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个人借款合同格式

分类:借款合同 作者:薇薇 阅读量:          下载此文档

  每一个人都难免有手头紧、经济困难的时候,借款就成了暂时解决经济困难的一个办法。那么正规个人借款合同是怎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正规个人借款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正规个人借款合同范文一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于 ____年 ____月 ____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

  还款日期: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还款方式:现金/__________支付。

  违约责任:

  1、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从到期日起付日息1% .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

  本合同自 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 附身份证复印件):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 :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正规个人借款合同范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订定以下借款合同:

  一、甲方因经营活动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该笔款项汇入甲方或者其指定帐户,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确认书。

  二、借款期限为______ 年,从甲方出具上述确认书之日起计;利率以五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即为每年______%;如遇国家调整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则双方之间的借款利率亦作相应的调整;

  借款期满之次日,本金随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归还给乙方;

  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则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计算违约金。

  三、为上述条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称__________公司)的所有股份(占___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的 _____%)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并由甲方于借款收款确认书日签署之日负责落实办理将上述股份出质事项记载于___________公司的股东名册,由__________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记完成的确认书。

  四、双方确认,如果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结束,则本合同于该结束之日同时解除,此等情况下甲方应于该解除之日起的______________日内归还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户籍所在地的I仲裁机构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正规个人借款合同范文三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

  丙方:(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

  本合同各方根据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借款条款借款金额: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元)

  借款用途:用于经营投资。

  借款利率:月利率按照 分计算。

  借款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如实际借款数额和实际放款日与该借款合同不符,以实际借款数额和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条,乙方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的归还:利息和本金到期日一并归还,借款结清后,甲方归还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据。如推迟还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违约金千分之五。

  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之一的,甲方有权宣布本合同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规定期限内偿还本金及利息而无需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乙方违反本合同借款条款中的任何条款。

  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抵押人、抵押物发生变故或者抵押人违法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抵押人需要提前履行义务的。 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的行为。

  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等)均由乙方负责。

  抵押条款现抵押人同意以其所有的房屋的价值为抵押,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担保。抵押物基本情况详见所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所有权证复印件。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费、律师费等)

  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到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抵押期间,未经过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变卖、赠与或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

  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致使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其他条款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后生效。

  如借款人违法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权人执2份,借款、抵押人各执一份。

  如本合同发生争执或纠纷,各方同意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条 借款种类。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向借款人发放下列第 ________种类贷款。 1、个人汽车消费贷款 2、个人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 3、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4、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 5、个人贷押贷款 6、中央贴息助学贷款 7、地方贴

  个人借款合同格式

  个人借款合同格式

  第一条 借款种类。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向借款人发放下列第________种类贷款。

  1、个人汽车消费贷款 2、个人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

  3、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4、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

  5、个人贷押贷款 6、中央贴息助学贷款

  7、地方贴息助学贷款 8、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

  9、个人定向消费贷款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贷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贷款不得用于认购和买卖股票或其他权益性投资,贷款不得用于经济实体的注册资本金。

  第三条 借款期限。本合同的借款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_ 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五条 借款利率。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利率规定,确定为月利率_________‰。利息从发放之日起计算。遇利率调整时,借款期限在一年(含)

  以下的,执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调整,并按原合同签定的利率浮动比例执行新的利率。

  第六条 担保方式。本合同采用__________方式的担保,具有约定由本合同中相应担保条款确定。

  第七条 贷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后,将贷款划入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的帐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借款种类为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个人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个人助学贷款(学杂费贷款)、个人住房装修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借款人授权贷款人直接将款项划入指定的汽车经销商、商户、保险商或学校帐户。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完成该划付行为即视为借款人已经提款完毕。

  借款种类为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的,应满足以下条件后方可办理提款:以所购

  车辆抵押的,贷款人已收到借款人所购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购车发票、保险单正本等资料;以保证保险方式的,贷款人已收到保险商同意提供保证保险所出具的《承保确认书》。

  第八条 还款方式。借款人自愿按第_________种方式归还借款本息。采用分期还款方式,按_________(月、季)还款共分______期,第一期还款日为_____1234567

  年_____月______日,从第二期起,每期还款应在每月的_______日前归还;最后

  一期还款期限到期日前偿清。具体还款额度根据贷款人提供的分期还款计划确定。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2、等额本金还款法

