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办工作总结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民银行、银监分局、市直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各金融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市金融办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各项工作均开创了新局面。被评为市直文明机关、全市商贸服务工作先进单位,有1人荣立二等功、1人荣获全市商务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一、突出信贷投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资金支持。积极协调配合市人民银行、银监分局认真分析金融形势,广泛开展政银企合作,努力增加信贷有效投放。一是加强工作调度,每季度召开一次金融形势分析会,汇报情况,分析问题,研究对策,促进了工作开展。二是围绕“转方式、调结构”和“加快工业发展年”活动,会同市人民银行分别在7个县区和市直召开了9次政银企合作洽谈会,累计为697家企业落实贷款意向资金691亿元。三是认真分析我市贷款利率偏高的原因,协调有关银行机构适当下调贷款利率,让利于企业和社会。四是支持市银监分局开展小企业贷款和常林集团19.7亿元银团贷款推进工作,支持农行、农发行开展新农村建设贷款业务,认真落实市政府与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民生银行总行等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全市“两型社会”建设、小企业发展和项目贷款提供了有力资金支持。20xx年,全市本外币存款余额2123.6亿元,较年初增加355.5亿元,存款余额及新增分别居全省第7位和第6位;全市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559.7亿元,较年初增加298.9亿元,贷款余额及新增均居全省第6位。
二、狠抓企业上市,直接融资工作实现了新突破。把加大企业上市融资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组织各类上市培训推介活动,加强重点企业跟踪服务,有力地推动了企业上市工作。一是积极抓好企业上市培育工作。5月初,对全市年净利润超过500万元的重点骨干企业和年净利润超过200万元的科技创业型中小企业进行了调查统计,归类划分并筛选出了50个拟上市备选企业,为培育后备上市资源提供了基础资料。二是努力营造良好上市环境。深入企业加强调研,充分了解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的政策需求,拟定了推动我市企业上市工作的政策规定;邀请省证监局党委委员、局长助理赵洪军做企业上市辅导报告,系统讲解企业上市的重要意义、有关规定和具体要求,加深了企业对资本市场的认识;先后4次组织20多家企业参加了省金融办组织的各类上市培训活动,调动了企业上市的积极性。通过多种渠道,与中信万通、国泰君安、中信建投、京缘投资、建银投资、鲁信高新投等知名证券公司、投资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接洽交流,达成合作意向,为拟上市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由分管市长带队先后六次到省金融办、省证监局和中国证监会汇报工作,进一步密切了同上级部门的关系。三是建立拟上市企业定期沟通汇报制度。加强工作调度,及时掌握企业上市进展情况,帮助企业协调解决上市进程中的困难和问题。金正大于9月8日在深圳中小板挂牌,募集资金15亿元,这是1999年以来我市境内上市的第一家企业。鲁兴钛业、龙岗旅游分别在天津股权交易所和美国纽约纳斯达克交易所挂牌交易。宏艺科技上市申报材料已上报到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发行部,目前正在根据反馈意见补充有关材料,史丹利上市材料已经中国证监会受理。力士德机械正在进行上市辅导,立晨物流正在筛选新的上市项目筹备再次上市申报,兴盛矿业、罗欣药业正在筹备异地二次上市,雷华塑料、新港集团正积极筹备境外上市。
三、强化发展理念,金融机构引进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设迈出较大步伐。牢固树立金融产业化理念,不断提高金融业自身发展的组织化程度,提升金融业在全市服务业发展中的支柱地位,增强金融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一是切实加大金融机构引进力度。经过各方面的积极努力,今年以来,浦发银行临沂分行、招商银行临沂分行及莱商银行平邑支行开业运营,华夏银行、兴业银行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工作已经省银监分局批准筹建。同信证券、金鹏期货临沂营业部相继开业运营。二是大力发展农村新型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建设实现突破。12月29日河东区齐商村镇银行开业,这是我市设立的第一家村镇银行,也是XX年以来全省开业运营的第6家村镇银行;中国银行总行和新加坡淡马锡公司在沂水县设立村镇银行拟于明年初开业,其他县区村镇银行建设工作正在扎实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发展迅速。加大向上争取力度,积极做好企业推选和材料上报审核工作,在省金融办的关心支持下,全年新设立小额贷款公司11家,使全市小额贷款公司总数达到14家,居全省第3位;积极协调各银行机构为小额贷款公司配套融资,加强业务监管,促进了小额贷款公司健康运营;20xx年开业的13家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金13.9亿元,今年累计向社会发放贷款22.75亿元,其中累计支持中小企业231家,个体工商户296户,“三农”业户977户,实现营业利润945.2万元,较好地发挥了小额贷款公司“小额、分散、及时”的优点,为“三农”和中小企业、个体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三是大力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展。支持临商银行战略转型提升,练好企业 “内功”,拓展发展空间。今年以来,宁波慈溪支行,郯城、临沭、费县、沂南支行及宁波北仑支行等相继开业。按照临沂市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银行化改革发展规划要求,积极推动费县农合行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四是加强金融调研工作。撰写了《关于探索建立股权交易机构的汇报》、《关于全市金融支持商业地产发展情况》等有分量的调研报告,对服务领导决策、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坚持统筹兼顾,保险担保证券期货业得到较快发展。召开了临沂市保险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协会领导集体,全面加强协会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了执行能力和服务水平;扎实开展了“让消费者满意行动”活动,市保险协会与各保险公司签订了“让消费者满意行动”承诺书,增强了保险机构的服务意识和社会责任;组织了市人大视察保险业活动,展示了我市保险工作成就,提高了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对保险工作的关注度;与市银监分局、保险业协会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银保合作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通知》,对规范银代市场发挥了积极作用;积极开展政策性涉农保险,小麦、玉米和能繁母猪入保工作进展顺利,20xx年底,政策性涉农保险风险责任金额达到5.8亿元。20xx年,全市各类保险机构54家(其中今年新开业4家),从业人员4.4万人;全市各类保险机构全年累计实现保费收入76.3亿元,同比增长38%,累计支付赔款和给付保险金预计15.3亿元,为全市承担各类风险责任金额逾7000亿元。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工作扎实推进。按照省政府会议要求,专门召开了全市融资性担保公司整顿会议,并按要求分批做好材料审核上报工作。目前已有市担保公司、天诚、亿盛、华瑞、鑫源、鼎力等6家公司通过了省金融办重新确认,中联、兰田、莒南等公司材料已上报省金融办等待审批。20xx年,全市开展业务的28家担保机构担保额达到76亿元,比上年增加29.3亿元,增长62.7%。证券业方面,全市证券公司营业部6家,新开户数18326万户,全年累计交易额1536.2亿元。期货业方面,全市期货公司营业部4家,全年交易283.8万手,交易额1910.67亿元,上交利税76.08万元。
五、加大工作力度,化解和处置不良贷款取得明显成效。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将化解企业不良贷款当作一件大事来抓。一是推动成立了金融资产处置服务有限公司,为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处置提供评估、拍卖、核销“一条龙”服务,当年处置不良贷款万元。二是将涉及不良贷款数量较大、金融机构较多的企业列为重点,与法院、银监部门协调配合,充分利用贷款核销、资产重组等手段提高处置效果,加大对重点企业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建设银行在平邑一中的债权问题已圆满解决;雅美纺织、澳龙物流、罗湖房地产等重点企业不良贷款处置基本得到解决;欧亚达、中山浆纸、舜禾农工贸、正义纺织不良贷款处置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三是开拓思路,支持农信社通过利用土地、林权置换不良贷款等多种有效手段,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全年置换不良贷款24.89亿元。20xx年,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70.4亿元,较年初减少30.5亿元;不良贷款占比4.5%,较年初下降3.23个百分点。
篇一
今年,敖汉旗金融办在旗委、旗政府的领导下,在市金融办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很好地履行了职能,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工作,使敖汉旗金融运行呈现平稳健康发展态势,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存款有所提升,保险业市场竞争明显,服务范围逐步拓展,地方信用体系建设和担保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持续深入开展,金融结构进一步优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促进了敖汉经济社会平稳持续发展。
一、XX年金融工作开展情况
(一)信贷投放力度加大
为进一步调动全旗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制订了《敖汉旗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奖励办法》,由于政策对路,使金融投放大幅增加。截止11月末,全旗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余额51、63亿元,同比增长了31、79%;各项贷款余额18、16亿元,同比增长了17、77%。人险保费收入6990万元,各项理赔支出723万元;财险保费收入1816万元,理赔支出578万元。各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了对“三农”、农牧业产业化资金的扶植力度,基本满足了中小企业、农牧业产业化的资金需求。中小企业贷款余额3、37亿元,比年初增加1、0亿元,增长3、36%,农牧业贷款余额14、57亿元,比年初增加5、13亿元,较年初增长了53、54%。两家小贷公司累计发放支农贷款9309万元,期末贷款余额4425万元。
(二)融资功能进一步增强
投资公司、担保公司四个平台共同发挥作用,增强了政府项目、中小企业、“三农”融资能力。投资公司为新惠第六中学融国家开发银行贷款7000万元,年初进入放款程序,至10月底已申请到位资金4300万元,是金融办成立以来融入的第一笔资金,同时也实现了开行贷款在敖汉“零”的突破。另外利用赤峰恒德担保平台为谷丰粮贸、黄羊洼草业、新洲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小企业融资万元。
(三)大力实施“引进银行”工程
今年在引入包商银行的基础上,成功地恢复了建设银行,同时与元宝山区农村合作银行联系在敖汉旗建设一家村镇银行。预计村镇银行年内即可营业,包行、建行在XX年可投入运营。通过“引进银行”工程进一步健全了全旗金融体系,活化了敖汉的金融市场,有效地形成良性竞争,使全旗金融形成多元竞争、健康发展的格局,真正惠及民生、造福百姓。
