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案件审理工作的自我总结

分类:自我总结 作者:真真 阅读量:          下载此文档

  建局以来,我局作为基层执法部门,本着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的药监宗旨,把案件审理工作作为药监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通过不断学习、摸索、创新,建立完善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案件审理制度,保证了药监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使新生的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走在了本地区行政执法机关的前列。

  一、加强药监执法人员素质建设,从根本上保证了药监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建局之初,因为局机关工作人员是由各个部门抽调过来的,都没有执法工作的经验。当时虽然药品、医疗器械的经营流通秩序混乱,假劣药品泛滥横行,但是药监工作一时很难开展。“磨刀不误砍柴功”,“打铁还得自身硬”,局党组高瞻远瞩,决定从抓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开始着手解决这一难题。一是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招录法律专业的人才做兼职法制员,充实药监队伍,同时聘请资深律师担任局法律顾问,指导执法实践。二是在全局开展法律学习培训,每周两次邀请市局政策法规处、县法制办、县党校的法律专家和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来授课,重点对《法理》、《行政处罚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后来的《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进行逐条解析,对在实践中如何操作运用进行指导;组织部分工作人员外出进行法律培训,组织部分工作人员进行法律函授学习;每周召开一次由全体执法人员参加的学法交流会。通过这一系列的举措,达到了局党组所要求的“全体执法人员要熟练掌握并能灵活运用本部门法律,每名执法人员至少要精通一门法律”的要求,全体执法人员不但能熟练掌握、运用有关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而且出现了精通刑法、民法、经济法的专业人才,为下一步的案件审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制定了一系列案件审理制度,从内部管理程序上规范药监执法工作

  从根本上说,“制度决定行为”,只有建立一套运转灵活,行之有效的案件审理制度,才能保证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在规范统一的程序约束下,廉洁、高效、公平、公正地开展工作,进而保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稳步推进。在全体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经过不断的学习,探索,创新,我局逐渐建立健全了一套卓有成效的案件审理制度,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点:

  1、建立了内勤工作制度,处理综合性日常事务

  药监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事务繁多。相对而言,执法人员数量较少,精力有限,如果不能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势必造成“人人都有许多事做,事事都有许多人管”的混乱局面,导致责任不明,百密一疏,从而影响案件的审理质量。通过设立内勤,明确专人负责群众的举报投诉、文件的上传下达、执法案卷的分类归档、罚没物品的登记入库等事项。这一举措有效地缓解了执法人员的工作量,使其他人员可以集中精力搞好案件审理。

  2、制定了现场检查人员与调查人员行为规范、承办人员回避制度,规范了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

  现场检查和调查是案件取证的关键环节,执法人员工作在接触基层群众的第一线,一举一动都代表着机关的形象和部门的形象,同时他们的行为可能成为影响药监执法效力的关键因素。通过出台现场检查与调查人员行为规范,保证了执法人员在与相对人接触过程中保持规范的行为和良好的形象,为下一步的案件审理工作打下基础。承办人员、调查人员回避制度的出台,有力地杜绝了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123

  3、执行案件承办人负责制,责任靠身

  由局机关和执法人员签定办案责任状,廉政责任状,由执法人员对案件办理、自身廉政建设进行承诺,由全局职工群众进行监督。案件立案时,由分管领导指定承办人,由第一承办人负责案件的检查、调查取证、告知书的呈报、送达、结案等一系列环节的文书制作等工作。充分达到责任靠身,责任到人,保证了案件的正确审理和卷宗质量。

  4、实行立、查、审、辩、批、罚六分离制度,保证执法公正

  为充分体现执法工作的民主、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本着“不放过一个坏人,不冤枉一个好人”的执法理念,通过制定本制度,将立案、调查取证、合议、陈述申辩、审批、处罚进行分离。具体做法是:由分管局长决定立案并指定承办人;由承办人负责案件的全面调查;由包括承办人在内的全体执法人员对案件进行合议,并由局法制员负责对案件在违法事实、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程序运用方面进行审查;由承办人之外的执法人员负责受理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由分管局长或者局长对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审批;由指定的银行代收罚没款。在局机关做到层层把关,互相监督,从实体上、程序上保证了每一起案件的公正合法审理。

  5、出台二次合议制度,充分保证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权利

  第一次合议是在案件调查终结后,由全体执法人员对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运用进行分析,以确定当事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是否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应该给予何种行政处罚的合议。第二次合议是在当事人陈述申辩之后,对当事人在陈述申辩过程中提出的事实、理由、证据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证据成立的,结合第一次合议的内容和意见,对案件重新进行合议。二次合议从形式和内容上真正保障了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利的行使,保证案件的正确审理。