  3、等额本息还款法 4、递增(减)还款法

  5、其他还款法____________

  第九条 借款人授权贷款人从下列帐户中扣收借款本息(含罚息及复息)。

  帐户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 \

  牡丹卡号/活期存折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扣款帐户发生挂失、冻结、结清,或牡丹卡超过有效期,或借款人需要变更扣款帐户,借款人应到贷款人处办理变更手续。在变更手续生效前,若原扣款帐户已无法足额扣款,借款人应到贷款人处办理还款手续。

  第十条 抵销权。借款人连续2期或累计3个月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任何其他帐户(包括定期存款帐户)中扣收相关款项,包括贷款本息(含罚息及复利)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贷款人对借款人的定期存款帐户行使抵销权时,依《储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提前支取或部分提前支取办法计息处理。在部分提前支取下抵偿贷款本息后的剩余部分,可按原存期、原利率和原开户日开立新存单或支付借款人现金。对于因抵销而产生的利息损失,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罚息、复利。

  1、借款人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到期未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的,贷款人有权对逾期借款自逾期日起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根据本合同第五条所确定之借款利率加收_________%。

  2、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部分乃至全部借款或解除合同,并对

  借款人违约使用的借款根据违约使用天数加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根据本合同第五条所确定之借款利率加收_______%。

  3、借款人使用借款如同时出现本条1、2所列情形的,贷款人应择其重而处罚,不能并处。

  4、借款期限内借款人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但未按期支付利息的,贷款人有权按本合同第五条所确定之借款利率按月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对未按期支付的利息改按本条第2目约定的罚息利率按月计收复利;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自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对未按期支付的利息改按本条第3目约定的罚息利率按月计收复利;借款人使用借款如同时出现逾期及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情形,贷款人应择其重计收复利。

  第十二条 提前还款。借款人若提前还款,应提前通知贷款人,提前还款部分按实际使用天数计息,但仍按照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方法计收贷款利息。提前归还部分贷款的,双方应对剩余部分重新约定还款计划,并依此执行。借款人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金的,应结清全部利息。提前还款手续需在贷款人分支机构的柜面办理。

  第十三条 借款人承诺

  1、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2、当出现危及借款安全的情况时,借款人应最迟在事件发生后5日内以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借款本息的偿还;

  3、如实提供贷款人所要求的资料(包括对外所欠款项、新发生大额借款等),并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查和检查借款用途及与借款有关的个人经济收入、开支等资信情况;1234567

  4、借款人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工资收入(如月收入水平低于申请此项贷款时10%以上)等事项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5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5、借款人保证不因与任何第三方纠纷为理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第十四条 贷款人承诺

  1、按期足额发放贷款;

  2、对借款人职业性质或变化状况、经济收入、开支等情况均给予保密。

  第十五条 提前收回贷款及质押物、抵押物处置。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或担保条款规定的影响贷款安全的因素,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情形发生时,要求提前收回贷款或处理抵(质)押物,并向借款人和担保人发出提前还款通知,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罚息、复利),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1、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借贷条款中的任何承诺;

  2、借款人将贷款资金用于认购或买卖股票或其他权益性投资,或未经贷款人同意擅自改变贷款用途;

  3、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且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承担债务;

  4、借款人的继承人或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

  5、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担保人(物)发生变故,致使担保人需提前履行义务或贷款人提前处分抵(质)押物的;借款人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贷款人贷款本息的行为;

  6、抵押担保贷款借款人连续2期或累计3个月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

  7、质押担保贷款借款人未按时偿还贷款造成贷款逾期的。

  第十六条

  1、订立、执行本合同所需评估、登记、保险、公证、鉴定、保管等费用,由借款人负责支付。

  2、借款人种类为汽车消费贷款的,借款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同时向贷款人指定的保险商办理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类保险险种:

  1、车辆损失险 2、第三者责任险

  3、机动车辆盗抢险 4、自燃险

  5、保证保险 6、财产保险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消保险。

  保险商经贷款人授权后,可将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赔偿金支付给借款人。借款人取得赔偿金后将赔偿金用于保险事故的善后处理,如:支付车辆的维修费用、赔偿保险事故的受害人等。

  保证条款

  第十七条 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在借款人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保证人承诺按贷款人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第十八条 保证责任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含罚息及复利)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十九条 本保证的保证期间为2年,自本合同“借贷条款”规定的贷款到期之日起计算。借款人分期还款的,保证期间则分别自借款人未按时偿还当期贷款之日起计算。如贷款人依据合同约定提前收回贷款,则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亦相应提前履行。

