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前培训管理办法

分类:入职培训 作者:夏夏 阅读量:          下载此文档

  【岗前培训管理办法】

  1 目的

  使新员工岗前培训规范化、制度化。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新进工人以及各培训负责部门。

  3 培训时间

  根据人力资源部招聘情况及时安排培训,具体时间由综合部发文通知。

  4 职责

  4.1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符合条件的新员工,根据公司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并引导其到客车综合部和制造部报到。

  4.2综合部负责岗前培训的组织和协调,以及所有培训资料的汇总、审核、公布与归档。并负责企业介绍、企业规章制度、手技巧、车型识别、测量仪器及设备工具的操作规程等课程的培训和考核。

  4.3制造部负责根据综合部通知组织有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积极做好岗位确认、人事变动反馈、监考等工作,配合培训实施,并负责制造部相关规章制度的培训和考核。

  4.4工艺所负责根据培训安排,进行工艺培训的实施与考核(包括出卷、监考和评卷),以及工艺培训教材编制和完善。

  4.5质检部负责根据培训安排,进行质量培训的实施与考核(包括出卷、监考和评卷),以及质量培训教材编制和完善。

  4.6 设备动力部负责根据培训安排,进行设备培训的实施与考核(包括出卷、监考和评卷),以及设备培训教材编制和完善。

  4.7安保部负责根据培训安排,进行安全培训的实施与考核(包括出卷、监考和评卷),以及安全培训教材编制和完善。

  5 培训流程与内容

  5.1 培训计划

  5.1.1 综合部根据人力资源部的《新员工工作安排书》整理、汇总本期岗前培训学员名单,编制《第期岗前培训名单》交制造部核对、确认,重点确认工段、岗位、入职时间等。

  5.1.2综合部根据制造部确认的《第期岗前培训名单》,编制培训计划,并与相关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拟定正式的培训通知下发到相关部门和人员。

  5.2 培训实施

  5.2.1 培训内容:培训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一周时间),各培训相关部门进行规章制度、安全、工艺和质量、车型识别等课程的理论培训,以及规章制度、安全知识、手技巧的考试;第二阶段(一周时间),新工人到本岗位上结合前期所学到的理论知识进行实践学习;第三阶段(技能考试时间),综合部组织进行工艺、质量、车型识别的培训和考核。详细安排见下表:

  培训课程

  具体内容

  责任部门

  考核方式

  备注

  第一阶段

  岗前培训开课仪式

  领导致词,培训目的、内容和纪律介绍

  客车综合部

  企业介绍

  公司发展历史、公司荣誉、公司文化、企业精神、组织结构和部门职责,产品知识简介等,让新员工对公司有全面的了解,坚定信心。

  客车综合部

  课堂提问

  规章制度

  设备管理、生产管理、计量和环保管理制度、其他(包括请假制度、转正制度、保密制度、奖惩制度等)

  规章制度制定部门

  理论考试60分以上

  安全知识

  安全生产知识、职业卫生、消防安全

  安保部

  工艺流程及要求

  各岗位工艺流程及要求

  工艺所

  质检标准及要求

  各岗位质量检验标准及考核制度

  质检部

  车型识别培训与考试

  各车型编号规则,公司各车型结构、特点介绍

  客车综合部

  5分钟内30个车型识别正确率达100%

  制造部监考

  手技巧培训与考试

  拧螺栓、拧螺母、套绳、转球、零部件识别等

  客车综合部

  见培训卡片

  制造部监考

  第二阶段

  工段实习

  具体岗位的工艺、质量要求

  制造部

  工段长观察

  第三阶段

  技能考试

  工艺、质量、车型识别等考试

  客车综合部、授课部门

  理论考试60分以上

  其他

  5.3 培训考核

  5.3.1 综合部根据培训计划和实施情况安排考试并发文通知。

  5.3.2 综合部组织责任部门、制造部共同监考。责任部门于考试结束后第二天下午5点之前完成评卷,并将成绩在《岗前培训成绩登记表》登记确认后交综合部。

  5.3.3 综合部汇总、公布各门考试成绩,并安排、通知有关人员补考,每门考试有两次补考机会,两次补考仍不通过的退回人力资源部。

  5.3.4 所有规定考试(包括补考)结束后,综合部以通报的形式总结本次培训,包括员工各项考试成绩、培训期间纪律、培训老师评估结果等内容。

  5.3.5 岗前培训各科考试成绩作为新员工转正的重要依据,详见《新员工转正管理办法》。

  6 培训管理制度

  6.1员工培训纪律

  6.1.1 培训考

  勤:不得迟到、早退、旷课。迟到、早退按20元/人次考核,旷课按50元/人次考核。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必须事先写请假条,经工段长、车间主任签批后方为有效,否则按旷课处理。

  6.1.2 课堂常规:

  a. 进入课堂必须穿戴整齐,提前进入教室。

  b. 上课前,自觉准备好上课需用的课本、笔记本、文化用品等,不大声说笑,不在课堂里走动,保持课堂安静,等待教师上课。

  c. 关闭手机等全部通讯工具,上课时间不接待客人,保证正常课堂秩序。

  d. 不迟到、不早退、不在课堂上自由出入,必须外出时需经老师同意。

  e. 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纸屑,远离不文明陋习。

  6.1.3 教室规则

  a. 保持教室卫生清洁整齐。

  b. 教室内严禁吸烟。

  c. 教室内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等杂物。

  d. 保持教室及周围环境的安静,严禁喧哗打闹。

  e. 爱护教学设施,未经允许请勿随意搬动和使用。

  f. 禁止在桌椅及墙壁上随意刻写、张贴。

  g. 最后离开教室的人员有责任关好门窗、电灯、电器设备等。

  6.1.4培训期间,学员未按要求遵守课堂常规或教室规则,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扣罚50 元,第三次延期转正直至开除。