  6、实施三次呈报、分级审批、四级复核制度,结合使用案卷质量复核单,保证了案件在实体上、程序上和文书制作等方面的质量

  第一次呈报是在案件合议之后,由案件承办人根据合议意见,就拟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内容向科室负责人呈报,由科室负责人审核并报分管局长审批;第二次呈报审批是在第二次合议之后,由负责陈述申辩的执法人员就第二次合议的意见向科室负责人呈报,由科室负责人审核并报分管局长审批;第三次呈报是结合两次合议和分管局长审批的情况,就行政处罚的内容,由案件承办人向科室负责人呈报。再由科室负责人审核并报分管局长审批。以上三次呈报审批中,涉及需要听证的案件,由执法人员报科室负责人进行初步审核,由科室负责人报分管局长审核并报局长审批。

  四级复核制度的内容是,案件在立案时由分管局长签写案卷质量复核单并附卷,首先由案件承办人对案件在调查取证、合议、告知、审批、陈述申辩、送达等各个审理环节中的法律适用、程序运用、文书制作等内容进行第一级复核,并在案卷质量复核单上签写复核意见;由局法制员就以上的内容进行第二级复核,并在案卷质量复核单上签写复核意见;由科室负责人进行第三级复核,并在案卷质量复核单上签写复核意见;由分管局长进行第四级复核,并在案卷质量复核单上签写复核意见。复核时,如发现案件在法律适用、程序运用、文书制作上等方面存在问题,复核人应在案卷质量复核单如实签写并逐级退回原复核人直至承办人,由承办人根据存在问题产生的环节,由该环节的负责人改正或由承办人改正,改正后再逐级上报上一级复核人复核。通过这样的分级负责,层层把关,充分保证每一起案件都能得到正确、及时的审理。123

  三、建立健全药监执法案件信息反馈制度,从制度上保障了执法工作的公平、公正与公开

  1、建立廉政回执单制度

  为保证执法人员廉洁奉公,无私办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由我局向案件当事人发送廉政回执单,让当事人监督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表现,由当事人对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廉政表现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执法人员年终考核的参考标准。

  2、建立对当事人的守法倡议书、当事人保证书制度

  说到底,行政处罚只是一种管理手段,并不是行政管理的终极目的。对于药监执法来说,处罚了当事人是为了惩戒其以前所做的违法行为,但是更重要的目的是预防其以后再做违法行为,从这一点来说,案件审理虽然终结,但对当事人的监督管理却是一个新的开始。我局的做法是:在案件结案时,向当事人发出守法倡议书,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性、建设法制社会的必要性、行政处罚的目的性出发,教育、说服相对人在接受了行政处罚以后要遵纪守法,用自身的行动响应大局的要求,同时督促当事人写出守法保证书。把药监行政执法推向了以德执法,诚信执法的新高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3、建立征求群众意见单制度

  一起药监行政案件的审理,除了药监部门和当事人之外,还会牵动人民群众的心。投诉举报者、药品经营单位的经营对象、医疗机构的疾病患者,都是与我们的药监执法息息相关的人,他们可以为我们创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也可能给我们设置不好的执法障碍。因此,每一起案件审理结案后,我局都要向这些相关的群众发出群众意见单,征求他们对案件处理结果的意见和看法,让群众参与到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去,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肯定和支持,开创了健康、民主的药监执法理念,营造了良好的执法氛围。

  通过强化队伍与制度建设,几年来,我局所办的执法案件中,没有一起复议和诉讼案件,没有一起强制执行的案件,受到了省市行政执法检查组的表彰,被县人大×××政府评为行政执法先进单位,行政执法工作走在了全县行政执法机关的前列,树立了药监部门在全县的良好形象,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稳步向前发展。同时切实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有效,促进地方医药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肯定和支持,做到了群众满意、组织满意。

12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党章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结合案件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案件审理工作,是对违犯党的纪律的案件的审核处理工作,是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处 理党员或党组织违犯党纪案件的重要环节。做好案件审理工作,对于正确地处理违犯党的纪律的案件,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端正党风;对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贯彻执行,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有着积极的作用。

  第三条 审理党员或党组织违犯党的纪律的案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重证据,不主观臆断,不带框框。对于处理错了的案件,一经发现,坚决改正。

  第四条 对犯错误的同志,必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他们耐心地进行思想教育,根据其错误,恰当处理,既反对惩办主义,又不得姑息、迁就。

