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销售代理合同

分类:销售合同 作者:沐沐 阅读量:          下载此文档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本电视广告代理合同书由上述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订立:

  鉴于:

  为促进甲乙双方的共同发展,甲方买断××××年××月××日至 ××××年××月××日乙方《新闻视点》节目前××分钟广告时段,即每天××:××;××:××;××:××;乙方节目播出时间前××分钟(星期××××:××;××:××星期××××:××除外),就双方的合作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合作合同书,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出资××万元买断乙方××分钟广告时段(经乙方确认,可有××%物品抵付)。

  2、甲方为乙方指定时段的广告总代理,在业务中应非常珍视及维护乙方之社会声誉,并承担所有对外合同的法律责任。

  3、甲方为乙方代理的广告业务,须遵循乙方制定的统一广告价位,折让比例超出××%须经乙方同意方可签约。

  4、甲方承揽的广告必须在播出前××天交乙方摄制,在播出前一天交乙方审查并安排播出,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甲方承揽之广告的摄制、播出,对普通拍摄及一般广告制作收费标准为:××秒以内(不含××秒)收费××元,××秒以内(含××秒)收费××元,三维动画另行收费。

  2、为甲方提供广告总代理委托书及甲方展开工作及拓展业各所需的文件资料。

  3、乙方按照广告有关规定审查广告,凡违反有关规定乙方有权不予播出,由于乙方审查原因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甲方分六次付款给乙方,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一次性首次支付××万元,余额每××月支付一次,每次××万元,每单月××日前付款。

  2、甲方所有广告收费,均出据甲方发票,乙方只负责开据××万元的广告代理费发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按以上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乙方买断广告时段费,否则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停播甲方买断时段的所有广告,由此产生与客户之间的纠纷由甲方负责。

  2、乙方不能因甲方盈利而收回广告时段,也不能因甲方经营亏损而将广告时段卖给他人,否则甲方亦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3、甲方不能转手拍卖给第三方经营本广告时段,否则乙方将对甲方处以广告买断费××万元的××%的罚款。

  第五条   其他事宜

  1、双方签约后,乙方给甲方××个月时间作为启动时间,此间如有零星广告,乙方除收取广告摄制费外,播出费只收取××%,其余归甲方。

  2、如因乙方节目调整战机构管理机制变动,乙方应提前××个月通知甲方,由双方协商解决办法。如节目经台主管领导批准临时变动,则广告也应服从变动。

  第六条   陈述和保证

  1、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工商广告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电视台;

  (2) 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3、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略)。

  第八条 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电视广告代理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就广告代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广告业务,代理办法执行《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广告代理实施办法》(后简称 "办法")规定。

  二、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广告法》以及相关政策法规,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约之权利或义务转让于第三方。

  三、 乙方不得损害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的信誉,不允许用弄虚作假等不法手段欺骗客户牟取暴利。乙方与客户发生的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如乙方出现上述行为,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四、 甲乙双方签定的广告合同,乙方按合作协议扣除代理费后,须将播出款项转付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五、 乙方所代理的广告,按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正在执行的广告收费标准执行。

  六、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把广告要求和广告资料提前发送到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广告发布后甲方提供广告样张给乙方,具体事宜按《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广告 投放说明》办法处理。

  七、 合同付款说明:

  1、 遵守先付款后发布的原则。

  2、 的确无法做到发布前付款,须在广告发布前支付30%的发布费,余款须在广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付清。

  3、 违反以上款项,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其广告播出。逾期1天,追缴拖欠款5%的滞纳金。

  八、 如遇特殊情况广告不能按时播出,甲乙双方需及时协商解决。

  九、 在合同的落实和执行中,有关合同和协议条款确需修订,须经双方协定。

  十、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协商处理。

  十一、 协议、合同均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条款。

  十二、 代理期限为: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

  十三、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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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丙方: (以下简称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方为深圳罗湖 项目的发展商,(项目占地: m2,建筑面积:约 m2,建 栋 层高,住宅约 个单位)乙方及丙方为专业物业销售代理商,为促进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销售,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经三方友好协商,甲方特此委托乙方及丙方为项目的销售策划代理商,三方订立以下条款,以资三方共同严格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在香港及国内提供策划顾问服务,乙方同时为甲方项目之香港独家销售代理;深圳之销售以丙方与甲方联合销售的方式进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保留自行直销本项目任何单位给任何人仕(包括中国大陆、港、澳、台、国外及中外联名人仕)的权利。

  第二条:乙、丙方的策划及销售代理期由签约日起计至首次展销广告推出(初定XX年7月15日)后6个月止,但若首次展销广告因乙、丙方原因未能依上述初定日期推出,则甲方保留绝对权利界定本销售代理协议之届满期。代理期限届满时,经三方同意后可予以延期。

  第三条:乙方及丙方的代理权限

  3-1. 乙方及丙方代表甲方负责进行该项目在中国内地及香港的代理销售业务,包括:12345

  销售策划、筹办项目展销会;

  负责项目销售有关文件的编制/设计及制作;

  负责与广告商及各广告媒体的联系;

  负责协助在香港签约的买家前往甲方指定地点办理签约及公证手续;

  负责接待客户并协助买家签订认购书;

  协助并安排香港客户前往项目现场考察;

  协助买家提供按揭资料;

  协助买家在甲方指定时间前往指定银行办理按揭手续;

  协助买家签署认购书及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3-2.丙方在乙方的统筹下,与甲方销售部共同负责甲方项目之深圳销售事务。

  3-3.甲方除了拥有本协议规定的权利和责任以外,还保留本项目除中国内地、香港以处任何其它地区销售事务之最终决策权,乙方及丙方不得异议。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4-1、 甲方在通知乙方及丙方刊登出售广告及公开销售物业之前,应取得深圳市房地产主管机关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外销许可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开工许可证》、《建筑许可证》。由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对物业及其销售的合法性、有效性出具法律意见,并证明可销售;复印件及法律意见书复印件提交给乙方及丙方。乙方及丙方在取得上述法律文件后方可从事物业的销售行为。

  4-2、 项目的所有宣传广告中均应清楚列明乙方及丙方为项目独家策划销售代理,并提供热线电话,以便客户查询。

  4-3、 负责该项目在宣传推广过程中有关的成本费用,其中包括:

  4-3-1、该项目在香港、内地销售需支出的广告设计宣传费、展销会会务费(酒店展销会)、模型、效果图制作费 、 广告拍摄/录影及制作费用、售楼书/平面图及价目表等文字宣传用品的印刷费用、组织看楼团费用、现场包装费、样板房及销售中心日常经营用品费用等。