  第二十条 贷款人由于国家利率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保证人

  的同意。

  第二十一条 如借款人未按借贷条款的约定履行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应费用的义务,贷款人可直接向保证人追索。保证人应保证在接到贷款人书面催款通知后15日内清偿上述款项。

  第二十二条 保证人保证有足够的能力承担担保责任,并不因保证人受到的任何指令、财产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或个人签订任何协议而免除其所承担的责任。1234567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生效后,保证人应接受贷款人对其资金和财力状况的调查了解,并及时提供相关的经济情况和资料。

  第二十四条 在合同履行期间,保证人如再向第三方提供担保,不得损害贷款人的利益。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中“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保证条款”的效力,保证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质押条款

  第二十六条 出质人将其有权处分的《质物(权)清单》载明的质物(权)的全部权益质押给贷款人,该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第二十七条 质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含罚息及本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二十八条 出质人承诺

  1、以合法享有的质物(权)出质,出质行为真实、合法;

  2、将质物或其权利凭证于贷款发放之日起移交贷款人占有;

  3、协助办理本合同项下有关的登记、公证、评估、鉴定等事宜,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二十九条 出质人出质权利的兑现日期先于主债务履行期的,贷款人可以在债务期届满前兑现。

  贷款人依前款约定兑现价款后,应与出质人协商,将兑现的价款提前清偿出质人所担保的债权或者作为出质财产存入贷款人指定的帐户。

  第三十条 出质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书面通知贷款人:

  1、质物(权)发生权属纠纷的诉讼;

  2、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

  3、出质人的地址、住所、联系电话(包括bp机或手机)等发生变更。

  出质人有前款列举的情形,应在事后7日内通知贷款人。

  第三十一条 “借贷条款”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贷款人未获清偿,或贷款人根据“借贷条款“宣布提前收回贷款而未获清偿的,贷款人即有权处分质物(权),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第三十二条 若贷款人依据本合同约定处分质物(权),而该质物(权)项下的权利尚未到期时,贷款人有权提前兑现质物(权),因提前兑现而造成的利息等损失由质人承担.

  提前兑现定期储蓄存单的,按本合同第九条对定期储蓄存单行使抵销权的方法处理.

  提前兑付凭证式国债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于1999年7月9日颁布的<<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程办理.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中“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质押条款”的效力,出质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抵押条款

  第三十四条 抵押人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抵押财产由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清单》载明,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十五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含罚息有复利)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三十六条 抵押人在本合同抵押设定并登记完毕之日,将该抵押物所有权证及抵押登记证明等交贷款人保管。

  第三十七条 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 抵押人须根据贷款人的要求办理抵押物保险,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前办妥抵押财产保险手续,且保险期限应长于贷款期限。

  第三十九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或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价值减少,应将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提前归还贷款。1234567

  第四十条 抵押物抵押期间由于抵押人的过错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借款人或抵押人应在三十天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四十一条 抵押物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变卖、重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等。由此引起贷款人的任何损失,由抵押人承担责任。经贷款人同意转让的,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应提前足额归还贷款。

  第四十二条 抵押物抵押期间,若贷款人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重新估价,抵押人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贷款人认为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借款人或抵押人应补充新的抵押物作为担保。

  第四十三条 因发生本合同第十五条所述情形,贷款人宣布提前收回贷款而未受清偿的,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第四十四条 设定抵押物需要到有权登记部门进行抵押登记,抵押人应与贷款人合作。

  第四十五条 抵押物的保险、估价、鉴定、登记、过户、保管费及诉讼费用等由抵押人承担。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中“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其他条款

  第四十七条 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章)后生效,有担保的,自担保生效后生效。至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含罚息及复利)及所有其它费用清偿完毕之日终止。

  本合同生效以后,借款人、贷款人和担保人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经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如需办理变更登记,应由借贷双方共同办理。

  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合同中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四十八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合同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需提供其他担保的,贷款人与担保人另行签定合同。

  第五十条 债权债务的转让。贷款人不经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他人,借款人和担保人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责任或义务;借款人和担保人未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还款有其他责任或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第五十一条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附件以及履行合同有关的协议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十二条 借款人及担保人(保证人、出质人、抵押人)到期不履行合同义务时,依法接受强制执行。

  第五十三条 借款人不依本合同的规定付足应付的任何款项、费用,贷款人可采取必要的途径或方式追索,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借款人负责;贷款人为保障本身利益而先行垫付的费用,贷款人有权随时向借款人追讨,并从贷款人实际支付之日起按活期存款计收利息。