  第五条 处理党员或党组织违犯党的纪律的案件,必须坚持严肃慎重、区别对待的原则。违纪必究,严肃处理,不能含糊敷衍。但在处理的时候,必须慎重从事。对具体案件,要具体分析其错误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根据不同情况,做不同处理。

  第六条 对于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必须坚持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不论其职位高低,贡献大小,资历长短,都要严肃查处,决不容许有不受党纪约束的特殊党员。

  第七条 对党员或党组织的处分,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由党委或纪委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少数人决定和批准对党员或党组织的处分。

  第八条 审查处理违犯党的纪律的案件的人员,需要回避的,经批准后实行回避。 

  第二章 任务和职责范围

  第九条 案件审理工作的任务是:审查处理党员、党组织违犯党的纪律的案件和复查的案件。实事求是地核对违犯党 的纪律的案件的事实材料,审核鉴别证据,根据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分析认定问题的性质,按照党章的规定和党对犯错误党员的一贯政策以及规定的程序, 正确地处理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或党组织。

  第十条 职责范围:

  (一)审理按照批准权限由本级纪委或同级党委批准的违犯党的纪律的案件;

  (二)审理报送上级纪委或党委审批的案件;

  (三)审理下级纪委报的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审理下级纪委对同级党委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请求予以复查或复议的案件;

  (五)审理下级纪委报来的备案案件;

  (六)审理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案件;

  (七)受理本级党委、纪委及上级党委、纪委批准的案件中党员对所受处分或结论不服的申诉;

  (八)调查研究案件审理工作和执行党纪的情况,拟定有关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的规定,对下级纪委的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九)为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选择典型案例。

  第三章 审理案件的基本要求

  第十一条 事实清楚

  事实是定案的基础。审理案件,必须将错误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后果、本人应负的责任,以及产生错误的主客观原因等,审核清楚。如发现事实不清,要责成或协同原报案单位重新查证清楚,要使所认定的错误事实符合客观实际。

  第十二条 证据确凿

  证据是判断事实的依据。对证据必须认真地进行鉴别,去伪存真。认定错误的事实,一定要有充分的证据。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充分、不确凿,不能认定。证据充分确凿,即使犯错误的人拒不承认,也可以认定。

  第十三条 定性准确

  认定问题的性质,必须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以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准绳,进行具体分析,是什么性质的问题就定什么性质。性质难以确定的,用写实的办法作出结论。

  第十四条 处理恰当

  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的基础上,作出恰当处理。既不要处理过头,又不要姑息迁就。

  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株连无辜。

  第十五条 手续完备

  处理案件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手续办理,按照处分党员或党组织的批准权限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原报案单位必须补办。

  报请审批的案件,须报以下材料:

  (1)处分决定;

  (2)错误事实调查报告和主要证据材料;

  (3)本人检查材料和对处分决定的意见以及党组织对本人意见的说明;

  (4)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或党组织的审查意见。

  复查的案件须报:复查或复议报告和主要证据材料;处理决定及有关党组织的意见;本人意见和党组织对本人不同意见的说明;原处分决定和原定案的主要证据材料。

  第四章 保障党员的合法权利

  第十六条 基层党组织在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处分时,如无特殊情况,应通知本人出席会议,允许他在会上为自己申辩,也允许他人为之辩护。

  第十七条 党组织对党员所要作出的处分决定和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当本 人对党组织所认定的错误事实有不同意见时,要认真地进行复核,采纳其合理的意见。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本人坚持错误意见或拒不签署意见的,由党组织作出 书面说明,并根据事实作出处理决定。需要报上级审批的案件,连同本人意见一并上报。

  要切实保障检举人、证明人的权利,检举材料和证人证言,不能给犯错误的人看。

  第十八条 党组织作出的处分决定(或结论),需由本人签字,经上级批准后,连同批复给本人一份,并在适当范围内宣布。

  第十九条 处分决定一经批准即执行。如果本人不服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必须负责及时处理或迅速转递,不得扣 压,承办单位不得推诿。对于申诉有理,需要改变的,要实事求是地予以改正;对于错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而本人坚持错误和无理要求 的,要批评教育;对于无理取闹的,要严肃处理。 

  第五章 审理案件工作程序

  第二十条 凡需经本级党委、纪委决定或批准以及需报上级党委、纪委批准的案件,在正式决定或批准前,必须经过审理部门审理。

  第二十一条 审理部门在接到需由本部门审理的案件后,应即指定承办人。除案情简单者外,每个案件应由二人共同承办,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应组成二人以上的审议组办理。