(四)有力地营造诚信环境
敖汉旗旗委、旗政府切实加强对金融工作的协调指导,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成立了政府旗长任组长的金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出台了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意见,使金融工作纳入了地方政府的宏观协调管理范畴;金融办积极推动政银企合作,上半年召开金融工作座谈会,向金融机构推介重点项目42项,召开银企座谈会沟通信贷信息,促进银企合作。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在引进银行完善金融体系建设的同时着力打造诚信敖汉,牵头组织敖汉旗信用社2300多万逾期贷款清收工作,以引进大棚养滑子菇为着力点,解决设施农业发展难题,化解贷款风险,即促进了产业的发展又有助于贷款回收,还能净化金融生态环境,可谓一举多得。
(五)加快了产业化进程
农牧业产业化是农村牧区快速发展的必由之路,支持产业化建设和小企业发展是旗域经济的重点,是信贷投放的着力点,是研究破解产业化和小企业发展进程中的资金瓶颈的有效途径。我们已深入到有关乡镇进就农牧业产业化进行了调研,组建农牧民信用互助协会,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经营、农牧业龙头企业培植等方面的信贷支持,有效解决农牧业产业化融资难的问题。
(六)组建了乡镇金融机构
根据年初金融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各乡镇苏木成立了金融工作领导组织,明确了分管领导,确定了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金融工作,打开了金融工作上下联动的局面。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敖汉旗金融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正视存在的问题,从横向和纵向的对比上发现我们还有很多不足。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信贷规模较小,存贷差过大,服务网点布局不合理,融资渠道单一。
(二)小企业融资艰难。由于县域商业银行贷款权限上收,发放贷款需要层层审批,贷款周期较长。银企信息不对称也是主要因素,企业对银行的贷款政策了解极其有限,银行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还款能力以及信用程度没有准确的把握。双方掌握信息的不对称,制约了银企之间的合作,是形成企业“贷款难”、银行“难贷款”矛盾的重要原因。
(三)敖汉鑫汇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政府投融资平台,承担着大量的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目前由于公司刚刚运营,公司没有现金流,资产规模相对较小,资产质量欠佳,尤其是3000万元现金资本由于财政局借回,致使公司在各家银行验资准入环节遇到了一定的阻力,这既影响准入条件,又势必影响后期的抵押担保规模。
三、XX年的金融工作安排
(一)制定XX年金融机构贷款投放考核办法,加快信贷投放步伐。
(二)继续做好引进银行的后续服务工作,争取再引入1家新的金融机构。
(三)利用鑫汇投资有限公司、赤峰金融办担保平台及鑫桥担保公司为小城镇建设、中小企业和农牧业产业化融资,力争实现融资超过5000万元。
(四)清理、整顿和规范我旗寄卖行及投资公司,引导寄卖行业及各类投资公司健康、有序发展,避免金融恶性事件的发生。
(五)加强对保险公司、担保公司及微小金融机构的监管。
为完成XX年上述金融工作目标,我们主要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是制定《敖汉旗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办法》,通过建立贷款投放的正向激励机制,更好地促进全旗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加强政银企合作,召开金融工作座谈会向金融机构推介重点项目,召开银企座谈会沟通信贷渠道。
三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建立农民信用协会,组建应急互助基金,帮助金融机构解决信贷抵押物评估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四是充分利用赤峰恒德、鸿德担保平台为中小企业、农牧业产业化贷款。
篇二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民银行、银监分局、市直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各金融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市金融办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各项工作均开创了新局面。被评为市直文明机关、全市商贸服务工作先进单位,有1人荣立二等功、1人荣获全市商务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一、突出信贷投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资金支持。积极协调配合市人民银行、银监分局认真分析金融形势,广泛开展政银企合作,努力增加信贷有效投放。一是加强工作调度,每季度召开一次金融形势分析会,汇报情况,分析问题,研究对策,促进了工作开展。二是围绕“转方式、调结构”和“加快工业发展年”活动,会同市人民银行分别在7个县区和市直召开了9次政银企合作洽谈会,累计为697家企业落实贷款意向资金691亿元。三是认真分析我市贷款利率偏高的原因,协调有关银行机构适当下调贷款利率,让利于企业和社会。四是支持市银监分局开展小企业贷款和常林集团19、7亿元银团贷款推进工作,支持农行、农发行开展新农村建设贷款业务,认真落实市政府与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民生银行总行等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全市“两型社会”建设、小企业发展和项目贷款提供了有力资金支持。20xx年,全市本外币存款余额2123、6亿元,较年初增加355、5亿元,存款余额及新增分别居全省第7位和第6位;全市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559、7亿元,较年初增加298、9亿元,贷款余额及新增均居全省第6位。
二、狠抓企业上市,直接融资工作实现了新突破。把加大企业上市融资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组织各类上市培训推介活动,加强重点企业跟踪服务,有力地推动了企业上市工作。一是积极抓好企业上市培育工作。5月初,对全市年净利润超过500万元的重点骨干企业和年净利润超过200万元的科技创业型中小企业进行了调查统计,归类划分并筛选出了50个拟上市备选企业,为培育后备上市资源提供了基础资料。二是努力营造良好上市环境。深入企业加强调研,充分了解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的政策需求,拟定了推动我市企业上市工作的政策规定;邀请省证监局党委委员、局长助理赵洪军做企业上市辅导报告,系统讲解企业上市的重要意义、有关规定和具体要求,加深了企业对资本市场的认识;先后4次组织20多家企业参加了省金融办组织的各类上市培训活动,调动了企业上市的积极性。通过多种渠道,与中信万通、国泰君安、中信建投、京缘投资、建银投资、鲁信高新投等知名证券公司、投资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接洽交流,达成合作意向,为拟上市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由分管市长带队先后六次到省金融办、省证监局和中国证监会汇报工作,进一步密切了同上级部门的关系。三是建立拟上市企业定期沟通汇报制度。加强工作调度,及时掌握企业上市进展情况,帮助企业协调解决上市进程中的困难和问题。金正大于9月8日在深圳中小板挂牌,募集资金15亿元,这是1999年以来我市境内上市的第一家企业。鲁兴钛业、龙岗旅游分别在天津股权交易所和美国纽约纳斯达克交易所挂牌交易。宏艺科技上市申报材料已上报到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发行部,目前正在根据反馈意见补充有关材料,史丹利上市材料已经中国证监会受理。力士德机械正在进行上市辅导,立晨物流正在筛选新的上市项目筹备再次上市申报,兴盛矿业、罗欣药业正在筹备异地二次上市,雷华塑料、新港集团正积极筹备境外上市。
三、强化发展理念,金融机构引进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设迈出较大步伐。牢固树立金融产业化理念,不断提高金融业自身发展的组织化程度,提升金融业在全市服务业发展中的支柱地位,增强金融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一是切实加大金融机构引进力度。经过各方面的积极努力,今年以来,浦发银行临沂分行、招商银行临沂分行及莱商银行平邑支行开业运营,华夏银行、兴业银行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工作已经省银监分局批准筹建。同信证券、金鹏期货临沂营业部相继开业运营。二是大力发展农村新型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建设实现突破。12月29日河东区齐商村镇银行开业,这是我市设立的第一家村镇银行,也是20xx年以来全省开业运营的第6家村镇银行;中国银行总行和新加坡淡马锡公司在沂水县设立村镇银行拟于明年初开业,其他县区村镇银行建设工作正在扎实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发展迅速。加大向上争取力度,积极做好企业推选和材料上报审核工作,在省金融办的关心支持下,全年新设立小额贷款公司11家,使全市小额贷款公司总数达到14家,居全省第3位;积极协调各银行机构为小额贷款公司配套融资,加强业务监管,促进了小额贷款公司健康运营;20xx年开业的13家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金13、9亿元,今年累计向社会发放贷款22、75亿元,其中累计支持中小企业231家,个体工商户296户,“三农”业户977户,实现营业利润945、2万元,较好地发挥了小额贷款公司“小额、分散、及时”的优点,为“三农”和中小企业、个体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三是大力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展。支持临商银行战略转型提升,练好企业“内功”,拓展发展空间。今年以来,宁波慈溪支行,郯城、临沭、费县、沂南支行及宁波北仑支行等相继开业。按照临沂市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银行化改革发展规划要求,积极推动费县农合行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四是加强金融调研工作。撰写了《关于探索建立股权交易机构的汇报》、《关于全市金融支持商业地产发展情况》等有分量的调研报告,对服务领导决策、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坚持统筹兼顾,保险担保证券期货业得到较快发展。召开了临沂市保险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协会领导集体,全面加强协会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了执行能力和服务水平;扎实开展了“让消费者满意行动”活动,市保险协会与各保险公司签订了“让消费者满意行动”承诺书,增强了保险机构的服务意识和社会责任;组织了市人大视察保险业活动,展示了我市保险工作成就,提高了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对保险工作的关注度;与市银监分局、保险业协会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银保合作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通知》,对规范银代市场发挥了积极作用;积极开展政策性涉农保险,小麦、玉米和能繁母猪入保工作进展顺利,20xx年底,政策性涉农保险风险责任金额达到5、8亿元。20xx年,全市各类保险机构54家(其中今年新开业4家),从业人员4、4万人;全市各类保险机构全年累计实现保费收入76、3亿元,同比增长38%,累计支付赔款和给付保险金预计15、3亿元,为全市承担各类风险责任金额逾7000亿元。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工作扎实推进。按照省政府会议要求,专门召开了全市融资性担保公司整顿会议,并按要求分批做好材料审核上报工作。目前已有市担保公司、天诚、亿盛、华瑞、鑫源、鼎力等6家公司通过了省金融办重新确认,中联、兰田、莒南等公司材料已上报省金融办等待审批。20xx年,全市开展业务的28家担保机构担保额达到76亿元,比上年增加29、3亿元,增长62、7%。证券业方面,全市证券公司营业部6家,新开户数18326万户,全年累计交易额1536、2亿元。期货业方面,全市期货公司营业部4家,全年交易283、8万手,交易额1910、67亿元,上交利税76、08万元。