  第五十四条 补充条款

  (一) 授权条款:借款人授权贷人向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其助学贷款资料,提供的资料包括:个人身份识别信息、实际还款记录等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需采集的内容。对于上述授权,借款人已经清楚并全面理解。1234567

  (二) 特别提示:借款人国家助学贷款资料录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后,信用记录将被应用于留学、创业、购车、购房、信用卡等贷款申请的审核中,并将产生重要影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借款人、贷款人、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

  第五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办理。

  合同附件:

  1、

  2、

  3、

  4、

  5、

  6、

  贷款人(公章): 授权代表(签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人(签字):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工作单位: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担保人1(签字):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工作单位: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担保人2(签字):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工作单位: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 ]行[ ]支行[ ]年[ ]品种[ ]号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借款合同》项下附件______

  国家助学贷款补充协议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补充合同。第一条 本协议作为_________号合同的补充协议,是国家助学贷款的特别约定。

  第二条 贷款分为学费贷款、住宿费贷款、生活费贷款。学费贷款、住宿费贷款由贷款人按学年在借款人办妥手续后____日内,划入借款人所在学校__________帐户 _________________;生活费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由贷款人每月(季、年)___________日前(2、8月份不发放生活费贷款),划入借款人在工行开立的帐号内。

  第三条 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自取得毕业证书之日的下月1日(含1日)借款人负担贷款的全部利息;若借款学生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肆业、退学、被取消学籍时,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负担贷款的全部利息。

  第四条 借款的展期:借款人毕业后继续攻读研究生及第二学位或因病休推迟毕业的,可向贷款人申请借款展期,但应在首期还款日10天前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另行签订展期合同并生效后,借款方得以展期。

  第五条 借款人承诺:

  1、保证向贷款人提供学习期间及今后就业工作单位的变动情况(包括学校或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并如实告知家庭地址、父母姓名及其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2、变更住所、就读学校、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事项时,保证在变更后5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3、在毕业前主动与贷款人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签订《还款确定书》,保证在毕业后仍按本协议履行还款协议。

  4、保证毕业后每年至少与贷款人联系一次,提供本人最新的就业信息和联系方式。

  5、保证诚实守信,若违反合同约定,愿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6、于每学年开学之日起10日内办理学年提款手续。

  第六条 介绍人承诺:

  接受所在学校的委托,为借款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介绍人,并承诺履行以下职责:1234567

  1、向贷款人推荐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并协助审核、确认借款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2、召集借款人办理填写助学贷款申请书、借款合同、借款凭证等有关手续;

  3、将借款人在校期间发生的休学、转学、出国留学或定居、退学、开除、伤残、死亡、失踪等情况以及毕业去向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协助贷款人采取相应的债权保护措施;

  4、建立、更新并管理借款人助学贷款基本情况档案;

  5、有义务协助贷款人对借款人未按时清偿的贷款本息催讨、追索。

  第七条 见证人承诺:

  为借款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见证人,并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1、协助贷款人、介绍人全面了解借款人家庭主要成员职业、收入、现居地址、联系电话、以及借款人现居地址、联系电话等;

  2、在借款人未清偿贷款本息前,与其保持联系,并以书面形式向贷款人提供借款人毕业去向及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的最新变化情况;

  3、督促借款人遵纪守法,按时履行还本息的义务;

  4、向贷款人提供本人最新的联系方式及联系电话;

  6、协助贷款人对借款人未按时清偿的贷款本息催讨、追索。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出现下列一项或多项情形时,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借款人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承诺或约定义务;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贷款;

  3、借款人在校期间发生休学、出国留学院或定居、退学现象;

  4、借款人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因触犯刑律受到刑事处罚;

  5、借款人不能正常完成学业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6、贷款人认为影响借款人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对借款人蓄意逃废银行债务,不履行还款责任,致使贷款形成风险的,贷款人认为确有必要的,有权在借款人学校内或各种媒体、有关信息系统上公布其姓名、地址、就读学校或就职单位、身份证号码和违约事项,并将上述事项提供有关信用评估机构。

  第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本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办理。

  第十一条 本协议连同借款合同一式______份,贷款人、借款人、介绍人、见证人和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协议包括以下附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就读学校:

  就读专业: 联系电话:

  学校地址: 邮政编码:

  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

  家庭电话:

  有效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人父亲姓名: 借款人母亲姓名:

  有效身份证号码: 有效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介绍人(签章):

  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人姓名:

  日期: 年 月 日

  见证人1(签字): 见证人2(签字):

  与借款人关系: 与借款人关系: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1234567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条 借款种类。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向借款人发放下列第 ________种类贷款。 1、个人汽车消费贷款 2、个人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 3、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4、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 5、个人贷押贷款 6、中央贴息助学贷款 7、地方贴

  个人借款合同格式

  个人借款合同格式

  第一条 借款种类。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向借款人发放下列第________种类贷款。

  1、个人汽车消费贷款 2、个人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

  3、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4、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

  5、个人贷押贷款 6、中央贴息助学贷款

  7、地方贴息助学贷款 8、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

  9、个人定向消费贷款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贷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贷款不得用于认购和买卖股票或其他权益性投资,贷款不得用于经济实体的注册资本金。

  第三条 借款期限。本合同的借款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_ 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五条 借款利率。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利率规定,确定为月利率_________‰。利息从发放之日起计算。遇利率调整时,借款期限在一年(含)

  以下的,执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调整,并按原合同签定的利率浮动比例执行新的利率。

  第六条 担保方式。本合同采用__________方式的担保,具有约定由本合同中相应担保条款确定。

  第七条 贷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后,将贷款划入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的帐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借款种类为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个人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个人助学贷款(学杂费贷款)、个人住房装修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借款人授权贷款人直接将款项划入指定的汽车经销商、商户、保险商或学校帐户。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完成该划付行为即视为借款人已经提款完毕。

  借款种类为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的,应满足以下条件后方可办理提款:以所购

  车辆抵押的,贷款人已收到借款人所购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购车发票、保险单正本等资料;以保证保险方式的,贷款人已收到保险商同意提供保证保险所出具的《承保确认书》。

  第八条 还款方式。借款人自愿按第_________种方式归还借款本息。采用分期还款方式,按_________(月、季)还款共分______期,第一期还款日为_____1234567

  年_____月______日,从第二期起,每期还款应在每月的_______日前归还;最后

  一期还款期限到期日前偿清。具体还款额度根据贷款人提供的分期还款计划确定。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2、等额本金还款法

  3、等额本息还款法 4、递增(减)还款法

  5、其他还款法____________

  第九条 借款人授权贷款人从下列帐户中扣收借款本息(含罚息及复息)。

  帐户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 \

  牡丹卡号/活期存折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扣款帐户发生挂失、冻结、结清,或牡丹卡超过有效期,或借款人需要变更扣款帐户,借款人应到贷款人处办理变更手续。在变更手续生效前,若原扣款帐户已无法足额扣款,借款人应到贷款人处办理还款手续。

  第十条 抵销权。借款人连续2期或累计3个月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任何其他帐户(包括定期存款帐户)中扣收相关款项,包括贷款本息(含罚息及复利)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贷款人对借款人的定期存款帐户行使抵销权时,依《储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提前支取或部分提前支取办法计息处理。在部分提前支取下抵偿贷款本息后的剩余部分,可按原存期、原利率和原开户日开立新存单或支付借款人现金。对于因抵销而产生的利息损失,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罚息、复利。

  1、借款人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到期未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的,贷款人有权对逾期借款自逾期日起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根据本合同第五条所确定之借款利率加收_________%。

  2、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部分乃至全部借款或解除合同,并对

  借款人违约使用的借款根据违约使用天数加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根据本合同第五条所确定之借款利率加收_______%。

  3、借款人使用借款如同时出现本条1、2所列情形的,贷款人应择其重而处罚,不能并处。

  4、借款期限内借款人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但未按期支付利息的,贷款人有权按本合同第五条所确定之借款利率按月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对未按期支付的利息改按本条第2目约定的罚息利率按月计收复利;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自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对未按期支付的利息改按本条第3目约定的罚息利率按月计收复利;借款人使用借款如同时出现逾期及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情形,贷款人应择其重计收复利。

  第十二条 提前还款。借款人若提前还款,应提前通知贷款人,提前还款部分按实际使用天数计息,但仍按照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方法计收贷款利息。提前归还部分贷款的,双方应对剩余部分重新约定还款计划,并依此执行。借款人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金的,应结清全部利息。提前还款手续需在贷款人分支机构的柜面办理。

  第十三条 借款人承诺

  1、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2、当出现危及借款安全的情况时,借款人应最迟在事件发生后5日内以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借款本息的偿还;

  3、如实提供贷款人所要求的资料(包括对外所欠款项、新发生大额借款等),并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查和检查借款用途及与借款有关的个人经济收入、开支等资信情况;1234567

