上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中期,城市出租车司机还是一个高收入阶层。来自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的统计数字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共有出租车从业人员约200万人。然而近几年,一些城市不断发生出租车司机停运事件,出租车行业从昔日的香饽饽变成了今天“烫手的山芋”,成为困扰地方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棘手问题。出租车行业到底出了哪些问题,症结何在?本报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经营权”利益之争成焦点 出租车行业刚刚起步时,只要有钱买车,到有关部门办个手续就可以上路营运,经营年限一般没有明确的规定。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出租车营运一度十分赚钱,一些地方的政府部门开始将出租车的经营权看成是“城市资源”,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一些地方开始规定出租车的经营年限,并通过拍卖等方式收取经营牌照使用费,到期重新拍卖。这样,围绕“经营权”的利益之争成了一些城市出租车车主停运的主要原因。 福州市的情况具有典型性。福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处长徐晓龙告诉记者,1992年之前,福州市的出租车一直没有正式纳入行业管理。1992年后,福州市将出租车纳入行业管理,规定当时的出租车车主交2万元经营权使用金,并挂靠到9家出租车公司,但车辆和经营权实际上都是个人的。当时并没有规定经营权使用年限。福州市目前3745辆出租车中,属于这种情况的有2203辆。 2001年7月,福州市出台《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和《客运出租汽车经营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对经营权年限做出规定:经营权一直没有转让过户的经营者,自缴纳经营权使用金之日起满10年无偿收回经营权;1998年以前经批准转让过户的经营者,自受让之日起满10年无偿收回经营权;1998年后(含1998年)未经批准私自转让的现有经营者,按其申报登记,自经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属实的受让之日起满6年无偿收回经营权。 记者采访福州市出租车司机时,他们认为,市里出台的相关办法实际上等于从他们口袋里将钱掏走了:一是原来市政府批准他们经营出租车,并没有规定经营年限,这实际上是一种合约,现在突然规定经营权期限,这是一种违约行为;二是有900多辆出租车在此之前进行过私下转让,都是按经营权没有期限来评估价格的,连车带牌最高交易价达47万元,最低的也有28万元,按规定这些车主6年后就要被收回经营权,车主损失惨重。 为此,福州市出租车车主多次停运,要求给他们一个公道的说法。 不少福州出租车司机向记者反映,经营权是出租车的命根子,一旦被取消就等于损失几十万元。 司机收入为何“越来越少” 出租车经营逐渐纳入行业管理后,一个有驾驶执照的人想开出租车,必须到出租车公司承包经营,向公司交承包费、管理费,并自己负担各种税费。记者调查发现,尽管发达地区的经济一直保持持续增长态势,出租车司机的负担却越来越重,赢利空间越来越少。 深圳市的出租车司机告诉记者,现在要承包一部出租车,至少要交纳以下费用:每月向出租车公司上交13000至14000元不等的“租金”(包括保险、税费等);上交“承包费”,一包5年,一般承包费16万元,风险抵押金6万元。 深圳市现有8000辆营运的出租车,一般一部车一月的营业额是1.8万元左右。扣除租金、汽油、维修等费用,一部车一月可以收入4000元左右。但这并没有将“承包费”的前期投入折算进去。一名出租车承包者告诉记者,他在老家借了20万元到深圳包车,由于是民间借贷,一个月的利息就要几千元,到深圳来开出租车等于是“义务打工”。 记者了解到,现在承包经营出租车的司机中,如果一个月下来“顺顺当当”,没有被罚款或者被扣车,深圳市出租车司机一般可收入3000元左右,厦门市可收入1500至2000元,北京市收入2000元左右。这些收入在所在城市都属于中下水平,和司机们的劳动强度不成比例。 出租车还是一些职能部门眼中的“唐僧肉”。去年9月,厦门市政府出台有关规定,让所有出租车司机都要安装gps卫星全球定位系统,每个月交100元使用费。此举引发全市出租车司机不满。记者在厦门市采访时,一些出租车司机认为,装不装这种系统是自愿的事情,这种行为是政府有关部门利用自己强势地位的“强买强卖”行为。 杭州市出租车司机向记者罗列了市交通局运管处从他们身上“变相赚钱”的多种手法:一、出租车司机衣服统一订做,高价售出;二、统一办理保险,不到运管处办理保险就不给发票(而谁都知道,保险是有回扣的);三、各种各样必须参加、指定地点的培训;四、出租车顶灯加价售给出租车司机;五、出租车还必须无偿做车体广告。