五、加大工作力度,化解和处置不良贷款取得明显成效。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将化解企业不良贷款当作一件大事来抓。一是推动成立了金融资产处置服务有限公司,为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处置提供评估、拍卖、核销“一条龙”服务,当年处置不良贷款万元。二是将涉及不良贷款数量较大、金融机构较多的企业列为重点,与法院、银监部门协调配合,充分利用贷款核销、资产重组等手段提高处置效果,加大对重点企业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建设银行在平邑一中的债权问题已圆满解决;雅美纺织、澳龙物流、罗湖房地产等重点企业不良贷款处置基本得到解决;欧亚达、中山浆纸、舜禾农工贸、正义纺织不良贷款处置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三是开拓思路,支持农信社通过利用土地、林权置换不良贷款等多种有效手段,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全年置换不良贷款24、89亿元。20xx年,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70、4亿元,较年初减少30、5亿元;不良贷款占比4、5%,较年初下降3、23个百分点。
六、狠抓政策推动,全市金融业发展良好氛围进一步形成。以落实《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临发〔20xx〕28号)为总抓手,把优化生态环境、加强政府服务贯穿工作始终,积极协调各有关方面,推进信用环境、行政环境、司法环境、舆论环境等建设,营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一是制定了《临沂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量化考核办法》,对各县区金融运行状况、社会信用环境、政策支持环境、司法支持环境、域外金融机构贷款、金融机构综合评价六个方面实行量化评分、全面考核,督促引导各县区加大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在全市上下进一步形成重视金融工作、加快金融发展的良好氛围。二是制定了《临沂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临沂市金融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为维护全市金融稳定、确保全市金融安全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制定了《关于金融支持临沂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在河东区、平邑县、沂水县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意见》,在兰山区和费县开展了集体土地租赁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积极推动“三押一推”工作,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商标专用权质押和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四是扎实开展了“金融知识进万家·走进临沂”大型展览活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和各县区、各部门、社会各界4万多人参观了展览,普及了金融知识,推介了金融产品,树立了金融形象,收到了良好效果。五是加大司法维护金融债权力度,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依法维护金融债权安全。与市公安局、工商局、人民银行、银监分局等有关部门一起,积极开展打击非法集资、非法金融活动,维护了全市金融稳定。六是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的合作,认真办好人民网金融山东临沂视窗栏目,为金融业发展创造了良好舆论氛围。
七、加强自身建设,机关工作步入了规范化轨道。市金融办作为年初新设立的政府工作部门,高度重视加强自身建设。一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五比”活动,比学习强素质、比团结凝力量、比作风树形象、比干劲创佳绩、比服务讲奉献,教育和引导全体干部立足本职岗位,干一流工作,创一流佳绩,在“五比”中“树优质服务形象、当创先争优先锋”。二是建章立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金融办理论学习制度、廉政守则、党组会议制度、财务收支管理工作规范等各项规章制度,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实行分工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重点工作落实时间进度和要求,定期调度和听取汇报,取得了明显成效。三是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了《20xx年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分工意见》,对年度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切实做到了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开展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制订了《市金融办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开展风险点查找和风险等级确定等规定工作,并通过了市纪委派驻一组的检查;认真做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牵头工作,召开了全市金融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座谈会,促进了金融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四是充实人员。在组织、人事部门的支持下,公开考选了5名同志到市金融办工作,进一步充实了人员,壮大了力量。五是切实抓好文明机关创建工作。按照创建要求,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不断加强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廉政建设,促进了各项业务工作开展。被市机关工委授予市直文明机关称号。同时,指导督促各县区加强金融办机构建设,目前有5个县区单独设立了金融办,其他10个县区金融办为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或与其他部门合署办公。
尽管全市金融业有了较快发展,但与先进市和发展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一是金融业总体规模偏小,发展水平偏低,主要体现在金融业占GDP和服务业的比重较低,发展潜力大。二是由于中小企业多,重大项目少,既存在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也存在贷款缺乏大项目承载的问题。三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等,银行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占比较高,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开展。从金融办自身干部队伍看,金融业发展日新月异,新型业态和创新工具不断出现,新知识层出不穷,对干部素质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以上这些,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篇三
20XX年,我办在市委、市政府和温州市金融办的正确领导下,主动创新作为,务实改革担当,积极开展金融改革创新和企业金融风险化解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20XX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市金融形势总体向好,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截至12月末,全市25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007、95亿元,比年初增加10、90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070、30亿元,比年初增加55、57亿元;经批准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6家,月末贷款余额18、03亿元,开业以来贷款累计发放142、57亿元;民间借贷服务中心1家,累计备案民间借贷716笔,金额12、35亿元;民间资本管理公司1家,累计投资项目76个,投资金额3、41亿元;已开业的农村资金互助会5家,开业以来互助资金投放累计笔数103笔,累计金额1336万元。保险机构28家,保费收入17、51亿元;证券交易额1705、96亿元,期货开户数190户,期货交易额3461、35亿元。
(一)牵头开展企业帮扶工作,有效化解企业“两链”风险。
一是制定《乐清市企业帮扶工作机制》,细化了企业帮扶条件和办事流程,并根据市政府安排,抽调有关部门15名工作人员实行集中办公。二是建立了主办行牵头会商制度和银行“同进共退”工作机制,加强政银企法四方联动,指导主办行牵头对7家风险企业进行会商帮扶,“由点及面”化解企业金融风险。三是按照“保企业不保企业主”、“破产不破业”的原则,因企施策,分类推进风险企业整合重组工作。目前,已有3家企业重组取得明显成效。四是牵头协调8家受担保链牵连被银行起诉,但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明确还款计划的规上企业,使其暂缓进入司法程序。五是约谈26家企业负责人,督促其及时偿还了11家银行、44笔贷款欠息20xx多万元,涉及本金16亿多元,有效遏制不良贷款上升势头。1-12月,共召开各类企业风险协调会议、专题研究会100多次,成功协调企业银行债务24、85亿元;受理38家规上企业的帮扶申请,已成功帮扶21家,帮扶无效或资不抵债转入司法处置和破产清算5家。
(二)牵头推进金融综合改革工作,多项创新位列温州第一
1、企业直接融资取得新突破。今年以来,我市企业全年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达20、2亿元,较去年增长100、2%。一是参照省内多地优惠政策,出台了更加优惠的《鼓励和支持企业股份制改造推进挂牌上市的意见》,加大宣传和解读,鼓励引导优质企业通过股改挂牌上市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1-12月,完成股份制改造企业达33家,9家企业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二是电光科技成功上市,成为今年IPO开闸以来温州首家通过发审会审核和核准发行的企业,也是我市首家中小板上市企业,募集资金2、96亿元。三是引导3家企业在温州金融办备案登记企业定向债,完成数居各县市区第一,其中沪光集团定向债为温州首单。
2、引导银行创新推出多项金融产品。一是乐清农合行完成股份制改造并顺利开业,率温州全市之先在小微企业集聚地设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和实现“一村一机具”工程,开通微贷直通车,为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二是银行服务网点建设全面推进。新增综合支行和小微企业专营机构2家,社区支行2家;推动5家有人值守自助银行顺利开业,将成为社区银行建设的桥头堡;三是出台《乐清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企业金融风险化解评价办法》,加强对银行业金融创新、扩大信贷总量、优化信贷结构的政策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相继推出创新服务和产品,如乐清农商行发行温州首期同业存单2亿元,首推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和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新模式;乐清联合村镇银行推出了“阳光信贷承诺”;中国银行推出“贷款预审制度”等。
