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合同范本

分类:建设工程合同 作者:珍珠 阅读量:          下载此文档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二、 工程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天

  三、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四、 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五、 组成合同的文件

  1、 本合同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书及附件

  4、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 图纸

  6、 工程量清单

  7、 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谈、变更等书面合同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 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1、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除质量保证书外,甲乙双方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并验收达到约定标准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七、 图纸

  提供方及份数:

  八、 甲方工作:

  1、 提供经当地消防部门审批的设计资料,如在施工中发生变化应及时协调乙方及设计单位予以解决。

  2、 对乙方施工现场的设备、配线、管路等予以保护。

  3、 如工程需基建方预留、预埋等基建配合工作,甲方应提前和乙方及基建单位协商解决。

  4、 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5、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并接至施工场地

  6、 双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九、 乙方工作

  1、 必须按消防部门审批合格的设计图纸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2、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技术要求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合《国家消防验收规范》时应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和设计单位与消防部门协商解决。

  3、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和提供服务。

  十、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 开工及延期开工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后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始施工。甲方应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时间,工期顺延。

  2、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a) 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b) 工程量改变和设计变更;

  c) 因停水、停电、停气等原因造成的停工;

  d) 不可抗拒力;

  e) 因甲方无法达成约定义务造成的工期延迟;

  f)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3、 工程竣工

  a) 乙方按合同条款约定的竣工日期或顺延的工期竣工,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另议。

  b) 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合同,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合同应包括乙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甲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追加的合同价款等内容。

  十一、 工程质量

  a) 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b)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c)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d) 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除此之外严重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e)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f) 重新检验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进行过验验、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修复。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

  g) 本工程约定的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

  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质量保修金为(大写)

  质量保修金应在保修期过后一周内由甲方一次性返还。

  本工程约定的质量保修期为一年。一年后如出现故障,乙方只收更换设备款和施工成本费用。

  十二、 合同价款与支付

  1) 合同价款的确定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_方式确定。

  2)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3) 甲方应按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由于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如影响工程进度的相应顺延工期。

  4) 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十三、 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甲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主管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因工程设计变更所产生的工程费用应作为工程款的一部分与工程款同期调整支付。

  十四、 竣工验收与竣工结算

  1) 工程竣工验收标准为国家和行业现行各项验收标准及甲乙双方的有关约定

  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之后双方参照本合同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补充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等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 甲、乙双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合同中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十五、 索赔和争议

  1) 违约的处理:

  除不可抗拒力外,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违约行为,由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工程总造价的0.5%每天计收,但误期赔偿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2) 索赔

  除非双方合同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3) 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 合同解除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 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 一方根据上述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的前10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 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转移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应支付的工程价款.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贷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贷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七、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八、 补充条款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消防工程在建筑物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方面发挥关键作用。对于20xx消防工程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xx消防工程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20xx消防工程合同范文1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完成双方商定的建筑安装(消防)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和责任,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精神,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承包方式: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本合同所列消防工程,施工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结束,并达到交付使用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因素而影响施工周期,经甲方同意,工期应酌情顺延。

  1、根据总包方实际工期情况并经甲方认可的延期原因。

  2、因重大变更设计而影响正常工期的。

  3、非人力能抗拒的自然灾害。

  4、因甲方未按合同拨付工程款。

  第三条 工程价款

  本合同所列工程预算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暂定价)。 工程量因设计变更、施工情况有增减,则按现场实际工程量进行调整,并甲、

  乙双方确认。最终结算价以审计价为准。

  本合同工程预算编制以上海市×××版定额及补充文件为计算依据。

  第四条 工程结算与支付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当安装量完成时,甲方付款达合同总价的70%时,后停止付款,当通过上海市有关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后,甲方再支付合同总价的25%。余款留5%等一年保修期满,一次付清。本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必须将双方确定的工程尾款,在七天内解入乙方银行帐户,逾期付款按银行存款利息逐日计息。

  第五条 工程材料

  凡工程所需各种材料品种,质量等级均应适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消防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具有出厂合格证及其它质量保证资料。若使用不合格或劣质材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施工准备