  第二十二条 承办人员按照本条例第三章的基本要求,对案件认真审理,提出审理意见。对于重大或复杂的案件,必要时,对主要事实和证据直接进行复查核实。

  第二十三条 审理部门集体审议案件。由承办人员汇报案情和审理意见。汇报案情要言必有据,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事实。讨论中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允许为犯错误者申辩。然后根据会议决定写出审理报告。讨论中如有不同意见,同时上报。

  第二十四条 一般情况下,批准机关在审理过程中应派专人与受处分人谈话,认真听取受处分人的意见。同时根据情况对犯错误的党员进行必要的帮助教育。做好谈话记录。

  第二十五条 需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案件,在常委审定前进行。

  第二十六条 经过审理部门集体审议的案件,将案件审理报告和下级纪委或党委报来的有关材料,一并提请本纪委常委会审批。

  第二十七条 经本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后,按照批准权限,由本纪委批准的案件,立即办理批复手续;需报同级党委或上级党委、纪委审批的案件,及时办理请示手续。在接到同级党委或上级党委、纪委的批复后,及时办理给有关党组织的批复手续。

  第二十八条 已经批复或同意备案的案件,及时抄送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给予党员的处分决定中,有向党外组织建议撤销党外职务和给予其他行政处分时,应将处分决定送党外有关组织。

  第二十九条 案件办理完结后,由承办人按照规定立卷归档。  

  第六章 对案件审理工作人员的要求

  第三十条 案件审理工作人员应具有的党性原则和工作作风:

  (一)要有坚强的党性和高度的责任感,坚持原则,刚正不阿,秉公办案,不徇私情,敢于同一切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作坚决斗争。

  (二)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不主观臆断;坚持调查研究,走群众路线,不偏听偏信,善于听取不同意见。

  (三)注意总结经验,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模范地遵守党纪国法,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所办案件的情况。

  (五)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党规党法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水平和政策、业务水平。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是案件审理工作的法规。各级党组织和各级纪委审查处理案件,必须按照本条例办理。

  第一条   为了转变工作作风,改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完成工作任务,按照“上三级”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并结合肇东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法。

  第二条   局机关由一名主管领导负责这项工作,并建立督办检查制度,确保工作的运转和落实。

  第三条  局机关办公室是督办检查工作机构,设督办人员(兼)1名,负责督办检查工作。局内各股配合办公室做好此项工作。

  第四条  督办检查工作主要内容

  1、年内确定的“上三级”局及局内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和决定贯彻落实情况;

  3、上级部门指导性、政策性文件执行情况;

  4、局内确定的重要事项;

  5、上级局交办的工作和事项;

  6、重要的,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等。

  第五条  督办检查时限要求

  1、上级确定的重点工作完成的时限、进度、要求进行督办检查;

  2、上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针对提出的落实时间要求进行督办检查;

  3、其它办理事项。特急件办理2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急件办理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普通件办理7至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个别情况,经局领导同意,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限;特殊督办事项,按规定时限完成。

  第六条  办公室主任确定督办检查事项,并加挂督办单。督办人员按“督办单”“承办联”标注“特急件”或“急件”,普通件不做标识。“留存联”“督办联”与被督办文件,按公文程序传递,并做好督办记录。全部工作完成后,交回局办公室。并对督办进展和完成情况,每月一汇总。

  第七条  年末对各部门督办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并做为各股(室)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完成不好的批评和追究责任直追领导责任。

  药品监督管理局

  政务督办检查工作办法

  第一条   为了转变工作作风,改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完成工作任务,按照“上三级”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并结合肇东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法。

  第二条   局机关由一名主管领导负责这项工作,并建立督办检查制度,确保工作的运转和落实。

  第三条  局机关办公室是督办检查工作机构,设督办人员(兼)1名,负责督办检查工作。局内各股配合办公室做好此项工作。

  第四条  督办检查工作主要内容

  1、年内确定的“上三级”局及局内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和决定贯彻落实情况;

  3、上级部门指导性、政策性文件执行情况;

  4、局内确定的重要事项;

  5、上级局交办的工作和事项;

  6、重要的,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等。

  第五条  督办检查时限要求

  1、上级确定的重点工作完成的时限、进度、要求进行督办检查;

  2、上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针对提出的落实时间要求进行督办检查;

  3、其它办理事项。特急件办理2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急件办理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普通件办理7至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个别情况,经局领导同意,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限;特殊督办事项,按规定时限完成。