3、民间融资管理步入正轨。一是加大《温州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宣传工作,通过媒体报社刊登、现场活动咨询、“进村入企”走访等方式,向企业、个人发送《条例》宣传册,进一步提高知晓率。二是加强备案登记协调工作,研究推进法定登记机构在办理动产、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性权利抵押或者质押登记时,要求符合强制备案条件的借款人履行民间借贷备案义务等相关事项。协调市法院落实温州市中级法院关于《条例》的会议纪要精神。三是指导民间借贷服务中心等相关主体规范经营,督促民间借贷服务中心规范备案登记业务流程,及时跟进委托书、保密协议、风险提示等相关协议;督促民间融资信息服务公司做好借贷双方当事人的委托备案登记;引导符合强制备案要求的个人、企业履行备案义务。
4、地方金融组织试点创新取得新进展。一是严把地方金融组织设立关,要求辖内农村资金互助会、民间融资信息服务公司等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在设立时,对相关当事人及时出具风险提示书,前移金融风险关卡,切实强化事前事中防范措施。二是积极深化地方金融组织试点工作,认真做好小额贷款公司、民间借贷服务中心等地方金融组织财政扶持政策落实、注册资本变更和股权变更等审核工作,督促地方金融组织规范经营、防范风险,确保健康持续发展。三是推进地方金融组织业务创新,推广农房抵押登记业务,将农房抵押权人范围在原有的基础上,扩大到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间借贷服务中心的资金出借方,拓宽“三农”融资渠道;推进小额贷款公司不良贷款处置工作,按照分类处置、适度创新、控新化旧、账销表挂等原则,着力畅通小贷公司不良贷款核销渠道,尤其在施行免交小贷公司诉讼保证金,提高闲置资金利用率方面率先走在了温州前列。
5、地方金融监管体系日趋完善。一是做好地方金融组织的现场和非现场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现场检查,督促地方金融组织规范业务流程和各项制度,及时做好责令整改、高管约谈等工作,专项检查面达20%以上。推进非现场实时监管系统和备案登记系统等平台建设工作,建立报表报送考核制度,督促各类地方金融组织完成系统信息录入工作,及时对有关数据进行分析,强化监管和指导,防范风险。二是完善地方金融监管制度,制定出台《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农村资金互助会监管指引》等地方金融监管文件体系,并逐步丰富监管手段,及时掌握各类融资性中介机构经营运行情况。建立健全地方金融服务中心相关规章制度和监管细则,明确分管领导和监管员工作职责和量化考核要求,及时分析问题,有力推动监管工作。三是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力量,建立市地方金融监管领导小组,对涉及我市地方金融市场主体的重大风险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快速处置;建立地方金融监管巡查制度,对没有明确主管和监管部门,但可能从事金融活动的市场主体,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联合工商、经侦等部门定期开展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交由相关职能部门及时予以处置。四是通过调整和增加监测点方式,及时做好“温州指数”监测点数据采集工作。
(三)争先创优,扎实做好“六型”机关各项工作
今年以来,我办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六型”机关创建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了组织和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成效。
1、扎实整改落实,强化路线教育。围绕“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圆满完成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三个环节工作。排查出来的整改项目,坚持边学边查边改的原则,采取实实在在的措施,在规定时间内全面整改到位。
2、层层落实责任,强化效能建设。针对工作面大量广、任务重的实际,我办制定工作目标重点,落实量化考核机制,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具体责任人,各岗位职责分工清晰、履行到位。办领导对各业务工作和各项考核情况开展日常督查,定期不定期地听取各科室的工作汇报和工作计划,并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予以协调解决。20xx年,我办承办提议案共4件,协办议案1件,全部在规定期限内给予了明确答复。
3、健全规章制度,强化管理规范。成立金融办党支部和支委会,完成中层干部选拔、干部考录、学习考试培训等相关工作。建立健全了单位上下班考勤制度、信息考核制度、请销假制度、保密制度等。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活动,坚持“两个务必”,做到“五个力戒”,当好“六个表率”。完成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梳理、填报工作。
4、积极报送信息,强化政务公开。截至目前,共上报政务信息86篇,累计被不同刊物、网站采用84篇。其中,18篇被乐清市委、市政府办公室采用,8篇被温州市政府办采用。积极组织并按时完成《县域经济金融发展比较分析》、《企业金融风险形势调研报告》等专题调研。指定专人负责网站的日常维护、更新管理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累计发布信息40多条。
二、20XX年工作思路
20XX年,我办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市政府系列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这一根本导向,着力搭平台、建机制、攻改革、强管理、优服务,大力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和金融风险化解工作。
(一)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有效化解企业金融风险。着重从两方面展开:一是引导银行有效帮扶企业。依托牵头行会商“同进共退”工作机制,维持或增加企业依靠银行的间接融资规模。全面实施授信总额联合管理机制(授信总额主办行管理机制),防控银行多头授信、过度授信及企业过度对外融资担保,实现银企互动、共控风险。动态掌握帮扶企业情况,政银企法四方联动,进一步完善企业退出帮扶或转入处置工作机制;二是通过宣传落实企业股改挂牌上市政策,引导一批优质企业加快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增加直接融资规模,扩大企业有效需求。20xx年,将完成20xx-20xx年60家企业的股改任务,力争1家企业成功挂牌上市,实现直接融资15亿元以上。同时,积极引导金融机构进行产品创新,引导地方法人银行利用信贷或理财资金购买本地优质企业债券,实现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的有效融合。
(二)加快风险企业处置,切实做好整合重组工作。一是对帮扶无效或严重资不抵债的“植物”企业,探索资产快速处置新方法,积极推行破产案件简易审理机制,引入资产管理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参与不良贷款的处置,确保一批“植物”企业销号。二是对具备整合重组条件的风险企业,制定具体可操作的方案,采取债转股、打包拍卖、承载式重组、破产重组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落实好企业整合重组优惠政策,进一步盘活企业资产,提高债务清偿率。三是总结并推广企业“两链”风险化解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并报送企业风险化解中的典型案例,指导各镇街做好出险企业帮扶处置工作,通过银企协调、拓宽融资渠道、创新金融产品和完善资产简易快速处置办法等方式,使出险企业的帮扶处置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四是加强企业风险防范和诚信教育宣传,坚决打击恶意转移资产、逃废债等行为。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窗口宣传防范金融风险,做好诚信教育,指导重点镇街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风险教育活动。联合公安、法院等部门加大打击恶意转移资产、逃废债等行为,持续营造打击高压态势。
(三)积极推进小微金融发展。一是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产品创新和服务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客观经济条件、自身的实际状况和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为其“量身定做”创新型金融产品,打造具有乐清特色的小微企业创新金融产品。二是建立和完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担机制。深入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试点工作,积极落实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小微企业贷款补贴等相关政策扶持,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小微金融的积极性。三是积极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探索适合自身业务发展的小微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和制度,进一步加快乐清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进程。
(四)深入推进地方金融组织发展。一是深化地方金融组织试点。鼓励各类地方金融组织积极开展适合自身发展的业务创新,提升发展质量;二是促进地方金融组织稳健经营。建立完善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不良资产核销机制,规范不良资产核销处置行为,提高新型金融组织资产质量,促进健康持续发展。三是加强地方金融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地方金融组织引入人行征信系统,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有效防范风险。
(五)扎实推进《温州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实施。一是深入推进备案登记工作。积极梳理联系场外民间融资信息服务企业,包括信贷服务中介(P2P)、理财信息服务企业等,引导符合强制备案条件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做好备案登记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对业务指导。督促借贷中心、中介机构建立健全业务流程、台帐和管理制度,明确业务和报表报送事项,建立信息披露和保密机制,规范从业人员行为,加强对各类收费行为的监管。三是探索推进民间借贷服务中心业务创新。积极借鉴各地先进做法,探索适合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发展的创新业务,实现中心收支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
(六)继续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系。一是完善监管沟通协调机制。理顺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市场主体的监管制度,建立相关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监管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建立和完善地方金融监管巡查制度。对没有明确主管和监管部门,但可能从事金融活动的市场主体,由金融办、工商、公安和银监办等部门定期开展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交由相关职能部门及时予以处置。三是加强对新型金融模式的风险防控。充分发挥市地方金融监管领导小组的作用,对诸如P2P、众筹等目前法律法规尚处空白,国家层面没有明确监管办法的新型金融模式加强跟踪监测,及时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