  甲方应在开工前办妥临时施工场地占用手续及其他前期工作,并清除施工现场的各种障碍物,具备三通一平的施工环境。

  甲方在合同开工前十天将施工现场交给乙方。

  甲方应具备平面布臵图、系统图施工及有关技术文件。

  甲方应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甲方应提供施工现场就近水、电临时设施、施工人员及堆料房各一间。 乙方在开工前应编好施工组织设计,并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乙方在施工前对图纸进行深化设计,根据规范要求提出书面意见,并由设计单位确认。

  第七条 工程管理

  甲方委托 同志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全权实施甲方现场管理职权,乙方委派 同志为工程项目经理,全权负责乙方施工权限。

  甲、乙双方应共同把好质量关,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消防规范及施工验收规范。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会同设计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出具设计变更通知,乙方应按变更后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甲方应按实际情况给予签证,调整合同造价(开口价)或另行结算。

  凡因乙方施工不符合验收标准造成的返工,以及竣工后一年内发生的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其费用。

  乙方应严格按照《建筑企业施工安全条例》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执行安全施工规则,如发生人为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本项工程要和其它工种的施工交叉进行,因此甲、乙双方必须从整个安装工程的施工程序,做到相互协调,不能违反程序,盲目施工。

  乙方在施工前必须提供操作工人的照片、身份证复印件,配合甲方办理上岗证、暂住证等证件,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施工期内必须服从总包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第八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不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对发生质量问题要负责及时返工。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提供齐全相关资料文件[竣工图,设计变更文字记录,

  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验记录系统调试记录,竣工报告,同时提供三套齐全相关资料文件给配合方,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十五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

  第九条 双方责任

  甲 方:

  全面履行合同,确保乙方正常施工。

  工程开工前办妥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由乙方进行现场校验。向乙方提供准确的施工场地、层面和部位以及图纸。

  收到乙方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后的24小时内组织监理、乙方进行验收,并督请监理办理隐蔽工程验收证明。

  及时办理经济或技术签证,按时支付工程款。

  工程中因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配件积压实际损失。

  消防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不得擅自动用,否则由此发生的质量和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乙 方:

  全面履行合同,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及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精心组织施工。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组织施工。

  做好施工现场建筑物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做好周围环境工作,并按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工程施工。

  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甲方备审。

  按要求参加开工前设计交底会和工程施工中的施工协调会。

  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提交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条 有关安全施工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双方均需认真执行,如有一方违约,须向对方赔偿5%的合同违约金。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事宜,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二条 合同的约定

  本合同所列条款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颁法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相抵触时,按新颁法规执行。

  本合同一式肆份,正本二份,副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款项付清后,除保修条款外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xx消防工程合同范文2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

  1、消防栓系统

  2、自动喷淋系统

  3、自动报警系统;

  以上内容以施工图设计及预算范围为准,承包方的施工内容包括以上各系统的安装,设备安装及调试。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以发包方通知的正式进场施工时间为开工日。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 格

  承包人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通知)等技术资料及现行国家、本地区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规程组织施工,工程竣工后,按施工图及以上规范和标准进行验收。

  五、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为: 。如在施工中因发生设计图纸变更或工作联系单,依据变更单增减工程价款。

  六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施工图纸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议与本协议的其他组成文本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合同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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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 项目消防工程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 项目消防工程施工图纸及乙方完善、优化后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和招标答疑记录、设计变更、乙方投标预算和招标文件范围规定内容,以及经双方确认、 消防局审核批准的自动报警系统优化设计方案,供货及安装内容为:

  1) 与泵房连接、与消防中心连接的水、电管线工程

  2) 消火栓系统:包括整个商住楼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3) 喷淋系统:包括整个商住楼自动喷淋系统

  4) 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包括整个商住楼的自动报警联动控制系统及消防中心须增补的设备

  5) 消防广播、电话系统设备及控制线路;消防广播兼做背景音乐。

  6) 整个商住楼通风防排烟系统设备及控制线路,各设备从相对应的双电源转换器直接取电。

  7) 消防电梯系统相关消防控制线路,由消防施工单位向电梯专业提出配合要求。

  8) 移动灭火器设备配置。

  9) 风机、防火卷帘设备及控制线路;双电源转换器的后面部分全部由消防施工单位完成。

  10)切断非消防电源线路。

  11)消防水池水位报警系统、线路等。

  12)消防设备的监控及反馈系统。

  13)气体灭火的设计、施工。

  上述消防设计图纸,由乙方负责报送 消防局审核批准后,才能进行消防工程施工;如需在上述图纸基础上增加工程内容才能通过 消防局审核和验收的,增加工程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由于间隔或功能改变的增加工程除外。