一些司机这样说:“凡是有利可图的服务项目,运管处都牢牢控制在自己手上。” 行业“两大脱节”亟待解决 记者在经济发达地区采访发现,城市出租车行业存在“两大脱节”现象:一是出租车公司和出租车司机的脱节,二是政府收益、公司收入和出租车司机实际经营业绩脱节。专家认为,这“两大脱节”折射出出租车管理体制上存在的深层矛盾,当务之急是要理顺管理体制,促进这一行业持续健康的发展。 近几年,城市出租车从业人员来源发生显著变化,由原来本地户籍人员为主转向外来人口为主。以深圳为例,全市约2万名的出租车司机,绝大部分来自于湖南省、江西省和东北地区。北京市规定出租车司机必须有北京市户口,但许多司机来自于郊县。这些司机和出租车公司的关系,并不是规范的劳动关系,而只是“承包关系”。司机实际上不是出租车公司的员工,而只是承包出租车公司的车进行营运。 厦门市交通局运管处处长马超南说,他们一直致力于让出租车公司和司机签订劳动关系合同,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进展。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公司图“省心”。深圳市的出租车公司除了每个月两次的安全例会外,司机很少到公司去,出什么事公司也基本不负责任;二是公司图“省钱”,许多城市的出租车司机基本上都没有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出租车公司为此省掉了一大笔的开支。 另一个“脱节”现象是政府收益、公司收入和出租车司机的实际经营业绩不挂钩,政府部门和出租车公司旱涝
保收,全部的经营风险都转嫁到出租车司机身上。 对政府部门而言,通过经营权拍卖,以10年经营期限为例,一部车的经营权一般可以拍卖20万元左右。记者调查得知,大部分城市对出租车的收税采取“定税”的办法,不管出租车司机挣多少钱,政府的税收都是一个常数。 对出租车公司而言,他们的收入一般来源于以下几个部分:一是“挂靠管理费”。一些城市的出租车名义上是公司所有,但相当部分都是私人产权,这些私人车辆按照规定必须挂靠一家公司,出租车公司每月收取一定的管理费;二是经营权转让费。出租车公司通过竞拍等形式从政府部门取得经营权后,再加价转让给出租车司机,赚取一定的差价;三是承包租金。如深圳市一部出租车一个月的租金约1.3万元(包含代交的各种税费)。 显而易见,在出租车的各个经营环节中,相当一部分的利润都被出租车公司拿去了。据厦门市有关部门测算,目前该市出租车公司每个月可以在每辆出租车上获取收益5000至6000元,而且出租车司机固定上交公司的各种费用还在增多,出租车司机每月的收入也从以前的二、三千元降到现在的1600多元。 建造三方满意的“利益平台” 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城市出租车作为近十几年来发展起来的新产业,目前亟待建立起各方利益都得到充分体现的发展机制,建立健全政策法规,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进这一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亟待加强对司机群体的管理和服务,切实保障这一群体的权益。 彭寿华是深圳市通发出租车公司的司机,他告诉记者,深圳市的出租车公司大部分都没有建立工会,一些建立了工会的公司,工会会员也大部分是公司管理人员。以每年的车辆保险来说,大家明明知道公司可以从中拿一部分回扣,但这种不平等的现状至今无法解决。记者为此采访了深圳市总工会工交工会主席段心清,他告诉记者,深圳市总工会也考虑过在出租车行业建立工会组织,广泛吸纳司机参加,但有人担心这样做会是一把双刃剑,司机有了工会,更容易组织起来跟公司作对。 政府要切实成为培育和引导出租车产业健康发展的“第一责任人”。要合理让利于民,建立和健全政策法规体系,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福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徐晓龙提出三点看法:首先,“经营权”到底值多少钱?这是困扰政府部门的大问题。从理论上说,拍卖是最公正的一种形式,但反过头来看福州市2001拍卖的270辆出租车的经营权,拍卖价格被抬得高了:经营权期限8年,270辆出租车经营权最高的21.4万元,最低的也有20.3万元。政府部门收走了5400多万元钱,但由于竟标者没有充分考虑到出租车市场的变化,这部分车现在要想赚钱比较困难。一辆出租车背后常常牵扯到二、三个家庭,如果赚不了钱,他们的生活就会出现困难。 其次,在对经营权价值进行科学评估的基础上,还要合理让利于民,不是经营权卖价越高越好,要通过制度设计让经营者有钱赚,对政府来说,只有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才能更好培育和促进出租车行业的健康发展。 此外,现在国家对出租车管理法规滞后,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台一个统一的法规,地方部门在制订相关政策、规章时无法可依。这是目前出租车市场比较混乱的又一原因。