今年,敖汉旗金融办在旗委、旗政府的领导下,在市金融办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很好地履行了职能,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工作,使敖汉旗金融运行呈现平稳健康发展态势,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存款有所提升,保险业市场竞争明显,服务范围逐步拓展,地方信用体系建设和担保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持续深入开展,金融结构进一步优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促进了敖汉经济社会平稳持续发展。
一、XX年金融工作开展情况
(一)信贷投放力度加大
为进一步调动全旗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制订了《敖汉旗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奖励办法》,由于政策对路,使金融投放大幅增加。截止11月末,全旗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余额51.63亿元,同比增长了31.79%;各项贷款余额18.16亿元,同比增长了17.77%。人险保费收入6990万元,各项理赔支出723万元;财险保费收入1816万元,理赔支出578万元。各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了对“三农”、农牧业产业化资金的扶植力度,基本满足了中小企业、农牧业产业化的资金需求。中小企业贷款余额3.37亿元,比年初增加1.0亿元,增长3.36%,农牧业贷款余额14.57亿元,比年初增加5.13亿元,较年初增长了53.54%。两家小贷公司累计发放支农贷款9309万元,期末贷款余额4425万元。
(二)融资功能进一步增强
投资公司、担保公司四个平台共同发挥作用,增强了政府项目、中小企业、“三农”融资能力。投资公司为新惠第六中学融国家开发银行贷款7000万元,年初进入放款程序,至10月底已申请到位资金4300万元,是金融办成立以来融入的第一笔资金,同时也实现了开行贷款在敖汉“零”的突破。另外利用赤峰恒德担保平台为谷丰粮贸、黄羊洼草业、新洲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小企业融资万元。
(三)大力实施“引进银行”工程
今年在引入包商银行的基础上,成功地恢复了建设银行,同时与元宝山区农村合作银行联系在敖汉旗建设一家村镇银行。预计村镇银行年内即可营业,包行、建行在XX年可投入运营。通过“引进银行”工程进一步健全了全旗金融体系,活化了敖汉的金融市场,有效地形成良性竞争,使全旗金融形成多元竞争、健康发展的格局,真正惠及民生、造福百姓。
(四)有力地营造诚信环境
敖汉旗旗委、旗政府切实加强对金融工作的协调指导,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成立了政府旗长任组长的金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出台了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意见,使金融工作纳入了地方政府的宏观协调管理范畴;金融办积极推动政银企合作,上半年召开金融工作座谈会,向金融机构推介重点项目42项,召开银企座谈会沟通信贷信息,促进银企合作。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在引进银行完善金融体系建设的同时着力打造诚信敖汉,牵头组织敖汉旗信用社2300多万逾期贷款清收工作,以引进大棚养滑子菇为着力点,解决设施农业发展难题,化解贷款风险,即促进了产业的发展又有助于贷款回收,还能净化金融生态环境,可谓一举多得。
(五)加快了产业化进程
农牧业产业化是农村牧区快速发展的必由之路,支持产业化建设和小企业发展是旗域经济的重点,是信贷投放的着力点,是研究破解产业化和小企业发展进程中的资金瓶颈的有效途径。我们已深入到有关乡镇进就农牧业产业化进行了调研,组建农牧民信用互助协会,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经营、农牧业龙头企业培植等方面的信贷支持,有效解决农牧业产业化融资难的问题。
(六)组建了乡镇金融机构
根据年初金融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各乡镇苏木成立了金融工作领导组织,明确了分管领导,确定了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金融工作,打开了金融工作上下联动的局面。12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敖汉旗金融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正视存在的问题,从横向和纵向的对比上发现我们还有很多不足。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信贷规模较小,存贷差过大,服务网点布局不合理,融资渠道单一。
(二)小企业融资艰难。由于县域商业银行贷款权限上收,发放贷款需要层层审批,贷款周期较长。银企信息不对称也是主要因素,企业对银行的贷款政策了解极其有限,银行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还款能力以及信用程度没有准确的把握。双方掌握信息的不对称,制约了银企之间的合作,是形成企业“贷款难”、银行“难贷款”矛盾的重要原因。
(三)敖汉鑫汇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政府投融资平台,承担着大量的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目前由于公司刚刚运营,公司没有现金流,资产规模相对较小,资产质量欠佳,尤其是3000万元现金资本由于财政局借回,致使公司在各家银行验资准入环节遇到了一定的阻力,这既影响准入条件,又势必影响后期的抵押担保规模。
三、XX年的金融工作安排
(一)制定XX年金融机构贷款投放考核办法,加快信贷投放步伐。
(二)继续做好引进银行的后续服务工作,争取再引入1家新的金融机构。
(三)利用鑫汇投资有限公司、赤峰金融办担保平台及鑫桥担保公司为小城镇建设、中小企业和农牧业产业化融资,力争实现融资超过5000万元。
(四)清理、整顿和规范我旗寄卖行及投资公司,引导寄卖行业及各类投资公司健康、有序发展,避免金融恶性事件的发生。
(五)加强对保险公司、担保公司及微小金融机构的监管。
为完成XX年上述金融工作目标,我们主要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是制定《敖汉旗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办法》,通过建立贷款投放的正向激励机制,更好地促进全旗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加强政银企合作,召开金融工作座谈会向金融机构推介重点项目,召开银企座谈会沟通信贷渠道。
三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建立农民信用协会,组建应急互助基金,帮助金融机构解决信贷抵押物评估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四是充分利用赤峰恒德、鸿德担保平台为中小企业、农牧业产业化贷款。
12篇一
20xx年市金融办以省、温州市推进“金改”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为统领,全力抓好金融综合改革以及维护金融稳定的各项任务落实,在服务实体经济、地方金融组织创新、规范民间融资行为、培育资本市场发展、推动金融集聚区建设、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工作。
一、金融组织创新进一步深化
深化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新增2家小贷公司试点指标。已开业3家小贷公司均获得20xx年省优秀小贷公司称号,启动瑞安农村合作银行股份制改造。稳妥推进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试点,创新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发起模式。做好农村资金互助会、农村保险互助会试点工作,实施金融创新产业园规划建设。
二、区域金融服务进一步优化
1、加大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向上争取信贷指标,鼓励银行业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信贷支持力度。率温州之先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全面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工作,积极开展顺位抵押贷款业务。
2、建立民间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及时协调银行机构帮助企业资金周转。组织开展风险企业帮扶和银行不良贷款化解百日专项行动,同时全力以赴做好担保关联企业风险防控工作。
三、地方金融监管进一步加强
1、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修订《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业绩考评办法》。探索建立银行机构地方贡献度季度公开排名制度,深入实施财政资金分存业务比例与银行机构贡献度挂钩制度。深入开展企业资金链风险排查,建立风险企业预警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跟踪管理。
2、引导地方金融组织规范发展。制订各类地方金融组织日常监管办法,逐步形成监管框架。采取多种方式检查监管各类地方金融组织,以进一步掌握其经营动态。
3、建立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机制
制定《关于开展全市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的方案》。研究部署展开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4、多管齐下整治非法金融活动。20xx年9月前后历时2个月时间对各类地方金融组织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排查摸底,对各类地方金融组织的基础数据资料分门别类加以整理,多管齐下整治非法金融活动。
四、资本市场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展
1、发行首只企业融资债券。“20xx年瑞安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债券”11月26日正式上市发行,这是我市以发行企业债券方式进行融资的第一只企业债券。本次发行企业债券为全市企业融资方式创新提供了有益探索。
2、拓宽资本市场融资渠道。围绕地方实体经济融资需求,形成多元化融资格局。
3、加大资本市场融资宣传。我们积极做好企业向资本市场多渠道融资的宣传、培训工作。
4、培育拟上市企业后备资源
修订新拟上市企业扶持政策,提请市政府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一是出台资金奖励机制。二是政策扶持方面倾斜。三是实际行动帮扶企业。四是建立上市企业数据库。
篇二
我办自20xx年12月份成立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协助下,始终坚持排查先行,掌握全区动态;坚持督导并重,推动工作进展;坚持协调为主,加强部门联动;坚持定期研判,强化信息报送。有效推动了我区民间金融风险的化解与防范工作,现将今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20xx年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区涉及民间金融、金融借款等领域的案事件持续高发。一是公安刑事立案情况。共立案29起,破案22起,共刑拘21人次,逮捕19人次,取保候审19人次,刑拘上网追逃10人,移诉15起26人,涉及人数1626人,涉案金额50.2769亿元,冻结资产6.025亿元。其中市级以上督办的大案要案7起,在全市仅次于XX区(9起)。二是法院民事诉讼情况。20xx年1-11月,民间借贷收案1682件,同比上升80.3%;结案1532件,同比上升136.4%;结案标的21.617亿元,同比上升281.2%。