  4-3-2、乙方及丙方在项目推广销售期间涉及上述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时,应事先编制项目费用预算及方案报送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认可的费用,甲方有权拒绝承担。乙方及丙方须在有关支出结算时,随时按甲方之要求,向甲方提供完备之开支报告,及将有关费用的有效证据提供给甲方审阅及核实。

  4-4、 安排和解决大陆、香港买家申请银行按揭、公证、办理房产证等买卖手续;

  4-5、 甲方对售楼价格有最终决定权,乙、丙方不得异议,亦不能在未经甲方同意下,自行调整售楼之价目、付款方式及由甲方提供之《临时买卖意向书》、《楼宇买卖认购书》的格式条款。

  4-6、 甲方须委托乙方在港签署《临时买卖意向书》,或《楼宇买卖认购书》并派专人负责管理。

  4-7、 安排及负责买家首期及全部楼款之收取;

  4-8、 甲方拥有改变销售计划的权利;

  4-9、 一切有关本项目之其它合同文件均须由甲方对外签订(除非甲方另有委托),任何个人或单位代表甲方对外签订均属无效(包括但不限于认购书和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等)。若有类似越权行为,甲方保留向乙方及丙方追究一切责任的权利。

  4-10、 甲方派不多于4名的销售代表,参与现场销售。

  第五条:乙、丙方的权利和责任

  5-1、 乙方应出具由香港政府认可的在香港境内从事地产代理业务的商业登记,并将相关文件复印件交予甲方。乙方及丙方在履行本协议任何条款及整个策划、宣传、销售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经济特区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一切有关法律、法规及专业操守守则。甲方、乙方及丙方有任何违约的情况,违约方须承担一切责任及向对方赔偿其一切因违约方导致对方所蒙受之一切损失。12345

  5-2、 负责制订项目销售计划及市场推广策略建议报甲方批准后实施,该建议应当包括以下具体内容:

  5-2-1、市场分析

  a:香港市场分析

  b:深圳市场分析

  c:竞争对手分析,项目优劣势及对策

  5-2-2、 买家分析

  项目客户定位,并对其购房行为、经济情况、购房目的、要求进行分析,并根据项目情况提供对策。

  5-2-3、 市场定位

  包括内外销市场比例,并对主打市场情况提出形象定位及形象包装建议。

  5-2-4、 营销策划书

  a:内容包括:

  (1) 营销目的和任务;

  (2) 营销广告策划及活动的主题;

  (3) 阶段活动的市场针对性(市场情况及 目标客户的需求分析);

  (4) 营销重点及宣传手法;

  (5) 促销方式及价格策略;

  (6) 广告的节奏和媒体组合及策划活动的安排;

  (7) 费用预算;

  (8) 预计影响变化的因素及应变措施。

  b:广告策划计划

  (1) 广告宣传节奏及铺排计划;

  (2) 广告主题及分级主题;

  (3) 费用安排。

  c:现场布置方案

  (1) 现场(含售楼中心及各展点)的活动细节及现场安排;

  (2) 工作时间表安排;

  (3) 费用安排。

  d:销售指导意见

  (1) 销售目标;

  (2) 付款方式;

  (3) 主推单位、推盘单元顺序计划及公开折扣意见和计算方式;

  (4) 计价基准;

  (5) 临时认购书;

  (6) 销售所需资料计划及内容

  5-3、 负责设计、制作下列销售/推广工具时提供专业指导意见,监督有关工具的制作,并负责有效地使用和实施:包括模型、效果图、录影带、展销板、售楼书、宣传单页、平面图、价目表、各种媒体广告的方案等;

  5-4、 安排在各大媒体刊登宣传资料,安排各大报章记者到项目现场采访;

  5-5、 安排寄发或派发邮递单张给销售对象;

  5-6、 安排及组织香港看楼团现场参观;

  5-7、 协助甲方与买家签订认购书、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等买卖文件并配合收集买家的按揭资料;

  5-8、 定期或应甲方要求随时向甲方汇报策划工作及楼宇销售进展情况;

  5-9、 组织由香港及国内资深专业人士组成策划小组进行销售策划及市场推广研讨,并安排有关物业专业人士评述文章发表于香港报刊和深圳报刊;

  5-10、 筹组有关该物业在香港安排展销会及推广活动之计划及场地布置、摆设,并由乙方派员全权负责,甲方可视乎需要派员工负责监督工作。

  5-11、 对现有的户外广告、地盘包装,售楼处包装及示范单位之室

  内外布置提供专业意见;

  5-12、 协助买家与甲方签署各类文件,并协助甲方统一收取买家的

  临时定金、定金及有关楼款,所有款项均由甲方所派遣财务人员以甲方名义收取;临时定金需全数即时在收到后不超过5个工作日内存入为该项目开设之银行帐户(帐户编号: ;银行名称: ;帐户持有人: )。

  5-13、 安排有关售后跟进工作,定期提交详细之销售报告、客户统

  计分析、媒介分析、策划及销售方面之检讨分析报告;

  5-14、 丙方派遣销售人员(按推广规模调整人员数目)进驻现场售楼处,负责参与客户接待及项目销售工作;项目的相关人员应准时组织、出席定期业务会议,讨论解决面临的问题。

  5-15、 位于深圳现场售楼处销售人员由丙方统一管理;并由丙方进行专业培训。若销售人员表现不佳,甲、乙、丙三方均可提议调整、更换;甲方对人员的调整、更换有最终决定权;12345

  5-16、 对本项目的推广方案,由乙、丙方提供专业意见及市场资料,乙、丙方因市场情况或其他因素,需调整销售策略时,应征得甲方的同意及认可。

  5-17、 乙、丙方保证在销售本项目过程中,极力维护甲方的利益,汇率及折扣必须由甲方制定,乙、丙方按规定执行,如有特批的折扣及汇率必须由甲方负责人的签名方可执行,乙、丙方无权更改汇率及折扣,如乙、丙方擅自更改汇率及折扣,导致甲方利益受到损害,其责任由乙、丙方承担,甲方有权追究。

  第六条:销售代理佣金

  6-1、计算依据

  6-1-1、乙、丙方须协助买家与甲方签妥《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收取首期楼款,并办妥银行按揭(若需要)后该单位代理工作方算完成,可计入乙、丙方的销售业绩并计算代理佣金。(甲方须保证每月安排不少于一次的银行按揭服务给买家办理)