  4、借款人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工资收入(如月收入水平低于申请此项贷款时10%以上)等事项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5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5、借款人保证不因与任何第三方纠纷为理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第十四条 贷款人承诺

  1、按期足额发放贷款;

  2、对借款人职业性质或变化状况、经济收入、开支等情况均给予保密。

  第十五条 提前收回贷款及质押物、抵押物处置。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或担保条款规定的影响贷款安全的因素,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情形发生时,要求提前收回贷款或处理抵(质)押物,并向借款人和担保人发出提前还款通知,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罚息、复利),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1、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借贷条款中的任何承诺;

  2、借款人将贷款资金用于认购或买卖股票或其他权益性投资,或未经贷款人同意擅自改变贷款用途;

  3、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且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承担债务;

  4、借款人的继承人或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

  5、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担保人(物)发生变故,致使担保人需提前履行义务或贷款人提前处分抵(质)押物的;借款人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贷款人贷款本息的行为;

  6、抵押担保贷款借款人连续2期或累计3个月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

  7、质押担保贷款借款人未按时偿还贷款造成贷款逾期的。

  第十六条

  1、订立、执行本合同所需评估、登记、保险、公证、鉴定、保管等费用,由借款人负责支付。

  2、借款人种类为汽车消费贷款的,借款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同时向贷款人指定的保险商办理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类保险险种:

  1、车辆损失险 2、第三者责任险

  3、机动车辆盗抢险 4、自燃险

  5、保证保险 6、财产保险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消保险。

  保险商经贷款人授权后,可将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赔偿金支付给借款人。借款人取得赔偿金后将赔偿金用于保险事故的善后处理,如:支付车辆的维修费用、赔偿保险事故的受害人等。

  保证条款

  第十七条 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在借款人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保证人承诺按贷款人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第十八条 保证责任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含罚息及复利)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十九条 本保证的保证期间为2年,自本合同“借贷条款”规定的贷款到期之日起计算。借款人分期还款的,保证期间则分别自借款人未按时偿还当期贷款之日起计算。如贷款人依据合同约定提前收回贷款,则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亦相应提前履行。

  第二十条 贷款人由于国家利率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保证人

  的同意。

  第二十一条 如借款人未按借贷条款的约定履行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应费用的义务,贷款人可直接向保证人追索。保证人应保证在接到贷款人书面催款通知后15日内清偿上述款项。

  第二十二条 保证人保证有足够的能力承担担保责任,并不因保证人受到的任何指令、财产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或个人签订任何协议而免除其所承担的责任。1234567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生效后,保证人应接受贷款人对其资金和财力状况的调查了解,并及时提供相关的经济情况和资料。

  第二十四条 在合同履行期间,保证人如再向第三方提供担保,不得损害贷款人的利益。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中“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保证条款”的效力,保证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质押条款

  第二十六条 出质人将其有权处分的《质物(权)清单》载明的质物(权)的全部权益质押给贷款人,该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第二十七条 质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含罚息及本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二十八条 出质人承诺

  1、以合法享有的质物(权)出质,出质行为真实、合法;

  2、将质物或其权利凭证于贷款发放之日起移交贷款人占有;

  3、协助办理本合同项下有关的登记、公证、评估、鉴定等事宜,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二十九条 出质人出质权利的兑现日期先于主债务履行期的,贷款人可以在债务期届满前兑现。

  贷款人依前款约定兑现价款后,应与出质人协商,将兑现的价款提前清偿出质人所担保的债权或者作为出质财产存入贷款人指定的帐户。

  第三十条 出质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书面通知贷款人:

  1、质物(权)发生权属纠纷的诉讼;

  2、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

  3、出质人的地址、住所、联系电话(包括bp机或手机)等发生变更。

  出质人有前款列举的情形,应在事后7日内通知贷款人。

  第三十一条 “借贷条款”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贷款人未获清偿,或贷款人根据“借贷条款“宣布提前收回贷款而未获清偿的,贷款人即有权处分质物(权),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第三十二条 若贷款人依据本合同约定处分质物(权),而该质物(权)项下的权利尚未到期时,贷款人有权提前兑现质物(权),因提前兑现而造成的利息等损失由质人承担.

  提前兑现定期储蓄存单的,按本合同第九条对定期储蓄存单行使抵销权的方法处理.