再就是对出租车的管理政出多门,建设部门、交通部门、公安部门都可以管,又都没有管好,部门之间缺乏协调和统一。 要加强对出租车公司的约束和监管,可以探索通过建立政府、企业、司机代表“三方协商机制”,分流出租车公司的部分“暴利”。 记者在和深圳、厦门市的出租车司机进行座谈时,一些出租车司机说,在整个出租车经营收入流程中,出租车公司赚取了大部分利润,这一环节是一个“暴利环节”。一些公司为了多赚钱,还采取种种手段提高租金和承包费,“截流”更多的利润。 怎么解决这一问题,接受记者采访的一些专家认为,出租车公司和司机之间的利益分配,即是一种市场经济行为,也不应排斥政府部门的调控。这个调控机制到底应该如何搭建呢?深圳市总工会的同志建议,可以参考目前各地正在建立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建立起政府部门、出租车公司、出租车司机之间的“三方协商机制”,对三方的利益“分成”进行协商谈判,确保各方利益都得到合理体现。此外,通过这种协商,还要探索建立一种利益分配的动态机制,要将公司收益和出租车司机的实际经营收入相挂钩,而不是象现在这样出租车公司“固定收钱”,旱涝保收。政府部门可以通过下发文件,加强监管,确保协商结果得到尊重和落实。 制约“的士”发展有“六大瓶颈” 出租汽车客运已成为我国道路旅客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体制、管理方面等原因,也带来新的矛盾。一些地方在出租汽车管理上的差异和壁垒较为突出,制约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负责人认为,目前制约出租车行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和结构性矛盾主要存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职能交叉,行业管理效率不高,市场有待进一步规范。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出租车汽车管理体制一直没有理顺,虽然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以来,很多地方政府将出租汽车划归一家部门(大部分是交通部门)管理,但也有一些地方的出租汽车仍然是“双重管理”。部门之间的矛盾严重影响行业管理的工作效率,出租汽车经营者对多头管理、重复发证、高收费反映强烈。由于管理体制不统一,导致管理分割、运政执法不能到位,市场混乱,行业不稳定因素增加。 二是出租汽车经营权的管理不规范。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为了筹集城市建设发展资金、加强出租车运力调控,纷纷出台了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转让的规定。这些做法从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运力调控的作用,但也有一些地方存在借机敛财、程序不合法、有偿使用费过高、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这些问题也导致罢运、集体上访事件不断发生。 三是出租汽车管理法制建设严重滞后。目前出租汽车的管理还没有全国统一的法规。地方上制定有关政策和规章出现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尴尬局面。 四是出租汽车公司12
与驾驶员的经济关系不规范。目前出租汽车公司大都与驾驶员签订了合同关系,但不少合同很不规范,往往对公司有利,对驾驶员不利。出租汽车企业与驾驶员在承担风险方面也不平衡,主要表现在出租汽车经营风险全部由驾驶员承担。一些城市的出租汽车公司管理员收取的管理费过高,而提供的服务却很少,企业管理基本流于形式。个别出租汽车公司和驾驶员之间的关系十分紧张。 五是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经营主体多、小、散、弱。从全国整体情况看,出租客运企业的集约化、组织化、规模化经营程度比较低,具有品牌意识、市场竞争能力和搞风险力强的大型企业很少,明显滞后于道路运输其他企业。 六是运输车辆结构落后。从整体情况看,我国出租汽车行业的科技含量较低,车辆、装备水平和运力结构不合理,有些地方仍然以“面的”、微型车为主,车容车貌和卫生状况较差。安全运营方面也存在薄弱环节,从业人员素质低,欺客、宰客和行车事故时有发生。(赵东辉 吴亮) 来源:《经济参考报》 乘客爱 司机恨 纽约有个出租车法庭 为了乘客投诉而专门开设一个出租车法庭,这在世界上大概是不多见的。然而,在美国纽约,却真有这样一个法庭。 在美国纽约,约有38000名出租车司机。长期以来,这些出租车司机以态度蛮横、服务恶劣而臭名昭著。鲁道夫·朱利安尼就任纽约市长后,发誓要整顿出租车行业,以改善纽约市形象。 出租车法庭开庭后,乘客投诉率急剧上升。投诉内容五花八门。有拒载的,有服务不好的,有绕道的,有车速过快的,有车技不好的,有故意驶过凹坑的,有突然刹车的…… 在纽约出租车法庭,司机输官司率高达90%以上。对此,出租车司机极为不满。他们称,司机中许多人往往是被冤枉的。