  第六条  办公室主任确定督办检查事项,并加挂督办单。督办人员按“督办单”“承办联”标注“特急件”或“急件”,普通件不做标识。“留存联”“督办联”与被督办文件,按公文程序传递,并做好督办记录。全部工作完成后,交回局办公室。并对督办进展和完成情况,每月一汇总。

  第七条  年末对各部门督办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并做为各股(室)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完成不好的批评和追究责任直追领导责任。

  

  个人工作总结我于1986年7月参加工作,XX年元月调到药监系统工作。现任*******分局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兼食品安全协调股股长。自参加工作以来,能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思想和行动上能保持与党中央一致,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武装自己的头脑。自觉投入到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去。工作中,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认真学习理论,积极履行职责,在工作中积累了一定的管理经验和工作经验,具备了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工作有思路、有条理,并能圆满的组织实施,得到领导和职工的信任。现将本人近三年来的学习、政治、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作如下总结。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理论水平。我能按照上级干部理论学习的要求坚持把学习贯穿于工作的始终,加强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积极参加系统内各项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注意把在工作中学习和带动其他干部学习,做好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能坚持阅读党报党刊,博览群书。通过始终如一地抓好理论学习,进一步增加了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增加了自己的用理论指导工作的意识和能力。二、加强修养,提高政治素质。几年来,在工作中,我除了时刻告诫自己要有全身心投入的热情,有甘于偿尽“各种滋味”的吃苦信念和有不居功自傲的超越自我精神外,最主要是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修养,练好“内功”。一是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不断加强党性锻炼,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找准位置,时刻把握自己的岗位职责,深刻认识到职位处于承上启下,对内对外“关节点”的重要作用,必须很好地承担秘书、参谋、协调,服务、联络和宣传等具体工作。作为局机关办公室主任,我时刻提醒自己必须有高度的事业心,有强烈的奉献精神,有效的领导方法和领导艺术,有宽阔的胸怀,才能胜任工作角色。因此,我能自觉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满腔热情地做好本职工作,不断探索和思考如何更好地发挥办公室的组织协调和参谋助手作用的思路和办法。充分相信和尊重每个干部职工,倾听他们的意见,与全体干部职工团结一致,做好办公室工作,合理安排工作,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了办公室的工作核心地位作用,较好地推进全局工作的落实。三是树立服务意识,甘为孺子牛。“千难万难服务难,上下左右协调难”,我能克服人手少,任务重的实际困难,树立较高的思想境界和良好的服务意识,从党和人民的工作大局出发,淡泊名利,宠辱不惊,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受得住委屈,全心全意做好各项工作,在工作中感受到乐越,在奉献中展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做到吃苦不叫苦,有难不怕难,有累不喊累,受气不赌气。三、改进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几年来,我始终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服务社会”为自己的理念,改进作风,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一是抓好机关的行政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按局班子的要求,先后制定了本局的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来管人。二是根据局班子的要求,落实民主集中制制度,组织各股室每月进行交流,统一工作布署,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调动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全局干部严格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量化管理。做到事事有计划,工作安排有序推进。四是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抓好局机关后勤服务和财务管理,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局机关效能建设各项规定。四、开拓创新,推进工作成效。在工作中,我不断开拓进取。先后提出,行政执法片区管理责任制,干部工作量化管理责任制等合理化建议,得到了局班子的认可,并在我分局推行,通过两年来的实践证明,这些制度的推行大大转变了我局的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我能模范带头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平时还加班加点来尽量完善各项工作。严格办案纪律,严守办案规程。每个案件自己亲自认真审核。因此,两年多来,我分局办理的案件中,当事人都能心服口服,没有引起过任何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同时,本人也为我局连续两年目标管理考评评为优秀作出默默贡献。由于本人工作踏实,作风正派。在全局的干部群众中有一定的影响,也得到了干部职工的信任。总之,在这三年的工作中,我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业务上,精益求精,在思想上严于律已,廉洁自律。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我来说只是一个良好的开端,成绩只是代表过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不断努力,敢于开拓,勇于创新,不耻下问,善于总结,做好更好的成绩,做一个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的食品药品执法者。XX年八月二十日

  以下为大家提供一篇调研报告范文,作为参考!