  上述1~13项工程内容涉及的材料、设备、设施均由乙方采购供货、运输和安装,所有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

  1.4 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采用总价包干方式,即本工程乙方必须包报建及费用、包工、包料、包深化设计、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配合费、包调试、包验收通过、包施工安装发生水电费、包利润及税金等方式进行,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属于交钥匙工程。 第二条:工程造价(大包干价):

  2.1 本工程大包干承包总价为(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元整(¥ 元)。

  2.2 超出合同范围外的子项内容,必须在施工前报甲方确认,施工后由本项目监理公司和甲方签字盖章确认工程量,按 进行计价结算。增加工程造价总计在 万元内的,不支付工程款,多于 万元部分按实支付。 第三条:工期

  3.1 乙方须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工,须于 年 月 日前施工完毕, 年 月 日前完成消防验收。如因甲方施工进度或现场未达到乙方进场施工条件,工期由双方协商另行确定。

  3.2 自双方签订合同乙方正式开工之日起算,至本工程竣工并经甲、乙双方及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为止,称为本合同实际总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4.1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省市验收标准、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 等级以上,乙方并保证工程如期开通使用和质监、消防验收通过。

  4.2 工程保修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自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报告正式批出之日起计 贰年 时间。 第五条:材料设备供应 12345

  5.1 工程所需所有材料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产品成品材料由乙方提供样板给甲方、监理方看样板认可同意后,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除外)。

  5.2 所有材料设备供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及生产许可证件,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及要求进行检验,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

  5.3 施工中,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适用,甲方给予乙方适当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5.4 材料设备采用投标文件承诺采用的品牌或同类产品(采用的产品品牌须经过甲方的书面确认)。 第六条:工程价款支付

  6.1 工程进度达 %,甲方付至大包干总价的 %作工程进度款;

  6.2 工程进度达 %,甲方付至大包干总价的 %作工程进度款;

  6.3 工程进度达 %,甲方付至大包干总价的 %作工程进度款;

  6.4 所有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且消防系统全部开通后,付至大包干造价的 %作工程进度款;

  6.5 工程经消防管理部门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交 份完整竣工图纸资料和结算资料经甲方审核确认后10天内甲方支付工程款至合同结算价的 %;

  6.6 余款 %作为质保金,若乙方无违约行为,在保修期满后10天内支付。

  6.7 乙方必须在每次领取款项之前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报告,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向乙方付款。若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报告存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再行付款。

  6.8 甲方向乙方付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当于甲方付款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七条:现场签证与结算

  7.1 现场签证

  7.1.1因设计变更或甲方原因导致的合同清单内项目增减或发生合同清单外的签证项目时,乙方须在签证项目完成后 五 天内组织甲方和监理公司验收并提交签证申请(涉及到隐蔽项目的必须在隐蔽前通知甲方验收)。

  7.1.2乙方应提交签证申请的资料包括:工程联系单(如由乙方发起的工程联系单,必须有甲方及监理的意见及签字盖章)、《施工现场签证单》(必须有工程量、有单价、有总价。工程量应附计算过程,清单计价的应有单价分析表,定额计价的应有套价书)、现场验收计量的原始单据(甲方工程部人员、乙方、监理方签字)及照片、工程设计图纸及图纸会审资料、签证的书面理由陈述、对应本签证的单项工程验收单;合同外现场签证项

  目还应包括《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

  7.1.3 以上资料由甲方签章确认有效。已签证确认的费用按含税造价处理(不再另外计算其它任何费用),到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双方协商的计费方式计付。

  7.2 结算

  7.2.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乙方应提交以下结算资料:

  1) 工程结算书打印稿四份及电子文件一份,结算书装订内容及顺序为封面、《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编制说明、计费表、分部分项结算书、主要材料用量价格表;

  2) 工程量计算书打印稿及电子文件一份;

  3) 工程竣工设计资料(含工程竣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修改及变更通知书)一套(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12345

  4) 现场签证单一份(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5) 合同书一份(复印件);

  6)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一份。

  若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报送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则甲方有权拒收结算资料,由此造成结算工作延误概由乙方负责。