  6-1-2、佣金计算币种:如买家以人民币支付购楼款,即以人民币结算,如买家支付港币,则按结算之日的政府公布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进行结算;结算时间为每月一次。佣金将于每月结算后7天内支付。每一单位之购楼款项以《临时买卖合同》所列出之销售价为根据。

  6-2、 计算标准

  双方同意按下列标准计算乙方、丙方的代理费用:在代理协议的有效期间,甲方均应按下列标准计算及支付总代理费(包括策划费30%及佣金70%),予乙方或丙方。列表中的总代理费比例是策划费与佣金的总和。

  销售期 限 销售户数(套) 总代理费比例 销售户数(套) 总代理费比例 销售户数(套) 总代理费比例 最低销售户数指标

  3个月 250以上 1.0% 201-250 0.8% 200以下 0.6% 200

  5个月 550以上 1.2% 501-550 1.0% 500以下 0.8% 500

  7个月 850以上 1.4% 801-850 1.2% 800以下 1.0% 800

  注:①策划费佣金及总代理费的比例以成交楼价为基数计算。

  ②如每月平均销售不足120套,佣金按0.5%计。连续两个销售期限(一个期限是2个月)不能达到最低销售户数指标,甲方

  可取消代理合同。

  ③如上一期限的销售超出所述每月120套,可延至下个期限的销售指标里,依次类推。

  ④奖金:在代理期限内必须完成销售户数1000套条件下,乙、丙方可对超出售价人民币8000元/平米(不含装修价)以上部分计提2%奖金。即奖金=(q-8000元/平米)*s*2%(q为某套房不含装修的单价,s为同套房的面积)

  ⑤上述销售户数含甲方销售数。

  6-3、买家身份确认

  在乙、丙方代理期内,凡属港、澳、台、国外及中外联名的人仕购买 ,无论是甲方或乙、丙方销售,均视作乙、丙方销售并支付有关总代理费;凡属中国大陆人仕购买百仕达花园三期,如是乙、丙方销售,则计算入乙、丙方销售户数内及支付有关总代理费给乙、丙方;如是甲方销售,则不用支付总代理费给乙、丙方;买家身份以购房人仕的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界定。

  6-4、于销售期间,甲方先根据当月的内、外销累计销售额及按当时所达的总代理费暂结算支付;待此代理协议结束时,甲方必须总核算乙、丙方全期的总代理费及一次性支付有关差额(若有)

  6-5、策划费及港、澳、台、国外及中外买家认购单位之佣金,甲方须直接支付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深圳帐号。并由乙方开出香港发票(invoice)或深圳税务部门认可的票据予甲方;大陆买家认购单位之佣金,甲方须直接支付予丙方,并由丙方开出深圳税务发票予甲方。12345

  6-6、甲方同意乙方在买家签署认购书时,在不影响客户购买的情况下,以乙方名义收取买家手续费(一房每单位收手续费港币2500元,二房或以上每单位收手续费港币3000元)( 限于以港、澳、台、国外及中外联名的身份认购的买家,买家身份以实际登记的身份证作界定);甲方销售人员销售时所收取的买家手续费则归甲方所有,并负责相关责任。若在第一销售期限(2个月内)不能完成最低销售指标300户,甲方有权决定减少乙方收取手续费的金额,乙方不得异议。若在现场收取手续费时,影响客户购买落定,乙方均不能强求收取手续费;若客户有特殊原因,经甲方签字,可退款的客户,乙方手续费也相应退回于客户。

  6-7、不论因任何原因出现挞定或买家未能完成买卖之情况,甲方无须支付有关之代理费予乙方及丙方。若乙方及丙方已收取了有关之代理费,其亦须在上述挞定或买家未能完成买卖之情况发生后实时退回有关之代理费给甲方。

  第七条:在代理协议有效期间,甲方须保证其项目以同一标准的单

  位数量在香港及内地以同一价格销售。

  第八条:在项目销售过程中,甲方同意接受香港买家以信用卡支付临时认购合约中的订金,并同意承担因支付该订金所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用(约为订金额的1.6%)

  第九条:法律责任和合同终止

  9-1、甲方须保证其所提供的项目销售文件和资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9-2、乙、丙方在项目推广销售活动中,须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对客户作如实的宣传、报道及解释。因甲方、乙方或丙方的言行引起的误导、欺骗、夸大等不实后果,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条款时所导致的法律责任和对方的名誉、经济蒙受任何损失,均须由违约方依法向对方承担一切责任及赔偿对方一切因此所蒙受之损失。

  9-3 在销售代理期间,因甲方的故意过错导致乙方、丙方或他人的损失时,应由甲方独自承担赔偿责任,有关的纠纷诉讼由甲方负责处理及支付有关费用;因乙方或丙方的故意过错导致甲方或他人的损失时,由乙方或丙方独自承担赔偿责任,并负责处理有关的纠纷或诉讼,及支付有关费用。

  9-4 在代理协议有效期内,乙、丙方职员在接待客户和买家时,应热情服务,礼貌待人;遇有乙、丙方无法解决的争执应及时通知甲方协调处理。

  9-5 在代理期限内,乙、丙方职员在接待客户完成订金及交纳首期款后,仍需继续跟进服务。协助甲方通知买家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并及时通知买家办理入伙手续等等。代理期结束后,乙方或丙方对其买家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做好相应的后续服务。

  第十条:其他条款

  10-1、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可另行签订补充协

  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10-2、本协议内容适用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三方并愿意受香港特

  别行政区之非专属司法管辖。

  10-3、因本协议及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应由法院裁决;

  10-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盖章及经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10-5、乙方或丙方不得将本协议之任何权益及责任转让给任何第三者。

  10-6、本协议的内容,甲、乙、丙三方均不能对外泄露。

  甲方:

  签署代表:

  日期:

  乙方:

  签署代表:

  日期:

  丙方:

  签署代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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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代理合同是指代理人为委托人销售某些特定产品或全部产品的代理,对价格、条款及其他交易条件可全权处理与委托人签订的合同。销售代理合同是怎么一回事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销售代理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销售代理合同范文1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的 恒盛楼 的 捌 套商品房事宜(具体房号附后),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阳新地区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在胜利街兴建的 恒盛楼 项目,销售面积 964.84 m2。

  第二条:合作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为个月,自20xx年月日至年 月损失费壹万元。

  第三条:销售任务的约定

  1、乙方在此期间内完成项目总价的七千零陆拾叁元),具体公摊为平均每月约 万元。

  2、上述销售任务是指房屋签订正式买卖合同,首付款不低于10万元,到达甲方账户的有效合同金额。

  第四条:销售价格的约定

  1、甲乙双方按市场行情和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房屋销售价格,均价为 元/ m2。(不同楼层不同单价,见基准价格表)。