  6.1.5考试纪律:

  a.考试迟到20分钟以上,没有请假的,按旷课处理。

  b.考试过程中严禁有抄袭、交头接耳等作弊行为,一旦发现将直接作辞退处理。

  c.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的,可提前书面请假,请假流程同6.3.1相关规定。无故缺考按旷课处理。

  6.2培训教材与老师管理

  6.2.1 培训老师负责所授科目教材的开发修订工作,教材内容力求简洁实用,多穿插图片、照片、事例等容易理解和印象深刻的内容,且教材启用之前必须得到责任部门专业人员的校核以及部门领导的审批,教材内容有更改时也要通过校和与审批。

  6.2.2培训老师在第一次授课前两天将教材(文本和电子版)交至综合部备案,有任何更改时,也要在教授更改教材前两天将更改内容(文本和电子版)交至综合部备案。综合部根据培训项目将教材分类编号归档,做好标记。

  6.2.3 培训老师应认真备课,按时上课,无故迟到或早退的按20元/人次考核,旷课按50元/人次考核。因工作原因确需调整培训时间的应提前4小时以上通知综合部,并积极协助综合部调整课程,否则按旷课处理。

  6.2.4培训老师应在培训前准备好培训提纲,内容应涵盖所培训的知识,并将培训提纲在授课结束后当天下午5点之前报综合部备案,提纲内容不全或不按时备案者考核20元/人次

  6.2.5培训教材、考试试卷及成绩等相关培训资料必须按时报综合部报案,每拖延一天考核责任者50元/次。

  6.2.4每期培训结束后,发放教师授课调查表对培训老师上课效果进行评估,员工对授课教师满意度低于60%,考核责任者50元/次,员工对授课教师满意度高于80%,奖励责任者50元。

  7 相关文件

  7.1 《新员工转正管理办法》

  8 相关记录

  8.1《岗前培训考试成绩登记表》

  8.2《岗前培训效果评估表》

  【岗前培训管理办法】

  1 目的

  使新员工岗前培训规范化、制度化。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新进工人以及各培训负责部门。

  3 培训时间

  根据人力资源部招聘情况及时安排培训,具体时间由综合部发文通知。

  4 职责

  4.1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符合条件的新员工,根据公司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并引导其到客车综合部和制造部报到。

  4.2综合部负责岗前培训的组织和协调,以及所有培训资料的汇总、审核、公布与归档。并负责企业介绍、企业规章制度、手技巧、车型识别、测量仪器及设备工具的操作规程等课程的培训和考核。

  4.3制造部负责根据综合部通知组织有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积极做好岗位确认、人事变动反馈、监考等工作,配合培训实施,并负责制造部相关规章制度的培训和考核。

  4.4工艺所负责根据培训安排,进行工艺培训的实施与考核(包括出卷、监考和评卷),以及工艺培训教材编制和完善。

  4.5质检部负责根据培训安排,进行质量培训的实施与考核(包括出卷、监考和评卷),以及质量培训教材编制和完善。

  4.6 设备动力部负责根据培训安排,进行设备培训的实施与考核(包括出卷、监考和评卷),以及设备培训教材编制和完善。

  4.7安保部负责根据培训安排,进行安全培训的实施与考核(包括出卷、监考和评卷),以及安全培训教材编制和完善。

  5 培训流程与内容

  5.1 培训计划

  5.1.1 综合部根据人力资源部的《新员工工作安排书》整理、汇总本期岗前培训学员名单,编制《第期岗前培训名单》交制造部核对、确认,重点确认工段、岗位、入职时间等。

  5.1.2综合部根据制造部确认的《第期岗前培训名单》,编制培训计划,并与相关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拟定正式的培训通知下发到相关部门和人员。

  5.2 培训实施

  5.2.1 培训内容:培训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一周时间),各培训相关部门进行规章制度、安全、工艺和质量、车型识别等课程的理论培训,以及规章制度、安全知识、手技巧的考试;第二阶段(一周时间),新工人到本岗位上结合前期所学到的理论知识进行实践学习;第三阶段(技能考试时间),综合部组织进行工艺、质量、车型识别的培训和考核。详细安排见下表:

  培训课程

  具体内容

  责任部门

  考核方式

  备注

  第一阶段

  岗前培训开课仪式

  领导致词,培训目的、内容和纪律介绍

  客车综合部

  企业介绍

  公司发展历史、公司荣誉、公司文化、企业精神、组织结构和部门职责,产品知识简介等,让新员工对公司有全面的了解,坚定信心。

  客车综合部

  课堂提问

  规章制度

  设备管理、生产管理、计量和环保管理制度、其他(包括请假制度、转正制度、保密制度、奖惩制度等)

  规章制度制定部门

  理论考试60分以上

  安全知识

  安全生产知识、职业卫生、消防安全

  安保部

  工艺流程及要求

  各岗位工艺流程及要求

  工艺所

  质检标准及要求

  各岗位质量检验标准及考核制度

  质检部

  车型识别培训与考试

  各车型编号规则,公司各车型结构、特点介绍

  客车综合部

  5分钟内30个车型识别正确率达100%

  制造部监考

  手技巧培训与考试

  拧螺栓、拧螺母、套绳、转球、零部件识别等

  客车综合部

  见培训卡片

  制造部监考

  第二阶段

  工段实习

  具体岗位的工艺、质量要求

  制造部

  工段长观察

  第三阶段

  技能考试

  工艺、质量、车型识别等考试

  客车综合部、授课部门

  理论考试60分以上

  其他

  5.3 培训考核

  5.3.1 综合部根据培训计划和实施情况安排考试并发文通知。

  5.3.2 综合部组织责任部门、制造部共同监考。责任部门于考试结束后第二天下午5点之前完成评卷,并将成绩在《岗前培训成绩登记表》登记确认后交综合部。

  5.3.3 综合部汇总、公布各门考试成绩,并安排、通知有关人员补考,每门考试有两次补考机会,两次补考仍不通过的退回人力资源部。

  5.3.4 所有规定考试(包括补考)结束后,综合部以通报的形式总结本次培训,包括员工各项考试成绩、培训期间纪律、培训老师评估结果等内容。

  5.3.5 岗前培训各科考试成绩作为新员工转正的重要依据,详见《新员工转正管理办法》。

  6 培训管理制度

  6.1员工培训纪律

  6.1.1 培训考

  勤:不得迟到、早退、旷课。迟到、早退按20元/人次考核,旷课按50元/人次考核。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必须事先写请假条,经工段长、车间主任签批后方为有效,否则按旷课处理。

