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分类:学校教学管理制度 作者:珍珠 阅读量:          下载此文档

  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大礼堂、餐厅、体育活动中心、大教室、报告厅等均

  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

  乱接电源。新增大功率电器,应争得总务部门同意。总务处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

  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

  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

  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

  指挥疏散撤离。

  瘦西湖第三小学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有损坏

  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一 工厂主管安全职责

  1 对工厂的安全工作负总的责任,并直接管理工厂的安全专职人员,开展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2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指示和各种规章制度;

  3 在计划、部署、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要有安全生产工作内容;

  4 组织审定工厂制定的各项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贯彻执行;

  5 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安全事故的原因,并对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制定改进措施,预防事故重发生;

  6 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学习安全保护方针、政策和安全业务知识。

  二 质检部安全职责

  1 参与有关劳动保护措施项目的审查,以及劳动保护方面的规范、规程的制定和审查;

  2 编制或修订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时,工艺条件必须符合劳动保护条件要求;

  3 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新产品试制、新工艺、新材料的采用等工作中,都必须考虑劳动保护方面的要求,应尽量采用无毒、低毒物品替代有毒、高毒物品;

  4 做好新进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部门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工作。

  三 机电设备部门安全职责

  1 负责工厂机械、电器、仪表、设备、工艺管道、通风排风装置的管理,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2 制定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组织编制维修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确保其实施;

  3 监督车间机械动力设备的正常使用,保证其正常运转,防止发生事故;

  4 编制厂内通用设备的维修规程和有关操作制度,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5 负责厂内的设备及安全装置的管理、检查或定期检查;

  6 组织实施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和制定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

  7 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8 做好新进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部门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工作;

  四 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1 负责劳动保护措施所需物资和防护器材的采购、供应,并确保采购的物料符合安全要求;

  2 负责对采购、保管人员经常性安全教育,切实搞好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

  3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规定,并督促落实。

  五 后勤保卫部门安全职责

  1 在工厂主管领导下,负责全厂的保卫工作;

  2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工作的政策、法令、指示、规章制度;

  3 负责厂内消防、有毒物品、爆炸物品、灼伤、触电等的急救措施,及时准确的进行抢救、报警;

  4 负责厂内宿舍、饭堂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5 负责厂区的防盗工作,确保24小时有人巡查值班。

  六 生产部门安全职责

  1 在编制生产计划时要同时编制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检查生产进度时要同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

  2 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3 在生产中发现重大危险,要及时进行调度指挥。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做出详细记录报告分送厂安全部门;

  4 安排生产计划时,必须考虑生产设备装置的能力,防止设备装置带负荷运行;

  5 在安排生产的产量和品种时,负责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平衡配套工作;

  6 做好新进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部门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工作;

  七 车间主管安全职责

  1 保证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在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12

  2 对新员工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的教育;

  3 对车间进行定期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安全装置、消防、防护器材处于完好状态;

  4 严格执行劳保用品及防护器材的管理,并监督员工正确使用,教育员工妥善保管;

  5 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保护现场,查明原因,采取预防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的意见,报工厂安全部门执行。

  八 班组长安全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工厂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教育工人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2 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3 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清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记录,参加和协助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4 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5 对新员工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并保证培训合格方上岗作业;

  6 做到文明生产、安全生产,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

  九 生产工人安全职责

  1 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制止劝阻他人违章作业;

  2 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要交接安全生产情况;

  3 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果断正确处理事故,并及时性如实汇报,保护好现场;

  4 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确保生产安全;

  5 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报告;

  6 按规定着装上岗作业,妥善保管、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7 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12

  长江路第一小学办公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各办公室工作人员都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撞入室内。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送学校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在办公桌上,严防泄密。

  2、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公室内看书、学习或玩耍。

  3、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注意关锁门窗。有报警器装置的要接通电源,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4、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橱柜,以防被盗。

  5、进办公室随带的小包、脱卸的衣服内应取掉个人手机、现金等,防止被外来人员顺手牵羊造成损失。

  6、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烧电煮水,人离时注意关闭电源,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校内机动车辆及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预防和减少校内交通事故,维护校园秩序,保护师生员工生命安全,保持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按照《唐山市学校校园机动车辆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车辆制度。

  第一条:本校教职工私家机动车辆进入学校的人员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遵规泊车。严禁学生驾驶机动车辆到校。

  第二条:未经学校许可,非本校机动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学校。

  第三条:校内行人享有优先通行权。任何时间在校园内行驶的机动车辆均应当主动避让行人,不得抢行,在学校内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禁止鸣笛。

  第四条:教职工驾驶的机动车辆进出学校,应避开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已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在学生课间活动时间、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不允许发动行驶。

  第五条:教职工驾驶机动车辆进入校园,一定按规定在指定区域停放,不得妨碍学校教育教学等活动。

  第五条 :严禁在学校内进行机动车驾驶训练和试车、练车,不得在校园内洗车。

  第六条 在校内从事各类施工、作业需进出校园的工作车辆,经允许进入校园时,一定按指定时间、指定路线进出校园。

  第七条:外来车辆未经允许禁止进入校园,经允许进入校园时必须减速,按要求在指定地方停放。

  第八条:因不执行学校管理制度,发生学校内交通事故的,一切责任由责任人自己负责,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学校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领取“健康证明”和 “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后方能上岗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3、旅店业、餐厅、咖啡厅、酒吧、茶座、娱乐场所、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游泳场(馆)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其余场所从业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4、公共场所内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按《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进行。

  5、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学习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基本卫生知识和基本卫生操作技能等,熟悉并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各项卫生操作规程和有关卫生要求。

  6、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后每两年进行一次卫生知识复训。

  7、健康检查项目按卫生部“预防性体检管理办法”进行,“健康证明”均不得涂改、转让、倒卖、伪造。

  8、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

  9、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有连续二年应检与应培训人员、已检与已培训人员和已领健康证、培训证人员名单;有卫生监督部门通知的不合格人员名单及其去向记录。

来源: https://www.512406.cn/articles/60i.html

标签: 校内 管理制度 场所 公共 活动 安全

专题: 幼儿园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制度

推荐文章: 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公共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办公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校内车辆管理制度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上一篇:    城关小学财产管理制度

下一篇:    省教育厅“双八”规定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