  县级局作为基层药监部门,相对国家局、省局、市局而言是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基石,是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的前沿哨所,是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战斗力的基础。基层药监部门从事权划分上讲,偏重于实际工作的具体操作,贯彻执行和实施上级的措施、方法、落实上级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具体任务,实现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职能到位。

  根据本县的实际情况,我局确定抓药监基层建设的主要内容是:思想作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信息化建设,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基础设施建设。

  一、途径和方法

  要抓好药监基层建设的有效途径为八个字:“力戒形式,狠抓落实”,因为上级再好的政策,若离开基层落实,最终无法完成;根本方法就是围绕药监基层建设的主要工作内容细化措施,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积极开展实际工作,而能否得到有效落实,关键在于组织协调和人员素质。下面就此浅谈如下:

  1、思想作风建设。一方面,抓好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以党风廉政建设和整顿“五风”系列教育活动为契机,重点抓好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教育,以“两个务必”为内容的优良传统教育,以孔繁森、任长霞、郑培民、牛玉儒等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模范典型为内容的正面教育,以曹文庄、郝和平等大案要案、以身试法反面典型为内容的警示教育,以党内条规、法律法规为内容的党纪政纪教育,有计划地组织全局干部进行政治理论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形象意识、法治意识、自律意识、务实意识、廉政意识、发展意识,促进机关作风的改进。另一方面,实行政务公开,打造诚信药监。采取多种学习、教育、培训等形式,引导全局干部树立“权力就是责任、管理就是服务”的工作理念,履行已公开的服务承诺,简化文风和会风及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办事,从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入手,建立局长接待日、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和意见箱等相应措施,大力推行人员职责公布上墙、挂牌上岗、办公文明用语、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的做法,要求每位同志在待人接物、执法监督时都要时刻注意个人的言行举止和仪表,树立重实情、办实事、求实效的优良作风,展现举止文明、服务热情的个人形象,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八项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制止一切“吃拿卡要、办人情事”和“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行为,杜绝 “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重塑诚信药监的社会形象;同时,利用网站、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宣传单、组织座谈、培训班、药学交流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扩大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社会影响。

  2、干部队伍建设。食品药品监管的方向、旗帜、政策决定之后,干部是决定因素,尤其是领导干部。建立一支过硬的队伍,并保持其肌体的健康要靠制度作保障和依赖于平时队伍训练有素。我们必须认真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整顿机关作风,整改监管工作,重塑队伍形象,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依法行使权力,既要防止乱作为,又要避免不作为,进一步增强忠于职守、诚信服务、奉公守法、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形成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良好氛围,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使每个工作环节都行有规、动有矩。领导干部出问题很多都涉及生活作风问题,因此,我们食品药品监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经得起诱惑,守得住小节,管好自己的腿、手、嘴,算好“七笔帐”,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生活习惯,注意生活细节,牢记“八荣八耻”,明确要求领导干部“要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讲操守,重品行,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作为一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者,不管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干部,手中多多少少掌握了一些权力,我局在这方面要做的,首先,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党风廉政责任制,建立违规执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摒除单位内部的地方保护主义,杜绝人情案、关系案;其次,优化队伍结构,培养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知识的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鼓励全局干部自学和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充实相关专业知识,把学政治与学业务、学法律、学经济结合起来,注重实效,落实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大干部轮训、挂职锻炼、交流轮岗的正确举措,将培训考核与持证上岗结合起来,先培训后上岗,避免走过场,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领导决策能力;再次,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抓住“权、钱、人”三个重要环节,执行着眼构建群众监督机制、自我约束机制、行政督察机制的内外监督机制,聘请社会监督员,发放监督卡,组织座谈会,参与行风评议,对干部从思想观念、执法程序、执法行为、监管作法方面加以约束,对执法情况采取常规访查、书面调查、案卷抽查、重大案件督办、定期回访的措施,确保全局干部队伍的纯洁,着力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实现公正执法、执政为民的食品药品监管形象。

  3、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水平和质量,直接关系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成效和发展。在建立基层党组织机构的基础上,一是选好人,选拔配备好基层领导干部是关键,俗话说“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必须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把人看准、选好、用好,把具有药学、法律、食品等相关专业知识的、有强烈的事业心县政治坚定、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胆识、懂专业的人调整充实到领导班子中,健全基层领导班子;二是讲团结,发挥党组班子的作用,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风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保持党的先进性,不断增强党组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感召力,完善党组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强调领导干部带头、以身作则、当好执行纪律模范的表率作用,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贯彻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做到常沟通、多交流,共谋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确保基层党组织从思想上、政治上牢牢把握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正确方向;三是抓落实,党组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负责的要求,建立领导干部挂勾帮带责任制,把上级的方针政策同本辖区的具体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全程指导抓落实,真抓实干,讲求实效,组织和协调力量抓好贯彻,保证党组织的决议变成全局干部的自觉行动,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的精神状态,不断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向纵深发展。

