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打假报告制度

分类:规章制度 作者:可可 阅读量:          下载此文档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落实“五不放过”原则,实现信息共享,协同作战,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目的,进一步提高打假工作的有效性,特制订打假工作报告制度。

  一、稽查队向辖区政府汇报执法打假情况每年不少于2次、每月向市局报告本辖区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不少于1次,对责任区的难点问题应及时书面报告市局及政府。

  二、以下重大案件上报市政府:

  1、查获假冒伪劣产品货值金额达到1万元以上的案件;

  2、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人身伤害的案件;

  3、对自身能力难以解决的跨区域案件;

  4、大案、要案和区域性质量问题的案件;

  5、因地方保护致使案件难以办理的案件;

  6、需要上级部门督办、协调的案件。

  三、对打假重大案件隐瞒不报或报送不及时,造成贻误战机、打假不力的将视其情节、给予稽查分局负责人及当事人警告、记过、记大过、停职、降级、待岗直至开除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为强化打假责任,确保吉首市局行政执法目标的实现,对行政执法人员实行打假责任追究、根据《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打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行政辖区执法单位或执法人员在责任区域内未能履行职责或履职不到位,造成一定社会危害后果或造成恶劣影响、有损质量技术监督形象,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应当受到追究。

  二、执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受到责任追究:

  1、不履行打假职责的失职行为;

  2、执法人员的渎职行为;

  3、行政执法目标未能实现的;

  4、本辖区已发生重大制假售假行为末被发现 的或形成新的大规模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商品集散地;

  5、辖区内制假售假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负面影响的;

  6、打假不力造成一定后果或严重影响的;

  三、打假责任追究的形式包括以下几种:

  l、通报批评;

  2、取消评选先进的资格和已评先进;

  3、造成行政赔偿的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赔偿责任;

  4、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待岗、开除等行政处分;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为了加强对本单位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保证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一、局执法领导小组有权对本部门执法单位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社会上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执法人的投诉,举报属实的,应及时予以查处纠正。

  二、局执法领导小组有权就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查询,有权调阅行政执法案卷和其他相关材料。

  四、执法领导小组成员如发现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存在违法或者执法不当的行政行为,应当及时将有关违法或执法不当的材料,报本局行政负责人进行审查,然后交执法领导小组进行集体审议,对执法违纪责任人的处理,按照局制定的《错案追究制度》和有关制度进行处理。对错案责任人和有下列执法违法、违纪现象的责任人进行处理:

  1、截留、私分、使用、损毁罚没物品的;

  2、对不使用省统一制定的罚没款发票和没收财物单据的:

  3、在执法中为牟取私利,应当立案查处而不立案查处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而不移送的;

  4、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便利,收受他人贿赂,截取私分罚没款的。

  五、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局制定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XX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市质监系统执法打假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局XX年质量监督和打假工作要点,结合××县实际,以服务县域经济建设为中心,转变执法理念,提高执法效能,提升执法形象,与时俱进,全面落实执法打假责任制,突出重点,加大力度,进一步将执法打假工作引向深入。现将本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1、今年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24起,其中立案24起,全年共抽取砂石样65个、砖样20个、白酒样1个、蜂窝煤样12个、钢筋样5个、肥料10个、累计查处假冒伪劣产品货值金额60余万元,罚没款达39万元、端掉制假售假窝点1个,经过全局同志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市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2、重视并积极受理质量申诉。利用7622503举报投诉电话和社会质量监督员网络,积极受理群众举报投诉,XX年我局共受理投诉案件35起,均得到妥善处理,为投诉者挽回经济损失15XX元。

  3、新闻报道与信息上报工作,完成新闻报道2篇,编发质监信息8篇。

  二、完善和落实执法打假责任制

  1、实行执法打假责任制。结合XX年执法打假工作要点,全局实行执法打假责任制,局长、主管副局长(稽查队长)、纪检组长、执法人员层层签定执法打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执法打假目标任务压死了责任,有效调动了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2、建立执法打假督查制度。对市局部署的专项行动、转办的案件和其它事项,进行及时登记,履行签批手续,明确责任后,建立督查记录,采取日常督查、例会督查、领导督查三种方式,监督责任单位和人员贯彻落实专项行动、转办的案件和其它事项,确保按时完成。