20xx年1-11月,金融借款收案377件,同比上升280.8%;结案307件,同比上升448.2%;结案标的2.39亿元,同比上升86.7亿元。但在全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一年以来没有因此发生群体、性事作,基本保持社会和谐稳定,采取的工作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坚持动态排查,强化信息报送。为快速、准确、全面收集和传递全区民间金融动态,切实将民间金融风险的排查纳入综治“网格化”管理,做到了“三个坚持”。一是坚持横向滚动排查。各街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一周一排查,一月一小结的滚动式排查和信息报送制度。二是坚持纵向定期排查。各行业协会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开展协会内企业单位的定期排查;区经信局坚持对全区重点企业开展定期排查;各银行对不良贷款情况开展定期排查。各部门将排查出来的情况及时统计汇总到我办,为我区相关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三是坚持做好信息报送。始终按照市、区有关要求,坚持每周一汇总、每月一小结,及时将我区涉及民间金融问题的发案情况、处置情况和典型案例等信息以书面形式报送市处非办和区领导。现已上报民间金融问题周报43期,月报5期;信息多篇;上报百日专项行动周报9期,信息4篇(其中1篇分别被省、市《专报信息》采用,朱从玖副省长和陈金彪市长都作了重要批示)。
2、加强部门联动,深化协调机制。一是各部门间联动更加顺畅。截止11月16日,我办核实区法院报送涉及金融类案件共3066件,其中已立案的1810件,审查中的1182件,建议由街道先行登记的74件;核实区民政局报送的离婚登记信息64件;核实区工商分局报送的企业股东变更案386件,涉及股东1115人,企业注销或备案注销案148件;核实区国土资源分局报送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案402件,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案63件;核实区房管局报送的房产变更案12件。收到区法院、区公安分局个案处置协调函23件,并及时予以书面回复;向市处非办等有关部门报送要求协调的函15件。二是与银行联系更加密切。今年我区银行不良贷款率持续上升,严重危及我区金融稳定。我办在各银行的积极配合下对各银行涉及企业风险信贷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排查、汇总、调研,及时掌握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分析评估企业信贷风险,预警金融市场对实体经济造成的冲击。特别在开展XX区风险企业帮扶和银行不良贷款化解百日专项行动后,我办与各银行之间进一步建立起了良好的沟通渠道。现各银行都确定了1名分管领导和2名联络员与我办保持正常的联系与沟通。三是企业帮扶更加有效。根据区相关会议精神,确定浙江长江能源、温州协欣制革等10家企业作为区领导联系帮扶的重点企业。同时立足我办职能,联合区经信局等有关部门,根据有关企业的申请,与市委政法委、市金融办、市有关银行及区属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深入对接与沟通,成功协调了欧利尔、爱科自控阀门等10多家企业的信贷、债务纠纷;对企业和银行遇到的土地顺位抵押登记、单证土地抵押等问题,在第一时间报告市、区领导,使问题迅速得到了妥善解决,有效缓解了相关企业的融资压力。
3、个案处置取得新的进展。一是清算工作得到有效推动。通过调解成功化解了永中街道的张福林债务纠纷案。通过简易司法程序成功化解了永兴街道的张崇洁债务纠纷案。其余个案都已经全面启动了清算程序。二是争议个案得到有效协调。多次接访郑珠菊、姜强华、章毓东、朱玉妹、施族、陈久春等案的涉案群众,对案件相关的法律、政策进行解释,对案件的进展进行通报,对涉及的疑难问题进行协调,有效稳定了相关群众的情绪,促进了案件处置进展。三是突发事件得到有效稳控。在第一时间接访了吉泰布业、日泰布业、长江能源等新发事件的债权人,开展了耐心、细致的沟通与交流,尽量稳定当事人情绪,为下一步开展协调工作争取时间。四是支持引导司法途径解决。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并经我办与区经信局协商,决定对涉及我区的天宝实业、以勒钢管等31家企业的民事纠纷,支持引导相关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有效促进了相关债权、债务的依法处置。
4、全面开展风险企业帮扶和银行不良贷款化解百日专项行动。为切实防范和化解企业资金风险,有效控制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不良贷款,快速处置现有银行不良资产,降低不良贷款率,改善全区金融生态环境,推进实体经济平稳发展,我区于9月15日展开风险企业帮扶和不良贷款化解百日专项行动。一是企业帮扶工作。企业帮扶组织人员深入各企业开展调查,实时掌握企业经营状况,协调解决企业在融资、生产经营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落实各项优惠措施与扶持政策;同时帮助企业做好与政银企金融联络组及银行的沟通工作,确保银行保持信贷额度的平稳投放,做到不抽贷、不压贷。设立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和专项信用贷款资金专户,用于扶持成长型、创新型、科技型小微企业初创时期的发展和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二银行不良贷款化解工作,截止11月底,全区合计已化解银行不良贷款31551.4万元,涉及企业26家,在静态上约占总化解任务额的53.3%,正在着手化解的有1亿多元。
5、网络舆情呈现波状走势。自民间金融风险爆发以来,网络舆情随着时态的发展时起时落,6月份,以“炬森”事件和陈国良事件引发的债权人跳楼案为导火线,引发民间借贷舆情小高峰。但我们即时通过加大正面宣传引导,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加强网络舆情监控等措施,切实控制了社会舆论的主导权,社会舆情基本平稳。
篇三
今年以来,XX县联社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强化服务意识、塑造团队精神、推行目标管理、建立激励机制”的经营理念,围绕改革发展中心目标,持续加快业务发展,持续提升经营质量,持续强化内控管理,持续推进体制改革,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努力实现辖内农信社经营局势的根本转变。县联社被市工会授予“市五一劳动奖状”和“市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荣誉称号。现将具体经营情况总结如下:
一、整体经营情况
(一)达标升级扎实推进。严格按照新的监管要求,主动向县委县政府进行专题汇报,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多方争取政策支持。县政府成立以县长为组长的农信社达标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召XX县长办公会,形成《会议纪要》,重新拟定优质土地用于置换农信社不良资产。置换土地已进入“招、拍、挂”程序,标志着农信社向组建农商行的目标更进一步。
(二)资金实力持续增强。截至12月底,全县农信社各项存款余额26.10亿元,较年初增加4.48亿元,同比多增2184万元,增幅为20.71%,完成政府全年分配计划3亿元的149.33%。其中,储蓄存款23.11亿元,占各项存款总额的88.54%,较年初增加4.04亿元;卡存款余额3.75亿元,较年初净增9728万元,完成市办全年计划1.5亿元的64.85%。
(三)各项贷款稳步投放。截至12月底,全县农信社各项贷款余额11.87亿元,较年初增加1.13亿元,完成政府分配1.2亿元的94.16%,存贷比45.50%。累计投放各类贷款7.61亿元,累计收回7.19亿元;其中,涉农贷款余额9.96亿元,占比83.84%。
(四)经营效益不断攀升。截至12月底,全县农信社实现各项收入14053万元,其中,贷款利息收入1.19亿元,完成市办全年收息任务1.2亿元的99.92%,实现经营利润4241万元。成本收入比51.03%,控制在计划比例59%以内。资产利润率1.54%,超年度目标1.26%的0.28个百分点;贷款拨备覆盖率为86.51%,资本充足率为11.29%。
(五)科技建设持续提升。一是积极做好全县14万余户农民补贴资金、贫困学生补贴、母猪补贴、民政等各项惠农资金数据录入和入账工作。二是先后对全县营业网点ups、摄像头、录像机等进行全面巡检及升级改造与修护。维修机头12个,更换电池149块;增加2k机头5个,5k机头1个,电池40块;累计共维护设备80余台次;更换网络设备2次;现场处理网络故障20余次,电话处理50余次;解决前台应用问题140多次, 三是协助财务部门新增柜员31人,调整柜员33人,账务数据调整8次,封锁柜员32人,解锁柜员8人。
(六)服务功能持续完善。截至12月底,助农取款服务点建设完成680个,完成市办全年分配计划503个的135.19%,布放机具506台;pos终端增加168台,完成全年任务154台的109.1%;累计布放自助设备23台;全县金燕卡卡存量192683张,较年初增加114725张;atm受理金额达46178万元,卡业务手续费收入57.98万元; 网银累计开户157户,行内转账145笔,金额247万元。
(七)清算业务平稳运行。重点做好大小额支付系统、代理转账业务、账户管理、现金调拨、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发洗钱等工作,至12月底,共发生往帐4960笔,金额达16.04亿元;来账16800笔,金额达17.05亿元;共代理各项转账业务20多项,涉及34万人次,金额达2.91亿元;共开立结算账户133户,撤销结算账户24户,人民币结算账户共有598个,其中基本账户463个、一般账户45个、专用账户90个。现金调拨量累计达到5.8亿元,上交处理残币及零辅币2200多万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惠民生,站位全局统筹兼顾。立足县域经济实际,继续做好信贷支农工作,巩固设施农业、特色产业,着力支持春耕、三夏、三秋生产。不断增加对红叶、山药、杏鲍菇、反季节蔬菜、玫瑰香葡萄、黑花生、生猪、鱼塘、山羊等特色种养植产业及家具、面粉、成衣、瓷砖、彩钢等加工销售项目的有效投放,提高了产品附加值。实施“以工XX县”战略,大力支持产业集聚区建设,加快项目对接,支持小微企业扩大生产规模。至12月底,全县累计发放各类贷款9.4亿元,累计发放涉农贷款11.06亿元,重点支持XX七点半、金正石油电器、金玉洁能、天水制衣、伍钰泉面业等小微企业1860万元;累计发放劳动密集型贷款、下岗职工贷款和返乡农民工创业贷款5357万元,支持下岗职工和返乡农村工271人,有效解决了小微企业融资难,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强而有力金融支撑。例:城关信用社累计为XX县红叶种植专业合作社发放贷款320万元,使其由起初的150亩发展为目前的1200亩,苗木达150余万株,成为豫北地区规模最大的绿化树种植基地;古城信用社累计投放300万元,支持当地20xx亩山药种植,该乡采取“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迅速发展成为远近闻名的“铁棍山药之乡”、“豫北山药种植基地”。
(二)严管控,强化信贷细节管理。一是扎实开展存量贷款“回头看”专项治理活动,变压力为动力,对辖内农信社存量贷款进行逐笔排查,深挖风险隐患;二是严格新增贷款管理,先后完善制定《信贷资金管理办法》、《新增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实施方案》,重点细化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风险控制措施,逐月对新增不良贷款率超2.5%的信用社下发警示函,逐对当年到期收回率未达到97%以上的信用社下发提示函。三是充分运用贷款影像系统,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提升信贷管理质量。按照各社新增不良率及当年到期收回率,按季排名,严格奖罚,及时处理;四是对新增贷款质量实行绩效挂钩,按照贷款审批权限确定考核系数,做到权、责、利相结合;加大“新官”对“旧账”管理责任的考核力度,消除清收空白点。
社会性投融资机构与企业的关系就是股东、出资人与企业的关系。这方面最重要的是完善证券股票市场的运营规则。应该在培育规范社会性投融资机构的同时,加快完善证券股票市场的有关规则,特别是会计审计规则。通过社会性投融资机构的发展使机构投资者成为证券股票市场的投资主体,从而促进这一市场走向规范;另一方面通过证券股票市场的规范,使社会性投融资机构与上市企业间的关系趋于规范,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奠定基础。
社会性投融资机构之间是市场竞争的关系。这方面最重要的是完善进入、运营和退出的有关规则,防止出现不正当竞争。
近年来,随着股市风险加大,随着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对创新基金的要求,各种形式的投资基金发展很快。这也是目前财产所有格局下投融资活动发展的客观趋势。对此应该积极引导、规范,使其尽快从自发到自觉,并把这一过程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则、秩序的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加快社会性投融资机构的发展,加快证券股票市场的发展,将为新的投融资体制奠定基本框架,并将成为启动民间投资的最有效的制度基础。