  6.1.2 课堂常规:

  a. 进入课堂必须穿戴整齐,提前进入教室。

  b. 上课前,自觉准备好上课需用的课本、笔记本、文化用品等,不大声说笑,不在课堂里走动,保持课堂安静,等待教师上课。

  c. 关闭手机等全部通讯工具,上课时间不接待客人,保证正常课堂秩序。

  d. 不迟到、不早退、不在课堂上自由出入,必须外出时需经老师同意。

  e. 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纸屑,远离不文明陋习。

  6.1.3 教室规则

  a. 保持教室卫生清洁整齐。

  b. 教室内严禁吸烟。

  c. 教室内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等杂物。

  d. 保持教室及周围环境的安静,严禁喧哗打闹。

  e. 爱护教学设施,未经允许请勿随意搬动和使用。

  f. 禁止在桌椅及墙壁上随意刻写、张贴。

  g. 最后离开教室的人员有责任关好门窗、电灯、电器设备等。

  6.1.4培训期间,学员未按要求遵守课堂常规或教室规则,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扣罚50 元,第三次延期转正直至开除。

  6.1.5考试纪律:

  a.考试迟到20分钟以上,没有请假的,按旷课处理。

  b.考试过程中严禁有抄袭、交头接耳等作弊行为,一旦发现将直接作辞退处理。

  c.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的,可提前书面请假,请假流程同6.3.1相关规定。无故缺考按旷课处理。

  6.2培训教材与老师管理

  6.2.1 培训老师负责所授科目教材的开发修订工作,教材内容力求简洁实用,多穿插图片、照片、事例等容易理解和印象深刻的内容,且教材启用之前必须得到责任部门专业人员的校核以及部门领导的审批,教材内容有更改时也要通过校和与审批。

  6.2.2培训老师在第一次授课前两天将教材(文本和电子版)交至综合部备案,有任何更改时,也要在教授更改教材前两天将更改内容(文本和电子版)交至综合部备案。综合部根据培训项目将教材分类编号归档,做好标记。

  6.2.3 培训老师应认真备课,按时上课,无故迟到或早退的按20元/人次考核,旷课按50元/人次考核。因工作原因确需调整培训时间的应提前4小时以上通知综合部,并积极协助综合部调整课程,否则按旷课处理。

  6.2.4培训老师应在培训前准备好培训提纲,内容应涵盖所培训的知识,并将培训提纲在授课结束后当天下午5点之前报综合部备案,提纲内容不全或不按时备案者考核20元/人次

  6.2.5培训教材、考试试卷及成绩等相关培训资料必须按时报综合部报案,每拖延一天考核责任者50元/次。

  6.2.4每期培训结束后,发放教师授课调查表对培训老师上课效果进行评估,员工对授课教师满意度低于60%,考核责任者50元/次,员工对授课教师满意度高于80%,奖励责任者50元。

  7 相关文件

  7.1 《新员工转正管理办法》

  8 相关记录

  8.1《岗前培训考试成绩登记表》

  8.2《岗前培训效果评估表》

  员工培训可以培养员工主人翁意识,提高员工操作技能、学习能力和知识水平。下面是小编收集的员工培训管理条例,仅供参考!

员工培训管理办法一

  (一)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对员工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培训,以达到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的目的,根据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基本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原则和政策

  (1)公司培训按照“经济、实用、高效”的原则,采取人员分层化、方法多样化、内容丰富化的培训政策。

  (2)员工的专业化培训和脱产外出培训坚持“机会均等、公平竞争”的原则,员工通过突出的业绩和工作表现获得激励性培训和发展机会。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二)培训内容和形式

  第四条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知识培训、技能培训和态度培训。

  (1)知识培训

  不断实施员工本专业和相关专业新知识的培训,使员工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知识和迎接挑战所需的新知识。

  让员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的情况,如公司的规章制度、发展战略、企业文化、基本政策等,是员工掌握企业的共同语言和行为规范。

  (2)技能培训

  不断实施在岗员工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专业技能培训,使其在充分掌握理论的基础上,能自由的应用、发挥、提高。

  (3)态度培训

  不断实施心理学、人际关系学、社会学、价值观及政治觉悟的培训,建立公司与员工之间的相互信任关系,满足员工自我实现的需要。

  第五条培训形式

  培训形式分为员工自我培训、员工内部培训、员工外派培训和员工交流论坛。

  1、员工的自我培训。

  员工的自我培训是最基本的培训方式。公司鼓励员工根据自身的愿望和条件,利用业余时间通过自学积极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公司会尽力提供员工自我培训的相关设施,如场地、联网电脑等。

  原则上对员工自我培训发生的费用,公司不予报销。

  2、员工内部培训

  员工的内部培训是最直接的方式,主要包括:

  (1)新员工培训。

  (2)岗位技能培训。

  (3)转岗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员工调换工作岗位时,按新岗位要求对其实施岗位技能培训。

  (4)部门内部培训。部门内部培训由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小规模、灵活实用的培训,由各部门组织,定期向人力资源部汇报培训情况。

  (5)继续教育培训。公司可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进行培训。

  3、员工外派培训。

  员工外派培训是公司具有投资性的培训方式。公司针对员工工作需要,会安排员工暂时离开工作岗位,在公司以外进行培训。员工个人希望在公司以外进行培训(进修),需填写《员工外派培训申请表》,并附培训通知或招生简章。由人力资源部审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名。外派培训人员的工资待遇、费用报销由人力资源部决定。