  提前兑付凭证式国债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于1999年7月9日颁布的<<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程办理.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中“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质押条款”的效力,出质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抵押条款

  第三十四条 抵押人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抵押财产由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清单》载明,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十五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含罚息有复利)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三十六条 抵押人在本合同抵押设定并登记完毕之日,将该抵押物所有权证及抵押登记证明等交贷款人保管。

  第三十七条 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 抵押人须根据贷款人的要求办理抵押物保险,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前办妥抵押财产保险手续,且保险期限应长于贷款期限。

  第三十九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或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价值减少,应将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提前归还贷款。1234567

  第四十条 抵押物抵押期间由于抵押人的过错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借款人或抵押人应在三十天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四十一条 抵押物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变卖、重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等。由此引起贷款人的任何损失,由抵押人承担责任。经贷款人同意转让的,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应提前足额归还贷款。

  第四十二条 抵押物抵押期间,若贷款人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重新估价,抵押人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贷款人认为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借款人或抵押人应补充新的抵押物作为担保。

  第四十三条 因发生本合同第十五条所述情形,贷款人宣布提前收回贷款而未受清偿的,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第四十四条 设定抵押物需要到有权登记部门进行抵押登记,抵押人应与贷款人合作。

  第四十五条 抵押物的保险、估价、鉴定、登记、过户、保管费及诉讼费用等由抵押人承担。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中“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其他条款

  第四十七条 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章)后生效,有担保的,自担保生效后生效。至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含罚息及复利)及所有其它费用清偿完毕之日终止。

  本合同生效以后,借款人、贷款人和担保人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经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如需办理变更登记,应由借贷双方共同办理。

  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合同中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四十八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合同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需提供其他担保的,贷款人与担保人另行签定合同。

  第五十条 债权债务的转让。贷款人不经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他人,借款人和担保人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责任或义务;借款人和担保人未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还款有其他责任或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第五十一条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附件以及履行合同有关的协议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十二条 借款人及担保人(保证人、出质人、抵押人)到期不履行合同义务时,依法接受强制执行。

  第五十三条 借款人不依本合同的规定付足应付的任何款项、费用,贷款人可采取必要的途径或方式追索,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借款人负责;贷款人为保障本身利益而先行垫付的费用,贷款人有权随时向借款人追讨,并从贷款人实际支付之日起按活期存款计收利息。

  第五十四条 补充条款

  (一) 授权条款:借款人授权贷人向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其助学贷款资料,提供的资料包括:个人身份识别信息、实际还款记录等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需采集的内容。对于上述授权,借款人已经清楚并全面理解。1234567

  (二) 特别提示:借款人国家助学贷款资料录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后,信用记录将被应用于留学、创业、购车、购房、信用卡等贷款申请的审核中,并将产生重要影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借款人、贷款人、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

  第五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办理。

  合同附件:

  1、

  2、

  3、

  4、

  5、

  6、

  贷款人(公章): 授权代表(签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人(签字):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工作单位: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担保人1(签字):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工作单位: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担保人2(签字):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工作单位: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 ]行[ ]支行[ ]年[ ]品种[ ]号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借款合同》项下附件______

  国家助学贷款补充协议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补充合同。第一条 本协议作为_________号合同的补充协议,是国家助学贷款的特别约定。

  第二条 贷款分为学费贷款、住宿费贷款、生活费贷款。学费贷款、住宿费贷款由贷款人按学年在借款人办妥手续后____日内,划入借款人所在学校__________帐户 _________________;生活费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由贷款人每月(季、年)___________日前(2、8月份不发放生活费贷款),划入借款人在工行开立的帐号内。

  第三条 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自取得毕业证书之日的下月1日(含1日)借款人负担贷款的全部利息;若借款学生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肆业、退学、被取消学籍时,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负担贷款的全部利息。

  第四条 借款的展期:借款人毕业后继续攻读研究生及第二学位或因病休推迟毕业的,可向贷款人申请借款展期,但应在首期还款日10天前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另行签订展期合同并生效后,借款方得以展期。

  第五条 借款人承诺:

  1、保证向贷款人提供学习期间及今后就业工作单位的变动情况(包括学校或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并如实告知家庭地址、父母姓名及其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2、变更住所、就读学校、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事项时,保证在变更后5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3、在毕业前主动与贷款人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签订《还款确定书》,保证在毕业后仍按本协议履行还款协议。

  4、保证毕业后每年至少与贷款人联系一次,提供本人最新的就业信息和联系方式。

  5、保证诚实守信,若违反合同约定,愿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6、于每学年开学之日起10日内办理学年提款手续。