  7.2.2 本工程的工程量按施工图纸及甲方签证计算。工程师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后60个工作天内,由甲方按照乙方实际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甲方签证及本合同核实审定工程结算总价,双方应按工程结算总价进行结算。

  7.2.3 在工程结算时经甲方核实乙方没有按照图纸、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进行施工,或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则甲方有权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上述事项不予结算,视乙方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双方责任

  8.1 甲方责任:

  8.1.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 套。

  8.1.2 开工前 天内完成由甲、乙方和设计方、监理方参加的施工图会审。

  8.1.3 对乙方在施工时发现设计图纸错误提出的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的 天内会同设计方进行处理。

  8.1.4 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它事宜。

  8.1.5 保证按第六条支付工程款的办法进行工程款项支付。

  8.1.6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返工,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经有关部门审定后赔偿由此而造成乙方的停工、返工、材料等损失。

  8.1.7 协助乙方解决施工期间水源、电源及材料堆放和施工人员的住宿场所。

  8.1.8 在竣工验收后的保修期内,因使用不当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8.2 乙方责任:

  8.2.1 收图后,在开工前 天内完成施工图会审,在开工前 天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并送甲方。

  8.2.2 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并保证安全施工,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物件堆放整齐,场地清洁卫生,道路畅通。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监理方及有关部门。

  8.2.3 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8.2.4 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施工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

  8.2.5 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8.2.6 乙方负责办妥消防报建、验收手续(注:由于本合同范围外项目引致不合格的问题不属乙方责任)。

  8.2.7 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8.2.8 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 天内清理场地并撤离施工现场。

  8.2.9 在施工中,甲方发现乙方工程进度或工程质量等与合同要求或施工组织设计等不符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究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如因乙方材料质量不合格或材料质量保证资料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的要求而导致工程不能按期通过质量监督站或广州市消防部门的验收,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2345

  第九条:工程验收

  9.1 工程验收以施工图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

  9.2 隐蔽工程在乙方自检后填制验收表,以书面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接通知后 天内到场验收,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时由双方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9.3 单项工程竣工前 天,由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并在竣工后 天内验收完毕。甲方不按时验收,则视作甲方认可乙方单方验收。

  9.4 乙方在本工程施工安装完毕,应在完工前 天由乙方申请要求市消防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并保证验收通过和开通使用,属于交钥匙工程,并按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如实际竣工日期比合同约定竣工日期延迟的,乙方应承担延期竣工的违约责任。

  9.5 自动报警系统和相应部分经乙方优化设计修改后,如市消防部门验收通不过而需重新整改所需的工程费用均由乙方全部负责,并由乙方承担因此延误交工而造成甲方的损失。

  9.6 属于甲方负责完善的消防工程项目(包括防火门、应急照明、疏散标志、管井的封堵等)应在消防验收前达到验收标准,否则乙方竣工验收时间顺延。

  9.7 工程竣工后,在工程结算之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图纸资料各 份。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上注明及编制竣工资料;工程变更较大的,应由乙方重新绘制竣工图,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9.8在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提前使用的,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及保修责任。 第十条:工程变更

  10.1 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优化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和设计及消防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10.2 在工程进行中,甲方有权随时以书面通知乙方修改、补充、增减原有工程设计,乙方应依照甲方要求进行。其增减工程量由监理单位和甲方签证确认,并按

  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内容结算。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3%。

  11.2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违约金,若乙方逾期超过十天仍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付全部款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11.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及附件、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用料、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严格进行施工,保证质量,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对乙方进行处罚,金额为 元/次。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整改完毕。

  11.4乙方如将甲方的技术或资料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11.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1.5.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或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12345

  11.5.2“欺诈行为”是指谎报事实,包括在前期的招投标过程中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以及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其他欺诈行为,使甲方作出错误的判断,进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11.6乙方基于本合同的规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及经济损失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未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抵扣,若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甲方付清。

  11.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条款

  12.1 甲方已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建设监理,乙方必须服从监理公司的管理,本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验收、工程签证必须经监理公司和甲方盖章确认。

  12.2 工程保修期内,如因乙方原因的质量投诉或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四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如逾期处理,甲方将另行委托,其所有费用及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2.3 施工用水源、电源设施甲方接到工程主体内,由乙方接到施工现场内各施工地点并按表向总承包单位缴交水、电费。