  4、员工交流论坛

  员工交流论坛是员工从经验交流中获得启发的培训方式。公司在内部局域网上设立员工交流论坛。

  (三)被培训者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被培训者的权利

  1、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员工有权利要求参加公司内部举办的各类培训。

  2、经过批准进行培训的员工有权利享受公司为受训员工提供的各项待遇。

  第七条被培训者的义务

  1、培训员工在受训期间一律不得归于规避或不到。对无故迟到和不到的员工,按本公司考勤制度处理。

  2、培训结束后,员工有义务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

  3、外部培训结束一星期内,员工应将其学习资料整理成册,交由人力资源保管。并将其所学教给公司其他员工。

  4、员工自我培训一般只能利用业余时间,如需占用工作时间的,在人力资源部备案后,需凭培训有效证明,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做相应处理。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受训员工必须与公司签定培训合同。

  (1)外部脱产培训时间在3个月以上。

  (2)公司支付培训费用3000以上的。

  (四)培训的组织和管理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活动的计划、实施和控制。基本程序如下:

  1、培训需求分析。

  2、设立培训目标。

  3、计划培训项目。

  4、培训实施和评价。

  第九条其他各部门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培训的实施、评价,同时也要组织部门内部的培训。

  第十条建立培训档案

  1、建立公司的培训工作档案,包括培训范围、培训方式、培训教师、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学习情况等。

  2、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将员工接受培训的具体情况和培训结果详细记录备案,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目的、培训效果自我评价、培训者对被培训者的评语等。

  (五)培训计划的制定

  第十一条培训计划的制定

  人力资源部根据规定时间发放《员工培训需求调查表》,部门负责人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将其汇总。并与规定时间内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结合员工自我申报、人事考核、人事档案等信息,制定本公司的年度培训计划。

  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培训的具体负责人、培训对象、确定培训的目标和内容、选择适当的培训方法和选择学员和老师、制定培训计划表、培训经费的预算等。实施方案经总经理批准后,以公司文件下发到各部门。

  第十二条部门内部组织的、不在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内的培训应由所在部门填写《部门计划外培训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在人力资源部的指导下由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对于临时提出参加各类外部培训或进修的员工,均要经过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填报《员工外派培训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六)培训实施

  第十四条培训实施过程原则上依据人力资源部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进行,如果需要调整,应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上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五条员工内部培训期间人力资源部监督学员出勤情况,并以此为依据对学员进行考核。

  第十六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培训过程进行记录,保存过程资料,如电子文档、录音、录象、幻灯片等。培训结束后以此为依据建立公司培训档案。

  (七)培训评估

  第十七条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培训结束后的评估工作,以判断培训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第十八条培训结束后的评估要结合培训人员的表现,做出总鉴定。可要求被培训者写出培训小结,总结在思想、知识、技能方面的进步。与培训成绩一起放进人事档案。

  第十九条培训评估包括测验式评估、演练式评估等多种定量和定性评估形式。

  (八)培训费用

  第二十条公司每年投入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培训,培训经费专款专用,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调整相应数额。

  第二十一条外派培训人员的工资待遇、费用报销由总经理决定。对于公司予以报销的费用,原则上先由培训员工本人支付,待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可回公司报销。培训人员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按公司报销规定报销。

  第二十二条员工内部培训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

  (九)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的拟订或修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报公司领导层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员工培训管理办法二

  为加强企业管理,建立健全培训机制,使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创新化、强化其考核力度,特制定本员工培训考核方法。

  一、培训领导机构

  各单位上报培训计划,由人力资源部审定后实施,人力资源部是员工培训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并全面负责对各单位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标准

  (一)安环知识标准

  1、掌握安全生产、环保方针、政策和公司安环的规章制度及有关安全技术规定。

  2、懂得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3、基本掌握本岗位的生产工艺及主要设备概况。

  4、能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工器具及本岗位的仪表设施、防护装置、安全装置等。

  5、能准确掌握本岗位的安全规程。

  6、掌握一般职工的安环职责。

  (二)生产技术和工艺知识标准

  1、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

  2、掌握本单位和本岗位工艺流程知识。

  3、懂得设备性能、原理、维护保养及操作。

  4、熟悉本岗位安全生产、防尘、防毒知识。

  5、做到“四懂”,即懂知识、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会”即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三、考核办法

  本考核办法只从安环知识和生产技术知识方面考核,涉及其他方面由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加以考核。

  1、各单位根据培训时间要求组织培训,结束后由公司安环部和生产技术部联合出题考试,并负责考试管理和试卷评阅工作,全过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考试成绩汇总各方面评定出优(95分以上)、良(80—95分)、中(60—80分)、差(60分以下)等,并按单位(可按车间统计)算出优秀率和及格率,评阅完毕后公布结果,并整理上报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特殊情况下考试成绩评定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变的形式)。

  3、公司安环部和生产技术部负责对各厂进行培训考核,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监督。

  (1)及格率达95%以上的,奖励单位负责人人民币200元,凡成绩达95分以上的员工,将给予50元的奖励。

  (2)凡未及格人员进行待岗1—2个月处理,限期学习补考,期间只发个人岗位工资的60%,补考合格后上岗,否则予以辞退。

  (3)对及格低于80%的,处罚其单位负责人200元。

  4、各单位根据培训及考核情况,按10%的比例,评选“岗位操作能手”,“最佳学习标兵”,“最佳创新成果”等,评选可个人申请或车间申报,经厂部审核,再上报公司审批。评选采用“逐级递减法”确定人员,除发给荣誉证书外,还给予获得者50元奖励。

  四、本考核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员工培训管理办法三

  一、培训目的

  为公司员工(劳务工除外)提供有关企业的基本背景情况,使员工了解所从事工作的基本内容,明确工作职责、程序、标准规;向员工灌输企业及其工作部门所期望的态度、规范、价值观和行为模式等,帮助其尽快适应企业环境和新的工作岗位。