  2、乙方不得低于控制均价销售房屋,特殊情况须报甲方同意,

  第五条:代理费用及付款方式

  1、甲方支付的代理与乙方的销售业绩相挂钩,甲方支付乙方代理费为3000元/套,差价部分甲乙双方按四、六分成(甲方得40%,乙方得60%)。

  2、代理费计提方式

  1) 一次性付款方式:签订正式售房合同,业主按售房合同的要求交完房款后为结算日,一套一结。

  2) 甲方在乙方结算上述代理费及差价提成时,均只付给乙方80%的费用,余款(20%)等合同内签订的房屋还剩一套时结清。

  第六条:款项收取

  1、房屋款项全部由甲方收取。

  2、客户中途退房,乙方不得提取代理费,但扣罚客户违约金时,甲、乙双方各得50%的分成(特殊情况除外)。

  3、乙方收取小订金后,若难以达成购房协议所造成的各种纠纷甲方概不负责。

  第七条:交房标准

  甲方保证按售房合同所要求的时间按期交房。

  第八条:售楼合同必须由甲方与业主签订有效。

  第九条:其它

  1、乙方广告牌费用由甲方在乙方卖了第一套房的时候支付

  2、乙方如在代理过程中对客户有虚假承诺或私收款项或连续三个月未完成销售任务或二个月内未售一套房子,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时支付代理费及提成款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4、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现场销售办公室。

  5、代理过程中,乙方员工工资,及电话费由乙方承担,水、电所涉及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在合同履行期间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规解除合同,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金壹万元。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议,并签绪补充协议或附件。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代理合同范文2

  甲方(被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

  好协商,就乙方销售代理甲方_________产品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代理区域

  1、乙方的代理区域为:_________地区。

  2、代理区域扩大或缩小的条件及方法:_________

  二、代理产品

  1、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产品为:_________

  2、代理商品种类增减的条件及方法:_________

  3、约定新产品(是/否)包括在内:_________

  三、代理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地区的独家代理商,全面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经销商管理。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设其他代理或经销商。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须退还乙方保证金,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应补偿。

  3、乙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乙方,甲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本合同将自动终止。

  4、乙方在代理经营甲方产品的同时,必须禁止经营其他对甲方有竞争有冲击的同类产品。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四、代理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_________年,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2、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3、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续约:

  (1)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2)已经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3)签署放弃可针对甲方提起诉讼和仲裁的文件;

  (4)同意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的续约费;

  五、最低代理销售额

  乙方承诺每月向甲方的订货量为_________,乙方保证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均不得低于_________元。如果连续_________年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六、代理商品价格

  1、配送价格:甲方向乙方统一配送产品的价格,按照成本价格加管理费的办法确定,但管理费最多不得超过成本价格的_________%。成本价格由进项价格、进项税、包装费、运费及_________构成。甲方除向乙方收取资格审查费和销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乙方收取其他费用或牟取任

  2、销售价格: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产品(服务)。乙方不得擅自调整规定的产品销售价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费用等方式变相加价。如果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乙方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当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乙方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

  七、佣金

  1、乙方的佣金以每次售出并签字的协议产品为基础,其收佣百分比如下:_________元按_________%收佣;_________元按_________%收佣。

  2、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海关税或由进口国家征收的关税等应另开发票。

  3、佣金按成交的货币来计算和支付。

  4、甲方每季度应向乙方说明佣金数额和支付佣金的有关商务,甲方在收到货款后,应在30天内支付佣金。

  5、乙方所介绍的询价或订单,如甲方不予接受则无佣金。若乙方所介绍的订单合约已中止,乙方无权索取佣金,若该合约的中止是由于甲方的责任,则不在此限。

  八、商情报告

  1、乙方有权接受客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并及时通知甲方,以关注甲方的切身利益为宜。

  2、乙方应尽力向甲方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_________个月需向甲方寄送工作报告。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包括销售情况、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甲方还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乙方。

  九、推销、宣传与广告

  1、乙方是_________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争取客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2、乙方有义务通过广告活动,宣传代理产品(服务),并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负担广告与宣传费用。

  3、甲方通过制定总体广告计划及其他规定,实施产品的广告计划和发布广告;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代理区域内发布促销广告,开展促销活动。

  4、乙方应当执行甲方对广告活动的要求,不得违反规定发布广告。

  5、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代理区域市场特点的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十、购货与销售

  1、乙方需货时,应向甲方发出书面订单,一般应在每月___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下达下一月度订单,并在提货前全额支付货款。

  (1)甲方收到乙方全额货款后交付货物,交货地点为乙方所在地。

  (2)甲方可代乙方发货,乙方承担铁路货运或汽运费,航空货运费等,发货方式由乙方确定。

  (3)甲方将在发货后将货运单据传真或寄至乙方。货运时间以货运单据上标明的时间为准。

  2、乙方须在收到货物后_________日内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因产品质量及包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或者产品的保质期已经超过规定标准的,由甲方予以换货或退货。

  十一、监督、培训及售后服务

  1、甲方应当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辅导、检查、监督和考核。乙方应当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导员在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

  2、乙方应当保持完整、准确的交易记录,在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递交上月的总营业收入的财务报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每年应对乙方或其指定承担管理职责的人员提供不少于_________次的业务培训。培训费用由甲方负担,但参加培训人员的差旅费自负。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地对乙方提供开展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5、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质保服务。

  6、乙方在销售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填写客户登记表,并应于每月定期以传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客户登记表,以便于日后的售后服务和例行巡检工作。

  7、当乙方发生售后服务要求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服务要求和内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的_________小时内给予答复,确认服务内容和时间,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小时售后服务热线联络服务。

  十二、知识产权

  1、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甲方拥有的商标(商号、标志)、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等,乙方在代理区域内享有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的权利。

  2、甲方对许可乙方使用的商标(商号、标志)、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的权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1)仅限于销售代理经营的目的;

  (2)甲方许可的第三人在代理区域内以_________方式使用商业秘密;

  (3)《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或《商业秘密许可使用协议》或《专利实施许可协议》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留。

  3、乙方应经常视察市场,如发现第三方侵犯甲方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甲方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乙方应据实向甲方报告。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并按照甲方的指示,帮助甲方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甲方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此类费用。

  4、乙方不应与甲方或帮助他人与甲方竞争,乙方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销的产品,也不应从与甲方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乙方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

  5、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_______年内,乙方不能生产和销售同类产品予以竞争,本合同终止后的_________年内,乙方也不能代理其他类似产品,予以竞争。