  12.4 甲方对乙方工程进度或质量不满意时,虽经甲方提出要求改善,而乙方并未执行,则甲方有权不须提出任何理由而随时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必须遵从在 天内退场,甲方保留对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的索赔权。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13.1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等的约定如有不一致,解释顺序应为: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

  13.2双方在合同执行期内如有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均可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乙方联系方式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并在本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为有效的联系方式,若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甲方按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发送有关通知、文件,即视为该有关通知、文件送达乙方,乙方对因联系方式错误及未书面通知甲方联系方式变更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乙方的联系方式为: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e-mail: 第十五条:附则

  15.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2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15.3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4.3.1 《消防工程施工设计图纸》

  14.3.2 《报价一览表及工程量清单》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12345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 项目消防工程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 项目消防工程施工图纸及乙方完善、优化后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和招标答疑记录、设计变更、乙方投标预算和招标文件范围规定内容,以及经双方确认、 消防局审核批准的自动报警系统优化设计方案,供货及安装内容为:

  1) 与泵房连接、与消防中心连接的水、电管线工程

  2) 消火栓系统:包括整个商住楼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3) 喷淋系统:包括整个商住楼自动喷淋系统

  4) 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包括整个商住楼的自动报警联动控制系统及消防中心须增补的设备

  5) 消防广播、电话系统设备及控制线路;消防广播兼做背景音乐。

  6) 整个商住楼通风防排烟系统设备及控制线路,各设备从相对应的双电源转换器直接取电。

  7) 消防电梯系统相关消防控制线路,由消防施工单位向电梯专业提出配合要求。

  8) 移动灭火器设备配置。

  9) 风机、防火卷帘设备及控制线路;双电源转换器的后面部分全部由消防施工单位完成。

  10)切断非消防电源线路。

  11)消防水池水位报警系统、线路等。

  12)消防设备的监控及反馈系统。

  13)气体灭火的设计、施工。

  上述消防设计图纸,由乙方负责报送 消防局审核批准后,才能进行消防工程施工;如需在上述图纸基础上增加工程内容才能通过 消防局审核和验收的,增加工程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由于间隔或功能改变的增加工程除外。

  上述1~13项工程内容涉及的材料、设备、设施均由乙方采购供货、运输和安装,所有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

  1.4 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采用总价包干方式,即本工程乙方必须包报建及费用、包工、包料、包深化设计、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配合费、包调试、包验收通过、包施工安装发生水电费、包利润及税金等方式进行,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属于交钥匙工程。 第二条:工程造价(大包干价):

  2.1 本工程大包干承包总价为(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元整(¥ 元)。

  2.2 超出合同范围外的子项内容,必须在施工前报甲方确认,施工后由本项目监理公司和甲方签字盖章确认工程量,按 进行计价结算。增加工程造价总计在 万元内的,不支付工程款,多于 万元部分按实支付。 第三条:工期

  3.1 乙方须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工,须于 年 月 日前施工完毕, 年 月 日前完成消防验收。如因甲方施工进度或现场未达到乙方进场施工条件,工期由双方协商另行确定。

  3.2 自双方签订合同乙方正式开工之日起算,至本工程竣工并经甲、乙双方及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为止,称为本合同实际总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4.1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省市验收标准、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 等级以上,乙方并保证工程如期开通使用和质监、消防验收通过。

  4.2 工程保修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自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报告正式批出之日起计 贰年 时间。 第五条:材料设备供应 12345

  5.1 工程所需所有材料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产品成品材料由乙方提供样板给甲方、监理方看样板认可同意后,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除外)。

  5.2 所有材料设备供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及生产许可证件,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及要求进行检验,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

  5.3 施工中,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适用,甲方给予乙方适当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5.4 材料设备采用投标文件承诺采用的品牌或同类产品(采用的产品品牌须经过甲方的书面确认)。 第六条:工程价款支付

  6.1 工程进度达 %,甲方付至大包干总价的 %作工程进度款;

  6.2 工程进度达 %,甲方付至大包干总价的 %作工程进度款;

  6.3 工程进度达 %,甲方付至大包干总价的 %作工程进度款;

  6.4 所有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且消防系统全部开通后,付至大包干造价的 %作工程进度款;

  6.5 工程经消防管理部门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交 份完整竣工图纸资料和结算资料经甲方审核确认后10天内甲方支付工程款至合同结算价的 %;