  二、培训内容

  (一)公司基本概况

  1、介绍公司的经营历史、宗旨、规模和发展前景,激励员工积极工作,为公司的繁荣作贡献;

  2、介绍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产品、市场定位、目标顾客、竞争环境等等,增强员工的市场意识;

  3、介绍企业的文化、价值观和目标的传达,让员工知晓企业反对什么、鼓励什么、追求什么。

  (二)公司管理制度

  1、介绍公司员工行为和举止规范,如关于职业道德、作息制度、接洽和服务用语、仪表仪容、精神面貌、谈吐、着装等的要求;

  2、介绍公司的行政、人力资源、财务、生产现场等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使员工在工作中自觉地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工作行为符合公司的管理规则要求;

  3、介绍公司的安全措施及管理规定,让员工了解安全工作包括哪些内容,如何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何发现工作中发生的安全问题,对生产环境中发生的安全问题如何进行应急处理,加强其安全工作意识。

  (三)企业组织架构

  介绍公司内部组织架构、各部门之间的服务协调网络及流程,有关部门的处理反馈机制,使员工明确在企业中进行信息沟通、提交建议的渠道,了解和熟悉各个部门的职能,以便在今后工作中能准确地与各有关部门进行联系,并随时能够就工作中的问题提出建议或申诉。

  (四)业务培训

  1、针对所在岗位开展岗位职责、工作知识、工作方式方法、工作技能、工作标准等业务培训,使员工熟悉并掌握完成各自本职工作所需的主要技能和相关信息,从而迅速胜任工作;

  2、针对生产技术人员的品质管理培训,主要介绍品质管理的内容、具体要求和标准,以及工作流程,让员工掌握品质控制与管理工作的具体规则,确保产品质量;

  3、针对生产技术人员的产品知识培训,主要介绍产品生产工艺、安全技术说明书等,让员工尽快掌握产品基本知识、工作中应急处理办法,学会自我防护,确保安全生产。

  4、针对生产技术人员的操作技能培训,主要介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帮助员工尽快掌握基本的生产操作技能,胜任岗位的工作要求。

  (五)职业化素养塑造

  1、介绍职业化的概念,让员工理解什么是职业化,职业化素养包括哪些内容(人生价值观、工作思维观念等),如何进行职业化的塑造等,明白塑造职业化对公司发展、对个人成长的积极作用;

  2、介绍职业生涯规划的概念,让员工掌握职业生涯规划的目的和实现职业目标的路径,清楚在公司发展的路径和方向,帮助员工少走弯路,早日实现职业梦想。

  (六)职业化管理技能提升

  针对现职管理者和储备管理者,在管理工作的思维观念、技能技巧、方式方法等方面予以培训引导:

  1、了解管理者塑造职业化素养和技能的重要性,并清晰、准确定位自己在组织中的角色;

  2、深刻认识管理者自身职业化能力提升与企业战略发展的关系,并掌握相关的方法和技巧;

  3、通过管理者自我管理和领导能力的提升,推动企业健康、高效率的向前发展。

  三、培训方式

  员工培训根据培训内容不同,采取不同的培训方式:

  (一)公司基本概况、管理制度、组织架构培训,采取图表演示与内容讲解相结合的方式,便于员工增强知识记忆。

  (二)业务培训,采取知识讲解、操作演练、师傅带徒等相结合的方式,让员工通过亲自动手操作尽快掌握基本业务技能。

  (三)职业化素养塑造与管理技能提升培训,采取幻灯展示、案例讲解、分析研讨、角色扮演等相结合的方式,便于员工深刻领会其中的道理和方法。

  四、培训职责

  (一)员工培训由公司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公司基本概况、管理制度、组织架构知识培训,由公司职能部门负责讲授。

  (三)业务培训中的岗位知识由用人部门负责讲解,品质管理知识由品控部门负责讲授。

  (四)职业化素养塑造与管理技能提升培训,由公司办公室安排相关管理人员或外聘讲师负责讲授。

  五、培训考核

  (一)考核内容

  1、出勤记录

  (1)迟到或早退:提前请假扣2分/次,未提前请假扣5分/次;试用期内的新员工,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即辞退。

  (2)请假:提前请假每0.5天扣2分,未提前请假每0.5天扣5分;试用期内的新员工,累计请假达3天扣5分,超过6天即辞退。

  (3)旷会:1次(0.5天)扣10分;试用期内的新员工,旷工1次即辞退。

  2、培训笔试:笔试测试题实行三选一方式抽选考题。

  3、实操演练:以各岗位工作的实操要求进行实操演练。

  (二)分值比重

  1、生产技术岗位

  出勤记录20分,培训笔试70分,实操演练10分。

  2、行政后勤岗位

  出勤记录20分,培训笔试50分,实操演练30分。

  3、销售岗位

  出勤记录20分,培训笔试40分,产品送样或销售业绩40分。

  (三)考核周期

  1、新员工于试用期届满前进行培训考核;

  2、在职老员工每隔半年考核一次。

  六、考核成绩应用

  (一)综合考核成绩85分以上为及格。

  (二)试用期员工

  1、试用期届满,初试综合成绩低于85分者,试用期延长一个月;

  2、试用期延长一个月届满,复试综合成绩仍低于85分者,试用期再延长一个月;

  3、试用期第二个延长月届满,再试综合成绩仍低于85分者,予以辞退。

  (三)在职老员工

  1、初试综合成绩低于85分者,一个月后复试;

  2、复试综合成绩仍低于85分者,自复试所在月起的连续六个月内进行再培训,期间基本工资按80%的标准发放;

  3、在再培训期满所在月月底进行再试,再试综合成绩仍低于85分者,予以辞退。

  4、考核成绩将作为个人薪资调整标准的重要依据。

  七、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补充规定。

  1.0目的  

  为加强对员工培训工作的规范管理,提高公司员工队伍整体素质,结合我司员工的结构状况及经营特点,制定本管理办法。

  2.0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0职责

  3.1综合事务部是员工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员工培训计划的编制与组织实施。

  3.2各相关部门(单位)提供员工培训需求计划,并做好支持配合工作。

  3.3凡参加外训的,培训完成后到综合事务部办理培训总结登记手续。

  4.0工作内容 

  4.1培训目的、对象、种类、形式及方法

  4.1.1培训目的

  为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能力,满足公司及员工个人发展,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必须有计划地组织员工进行各种培训。