如纽约出租车司机中,叫辛格的司机就有3000多个。过于激动的乘客有时可能记错车号,光记得司机叫辛格。司机还埋怨法庭对他们有歧视。如在法庭,起诉人呆在里间等候室,里面摆着沙发和杂志,而司机只能在法警监督下,挨个挤坐在塑料椅子上。一些司机还指责法官糊涂办案。来自厄立特里亚的泽巴英语说不好,在法庭上还十分紧张,结结巴巴地什么也说不清楚。88岁的法官阿列克斯·谢尔曼在自称没听清楚泽巴说了些什么的情况下,就判他有罪并罚款350美元。 尽管知道胜诉的机会很小,纽约出租车司机还是想方设法花费200美元去请律师为其打官司。为何如此?原因就是为判得轻点,罚得少点。在纽约,对出租司机最高处罚可达1000美元,并吊销驾驶执照。如果请了律师,一般也就罚上300美元左右了事。纽约“出租车和小汽车委员会”XX年收到的出租车司机罚款为730万美元。 曾长期默默无闻的纽约出租车法庭一下子红火起来,52名法官平均每周要处理至少125个投诉案子。出租车法庭,真是有人喜欢,有人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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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为了摸清市出租车市场现状,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制定出租车行业发展和有关部门对出租车市场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从4月16日到4月25日,我们组织力量在城区范围内对全市出租车市场开展了抽样调查。本次调查采取问卷和访谈的方式同时进行,共抽取样本606个,其中调查城市居民500名(包括企业、事业、行政单位的在职人员和市民),出租车司机100名,出租车管理公司6家。通过调查对全市出租车市场现状有了基本了解,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城区出租车经营状况
是一个人口大市,既是省的西北门户,又是豫、皖、苏及南北交通枢纽,大京九与漯阜、濉阜、淮阜、商阜铁路一起,使成为五路交汇、八线引入的全国六大路网性铁路枢纽之一。近十年来,全市道路建设突飞猛进,随着二环路、泉河新大桥、105国道、沙河二桥、阜城六条出口路改造工程及阜城主干道颍州路、清河路、人民路、颍河路等改造工程相继竣工,一个以为中心,国道、省道为骨架,辐射全市城乡,通往毗邻省市的公路交通网络已经形成。成为周边地区旅客进出行的集散地。这些都为出租车行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1、出租车司机平均一天工作时间高达10小时
据调查,目前全市城区上路经营的出租车共有1400辆左右,其中有经营资格的出租车1370辆,无经营资格的“白皮车”大约有30辆左右。出租车司机平均一天工作10小时,其中有57%的司机一天工作10小时以上,有23%的司机一天工作8-10小时,一天工作6-8小时的有10%,在调查的司机中没有一个是回答每天工作6小时以下的。可见出租车司机劳动强度已达到极限。在经营活动中,其中一天行驶200公里以上的出租车占77%,有18%的出租车一天行驶150-200公里,只有5%的出租车一天行驶100-150公里。
2、出租车司机平均每月经营性总收入5500元
出租车司机平均每月经营性总收入5500元,其中有3%的出租车司机月经营性总收入在10000元以上,有8%的出租车司机月经营性总收入在8000元左右,有62%的出租车司机月经营性总收入在5000-6000元,只有10%的出租车司机月经营性总收入不足5000元。据调查每台出租车按季要上缴过桥费360元,工商税150元,运管费340元,养路费300元,管理费300元,扣除各项税费,出租车司机平均月经营性纯收入为3000元左右。出租车司机收入是全市在职职工平均工资的3.3倍。由此可见,全市出租车行业经营状况良好。
二、城区出租车市场供求状况
目前,全市城市非农人口已达38.72万,比地改市前的1995年增加了10多万,近十年来,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由1730元,提高到6041元,增长2.5倍,随着收入的逐年增长,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人均交通费支出176元,比十年前增长了7.4倍。工作和生活节奏加快,自行车、三轮车已不再是人们出行首选的交通工具,出门“打的”已被人们所接受,市场对出租车的需求不断增加,从而推动了出租车行业的迅速发展。
1、综合治理见成效
今年以来,全市采取措施,加强了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在七条主干道禁止人力三轮车、摩的通行,并加大力度对无证经营的“白皮车”的查处力度。给出租车行业经营和发展创造了好的条件。
在对出租车司机抽样调查中,有46%的司机认为经过对七条主干道的综合治理,明显优化了出租车经营环境,对此感到十分满意。比较满意的占28%。但仍有26%的出租车司机认为对“白皮车”查处力度不够,停车受限制等原因对目前出租车经营环境仍感到不满意。123