  6、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

  十三、合同转让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独立自主地经营代理业务,禁止以承包、租赁、合作、委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将代理销售业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经营管理。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

  (1)乙方要求转让本合同时,应当将转让的理由及转让条件、受让人按照本合同规定制作的信息披露文件等情况报告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同意转让的决定。

  (2)乙方转让本合同时,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优先受让的通知后,乙方不得撤销转让或变更转让价格与转让条件,否则,乙方在_________年内不得进行转让。

  (3)乙方转让本合同,受让人应当与甲方重新签订代理销售合同。

  十四、合同变更

  1、为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甲方有权对本合同进行适当变更,但变更必须是善意与合理的,且不得与主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的附属协议的内容相抵触。

  2、甲方应当将合同变更的原因、可行性及有关事项,在规定的变更时间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

  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在代理区域内实行变更,并及时将实施的情况报告甲方。

  4、在本合同期满续订合同时,甲方有权以新制定的销售代理合同代

  十五、合同终止

  1、本合同因下列情况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一方宣告破产或宣告解散;

  (8)法院、政府等行政行为要求代理商终止营业;

  2、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与代理销售有关的甲方任何的标识及知识产权。

  3、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其他任何复制品。

  4、本合同终止之日存在的全部完好无损、尚在保质期内、可以再次使用或销售的剩余产品的处理方式为:

  甲方以原售价回购;

  乙方自行处理;

  十六、合同解除

  1、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甲方时生效:

  (1)在本合同签订时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代理商资格的强制性规定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2)在签订本合同前未按法律、法规规定提供代理相关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3)在本合同签订时不具备或本合同有效期内丧失相关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导致第三方向乙方主张相关权利的;

  (4)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大量投诉并被主要媒体曝光,品牌形象和价值及企业商誉受到严重损害的。

  (5)无故停止向乙方供应代理产品;

  (6)公开许可乙方使用的商业秘密的,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7)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乙方书面通知其______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

12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乙方经销甲方之                系列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是                系列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经销商。
2、销售范围:甲方指定乙方在                   范围内销售甲方产品。
3、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应尽经销商的责任。在上述区域应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尽最大努力将甲方产品销售。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4、产品的型号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5、运输及运费计算:甲方将以产品到岸价的形式向乙方供货,即甲方负责将产品发运到乙方所属地区配货站的运费,而乙方将负责货物在当地配货站到乙方仓库的一切费用。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如乙方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调换,但由于乙方保管不慎而导致的质量问题或在销售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坏均有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7、货物残损、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于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8、销售任务:乙方应完成总的销售额为:          套/年。
9、付款期限 :甲方对乙方的付款条件为款到付货,即乙方每次定货需先将货款汇至甲方帐户内,甲方在确认款已到帐后5日内发货(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0、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负责为乙方培训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设在甲方公司所在地)。

二、乙方的特别义务以及奖励
1、保持甲方产品所有规格一个月销售的库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库存增减调整。
2、配合行动:当甲方在当地进行产品推广活动资源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力和借货服务。
3、价格控制:乙方可享受甲方的经销商供货价,乙方须保证按甲方规定的二级批发商供货价及零售商供货价给零售商及批发商。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应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议零售价售给终端消费者 ( 二级批发商供货价、零售供货价、零售价由甲方另行通知 )
4 、对乙方的优惠:
乙方作为经销商,可以享受出厂价       元/套;
乙方累计销售      台以上时在出货时即可以可享受                 的优惠;
若乙方销售业绩特别出色,甲方将给乙方更大的优惠,具体优惠措施由甲方另定。
三、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1、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
2、乙方如连续三个月不能达到甲方所定下的销售目标,甲方视乙方为自动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乙方具有优先续签本协议的权利。
四、违约责任:
1 、对于乙方的以下行为,甲方可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如乙方违约 ( 例如存在以下前三项的任一行为 ) ,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超越销售范围销售甲方产品;
(2)乙方违反了结算规定,未按要求付货款;
(3)乙方每月的销售额连续两个月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销售额;
(4)乙方经营遇到巨大困难或管理发生实质性变化,如由他人承包、可能破产,导致甲方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时。
2 、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或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处理。
五、附则
1、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4、乙方收货人员确认书是本合同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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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编号为                          合同项下的附件:

收货人员确认书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在经销合同的有效期内,以下所有人员的签收单,即便没有盖章或不是法定代表人签名,均视为是乙方单位的自身行为,有关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笔迹如下:

姓名            身份证号                          笔迹
姓名            身份证号                          笔迹
姓名            身份证号                          笔迹
 
如果乙方对以上收货人员加以变更,以甲方收到的乙方的书面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 ( 盖章 ) :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 前言

  甲、乙方就乙方代理甲方网站(_________网:www.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网站)的广告发布业务,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二条 代理形式

  1.甲方选定乙方作为甲方网站_________省网络广告代理(非唯一代理公司)代理经甲方以书面形式授予乙方的所有形式广告。乙方可以受广告客户委托,设计、制作并向甲方提供广告客户拟在甲方网站发布的互联网广告;

  2.乙方以电子文件格式向甲方提供广告稿,并向甲方以传真形式发广告定单。甲方应按乙方定单要求及时予以发布(乙方保证在客户签约前,口头与甲方协商落实广告位置、发布时间等事宜并以书面形式提前三个工作日向甲方确认广告定单)。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

  3.甲方拥有选定其他代理公司的权利;

  4.甲方可以根据乙方代理情况,按不同级别代理商的优惠政策,确定乙方所获取代理费比例;

  5.甲方有权根据市场需求、经营状况等因素更改其标准报价。如需改变报价,甲方应在新的价格计划开始执行之日前一周通知乙方。已签订的合同,按原签订价格执行;

  6.甲方对其网站广告位的设置有独立及绝对的控制权,但是应保障与乙方已签订合同的顺利执行。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

  1.凡乙方为甲方代理的广告业务,乙方享有按照甲方的标准报价收取相应代理费的权利;(代理费为标准报价的_________%。如果乙方在代理期限内为甲方完成_________万元以上的广告收入,代理费将提高到标准报价的_________%,新代理费率无溯及力)。

  2.凡由乙方推荐直接与甲方联系的客户,甲方与客户签订广告发布合同取得效益,乙方有按照实际成交额取相应代理费的权利(代理费为实际成交额的_________%)。

  3.乙方可根据市场状况自行调整其给予客户的广告价格或优惠幅度,乙方享受标准报价_________%权限;乙方拥有继续选择其下级代理公司的权利。

  4.经甲方认可的乙方下级广告代理公司,有权代表广告客户在甲方的网站上投放广告,并负有按广告发布计划缴纳应付款项的责任。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并同意,在经营其网址和网页方面遵守各种法律、法令、法规和规定;