  4.1.2培训对象

  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无论新录用员工或在职员工均为受训对象。

  4.1.3培训种类

  包括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专业培训

  a、岗前培训:对新进员工和转岗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岗位知识和技能。

  b、在职培训:根据公司规模的扩大,技术和环境的变化,对各级在职员工进行知识和技能更新的培训。

  c、专业培训:对公司现有专业技术人员与中高层管理人员进行提高专业技术和管理才能的培训。

  4.1.4培训形式

  包括脱产、半脱产和不脱产业余培训。

  4.1.5培训方法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法:

  a、公司自身组织、聘请外部专家、学者或公司内部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举办专题知识讲座;

  b、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职称或学历教育;

  c、公司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有计划选派员工参加各类专业技能培训班;

  d、通过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办学的形式,举办各类进修班或研究生班等;

  e、有计划地遴选业务骨干或中层以上管理干部出国参观、学习、考察培训。

  4.2培训的组织与管理

  4.2.1培训的计划与落实

  a、年度培训计划一般由各部门于上一年度年终提出,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编制,报公司经营班子审批。

  b、 各部门应根据公司培训计划的安排与要求,负责本部门员工培训工作的落实。

  4.2.2新员工岗前培训

  新招聘生产岗位人员,一般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安排上岗,不合格者实行一次性淘汰,作辞退处理。培训期视工作需要,一般为56—240课时。

  4.2.3在职员工业余培训

  a、公司鼓励支持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习与接受培训,但以不影响本职工作为原则。

  b、凡在公司工作一年,符合报考条件,可以报考与本人工作岗位对口的各类成人大、中专学校。

  c、凡在公司工作满两年,符合报考条件,可报考在职或脱产研究生。

  4.2.4统一培训

  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参加统一安排的培训,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其时间及费用由公司安排和负担。

  4.2.5外出培训

  派往省外、国外有关单位和学校接受培训的人员,必须是公司的业务骨干或中高层管理人员。派往国外考察培训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a、公司的业务骨干,或者是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

  b、在公司工作满一年或一年以上,且年终考评为优秀;

  c、具有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且有一定外语基础;

  d、身体健康,作风正派。

  4.2.6培训审批程序

  员工确需参加某种培训时,须办理有关手续并遵循以下程序:

  a、个人书面申请→部门经理同意→综合事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办理报名手续。 12

  b、申请书应详细注明培训内容(或报考专业)、培训时间、培训费、脱产等情况,并将培训简章、申请书批件等材料交综合事务部备案。

  4.3培训期间待遇及培训假期、费用处理

  4.3.1培训期间待遇

  培训期间的待遇按公司有关工资福利待遇办理。出国学习人员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4.3.2培训假期及费用处理

  培训假期及费用,按如下情况分别处理:

  a、员工参加职称考试前培训,应在业余时间学习,如占用工作时间,一律按事假处理,但考试时间除外。其培训、考试费用由受训员工自理。

  b、员工接受学历教育,原则上应以业余学习为主,如确实需要脱产学习(离岗6个月以上)的,经总经理批准后,应与公司签订服务年限与补偿协议,否则,应办理辞职手续。

  c、参加大学本科以下学历教育的员工,其学习费用由受训员工自理,部门副经理以上由总经理审批报销。

  d、攻读研究生的员工,在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后,公司给予报销50%的学费(但最高不超过10000元人民币)。若未能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其所用学费由受训员工自理;

  e、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参加和由公司组织的岗前培训,各类专业技术培训其费用由公司负责。但受训员工本人因私人原因中途缺课,不参加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合格)未能取得合格证,其费用由受训员工自理。

  4.4培训结果的考核与反馈

  4.4.1培训作为公司的一项战略性与长远性投资,必须考虑培训成本与收益的关系,因此,员工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或提交个学习总结。

  4.4.2每一期培训班结束或个人参加(一个星期以上的)学习期满,要有考核成绩或书面材料向综合事务部汇报。

  4.2.3员工培训后的定岗,由综合事务部和业务部门确定,报经营班子批准。

  4.5最低服务年限与赔偿费规定

  4.5.1凡由公司出资录用和培训的员工,都必须为公司服务一定的年限,具体标准参照下表或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协议)执行:培训类别 最低服务年限

  出资录用和有偿分配的毕业生 五年

  各类学历进修 五年

  各类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相关知识培训,累计时间超过3个月者 三年

  各类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相关知识培训,累计时间在1—3个月者 一年

  4.5.2服务年限从培训结束后上班的时间算起,接受多种培训的应累计其服务年限。

  4.5.3凡公司派往境外培训的员工,出境前需与公司签订有关服务协议书。

  4.5.4员工在一个劳动合同周期内,参加培训的费用超过一万元人民币,服务年限按每超过三千元增加一年累计。培训费指综合费用。

  4.5.5员工劳动合同期限已满而服务期限未满,双方协议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员工须按服务年限协议书中规定,赔偿培训费用后,方可离开公司。如本人提出辞职,或因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被辞退,必须按协议规定赔偿培训费。个人赔偿培训费额度,按以下公式计算:

  个人赔偿额=公司实付培训费总额×(1-已服务年限/应服务年限)。

  5.0附则

  5.1本办法由综合事务部负责解释、修订。

  5.2本办法如有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则以国家规定为准;如有与公司以前相关规定相抵触的,则以本办法规定为准。