在对市民抽样调查中,有33%的市民认为经过综合治理,全市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对本市交通管理现状感到满意。比较满意的占51%,仍感不满意的占16%。
2、出租车有效里程利用率高于70%
据调查推算,全市出租车有效里程利用率平均为72%,其中有效里程利用率高于70%的出租车占27%,70%左右的占41%,低于70%的有32%。对6家出租车管理公司的调查情况是,有4家出租车管理公司估算有效里程利用率在70%以上,其中有1家公司高达75%。在调查的居民中最近一个月平均乘坐出租车次数为4次,其中乘坐10次以上的有10%,5-10次的31%,1-5次的有59%。居民“打的”费用平均每月为20元,其中“打的”支出在30元以上的占15%,在20-30元的占23%,10-20元的占33%,10元以下的占29%。在调查居民最近一次等出租车用了多长时间一问中,有19%的居民回答在10分钟以上,有39%的居民等了5-10分钟,等出租车时间在5分钟以内的占42%。居民“打的”次数、“打的”费用均呈逐年上升态势。
在居民出行主要选择的交通工具一项调查中,公交车仍是大多数居民的首选,有61%的居民首选公交车,出行首选出租车的居民占29%,把乘坐出租车作为第二选择的有37%,由于乘坐“摩的”安全性差,选择“摩的”的只有8%。
3、70%以上市民认为竞价拍卖营运证可行
目前全市出租车是否需要增加,居民和出租车司机意见相左,有73%的居民认为容量不够,需要增加。而有38%的出租车司机认为已经饱和,应当减少,另有50%的出租车司机认为应维持现状,不增不减。仍有12%的认为需要增加。
关于今年增加100辆出租车,实行竞价拍卖营运证是否可行的问题,回答可行的居民占被调查者的76%,说不清的占11%。出租车司机认为可行的占33%,说不清的有23%。67%的出租车管理公司负责人也认为可行。可见绝大多数市民和部分司机对实行竞价拍卖营运证是赞成的。
三、影响出租车行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次调查广大市民和出租车司机对全市出租车行业发展共提出286条意见和建议,经归纳整理,主要有如下几方面问题。
1、出租车分布不均
目前全市出租车大多集中在七条主干道和商业、车站等闹市区,因此有41%的居民感到出门“打的”非常方便。但由于一些客观原因,如道路窄、路况差的地方,周边无单位的居民区、小街小巷等区域,出租车出现频率较低,有22%的居民感到出门“打的”不方便,有19%的居民最近一次等出租车用了10多分钟。可见出租车分布不均匀仍给20%的人群出行带来不便。
2、部分出租车司机综合素质不高
在调查中,认为部分出租车司机综合素质不高对其服务态度感到不满意的居民占27%。居民对出租车司机最不满意的是,有45%的居民对出租车司机乱收费最不满意,突出问题是计时器不准,不找零,红灯计时等。有42%的居民对出租车司机不遵守交通规则最不满意,出租车抢道、抢停比较严重。有13%的居民对司机态度不好不满意。还有一些居民反映丢在出租车里的财物,很难找回。另有20%的居民认为部分出租车司机的业务技能有待提高。一些居民对出租车档次较低,车内外较脏很有看法,认为安全性差,影响市容市貌,影响城市提高品位。123
3、出租车行业竞争不公
在目前,全市出租车市场存在一些无营运证的“白皮车”冲击市场,偷税漏税,在起步价3元低于周边城市的情况下,“白皮车”仍在价格上有降价空间,对此广大出租车司机反映强烈。我市有关执法部门采取措施加大查处力度,收到明显效果,有17%的出租车司机感到“白皮车”明显减少,有27%的认为有所减少。但仍有45%的出租车司机认为“白皮车”没有减少。不公平竞争仍然存在。
四、几点建议
通过调查,我们认为市出租车行业发展,为缓解交通紧张状况,方便市民生活,解决职工就业,提升城市品位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使全市出租车行业进一步健康发展,根据本次调查特提出如下建议,供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和部门管理参考。
1、加强管理
随着加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皖西北中心城市步伐的加快,我市城市人口在逐年增长,客观上要求出租车行业不断发展,对我市出租车行业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是加强对出租车司机的管理,出租车管理公司应经常组织学习,加强教育,提高司机政治思想觉悟、道德修养和专业技术水平,使广大司机能坚持做到遵纪守法、文明经营、乐于助人、拾金不昧。二是加强对出租车辆的管理,针对目前我市出租车档次较低,车内外卫生状况较差,居民乘车对安全性、健康舒适感有不同程度的担忧。有81%的居民和67%的出租车司机对本市出租车实行统一购车、统一颜色、统一保险、统一着装、统一管理的五统一表示赞成。可以预见实行五统一后,奔驰在大街小巷的出租车将成为我市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三是加强对出租车的交通管理,针对出租车乱停乱放,个别司机开飞车开野车等不遵守交通规则现象仍比较突出,交警应加大力度常抓不懈。以有效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加强检查