  6.6 余款 %作为质保金,若乙方无违约行为,在保修期满后10天内支付。

  6.7 乙方必须在每次领取款项之前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报告,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向乙方付款。若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报告存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再行付款。

  6.8 甲方向乙方付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当于甲方付款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七条:现场签证与结算

  7.1 现场签证

  7.1.1因设计变更或甲方原因导致的合同清单内项目增减或发生合同清单外的签证项目时,乙方须在签证项目完成后 五 天内组织甲方和监理公司验收并提交签证申请(涉及到隐蔽项目的必须在隐蔽前通知甲方验收)。

  7.1.2乙方应提交签证申请的资料包括:工程联系单(如由乙方发起的工程联系单,必须有甲方及监理的意见及签字盖章)、《施工现场签证单》(必须有工程量、有单价、有总价。工程量应附计算过程,清单计价的应有单价分析表,定额计价的应有套价书)、现场验收计量的原始单据(甲方工程部人员、乙方、监理方签字)及照片、工程设计图纸及图纸会审资料、签证的书面理由陈述、对应本签证的单项工程验收单;合同外现场签证项

  目还应包括《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

  7.1.3 以上资料由甲方签章确认有效。已签证确认的费用按含税造价处理(不再另外计算其它任何费用),到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双方协商的计费方式计付。

  7.2 结算

  7.2.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乙方应提交以下结算资料:

  1) 工程结算书打印稿四份及电子文件一份,结算书装订内容及顺序为封面、《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编制说明、计费表、分部分项结算书、主要材料用量价格表;

  2) 工程量计算书打印稿及电子文件一份;

  3) 工程竣工设计资料(含工程竣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修改及变更通知书)一套(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12345

  4) 现场签证单一份(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5) 合同书一份(复印件);

  6)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一份。

  若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报送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则甲方有权拒收结算资料,由此造成结算工作延误概由乙方负责。

  7.2.2 本工程的工程量按施工图纸及甲方签证计算。工程师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后60个工作天内,由甲方按照乙方实际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甲方签证及本合同核实审定工程结算总价,双方应按工程结算总价进行结算。

  7.2.3 在工程结算时经甲方核实乙方没有按照图纸、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进行施工,或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则甲方有权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上述事项不予结算,视乙方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双方责任

  8.1 甲方责任:

  8.1.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 套。

  8.1.2 开工前 天内完成由甲、乙方和设计方、监理方参加的施工图会审。

  8.1.3 对乙方在施工时发现设计图纸错误提出的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的 天内会同设计方进行处理。

  8.1.4 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它事宜。

  8.1.5 保证按第六条支付工程款的办法进行工程款项支付。

  8.1.6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返工,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经有关部门审定后赔偿由此而造成乙方的停工、返工、材料等损失。

  8.1.7 协助乙方解决施工期间水源、电源及材料堆放和施工人员的住宿场所。

  8.1.8 在竣工验收后的保修期内,因使用不当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8.2 乙方责任:

  8.2.1 收图后,在开工前 天内完成施工图会审,在开工前 天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并送甲方。

  8.2.2 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并保证安全施工,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物件堆放整齐,场地清洁卫生,道路畅通。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监理方及有关部门。

  8.2.3 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8.2.4 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施工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

  8.2.5 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8.2.6 乙方负责办妥消防报建、验收手续(注:由于本合同范围外项目引致不合格的问题不属乙方责任)。

  8.2.7 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8.2.8 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 天内清理场地并撤离施工现场。

  8.2.9 在施工中,甲方发现乙方工程进度或工程质量等与合同要求或施工组织设计等不符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究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如因乙方材料质量不合格或材料质量保证资料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的要求而导致工程不能按期通过质量监督站或广州市消防部门的验收,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2345

  第九条:工程验收

  9.1 工程验收以施工图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

  9.2 隐蔽工程在乙方自检后填制验收表,以书面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接通知后 天内到场验收,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时由双方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9.3 单项工程竣工前 天,由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并在竣工后 天内验收完毕。甲方不按时验收,则视作甲方认可乙方单方验收。

  9.4 乙方在本工程施工安装完毕,应在完工前 天由乙方申请要求市消防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并保证验收通过和开通使用,属于交钥匙工程,并按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如实际竣工日期比合同约定竣工日期延迟的,乙方应承担延期竣工的违约责任。