  5.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2

  1.0目的 

  为加强对员工培训工作的规范管理,提高公司员工队伍整体素质,结合我司员工的结构状况及经营特点,制定本管理办法。

  2.0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0职责

  3.1综合事务部是员工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员工培训计划的编制与组织实施。

  3.2各相关部门(单位)提供员工培训需求计划,并做好支持配合工作。

  3.3凡参加外训的,培训完成后到综合事务部办理培训总结登记手续。

  4.0工作内容

  4.1培训目的、对象、种类、形式及方法

  4.1.1培训目的

  为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能力,满足公司及员工个人发展,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必须有计划地组织员工进行各种培训。

  4.1.2培训对象

  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无论新录用员工或在职员工均为受训对象。

  4.1.3培训种类

  包括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专业培训

  a、岗前培训:对新进员工和转岗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岗位知识和技能。

  b、在职培训:根据公司规模的扩大,技术和环境的变化,对各级在职员工进行知识和技能更新的培训。

  c、专业培训:对公司现有专业技术人员与中高层管理人员进行提高专业技术和管理才能的培训。

  4.1.4培训形式

  包括脱产、半脱产和不脱产业余培训。

  4.1.5培训方法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法:

  a、公司自身组织、聘请外部专家、学者或公司内部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举办专题知识讲座;

  b、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职称或学历教育;

  c、公司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有计划选派员工参加各类专业技能培训班;

  d、通过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办学的形式,举办各类进修班或研究生班等;

  e、有计划地遴选业务骨干或中层以上管理干部出国参观、学习、考察培训。

  4.2培训的组织与管理

  4.2.1培训的计划与落实

  a、年度培训计划一般由各部门于上一年度年终提出,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编制,报公司经营班子审批。

  b、 各部门应根据公司培训计划的安排与要求,负责本部门员工培训工作的落实。

  4.2.2新员工岗前培训

  新招聘生产岗位人员,一般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安排上岗,不合格者实行一次性淘汰,作辞退处理。培训期视工作需要,一般为56—240课时。

  4.2.3在职员工业余培训

  a、公司鼓励支持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习与接受培训,但以不影响本职工作为原则。

  b、凡在公司工作一年,符合报考条件,可以报考与本人工作岗位对口的各类成人大、中专学校。

  c、凡在公司工作满两年,符合报考条件,可报考在职或脱产研究生。

  4.2.4统一培训

  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参加统一安排的培训,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其时间及费用由公司安排和负担。

  4.2.5外出培训

  派往省外、国外有关单位和学校接受培训的人员,必须是公司的业务骨干或中高层管理人员。派往国外考察培训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a、公司的业务骨干,或者是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

  b、在公司工作满一年或一年以上,且年终考评为优秀;

  c、具有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且有一定外语基础;

  d、身体健康,作风正派。

  4.2.6培训审批程序

  员工确需参加某种培训时,须办理有关手续并遵循以下程序:

  a、个人书面申请→部门经理同意→综合事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办理报名手续。

  b、申请书应详细注明培训内容(或报考专业)、培训时间、培训费、脱产等情况,并将培训简章、申请书批件等材料交综合事务部备案。

  12

  4.3培训期间待遇及培训假期、费用处理

  4.3.1培训期间待遇

  培训期间的待遇按公司有关工资福利待遇办理。出国学习人员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4.3.2培训假期及费用处理

  培训假期及费用,按如下情况分别处理:

  a、员工参加职称考试前培训,应在业余时间学习,如占用工作时间,一律按事假处理,但考试时间除外。其培训、考试费用由受训员工自理。

  b、员工接受学历教育,原则上应以业余学习为主,如确实需要脱产学习(离岗6个月以上)的,经总经理批准后,应与公司签订服务年限与补偿协议,否则,应办理辞职手续。

  c、参加大学本科以下学历教育的员工,其学习费用由受训员工自理,部门副经理以上由总经理审批报销。

  d、攻读研究生的员工,在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后,公司给予报销50%的学费(但最高不超过10000元人民币)。若未能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其所用学费由受训员工自理;

  e、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参加和由公司组织的岗前培训,各类专业技术培训其费用由公司负责。但受训员工本人因私人原因中途缺课,不参加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合格)未能取得合格证,其费用由受训员工自理。

  4.4培训结果的考核与反馈

  4.4.1培训作为公司的一项战略性与长远性投资,必须考虑培训成本与收益的关系,因此,员工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或提交个学习总结。

  4.4.2每一期培训班结束或个人参加(一个星期以上的)学习期满,要有考核成绩或书面材料向综合事务部汇报。

  4.2.3员工培训后的定岗,由综合事务部和业务部门确定,报经营班子批准。

  4.5最低服务年限与赔偿费规定

  4.5.1凡由公司出资录用和培训的员工,都必须为公司服务一定的年限,具体标准参照下表或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协议)执行:培训类别 最低服务年限

  出资录用和有偿分配的毕业生 五年

  各类学历进修 五年

  各类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相关知识培训,累计时间超过3个月者 三年

  各类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相关知识培训,累计时间在1—3个月者 一年

  4.5.2服务年限从培训结束后上班的时间算起,接受多种培训的应累计其服务年限。

  4.5.3凡公司派往境外培训的员工,出境前需与公司签订有关服务协议书。

  4.5.4员工在一个劳动合同周期内,参加培训的费用超过一万元人民币,服务年限按每超过三千元增加一年累计。培训费指综合费用。

  4.5.5员工劳动合同期限已满而服务期限未满,双方协议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员工须按服务年限协议书中规定,赔偿培训费用后,方可离开公司。如本人提出辞职,或因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被辞退,必须按协议规定赔偿培训费。个人赔偿培训费额度,按以

  下公式计算:

  个人赔偿额=公司实付培训费总额×(1-已服务年限/应服务年限)。

  5.0附则

  5.1本办法由综合事务部负责解释、修订。

  5.2本办法如有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则以国家规定为准;如有与公司以前相关规定相抵触的,则以本办法规定为准。