  2.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广告发布计划,依约按时发布广告;

  3.甲方负责广告发布的具体工作,包括:

  ①空位查询;

  ②广告拉安排;

  ③监督广告播出情况。

  4.甲方负责计划发布广告的基本制作,包括:

  ①条幅广告制作;

  ②普通网页的制作。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负责甲方网络广告在_________省的代理工作;

  2.定期向甲方报告近期代理工作进展情况,便于甲方留位或整体协调;

  3.将市场反馈的网络广告信息及时提供给甲方。

  4.乙方提供的广告,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坚持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广告的画面、内容、用语等,必须符合《广告法》第二章规定的准则。《广告法》规定应当向广告发布者提供证明文件的,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相关文件。不符合甲方播出要求的广告,甲方有权拒播或修改。

  5.乙方应保证经其审查过的广告内容不包含或链接至以下几类内容:

  ①依法可能被认定为诽谤、色情、淫秽或其他法律禁止的内容;

  ②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包括版权、专利、商标、商业秘密)或其它相关权利的内容;

  ③侵犯任何第三方公众形象或隐私的内容;

  ④其它法律明令禁止刊登或发布的内容。

  6.负担代理费收入而发生的各项税费。

  第七条 发布计划更改

  广告发布计划确定后,若由于乙方客户原因需要更改发布计划的,乙方须至少提前_________天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才能修改播出计划。甲方有权依据其网站栏目调整情况,变更播出时间及广告位置。若甲方出现更改情况,则甲方须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并在经乙方同意后修改广告发布计划。

  第八条 付款

  1.双方应当严格执行已签订的广告发布计划,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款项交费,先交定金后播出(定金为广告全部款额的_________%)。

  2.乙方于甲方执行完广告发布计划后,根据已签订的广告计划交齐除定金外的广告款,按月于每月_________日结算。

  第九条 保密

  1.甲乙双方都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合同条款的信息或对方指明不得公开的信息。

  2.应当保密或有理由应当保密的信息或专利,包括(但并不限于)有关销售成本和其它未公布的财务信息、产品和经营计划、设计规划、营销数据资料和赞助者的信息等,但不包括下述信息:

  ①已经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信息或由一方独立开发的信息;

  ②公开材料中已经透露的信息;

  ③公众已经普遍知道的信息;

  ④已经通过合法途径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⑤法律要求透露的信息。

  第十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到期双方有优先续约权或甲乙双方无异议可顺延。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由于甲方原因出现漏播、错播问题,由甲方以漏一补二的方式及时给予补偿。

  3.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执,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予以解决,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因甲方不能控制的不可抗力的原因(包括国际互联网故障、中国电信或_________电信故障、网站遭到黑客侵入)使本广告发布计划无法履行时,事后由甲方负责补播,双方均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2.由于受新发布的法律、法规、规章的限制或党的政策、政府规定的要求,广告发布计划不能执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特别约定

  在甲乙双方公司重组、更名情况下,合同重新协商,经双方同意确认后执行。

  第十四条 法律管辖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盖章):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就广告代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广告业务,代理办法执行《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广告代理实施办法》(后简称 "办法")规定。

  二、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广告法》以及相关政策法规,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约之权利或义务转让于第三方。

  三、 乙方不得损害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的信誉,不允许用弄虚作假等不法手段欺骗客户牟取暴利。乙方与客户发生的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如乙方出现上述行为,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四、 甲乙双方签定的广告合同,乙方按合作协议扣除代理费后,须将播出款项转付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五、 乙方所代理的广告,按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正在执行的广告收费标准执行。

  六、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把广告要求和广告资料提前发送到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广告发布后甲方提供广告样张给乙方,具体事宜按《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广告 投放说明》办法处理。

  七、 合同付款说明:

  1、 遵守先付款后发布的原则。

  2、 的确无法做到发布前付款,须在广告发布前支付30%的发布费,余款须在广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付清。

  3、 违反以上款项,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其广告播出。逾期1天,追缴拖欠款5%的滞纳金。

  八、 如遇特殊情况广告不能按时播出,甲乙双方需及时协商解决。

  九、 在合同的落实和执行中,有关合同和协议条款确需修订,须经双方协定。

  十、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协商处理。

  十一、 协议、合同均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条款。

  十二、 代理期限为: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

  十三、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签章)

  -------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丙方: (以下简称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方为深圳罗湖 项目的发展商,(项目占地: m2,建筑面积:约 m2,建 栋 层高,住宅约 个单位)乙方及丙方为专业物业销售代理商,为促进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销售,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经三方友好协商,甲方特此委托乙方及丙方为项目的销售策划代理商,三方订立以下条款,以资三方共同严格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在香港及国内提供策划顾问服务,乙方同时为甲方项目之香港独家销售代理;深圳之销售以丙方与甲方联合销售的方式进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保留自行直销本项目任何单位给任何人仕(包括中国大陆、港、澳、台、国外及中外联名人仕)的权利。

  第二条:乙、丙方的策划及销售代理期由签约日起计至首次展销广告推出(初定XX年7月15日)后6个月止,但若首次展销广告因乙、丙方原因未能依上述初定日期推出,则甲方保留绝对权利界定本销售代理协议之届满期。代理期限届满时,经三方同意后可予以延期。

  第三条:乙方及丙方的代理权限

  3-1. 乙方及丙方代表甲方负责进行该项目在中国内地及香港的代理销售业务,包括:12345

  销售策划、筹办项目展销会;

  负责项目销售有关文件的编制/设计及制作;

  负责与广告商及各广告媒体的联系;

  负责协助在香港签约的买家前往甲方指定地点办理签约及公证手续;

  负责接待客户并协助买家签订认购书;

  协助并安排香港客户前往项目现场考察;

  协助买家提供按揭资料;

  协助买家在甲方指定时间前往指定银行办理按揭手续;

  协助买家签署认购书及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3-2.丙方在乙方的统筹下,与甲方销售部共同负责甲方项目之深圳销售事务。

  3-3.甲方除了拥有本协议规定的权利和责任以外,还保留本项目除中国内地、香港以处任何其它地区销售事务之最终决策权,乙方及丙方不得异议。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4-1、 甲方在通知乙方及丙方刊登出售广告及公开销售物业之前,应取得深圳市房地产主管机关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外销许可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开工许可证》、《建筑许可证》。由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对物业及其销售的合法性、有效性出具法律意见,并证明可销售;复印件及法律意见书复印件提交给乙方及丙方。乙方及丙方在取得上述法律文件后方可从事物业的销售行为。