  三、专项整顿取得实效

  今年来,我们重点开展了食品、建材、农资、家具、服装、絮用棉制品、危险化学品等十类重点产品的检查工作,对专项整顿工作实行局长牵头、全局执法人员参与的管理机制,建立了专项整治例会制度,定期调度、不定期督导,确保各项整治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为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和在用特种设备安全,我局根据省局市局工作部署和有关部门要求,利用国务院出台食品安全监管特别规定的契机,迅速行动,对全县列入食品市场准入监管范围的食品生产企业和130余家食品小作坊开展了集中检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的专项检查活动。特别是去年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我局今年更加重视各家食品销售部门建立原材料进货台帐、食品添加剂备案登记制度、产品出厂检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实行重点监管。由于工作措施得力我县没有出现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3、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打假

  根据国家局及省市局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下乡”的要求,我局对辖区内化肥市场进行了全方位检查。在今年3月份“春耕”季节,共抽查化肥10个批次,合格8个批次,不合格2批次。有力的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化肥的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树立了质监部门在群众中的威信,维护了技监部门的良好形象。

  4、开展建材市场的整治工作

  按照国家、省、市局及县政府的要求,对全县建材市场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截止目前,查处4家砖厂生产不合格页岩砖,17家碎石厂的企业生产不合格碎石。化肥销售企业1家。

  5、家电下乡的执法情况

  按照国家、省、市局及县政府的“家电下乡”执法工作的要求,我局执法共出动车辆30辆次、人员60人次。共检查销售门市15家。查出问题2条已经责令整改。

  6、特种设备执法方面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是我局重点工作之一,为做好这项工作,我局对全县在用的特种设备进行了逐一登记排查,责令限期整改检验合格或补全资料共8起,进一步加大了排查力度,并于近期对一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了处罚,罚款达6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截至目前我县没有发生一起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事故。12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业务培训亟待加强。

  2、执法手段单一,受条件限制,执法装备和快速检验检测设备配备明显不足。

  3、执法力度亟待加强。对于制假售假的大案要案后处理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

  我局决心在今后的工作,认真执行执法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能,立足源头开展打假执法,为县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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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为了加强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管理,保证行政执法人员及有关人员依法行政职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人员及有关人员的下列行为,应当承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

  1、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失职行为;

  2、无法定依据或者超过法定种类、幅度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

  3、违反法定程序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

  4、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检查或者采取行政措施的行为;

  5、对罚没款、罚没物品违法予以处理的行为;

  6、利用职务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务,情节轻微的行为;

  7、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承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的其他行为。

  二、因行政案件承办人员过错导致处罚决定错误或者显失公正的,行政案件承办人员应当承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

  三、因行政案件审理组织过错导致作出错误处罚决定的,行政案件审理组织成员应承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

  四、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执法机构的责任人过错导致作出错误处罚决定的,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执法机构的责任人应当承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

  五、两人以上共同行为导致的行政执法过错,依其过错的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六、因检验、检定人员过错导致处罚决定错误的,检验、检定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七、违反上述规定,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吊销行政执法证件;调离执法工作岗位;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因行政执法过错引起行政赔偿的,承担全部或者部分赔偿金额;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为了做好对举报、投诉案件的管理工作,做到对举报、投诉案件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结果,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局人员,凡是接到举报、投诉电话和信函,一律先到局办公室进行登记,经局领导审批后、按照管辖区域权限、行业性质等及时转交办理单位办理。

  二、对举报、投诉电话及信函,要进行保密,任何人不得泄露投诉举报人姓名和地址。如发现泄漏者,将按照局有关制度进行处理,造成后果的交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三、办理举报、投诉案件的单位,要把办理的案件材料和结果及时报。办公室并对案件办理结果及时通知举报投诉人或有关单位。

  四、举报查实的案件,对举报人的奖励按照国家、省、州有关奖励办法执行。

来源: https://www.512406.cn/articles/kqa.html

标签: 质量技术监督局 打假 执法 制度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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