为营造一个有利于出租车行业发展的环境,必须要采取有力措施,打击“白皮车”。针对“白皮车”难确认、难处罚,建议对出租车实行有序的统一编号,对其容易辨认,容易识别,使“白皮车”无容身之地。交通管理部门应将打击“白皮车”作为一项经常工作,加大打击力度,以保护出租车司机的利益。
3、加强道路建设
我市道路建设虽然取得了可喜的变化,但老城区的一些小街小巷存在道路狭窄、路面较差,不利于出租车出行,限制了出租车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建议合理规划,集中财力,加大对市区街道建设,为我市出租车行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另外,由于我市出现非典病人,据近日调查,外出流动人员减少,乘坐出租车的居民明显下降,针对这一突发事件,建议增加出租车,拍卖营运证工作推迟到下半年进行较为适易。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真抓实干,必将推动我市出租车行业有序健康发展,我们坚信在“十五”期间一定能把我市出租车行业建成城市的文明窗口,一辆辆出租车将成为美化城市的又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123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江门租车乙双方在年月 日达成以下租车协议:
一、甲方有起亚客运出租车一辆(车牌号为 )出租给乙方,租车方式为天( 小时,即 点至越日点)。
二、该车只限于昭阳区范围内作客运出租使用(如需到其它具,必须到区客管所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后果自负),不得用做以国家法律法规相违之事,否则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江门市租车乙方在租车期间的人身安全、江门租车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等由乙方负责(包括被抢受伤害、车辆损失等由乙方负责,江门游泳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交纳押金 元给甲方作为安全保证金,乙方不再租赁时,甲、乙双方一方愿出租,并无任何责任事故,无经济纠纷,甲方退还乙方全额押金,车自然操纵由甲方负责,如人为损伤,由乙方负责。
五、江门租车自驾每月租金为 元,乙方在每月1号必须交清租金。如操纵不当所造成的损失,哪个的责任哪个负责。
六、江门租车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新会租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请按时交车。
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
年月日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江门租车乙双方在年月 日达成以下租车协议:
一、甲方有起亚客运出租车一辆(车牌号为 )出租给乙方,租车方式为天( 小时,即 点至越日点)。
二、该车只限于昭阳区范围内作客运出租使用(如需到其它具,必须到区客管所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后果自负),不得用做以国家法律法规相违之事,否则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江门市租车乙方在租车期间的人身安全、江门租车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等由乙方负责(包括被抢受伤害、车辆损失等由乙方负责,江门游泳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交纳押金 元给甲方作为安全保证金,乙方不再租赁时,甲、乙双方一方愿出租,并无任何责任事故,无经济纠纷,甲方退还乙方全额押金,车自然操纵由甲方负责,如人为损伤,由乙方负责。
五、江门租车自驾每月租金为 元,乙方在每月1号必须交清租金。如操纵不当所造成的损失,哪个的责任哪个负责。
六、江门租车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新会租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请按时交车。
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
年月日
在车辆租赁合同中,承租人需承担车辆租赁期的租赁费用、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出租车租车合同相关范本。欢迎参考阅读!