  4、信息化建设。没有先进的技术手段和现代信息技术的支持,就不可能有一流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省、市局的信息化建设初具规模,取得可喜成效,运用信息化手段,达到了精简会议、文件的目的,可见,实施电子政务,降低了监管成本,“数字药监”已向我们走来。我局将按照上级部门关于信息化建设的要求,拟定信息化建设方案,确定行政办公信息系统(单位职责、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办事指南、联系方式)、打假热线公众信息服务系统为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内容,成立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工程”,负责信息系统和管理协调工作,指定一名信息员具体承但信息采集、编制工作,充分利用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进贤县政府现有的局域网优势,搭乘网际快车,加强对药品监管的基础统计,将全县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食品的基本情况录入电脑,建立监督管理数据库,将我局的主要工作表现通过省、市局及县政府的网络平台直接上网发布,将本辖区内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基本情况和不良行为建档以信息上报,实现行政监督、执法监督和技术监督数据的共享, 随时接收打假举报和其它信息,便于快速稽查,提高工作效率和监管有效性,努力实现药监业务工作流的计算机化、网络化,强化对药监工作的有效管理,从而提高监管效率,降低监管成本,为企业和公众提供全面、及时、方便的药品监管信息,实行政务公开化,实现与市局、省局的信息网互联互通,初步实现我局无纸化办公目标,实现网络资源共享,大力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水平和社会服务水平。

  5、长效监管机制建设。我县的监管重点在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规范和农村药品监管及始终保持高压打假态势上,要实施长效监管。一是建立监管责任制,充分调动基层药监部门有限的人力资源,全面培养和锻炼干部,做到合理使用,人人参与执法,人人参与监管,将全局分为食品药品监管和医疗器械监管两个组,再层层分解,划分个人工作责任和具体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和领导责任制,在落实行政执法、廉政责任制的同时,建立一系列的稽查责任考核机制,将稽查目标与个人奖惩挂起钩来,严格执行“八条禁令”和“五项制度”,哪个地方因监管不力出现假劣药械,层层追究责任,确保监管力度到位,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使食品药品监管的深度、广度、跨度都得到加强。二是建立源头控制机制,控制住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质量、药品经营企业初准入管理及配送环节,以企业日常行为监管和不间断的整顿为基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实施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狠抓规范,控制住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的源头。三是进一步推进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在药品配送市场基本饱和的情况下,强化终端监管,努力克服自身困难,把监管触角深扎农村最基层,根据分组划分的责任区,一级抓一级,进一步巩固县、乡、村三级监管网,充分发挥“三员”(社会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想方设法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完善信息反馈功能,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耳聪目明”,扩大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成果。四是建立组织协调机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食品方面承担的是负责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的新职能,但重点是组织协调,发挥牵头作用、主动作用、服务作用,成为食品安全监管高效的“抓手”,而联合打假的快速反应机制的建立是食品监管方面的关键所在,首要的是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在继“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牵头后,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更进一步得以明确,搭建了食品药品监管局抓总、相关部门具体负责的格局,我局将在此基础上,运用药品“两网”资源,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联络员队伍,继续主动加强所公安、工商、卫生、技监、农业、畜牧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力行联席会议制度,对重大案件实行联合行动,增强打假治劣的威慑。五是建立企业自律机制,做好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加大对企业法人代表、质量负责人相关培训的力度,使管理相对人知法、懂法、守法,自觉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全力实施企业诚信守法提醒制、警示制、公示制,不断加强企业信用等级的监管,对诚实守信的企业,实施便利、优惠的管理措施,建立长效保护和激励机制;对不讲诚信、经常发生违规行为的企业,实施重点整治,加大其失信成本;对严重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促使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等单位建立质量承诺制,实行行业自律,积极鼓励各乡镇畅通举报违法违规行为渠道,定期通报,形成对涉药涉械单位的强有力的监督约束。

  6、基础设施建设。抓住“xx”期间国家对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基础建设总体规划的机遇,大力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积极争取政府划拨土地,建设独立的办公用房,努力达到“独门独院、环境整洁、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的要求,提升部门对外形象和执法保障能力,加快网络技术开发,配齐电子专业设备,尽快实现食品药品监管向科技化、信息化、全过程的科学模式转变。认真执行国办发*号文件,贯彻落实省局胡长林局长指示精神,按照市局的要求,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汇报,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力争在2019年解决办公用房,完善执法装备,改善行政执法条件。同时,克服等、靠、要的思想,强化财务预算管理和预算控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理顺内部的日常事务管理,完善系统功能,尽力配备电脑、复印机、摄像设备、检测设备、交通设备等必需工具,充实执法装备,改善办公条件,对来客招待、车辆使用、财务管理、案件查处、文档传阅等制定具体的规定,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努力保障执法办案经费,逐步提高工作人员待遇。