  9.5 自动报警系统和相应部分经乙方优化设计修改后,如市消防部门验收通不过而需重新整改所需的工程费用均由乙方全部负责,并由乙方承担因此延误交工而造成甲方的损失。

  9.6 属于甲方负责完善的消防工程项目(包括防火门、应急照明、疏散标志、管井的封堵等)应在消防验收前达到验收标准,否则乙方竣工验收时间顺延。

  9.7 工程竣工后,在工程结算之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图纸资料各 份。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上注明及编制竣工资料;工程变更较大的,应由乙方重新绘制竣工图,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9.8在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提前使用的,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及保修责任。 第十条:工程变更

  10.1 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优化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和设计及消防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10.2 在工程进行中,甲方有权随时以书面通知乙方修改、补充、增减原有工程设计,乙方应依照甲方要求进行。其增减工程量由监理单位和甲方签证确认,并按

  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内容结算。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3%。

  11.2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违约金,若乙方逾期超过十天仍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付全部款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11.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及附件、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用料、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严格进行施工,保证质量,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对乙方进行处罚,金额为 元/次。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整改完毕。

  11.4乙方如将甲方的技术或资料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11.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1.5.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或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12345

  11.5.2“欺诈行为”是指谎报事实,包括在前期的招投标过程中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以及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其他欺诈行为,使甲方作出错误的判断,进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11.6乙方基于本合同的规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及经济损失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未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抵扣,若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甲方付清。

  11.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条款

  12.1 甲方已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建设监理,乙方必须服从监理公司的管理,本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验收、工程签证必须经监理公司和甲方盖章确认。

  12.2 工程保修期内,如因乙方原因的质量投诉或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四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如逾期处理,甲方将另行委托,其所有费用及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2.3 施工用水源、电源设施甲方接到工程主体内,由乙方接到施工现场内各施工地点并按表向总承包单位缴交水、电费。

  12.4 甲方对乙方工程进度或质量不满意时,虽经甲方提出要求改善,而乙方并未执行,则甲方有权不须提出任何理由而随时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必须遵从在 天内退场,甲方保留对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的索赔权。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13.1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等的约定如有不一致,解释顺序应为: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

  13.2双方在合同执行期内如有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均可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乙方联系方式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并在本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为有效的联系方式,若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甲方按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发送有关通知、文件,即视为该有关通知、文件送达乙方,乙方对因联系方式错误及未书面通知甲方联系方式变更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乙方的联系方式为: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e-mail: 第十五条:附则

  15.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2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15.3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4.3.1 《消防工程施工设计图纸》

  14.3.2 《报价一览表及工程量清单》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1234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友好、诚信、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第二条 承包范围:

  第三条 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

  第四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工程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出具消防验收合格证的时间):_________

  第五条 工程造价、付款方式及价款调整

  工程造价: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

  价款调整:_________

  第六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本工程由甲乙双方及政府消防主管部门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

  2.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XX.《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199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XX年版)gb50261-1996.《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1-1998.《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XX.《室内消火栓给水灭火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j512-XX.及其他的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第七条 安全施工

  1.乙方在遵守现行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执行甲方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办法》。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或消防条例等乙方原因导致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质量保修

  1.本工程免费质量保修期限为_________年,终身维护保养。

  2.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

  3.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修工作,定期与甲方沟通达到2次/月,以书面记录材料为准。同时,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

  4.保修金支付方法

  4.1 质量保修金在规定的质保期满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无息付给乙方。

  4.2 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未能在第二条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则视为授权甲方组织维修,并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和质量责任,同时甲方加收维修费用10%的劳务费。上述费用在乙方质保金中直接扣除后,乙方负责补足质保金。

  4.3 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于乙方原因,甲方无法同乙方取得联系,按照上一款执行。

  第九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协调施工用水、用电,由乙方承担费用。

  2.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明。

  3.乙方负责消防工程的施工、安装、竣工验收、质保服务及提交消防验收报告、与甲方指定的设计单位沟通等工作。

  4.乙方必须按照经甲方书面确认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确认的安装方案、方法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  5.乙方对消防电气线路、消防给水管道等隐蔽工程都要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并且要结合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重大程序分阶段做好质量记录。消防工程安装施工完毕但未通过消防验收之前,乙方应对整个消防系统负责。消防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主动向甲方供有关消防设施安装调试记录、开通报告、隐蔽工程记录和消防工程使用手册等文件资料,切实履行交接手续并主动做好工程的后期维护保养工作。