  4-2、 项目的所有宣传广告中均应清楚列明乙方及丙方为项目独家策划销售代理,并提供热线电话,以便客户查询。

  4-3、 负责该项目在宣传推广过程中有关的成本费用,其中包括:

  4-3-1、该项目在香港、内地销售需支出的广告设计宣传费、展销会会务费(酒店展销会)、模型、效果图制作费 、 广告拍摄/录影及制作费用、售楼书/平面图及价目表等文字宣传用品的印刷费用、组织看楼团费用、现场包装费、样板房及销售中心日常经营用品费用等。

  4-3-2、乙方及丙方在项目推广销售期间涉及上述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时,应事先编制项目费用预算及方案报送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认可的费用,甲方有权拒绝承担。乙方及丙方须在有关支出结算时,随时按甲方之要求,向甲方提供完备之开支报告,及将有关费用的有效证据提供给甲方审阅及核实。

  4-4、 安排和解决大陆、香港买家申请银行按揭、公证、办理房产证等买卖手续;

  4-5、 甲方对售楼价格有最终决定权,乙、丙方不得异议,亦不能在未经甲方同意下,自行调整售楼之价目、付款方式及由甲方提供之《临时买卖意向书》、《楼宇买卖认购书》的格式条款。

  4-6、 甲方须委托乙方在港签署《临时买卖意向书》,或《楼宇买卖认购书》并派专人负责管理。

  4-7、 安排及负责买家首期及全部楼款之收取;

  4-8、 甲方拥有改变销售计划的权利;

  4-9、 一切有关本项目之其它合同文件均须由甲方对外签订(除非甲方另有委托),任何个人或单位代表甲方对外签订均属无效(包括但不限于认购书和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等)。若有类似越权行为,甲方保留向乙方及丙方追究一切责任的权利。

  4-10、 甲方派不多于4名的销售代表,参与现场销售。

  第五条:乙、丙方的权利和责任

  5-1、 乙方应出具由香港政府认可的在香港境内从事地产代理业务的商业登记,并将相关文件复印件交予甲方。乙方及丙方在履行本协议任何条款及整个策划、宣传、销售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经济特区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一切有关法律、法规及专业操守守则。甲方、乙方及丙方有任何违约的情况,违约方须承担一切责任及向对方赔偿其一切因违约方导致对方所蒙受之一切损失。12345

  5-2、 负责制订项目销售计划及市场推广策略建议报甲方批准后实施,该建议应当包括以下具体内容:

  5-2-1、市场分析

  a:香港市场分析

  b:深圳市场分析

  c:竞争对手分析,项目优劣势及对策

  5-2-2、 买家分析

  项目客户定位,并对其购房行为、经济情况、购房目的、要求进行分析,并根据项目情况提供对策。

  5-2-3、 市场定位

  包括内外销市场比例,并对主打市场情况提出形象定位及形象包装建议。

  5-2-4、 营销策划书

  a:内容包括:

  (1) 营销目的和任务;

  (2) 营销广告策划及活动的主题;

  (3) 阶段活动的市场针对性(市场情况及 目标客户的需求分析);

  (4) 营销重点及宣传手法;

  (5) 促销方式及价格策略;

  (6) 广告的节奏和媒体组合及策划活动的安排;

  (7) 费用预算;

  (8) 预计影响变化的因素及应变措施。

  b:广告策划计划

  (1) 广告宣传节奏及铺排计划;

  (2) 广告主题及分级主题;

  (3) 费用安排。

  c:现场布置方案

  (1) 现场(含售楼中心及各展点)的活动细节及现场安排;

  (2) 工作时间表安排;

  (3) 费用安排。

  d:销售指导意见

  (1) 销售目标;

  (2) 付款方式;

  (3) 主推单位、推盘单元顺序计划及公开折扣意见和计算方式;

  (4) 计价基准;

  (5) 临时认购书;

  (6) 销售所需资料计划及内容

  5-3、 负责设计、制作下列销售/推广工具时提供专业指导意见,监督有关工具的制作,并负责有效地使用和实施:包括模型、效果图、录影带、展销板、售楼书、宣传单页、平面图、价目表、各种媒体广告的方案等;

  5-4、 安排在各大媒体刊登宣传资料,安排各大报章记者到项目现场采访;

  5-5、 安排寄发或派发邮递单张给销售对象;

  5-6、 安排及组织香港看楼团现场参观;

  5-7、 协助甲方与买家签订认购书、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等买卖文件并配合收集买家的按揭资料;

  5-8、 定期或应甲方要求随时向甲方汇报策划工作及楼宇销售进展情况;

  5-9、 组织由香港及国内资深专业人士组成策划小组进行销售策划及市场推广研讨,并安排有关物业专业人士评述文章发表于香港报刊和深圳报刊;

  5-10、 筹组有关该物业在香港安排展销会及推广活动之计划及场地布置、摆设,并由乙方派员全权负责,甲方可视乎需要派员工负责监督工作。

  5-11、 对现有的户外广告、地盘包装,售楼处包装及示范单位之室

  内外布置提供专业意见;

  5-12、 协助买家与甲方签署各类文件,并协助甲方统一收取买家的

  临时定金、定金及有关楼款,所有款项均由甲方所派遣财务人员以甲方名义收取;临时定金需全数即时在收到后不超过5个工作日内存入为该项目开设之银行帐户(帐户编号: ;银行名称: ;帐户持有人: )。

  5-13、 安排有关售后跟进工作,定期提交详细之销售报告、客户统

  计分析、媒介分析、策划及销售方面之检讨分析报告;

  5-14、 丙方派遣销售人员(按推广规模调整人员数目)进驻现场售楼处,负责参与客户接待及项目销售工作;项目的相关人员应准时组织、出席定期业务会议,讨论解决面临的问题。

  5-15、 位于深圳现场售楼处销售人员由丙方统一管理;并由丙方进行专业培训。若销售人员表现不佳,甲、乙、丙三方均可提议调整、更换;甲方对人员的调整、更换有最终决定权;12345

  5-16、 对本项目的推广方案,由乙、丙方提供专业意见及市场资料,乙、丙方因市场情况或其他因素,需调整销售策略时,应征得甲方的同意及认可。

  5-17、 乙、丙方保证在销售本项目过程中,极力维护甲方的利益,汇率及折扣必须由甲方制定,乙、丙方按规定执行,如有特批的折扣及汇率必须由甲方负责人的签名方可执行,乙、丙方无权更改汇率及折扣,如乙、丙方擅自更改汇率及折扣,导致甲方利益受到损害,其责任由乙、丙方承担,甲方有权追究。