  5.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2

  1.0目的 

  为加强对员工培训工作的规范管理,提高公司员工队伍整体素质,结合我司员工的结构状况及经营特点,制定本管理办法。

  2.0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0职责

  3.1综合事务部是员工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员工培训计划的编制与组织实施。

  3.2各相关部门(单位)提供员工培训需求计划,并做好支持配合工作。

  3.3凡参加外训的,培训完成后到综合事务部办理培训总结登记手续。

  4.0工作内容

  4.1培训目的、对象、种类、形式及方法

  4.1.1培训目的

  为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能力,满足公司及员工个人发展,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必须有计划地组织员工进行各种培训。

  4.1.2培训对象

  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无论新录用员工或在职员工均为受训对象。

  4.1.3培训种类

  包括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专业培训

  a、岗前培训:对新进员工和转岗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岗位知识和技能。

  b、在职培训:根据公司规模的扩大,技术和环境的变化,对各级在职员工进行知识和技能更新的培训。

  c、专业培训:对公司现有专业技术人员与中高层管理人员进行提高专业技术和管理才能的培训。

  4.1.4培训形式

  包括脱产、半脱产和不脱产业余培训。

  4.1.5培训方法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法:

  a、公司自身组织、聘请外部专家、学者或公司内部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举办专题知识讲座;

  b、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职称或学历教育;

  c、公司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有计划选派员工参加各类专业技能培训班;

  d、通过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办学的形式,举办各类进修班或研究生班等;

  e、有计划地遴选业务骨干或中层以上管理干部出国参观、学习、考察培训。

  4.2培训的组织与管理

  4.2.1培训的计划与落实

  a、年度培训计划一般由各部门于上一年度年终提出,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编制,报公司经营班子审批。

  b、 各部门应根据公司培训计划的安排与要求,负责本部门员工培训工作的落实。

  4.2.2新员工岗前培训

  新招聘生产岗位人员,一般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安排上岗,不合格者实行一次性淘汰,作辞退处理。培训期视工作需要,一般为56—240课时。

  4.2.3在职员工业余培训

  a、公司鼓励支持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习与接受培训,但以不影响本职工作为原则。

  b、凡在公司工作一年,符合报考条件,可以报考与本人工作岗位对口的各类成人大、中专学校。

  c、凡在公司工作满两年,符合报考条件,可报考在职或脱产研究生。

  4.2.4统一培训

  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参加统一安排的培训,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其时间及费用由公司安排和负担。

  4.2.5外出培训

  派往省外、国外有关单位和学校接受培训的人员,必须是公司的业务骨干或中高层管理人员。派往国外考察培训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a、公司的业务骨干,或者是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

  b、在公司工作满一年或一年以上,且年终考评为优秀;

  c、具有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且有一定外语基础;

  d、身体健康,作风正派。

  4.2.6培训审批程序

  员工确需参加某种培训时,须办理有关手续并遵循以下程序:

  a、个人书面申请→部门经理同意→综合事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办理报名手续。

  b、申请书应详细注明培训内容(或报考专业)、培训时间、培训费、脱产等情况,并将培训简章、申请书批件等材料交综合事务部备案。

  4.3培训期间待遇及培训假期、费用处理

  4.3.1培训期间待遇

  培训期间的待遇按公司有关工资福利待遇办理。出国学习人员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4.3.2培训假期及费用处理

  培训假期及费用,按如下情况分别处理:

  a、员工参加职称考试前培训,应在业余时间学习,如占用工作时间,一律按事假处理,但考试时间除外。其培训、考试费用由受训员工自理。

  b、员工接受学历教育,原则上应以业余学习为主,如确实需要脱产学习(离岗6个月以上)的,经总经理批准后,应与公司签订服务年限与补偿协议,否则,应办理辞职手续。

  c、参加大学本科以下学历教育的员工,其学习费用由受训员工自理,部门副经理以上由总经理审批报销。

  d、攻读研究生的员工,在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后,公司给予报销50%的学费(但最高不超过10000元人民币)。若未能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其所用学费由受训员工自理;

  e、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参加和由公司组织的岗前培训,各类专业技术培训其费用由公司负责。但受训员工本人因私人原因中途缺课,不参加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合格)未能取得合格证,其费用由受训员工自理。

  4.4培训结果的考核与反馈

  4.4.1培训作为公司的一项战略性与长远性投资,必须考虑培训成本与收益的关系,因此,员工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或提交个学习总结。

  4.4.2每一期培训班结束或个人参加(一个星期以上的)学习期满,要有考核成绩或书面材料向综合事务部汇报。

  4.2.3员工培训后的定岗,由综合事务部和业务部门确定,报经营班子批准。

  4.5最低服务年限与赔偿费规定

  4.5.1凡由公司出资录用和培训的员工,都必须为公司服务一定的年限,具体标准参照下表或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协议)执行:培训类别 最低服务年限

  出资录用和有偿分配的毕业生 五年

  各类学历进修 五年

  各类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相关知识培训,累计时间超过3个月者 三年

  各类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相关知识培训,累计时间在1—3个月者 一年

  4.5.2服务年限从培训结束后上班的时间算起,接受多种培训的应累计其服务年限。

  4.5.3凡公司派往境外培训的员工,出境前需与公司签订有关服务协议书。

  4.5.4员工在一个劳动合同周期内,参加培训的费用超过一万元人民币,服务年限按每超过三千元增加一年累计。培训费指综合费用。

  4.5.5员工劳动合同期限已满而服务期限未满,双方协议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员工须按服务年限协议书中规定,赔偿培训费用后,方可离开公司。如本人提出辞职,或因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被辞退,必须按协议规定赔偿培训费。个人赔偿培训费额度,按以下公式计算:

  个人赔偿额=公司实付培训费总额×(1-已服务年限/应服务年限)。

  5.0附则

  5.1本办法由综合事务部负责解释、修订。

  5.2本办法如有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则以国家规定为准;如有与公司以前相关规定相抵触的,则以本办法规定为准。

  5.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来源: https://www.512406.cn/articles/kwh.html

标签: 岗前培训 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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