  第十条 违约责任、索赔

  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收到乙方的书面催告通知后在十日内仍未支付的,应从催告期满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2‰的违约金。

  2.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擅自使用造成损坏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工程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除外。

  3.工程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造价的2‰的违约金。

  4.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质量原因、乙方施工质量等原因,导致本工程在使用期间出现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等,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工程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或未通过政府消防主管部门的验收,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返工直至通过消防验收。

  6.乙方在工程竣工后七日内将竣工资料及其他与工程有关的资料交付甲方,否则每延误一天,必须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及相关说明,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合同经办人:_________         合同经办人: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时间: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协议签订地:_________        协议签订地:_________

  随着社会对公共安全的重视,对消防工程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培养高素质消防工程专业人才已成为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课题之一。那么消防工程承包合同又是怎么一回事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工程承包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消防工程承包合同范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消防法》的规定,甲方将 承包给乙方安装,经双方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

  二、工程地点: 。

  三、承包范围: 2个室外栓、1个室内消火栓 。

  四、工程内容:室内消防栓工程 。

  五、工程总造价: 叁万玖仟元整(¥39000.00元) 。

  六、(包干不含税)。

  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乙方工程款总价的40%给乙方,余款60%待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清。

  八、工程质量:乙方所安装的产品必须是国家认可的合格产品,质量以消防部门验收为标准。

  九、工期: 。

  十、施工要求:甲方提供安全的施工环境及乙方施工电源,配合乙方在施工现场的相关协调事项。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从简安装。市政管网由甲方自负接通。

  十一、服务承诺: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保修一年。如果人为损坏或凝冻损坏由甲方负责所需一切费用。保修期满后乙方实行常年维护,维修材料由甲方负责。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工程承包合同范文2

  甲方:

  乙方:

  海口龙华区东沙路新金玉酒店(以下简称甲方)经考核、考察、同意委托海南南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安装海口市龙华区银湖路新金玉酒店的消防系统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及海南省相关政策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立订以下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海口龙华新金玉酒店消防工程安装

  二、工程地址:海口市银湖路21-23号

  三、工程内容:消防系统安装工程

  四、承包范围:由乙方包工、包料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器材安装。

  五、工程数量:按设计方的消防设计图纸为工程数量总的安装施工任务(甲方提供图纸的电子版本)。

  第二条:工程工期

  一、开工日期:20xx年12月5日

  二、竣工日期:20xx年2月5日

  三、如遇下列情况的,甲方代表应予签证工期顺延手续:

  1、因设计修改或业主要求,工程量增加对施工影响的;

  2、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暴雨、水灾、火灾、地震等)造成停工返工的;

  3、因甲方财力不足,资金不到位导致停工或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的;

  4、非乙方责任一天内连续停水、停电超过四小时以上的;

  四、由于甲方责任造成乙方不能按时进场或不能按时开工的。

  第三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一、本工程合同总价为248000元(不含税金)。

  二、合同价范围:室内消防栓系统、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水泵房安装/装修材料检测、电气检测、设计图纸/消防器材安装,防火门制作与安装,含取得《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三、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施工甲方支付给乙方总工程款30%,消防施工完工至消防部门验收前支付给乙方总工程款至60%,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核发之后甲方付清乙方工程余款。发证在完工后20天内领证交甲方。

  第四条:质量要求及检查验收

  一、乙方按设计图纸要求及国家现行施工范围要求进行施工。

  二、执行标准有《给排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提供用水、用电、堆放材料及施工、住宿场地。

  2、当天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3、提供相关申报资材。

  二、乙方责任

  1、确保双方在约定的施工期限内竣工验收,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做好原始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汇集、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并提供一份装订好的合格工程技术资料给甲方,确保工程质量,并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

  3、服从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施工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在施工中,造成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

  4、由于乙方方面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低劣、缺陷、返工,工期非正常延误(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之外)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特殊约定条款

  一、材料及设备采购均由乙方自行采购。

  二、本工程未经消防部门安检合格,甲方不得改变局部的使用功能或用途,更不得提高投入使用,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本工程报消防手续为一至四层,办证同为一至四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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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https://www.512406.cn/articles/n89t.html

标签: 消防工程 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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