  第六条:销售代理佣金

  6-1、计算依据

  6-1-1、乙、丙方须协助买家与甲方签妥《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收取首期楼款,并办妥银行按揭(若需要)后该单位代理工作方算完成,可计入乙、丙方的销售业绩并计算代理佣金。(甲方须保证每月安排不少于一次的银行按揭服务给买家办理)

  6-1-2、佣金计算币种:如买家以人民币支付购楼款,即以人民币结算,如买家支付港币,则按结算之日的政府公布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进行结算;结算时间为每月一次。佣金将于每月结算后7天内支付。每一单位之购楼款项以《临时买卖合同》所列出之销售价为根据。

  6-2、 计算标准

  双方同意按下列标准计算乙方、丙方的代理费用:在代理协议的有效期间,甲方均应按下列标准计算及支付总代理费(包括策划费30%及佣金70%),予乙方或丙方。列表中的总代理费比例是策划费与佣金的总和。

  销售期 限 销售户数(套) 总代理费比例 销售户数(套) 总代理费比例 销售户数(套) 总代理费比例 最低销售户数指标

  3个月 250以上 1.0% 201-250 0.8% 200以下 0.6% 200

  5个月 550以上 1.2% 501-550 1.0% 500以下 0.8% 500

  7个月 850以上 1.4% 801-850 1.2% 800以下 1.0% 800

  注:①策划费佣金及总代理费的比例以成交楼价为基数计算。

  ②如每月平均销售不足120套,佣金按0.5%计。连续两个销售期限(一个期限是2个月)不能达到最低销售户数指标,甲方

  可取消代理合同。

  ③如上一期限的销售超出所述每月120套,可延至下个期限的销售指标里,依次类推。

  ④奖金:在代理期限内必须完成销售户数1000套条件下,乙、丙方可对超出售价人民币8000元/平米(不含装修价)以上部分计提2%奖金。即奖金=(q-8000元/平米)*s*2%(q为某套房不含装修的单价,s为同套房的面积)

  ⑤上述销售户数含甲方销售数。

  6-3、买家身份确认

  在乙、丙方代理期内,凡属港、澳、台、国外及中外联名的人仕购买 ,无论是甲方或乙、丙方销售,均视作乙、丙方销售并支付有关总代理费;凡属中国大陆人仕购买百仕达花园三期,如是乙、丙方销售,则计算入乙、丙方销售户数内及支付有关总代理费给乙、丙方;如是甲方销售,则不用支付总代理费给乙、丙方;买家身份以购房人仕的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界定。

  6-4、于销售期间,甲方先根据当月的内、外销累计销售额及按当时所达的总代理费暂结算支付;待此代理协议结束时,甲方必须总核算乙、丙方全期的总代理费及一次性支付有关差额(若有)

  6-5、策划费及港、澳、台、国外及中外买家认购单位之佣金,甲方须直接支付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深圳帐号。并由乙方开出香港发票(invoice)或深圳税务部门认可的票据予甲方;大陆买家认购单位之佣金,甲方须直接支付予丙方,并由丙方开出深圳税务发票予甲方。12345

  6-6、甲方同意乙方在买家签署认购书时,在不影响客户购买的情况下,以乙方名义收取买家手续费(一房每单位收手续费港币2500元,二房或以上每单位收手续费港币3000元)( 限于以港、澳、台、国外及中外联名的身份认购的买家,买家身份以实际登记的身份证作界定);甲方销售人员销售时所收取的买家手续费则归甲方所有,并负责相关责任。若在第一销售期限(2个月内)不能完成最低销售指标300户,甲方有权决定减少乙方收取手续费的金额,乙方不得异议。若在现场收取手续费时,影响客户购买落定,乙方均不能强求收取手续费;若客户有特殊原因,经甲方签字,可退款的客户,乙方手续费也相应退回于客户。

  6-7、不论因任何原因出现挞定或买家未能完成买卖之情况,甲方无须支付有关之代理费予乙方及丙方。若乙方及丙方已收取了有关之代理费,其亦须在上述挞定或买家未能完成买卖之情况发生后实时退回有关之代理费给甲方。

  第七条:在代理协议有效期间,甲方须保证其项目以同一标准的单

  位数量在香港及内地以同一价格销售。

  第八条:在项目销售过程中,甲方同意接受香港买家以信用卡支付临时认购合约中的订金,并同意承担因支付该订金所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用(约为订金额的1.6%)

  第九条:法律责任和合同终止

  9-1、甲方须保证其所提供的项目销售文件和资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9-2、乙、丙方在项目推广销售活动中,须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对客户作如实的宣传、报道及解释。因甲方、乙方或丙方的言行引起的误导、欺骗、夸大等不实后果,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条款时所导致的法律责任和对方的名誉、经济蒙受任何损失,均须由违约方依法向对方承担一切责任及赔偿对方一切因此所蒙受之损失。

  9-3 在销售代理期间,因甲方的故意过错导致乙方、丙方或他人的损失时,应由甲方独自承担赔偿责任,有关的纠纷诉讼由甲方负责处理及支付有关费用;因乙方或丙方的故意过错导致甲方或他人的损失时,由乙方或丙方独自承担赔偿责任,并负责处理有关的纠纷或诉讼,及支付有关费用。

  9-4 在代理协议有效期内,乙、丙方职员在接待客户和买家时,应热情服务,礼貌待人;遇有乙、丙方无法解决的争执应及时通知甲方协调处理。

  9-5 在代理期限内,乙、丙方职员在接待客户完成订金及交纳首期款后,仍需继续跟进服务。协助甲方通知买家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并及时通知买家办理入伙手续等等。代理期结束后,乙方或丙方对其买家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做好相应的后续服务。

  第十条:其他条款

  10-1、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可另行签订补充协

  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10-2、本协议内容适用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三方并愿意受香港特

  别行政区之非专属司法管辖。

  10-3、因本协议及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应由法院裁决;

  10-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盖章及经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10-5、乙方或丙方不得将本协议之任何权益及责任转让给任何第三者。

  10-6、本协议的内容,甲、乙、丙三方均不能对外泄露。

  甲方:

  签署代表:

  日期:

  乙方:

  签署代表:

  日期:

  丙方:

  签署代表:

  日期:

12345

来源: https://www.512406.cn/articles/g5st.html

标签: 销售代理 合同 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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