出租车租车合同范本一
甲方(所有人):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__
为了甲、乙双方共同的利益,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合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享有皖d—______的所有权及经营权,现将此车租赁给乙方从事出租车营运,租期为自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租赁期内乙方享有经营权、收益权。乙方付甲方租金暂定为_______元/每班(白班、夜班),租金在承包期内以市场调整而变动。同时乙方向甲方缴纳_________元风险抵押金。乙方每天晚七点到早七点交接车辆,租金每天交清。甲方交给乙方的车辆随车证件及附属设备有:(1)证件:行驶证、养路费、营运证。(2)附属设备:出租车顶灯、出租车计价器、座备胎、 。
2、甲、乙双方协商此车在乙方租车期内养路费、公司服务费管理费、车辆保险费、工商费、税收由甲方承担;所用燃料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租车期间因交通违章、刑事案件等各种违法违纪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租车期内利用本车辆从事犯罪活动的,由乙方承担刑事责任,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因此造成车辆不能营运,乙方每天按陆拾元交予甲方,并承担车辆停驶期间和各项费用。
4、乙方在租车期内,发生交通事故时,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关证件,由乙方负责处理整个事故案件,由此发生的法律责任及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在乙方处理整个事故后,除保险公司理赔部分外,剩余部分(包括评估费、拖车费、停车费、事故处理费、保险公司不认可赔偿的费用等)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乙方风险抵押金中扣除(不足的由乙方补足),扣除后乙方再次充实满甲方收取的风险抵押金额。
5、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由乙方负担所有维修费用。车辆行驶满5000公里,乙方必须同甲方共同监督下换发动机油、三滤,齿轮油每满10000公里时换。
6、本协议期满,乙方须将性能完好的车辆、车辆证件及附属设备,交还甲方,发生遗失或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补证及赔偿费。
7、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带实习驾驶员,不得将车转让其它人驾驶,如发现乙方有不爱惜车辆情况甲方有权收回该车辆,同时押金不予以退还。如乙方需换驾驶员,必须经甲方同意后将新驾驭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及驾驶证复印件交给甲方。
8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跑长途,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依此终止合同,同时押金不予以退还。
9、出租车营运按二十四小时两班制,乙方在行车中应爱护车辆,保证车辆整洁,每天检查水、机油、电瓶水等,如因缺水、缺油等造成机械损坏的全部由乙方赔偿,车辆如有故障应及时修理,如乙方人为损坏必须按价赔偿。乙方交-班时保持上述车辆状况。
10、本合同规定承包期满十日前,乙方必须告知甲方是否要延长承包时间,或者承包期满后解除合同。
1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一方未履行本协议达成的义务,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由对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付给对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12、因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政策调整,与本合同内容不符的地方,应按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的规定修改或补充相关内容。
13、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在乙方不愿支付或无力支付的情况下,由其担保人承担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按印): 乙方(签字按印):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驾驶证号: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担保人(签字按手印)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车租车合同范本二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 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6.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7.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证、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 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______元/年、______元/季、______元/月、______元/天、______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 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者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及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若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 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 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北京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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