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1999年11月10日报道,吉林省四平市政府为了扶持本市的利税大户、重点企业——四平卷烟厂,专门召开各县区负责人会议,在会上下达了销售四平烟厂生产的吉牌香烟的指导任务,这些任务由市分配到县,由县分配到镇,再由镇分配到村,最后都摊派到人头上,烟钱直接从工资里扣发,对无工资的农民则动员他们掏钱买吉烟。四平市的“吉烟现象”,引起了我们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经济行为的规范必要性的思考。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政府经济行为,是实现现代市场经济“市场+政府”调节方式的要求。市场经济发展经过了两个阶段,一个是自由市场经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着完全的、充分的作用,一个是现代市场经济,即我们所说的市场经济。现代市场经济,就其运行状况或调节方式而言,是一种“市场+政府”的混合经济,一方面市场是资源配置的基础,另一方面又有政府的调控和干预。这就意味着,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须“有所为亦有所不为”。政府不能“有所为”,那就蜕变到早期的自由市场经济,西方国家市场经济的发展早已证明了自由市场经济的诸多缺陷,他们也早已抛弃了自由市场经济,我们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现代市场经济,当然不能走西方市场经济国家早已改辕易辙的老路。政府不能“有所不为”,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统包统揽,那我们又会退回到我国原先的计划经济中去。我们已经吃尽了计划经济苦头,变计划经济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我们为此付出了不少努力,也取得了不小的成效,决不能退回到计划经济中去。既然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须“有所为亦有所不为”,那就必须对什么须“有所为”及什么须“有所不为”作出合理的界定,对“有所为”的方面“如何为”的问题有进一步的对策,即必须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的经济行为有合理的规范,以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政府经济行为,是我国转型时期弥补政府短缺和克服政府行为失效的要求。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还保留着大量的计划经济的惯性,真正的市场经济还未最终形成。同时,由于人员素质水平和法律规范程度还未达到应有的要求,在市场短缺的同时,也存在着政府短缺。市场体系不完整,市场规则不健全,市场信息不畅通,市场信号扭曲是市场短缺的主要表现,而政府短缺则主要体现为:政府行为不规范;政企不分;政府管了许多不该管的事;政府还未学会市场经济的经济学。“吉烟现象”中的四平市政府就是政府短缺的表现。市场短缺,要靠政府去弥补,而政府短缺,则要靠政府行为规范化去克服和消除。若政府行为不规范,政府自身短缺,那就不仅不能消除市场短缺,还会使政府短缺和市场短缺恶性循环,给国家经济建设带来巨大的困难和阻碍。要克服和消除转型时期政府短缺及政府行为失效,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就须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政府行为,尤其要规范政府的经济行为。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政府经济行为,也是推进和深化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我国国有企业的产权既清晰又模糊。说其清晰,是因为国有企业的产权被现行法律界定为国家所有;说其模糊,是因为国家无法清楚地界定产权的各种权能。这种产权关系不仅表现在财产终极所有权的极端抽象性,也表现在法律所有权的不明确性,即所谓的“产权短缺”。我们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使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就必须消除这种产权短缺,把建立产权清晰的现代企业制度确定为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清晰的产权制度中资产所有权和法人财产权相分离。国家作为出资者之一,具有资产所有权,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但不能直接干预法人企业的经营活动。因此,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之一是规范政府经济行为,杜绝政府对国有企业经营活动的直接干预。也就是说,要推进和深化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明确产权关系,就必须合理地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的经济行为。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经济行为,以实现效率、公平、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共同富裕为主要目标。政府经济行为的范围或涉及的内容,也必须围绕这一主要目标来规范。一般来说,效率、公平和发展方面的要求,跨越了发展的时空差距和国别界限,是不同的国情状况下,市场经济成熟程度不同的国家政府经济行为所追求的共同目标。中国选择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为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政府经济行为,当然也是为了更高的效率。而兼顾效率和公平又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效率提高要通过经济发展而且是可持续发展来表现,公平也要通过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来实现,而效率、公平和可持续发展,都是为了实现共同富裕。因此,可以把实现效率、公平、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经济行为的目标。且不谈吉烟现象中四平市政府的行为是否有利于效率的提高和可持续发展,至少有失公平,也不利于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公平包括机会公平和结果公平。机会公平是指竞争的规则相同,就象公正的体育比赛。四平市政府通过层层下拨、限时领回、分发到人头上、直接从工资里扣钱的手段来替四平烟厂销售吉烟,对不得不领回吉烟的人而言不公平,对生产其它品牌的香烟的厂家及生产烟的替代品的厂家而言不公平,对生产吉烟的四平烟厂而言也不见得就很公平。因为市政府通过这种方式为它销售的吉烟中难免有一部分本来是可以通过市场来销售掉的。被摊派者中也有不少下岗职工,他们没有多少经济收入,生活已经够困难了,现在又不得不领回那么多他们并不想要却要花不少钱的吉烟,这无疑是雪上加霜,加重了他们的经济、精神负担。这当然不利于共同富裕的实现。
这种政府行为,当然是不应该发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行为,必须是实现政府经济行为的主要目标——效率、公平、可持续发展、共同富裕所必需的,必须要确定政府经济行为的范围。它主要包括:
1.制定国民经济的宏观整体规划与长远发展目标,并以此为中心实施相应的系统配套政策,实现社会经济的协调运作,推动宏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市场机制的局限使它不能对宏观经济的整体规划及长远发展目标有效地发挥作用,政府要弥补市场的缺陷,就须承担制定国民经济宏观整体规划和长远发展目标的责任,并通过实施包括产业政策在内的系统配套政策,实现社会经济的协调运作,促进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界定和保护产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必须有企业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来从事市场活动,而企业作为真正独立的市场主体,就必须有明晰的产权。企业无法界定自己的产权,企业产权的界定和维护都离不开政府的作用。因此,界定和保护产权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经济行为的一个主要方面。
3.培育、完善市场体系,建立和维护市场秩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各种资源都要通过市场来配置,这就要求有包括商品市场和各类生产要素市场的统一、完善的市场体系。我国原有的计划经济中没有真正的市场,更谈不上有统一、完善的市场体系,于是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也就成为政府必须承担的任务。统一、完善的市场体系中的各类市场,都必须有正常的市场秩序。市场秩序也是影响市场活动效率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我国市场秩序存在着不少问题,如市场主体恶意违规、由政府管理行为导致的秩序矛盾、社会治安造成的秩序无序及由于司法不健全造成的秩序问题等,这就使市场秩序的建立、健全更加重要。而市场秩序的建立、健全,除了需要商业道德的教化作用外,更重要的是依靠政府的力量主持操作,这也是政府的天职。
4.参与公共产品的生产。市场机制的局限也使得企业和个人不能和不愿提供公共产品。市场不能有效作用的领域,政府就该发挥自己的作用,政府有参与公共产品生产的必要。但政府有参与的必要并不意味着政府必须直接生产。政府既可直接担当责任人进行“政府生产”,也可“间接生产”,即通过签订合同、授予经营权、经济资助、法律保护等途径和手段,委托企业生产和提供。
5.运用多种经济杠杆,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为市场经济运行创造好的环境。市场机制是在经济波动中逐步实现资源均衡配置的,不可能自动有序地实现总量均衡和结构均衡。没有政府的宏观调控,在总量失衡和结构失衡时,市场只能采取危机的办法强制恢复平衡,从而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来使总量和结构趋于均衡,市场经济中政府的宏观调控又不能靠直接计划来进行,因此,政府须运用多种经济杠杆来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证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6.发展市场中介组织,协调、监督和促进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市场中介组织分为两类,一类为商品流通提供服务和沟通,如经纪人,另一类对市场运行提供公证和进行监督,如会计师事务所。这些中介组织,可以对企业和消费者的经济活动起到一定的协调、监督和促进作用,它们的出现和发展,也是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需要。在我国,尤其要发展公证、仲裁、计量、质检认证、资产和资信评估等机构。
7.建立效率与公平有机统一的收入分配与调节制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人民生活水平的稳定提高和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兼顾效率和公平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公平与效率的最佳结合点是既能保证社会稳定,又能促进效率的提高。这就要求在社会财富的初分配中突出效率优先,以激发人们的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而在社会财富的再分配中,则要尽可能地实现社会公平,促进社会稳定和协调发展。目前我国收入差距拉大是事实,原因也很多。政府要通过相应的调节制度及配套措施来缩小收入差距。对高收入者,要通过税收加以限制,对贫困地区、低收入者,要通过扶贫工程和社会保障措施,逐步加以解决,另外还要加大反腐败的力度,防止和杜绝权钱交易。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兼顾效率和公平,早日实现共同富裕。
社会性投融资机构与企业的关系就是股东、出资人与企业的关系。这方面最重要的是完善证券股票市场的运营规则。应该在培育规范社会性投融资机构的同时,加快完善证券股票市场的有关规则,特别是会计审计规则。通过社会性投融资机构的发展使机构投资者成为证券股票市场的投资主体,从而促进这一市场走向规范;另一方面通过证券股票市场的规范,使社会性投融资机构与上市企业间的关系趋于规范,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奠定基础。
社会性投融资机构之间是市场竞争的关系。这方面最重要的是完善进入、运营和退出的有关规则,防止出现不正当竞争。