  第六条 介绍人承诺:

  接受所在学校的委托,为借款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介绍人,并承诺履行以下职责:1234567

  1、向贷款人推荐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并协助审核、确认借款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2、召集借款人办理填写助学贷款申请书、借款合同、借款凭证等有关手续;

  3、将借款人在校期间发生的休学、转学、出国留学或定居、退学、开除、伤残、死亡、失踪等情况以及毕业去向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协助贷款人采取相应的债权保护措施;

  4、建立、更新并管理借款人助学贷款基本情况档案;

  5、有义务协助贷款人对借款人未按时清偿的贷款本息催讨、追索。

  第七条 见证人承诺:

  为借款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见证人,并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1、协助贷款人、介绍人全面了解借款人家庭主要成员职业、收入、现居地址、联系电话、以及借款人现居地址、联系电话等;

  2、在借款人未清偿贷款本息前,与其保持联系,并以书面形式向贷款人提供借款人毕业去向及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的最新变化情况;

  3、督促借款人遵纪守法,按时履行还本息的义务;

  4、向贷款人提供本人最新的联系方式及联系电话;

  6、协助贷款人对借款人未按时清偿的贷款本息催讨、追索。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出现下列一项或多项情形时,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借款人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承诺或约定义务;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贷款;

  3、借款人在校期间发生休学、出国留学院或定居、退学现象;

  4、借款人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因触犯刑律受到刑事处罚;

  5、借款人不能正常完成学业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6、贷款人认为影响借款人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对借款人蓄意逃废银行债务,不履行还款责任,致使贷款形成风险的,贷款人认为确有必要的,有权在借款人学校内或各种媒体、有关信息系统上公布其姓名、地址、就读学校或就职单位、身份证号码和违约事项,并将上述事项提供有关信用评估机构。

  第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本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办理。

  第十一条 本协议连同借款合同一式______份,贷款人、借款人、介绍人、见证人和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协议包括以下附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就读学校:

  就读专业: 联系电话:

  学校地址: 邮政编码:

  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

  家庭电话:

  有效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人父亲姓名: 借款人母亲姓名:

  有效身份证号码: 有效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介绍人(签章):

  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人姓名:

  日期: 年 月 日

  见证人1(签字): 见证人2(签字):

  与借款人关系: 与借款人关系: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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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民间个人借贷现象越来越普遍化、多元化,对于民间个人借款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间个人借款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民间个人借款合同范文1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

  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 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 款 利 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 款 期 限:借款时间自___年___月___日 起至___年___月___ 日止。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____%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

  八、其他: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在__日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

  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间个人借款合同范文2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乙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

  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 于 年 月 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

  借款期限:

  还款日期: 年 月 日 还款方式:现金/ 支付。 违约责任

  1.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从到款日起付日息1%。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贷款方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提交 人民法院。

  本合同自 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间个人借款合同范文3

  甲方(出借款人): (身份证号: )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

  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公平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出借给乙方人民币一万元整(10000.00),借款期12个月,自 20xx 年 1 月20 日 至20xx 年 1 月20日,于订立本合同之时,由甲方付给乙方,乙方保证不用借款从事违法活动。

  二、每月利息率18%,乙方应每三个月付清利息一次,不得拖欠。乙保证按期归还借款,如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乙方承担甲方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 律师费 诉讼费等

  三、本合同的债权,甲方可以自由转让他人,乙方不得异议。乙方偿还借款的顺序先利息后本金。

  四、乙方应连带责任保证人一名,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连带责任保证人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金 利息和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 律师费 诉讼费等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五、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及表示充分表示理解和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六、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

  七、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后即刻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贷款方:××

  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

  张××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立合同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因借款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12

  一、甲方愿贷与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于订立本约之同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不另立据。

  二、借贷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利息每万元月息________元,乙应于每月____日给付甲方,不得拖欠。

  四、届期未能返还,乙方除照付利息外,并按利率一倍加计的违约金给付甲方。

  五、本契约书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六、乙方应觅保证人一名,确保本契约的履行。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利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2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贷款方:××

  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

  张××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立合同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因借款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12

  一、甲方愿贷与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于订立本约之同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不另立据。

  二、借贷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利息每万元月息________元,乙应于每月____日给付甲方,不得拖欠。

  四、届期未能返还,乙方除照付利息外,并按利率一倍加计的违约金给付甲方。

  五、本契约书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六、乙方应觅保证人一名,确保本契约的履行。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利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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