  二、存在问题

  1、基础设施建设抓得不够。由于机构组建时间不长,虽经过几年艰苦创业和积极建设,但各项基础设施薄弱,加之执法经费紧缺,执法装备滞后,办公用房一直未解决。

  2、诚信工作未全面开展。药械质量信用体系建设是个系统工程,虽然我局在药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小范围地试点进行了相关性的工作,实施企业信用等级评比制度,但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不足,信用信息系统不完整,企业的信用档案尚待完善,政务工作与信息化技术还未有效结合。

  三、帮助支持

  1、基层药监部门虽然努力克服经费不足,尽力争取当地政府的财政支持,但毕竟是杯水车薪,只解燃眉之急,上级部门应体恤基层困难,及时保障执法经费到位。

  2、基层药监工作人员有的暂时没有摆脱对传统管理方式的依赖,在电子政务的实施过程中,急需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这方面的培训,提高基层药监人员对信息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保证相应人员对计算机网络系统有良好的了解和掌握。

  四、效绩评价

  作为基层药监部门,很大精力放在稽查工作上,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基层药监建设的直观评价,就是直接与行政相对人和广大群众零距离接触,采取巡视、抽查、暗访、座谈、测评等方式广泛了解和听取地方党委政府、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管理相对人的意见,掌握第一手材料;同时,利用种种方法不打招呼地检查基层药监人员对各种药事法规理解的深度,对外来办事人员的服务态度,对突发事件的反应速度,对待人接物的文明程度。而且总结性评价,可以制定药监基层建设考核办法和制度,采取听汇报、查现场、看材料的方法,实行月查、季评、年评的措施,进行年度测评,给基层建设评分,考核结果按百分制量化,作为兑现奖惩和年终公务员考评的依据。

  对药监基层建设的效绩要进行综合评价,既要直观评价,又要总结性评价,两者缺一不可,相辅相成,否则难以客观真实地反映药监基层建设的实际情况。

  以上仅为我局对药监基层建设的一些浅显拙见,基层药监部门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重点不尽相同,要抓好药监基层建设还需在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具体指导下,才能卓有成效地抓实.

来源: https://www.512406.cn/articles/h6s8.html

标签: 自我总结 审理 案件 工作

专题:

推荐文章: 药监案件审理工作的自我总结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 药监检查办法 药监检查办法 个人工作总结药监系统 药监基层建设的调研报告

上一篇:    新闻信息中心工作的自我总结

下一篇:    乡民政所工作的自我总结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更多排行榜

科研工作总结 秘书工作总结 税务工作总结 经济师工作总结 统计工作总结 编辑工作总结 美工工作总结 自我总结 药师工作总结 营业员工作总结 营销工作总结 行政后勤工作总结 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设计师工作总结 试用期工作总结 话务员工作总结 财务工作总结 转正工作总结 部门工作总结 酒店工作总结 采购工作总结 金融类工作总结 银行工作总结 销售工作总结 项目工作总结 顾问工作总结 业务员工作总结 个人工作总结 人事工作总结 人力资源工作总结 会计工作总结 保安工作总结 保险工作总结 信访工作总结 党团工作总结 党委党支部工作总结 公务员工作总结 公司企业工作总结 其他工作总结 农村农业工作总结 出纳工作总结 前台工作总结 办公室工作总结 助理工作总结 医院工作总结 半年工作总结 单位工作总结 卫生工作总结 司法工作总结 商务工作总结 团委团支部工作总结 培训工作总结 学习总结 学期工作总结 学校工作总结 学生会工作总结 学生工作总结 安全工作总结 实习总结 审计工作总结 客服工作总结 导游工作总结 少先队工作总结 工会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写作指导 工作总结开头 工作总结格式 工作总结结尾 工作总结范文 工程师工作总结 年度工作总结 年终工作总结 幼儿园工作总结 律师工作总结 德育工作总结 思想工作总结 技术工作总结 护士工作总结 护师工作总结 护理工作总结 招标工作总结 政务工作总结 教学工作总结 教师工作总结 月工作总结 服务员工作总结 期末工作总结 毕业总结 班主任工作总结 班级工作总结 生产工作总结 社区工作总结 科学发展观总结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