近年来,随着股市风险加大,随着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对创新基金的要求,各种形式的投资基金发展很快。这也是目前财产所有格局下投融资活动发展的客观趋势。对此应该积极引导、规范,使其尽快从自发到自觉,并把这一过程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则、秩序的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加快社会性投融资机构的发展,加快证券股票市场的发展,将为新的投融资体制奠定基本框架,并将成为启动民间投资的最有效的制度基础。
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1999年11月10日报道,吉林省四平市政府为了扶持本市的利税大户、重点企业——四平卷烟厂,专门召开各县区负责人会议,在会上下达了销售四平烟厂生产的吉牌香烟的指导任务,这些任务由市分配到县,由县分配到镇,再由镇分配到村,最后都摊派到人头上,烟钱直接从工资里扣发,对无工资的农民则动员他们掏钱买吉烟。四平市的“吉烟现象”,引起了我们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经济行为的规范必要性的思考。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政府经济行为,是实现现代市场经济“市场+政府”调节方式的要求。市场经济发展经过了两个阶段,一个是自由市场经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着完全的、充分的作用,一个是现代市场经济,即我们所说的市场经济。现代市场经济,就其运行状况或调节方式而言,是一种“市场+政府”的混合经济,一方面市场是资源配置的基础,另一方面又有政府的调控和干预。这就意味着,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须“有所为亦有所不为”。政府不能“有所为”,那就蜕变到早期的自由市场经济,西方国家市场经济的发展早已证明了自由市场经济的诸多缺陷,他们也早已抛弃了自由市场经济,我们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现代市场经济,当然不能走西方市场经济国家早已改辕易辙的老路。政府不能“有所不为”,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统包统揽,那我们又会退回到我国原先的计划经济中去。我们已经吃尽了计划经济苦头,变计划经济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我们为此付出了不少努力,也取得了不小的成效,决不能退回到计划经济中去。既然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须“有所为亦有所不为”,那就必须对什么须“有所为”及什么须“有所不为”作出合理的界定,对“有所为”的方面“如何为”的问题有进一步的对策,即必须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的经济行为有合理的规范,以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政府经济行为,是我国转型时期弥补政府短缺和克服政府行为失效的要求。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还保留着大量的计划经济的惯性,真正的市场经济还未最终形成。同时,由于人员素质水平和法律规范程度还未达到应有的要求,在市场短缺的同时,也存在着政府短缺。市场体系不完整,市场规则不健全,市场信息不畅通,市场信号扭曲是市场短缺的主要表现,而政府短缺则主要体现为:政府行为不规范;政企不分;政府管了许多不该管的事;政府还未学会市场经济的经济学。“吉烟现象”中的四平市政府就是政府短缺的表现。市场短缺,要靠政府去弥补,而政府短缺,则要靠政府行为规范化去克服和消除。若政府行为不规范,政府自身短缺,那就不仅不能消除市场短缺,还会使政府短缺和市场短缺恶性循环,给国家经济建设带来巨大的困难和阻碍。要克服和消除转型时期政府短缺及政府行为失效,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就须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政府行为,尤其要规范政府的经济行为。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政府经济行为,也是推进和深化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我国国有企业的产权既清晰又模糊。说其清晰,是因为国有企业的产权被现行法律界定为国家所有;说其模糊,是因为国家无法清楚地界定产权的各种权能。这种产权关系不仅表现在财产终极所有权的极端抽象性,也表现在法律所有权的不明确性,即所谓的“产权短缺”。我们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使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就必须消除这种产权短缺,把建立产权清晰的现代企业制度确定为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清晰的产权制度中资产所有权和法人财产权相分离。国家作为出资者之一,具有资产所有权,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但不能直接干预法人企业的经营活动。因此,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之一是规范政府经济行为,杜绝政府对国有企业经营活动的直接干预。也就是说,要推进和深化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明确产权关系,就必须合理地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的经济行为。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经济行为,以实现效率、公平、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共同富裕为主要目标。政府经济行为的范围或涉及的内容,也必须围绕这一主要目标来规范。一般来说,效率、公平和发展方面的要求,跨越了发展的时空差距和国别界限,是不同的国情状况下,市场经济成熟程度不同的国家政府经济行为所追求的共同目标。中国选择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为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政府经济行为,当然也是为了更高的效率。而兼顾效率和公平又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效率提高要通过经济发展而且是可持续发展来表现,公平也要通过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来实现,而效率、公平和可持续发展,都是为了实现共同富裕。因此,可以把实现效率、公平、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经济行为的目标。且不谈吉烟现象中四平市政府的行为是否有利于效率的提高和可持续发展,至少有失公平,也不利于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公平包括机会公平和结果公平。机会公平是指竞争的规则相同,就象公正的体育比赛。四平市政府通过层层下拨、限时领回、分发到人头上、直接从工资里扣钱的手段来替四平烟厂销售吉烟,对不得不领回吉烟的人而言不公平,对生产其它品牌的香烟的厂家及生产烟的替代品的厂家而言不公平,对生产吉烟的四平烟厂而言也不见得就很公平。因为市政府通过这种方式为它销售的吉烟中难免有一部分本来是可以通过市场来销售掉的。被摊派者中也有不少下岗职工,他们没有多少经济收入,生活已经够困难了,现在又不得不领回那么多他们并不想要却要花不少钱的吉烟,这无疑是雪上加霜,加重了他们的经济、精神负担。这当然不利于共同富裕的实现。
这种政府行为,当然是不应该发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行为,必须是实现政府经济行为的主要目标——效率、公平、可持续发展、共同富裕所必需的,必须要确定政府经济行为的范围。它主要包括:
1.制定国民经济的宏观整体规划与长远发展目标,并以此为中心实施相应的系统配套政策,实现社会经济的协调运作,推动宏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市场机制的局限使它不能对宏观经济的整体规划及长远发展目标有效地发挥作用,政府要弥补市场的缺陷,就须承担制定国民经济宏观整体规划和长远发展目标的责任,并通过实施包括产业政策在内的系统配套政策,实现社会经济的协调运作,促进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界定和保护产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必须有企业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来从事市场活动,而企业作为真正独立的市场主体,就必须有明晰的产权。企业无法界定自己的产权,企业产权的界定和维护都离不开政府的作用。因此,界定和保护产权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经济行为的一个主要方面。
3.培育、完善市场体系,建立和维护市场秩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各种资源都要通过市场来配置,这就要求有包括商品市场和各类生产要素市场的统一、完善的市场体系。我国原有的计划经济中没有真正的市场,更谈不上有统一、完善的市场体系,于是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也就成为政府必须承担的任务。统一、完善的市场体系中的各类市场,都必须有正常的市场秩序。市场秩序也是影响市场活动效率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我国市场秩序存在着不少问题,如市场主体恶意违规、由政府管理行为导致的秩序矛盾、社会治安造成的秩序无序及由于司法不健全造成的秩序问题等,这就使市场秩序的建立、健全更加重要。而市场秩序的建立、健全,除了需要商业道德的教化作用外,更重要的是依靠政府的力量主持操作,这也是政府的天职。
4.参与公共产品的生产。市场机制的局限也使得企业和个人不能和不愿提供公共产品。市场不能有效作用的领域,政府就该发挥自己的作用,政府有参与公共产品生产的必要。但政府有参与的必要并不意味着政府必须直接生产。政府既可直接担当责任人进行“政府生产”,也可“间接生产”,即通过签订合同、授予经营权、经济资助、法律保护等途径和手段,委托企业生产和提供。
5.运用多种经济杠杆,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为市场经济运行创造好的环境。市场机制是在经济波动中逐步实现资源均衡配置的,不可能自动有序地实现总量均衡和结构均衡。没有政府的宏观调控,在总量失衡和结构失衡时,市场只能采取危机的办法强制恢复平衡,从而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来使总量和结构趋于均衡,市场经济中政府的宏观调控又不能靠直接计划来进行,因此,政府须运用多种经济杠杆来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证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6.发展市场中介组织,协调、监督和促进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市场中介组织分为两类,一类为商品流通提供服务和沟通,如经纪人,另一类对市场运行提供公证和进行监督,如会计师事务所。这些中介组织,可以对企业和消费者的经济活动起到一定的协调、监督和促进作用,它们的出现和发展,也是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需要。在我国,尤其要发展公证、仲裁、计量、质检认证、资产和资信评估等机构。
7.建立效率与公平有机统一的收入分配与调节制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人民生活水平的稳定提高和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兼顾效率和公平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公平与效率的最佳结合点是既能保证社会稳定,又能促进效率的提高。这就要求在社会财富的初分配中突出效率优先,以激发人们的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而在社会财富的再分配中,则要尽可能地实现社会公平,促进社会稳定和协调发展。目前我国收入差距拉大是事实,原因也很多。政府要通过相应的调节制度及配套措施来缩小收入差距。对高收入者,要通过税收加以限制,对贫困地区、低收入者,要通过扶贫工程和社会保障措施,逐步加以解决,另外还要加大反腐败的力度,防止和杜绝权钱交易。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兼顾效率和公平,早日实现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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