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责任

分类:责任书 作者:依依 阅读量:          下载此文档

  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进一步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把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率降下来,决定与学校教师签订安全工作管理责任目标。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责任目标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国家和省市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做到有布置、有落实、并及时反馈情况。

  2、学校安全工作目标明确、措施有力。学校建立安全教育工作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

  3、正职校长定期分析学校安全工作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问题。定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4、学校有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

  5、认真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员的安全素质,增强全员的安全意识。

  6、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并及时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结案。

  7、学校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和消防设施工作。

  二、考核期及考核程序

  1、考核期为2011年9月10日至2013年7月1日。

  2、学校对照考核内容写出学校安全工作情况

  3、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书签字人如工作变动,接任人为自然签字人。

  三、奖罚

  考核期间,学校做到责任书要求的,考核为优秀。如达不到责任书要求的,在全区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评先进的资格。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是确保其它一切工作有序开展的先决条件,各班主任、科任老师务必从讲师德、讲政治、讲稳定的高度清醒认识安全工作,全面落实上级安全工作精神,结合实际,正确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制度与措施,确保安全事故率为零。

  一、建立机构,落实责任,做到安全工作时时有人管、事事有人抓。

  二、全面落实上级安全与稳定工作重点的精神(认真建设管理好学校食堂,彻底清理校内小店、摊贩;认真管理好学生寝室,落实好寝室管理员,注重校外寄宿生管理;认真把好校车管理关;认真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认真做好学生逛网吧、游戏室治理工作;认真做好对留守儿童的关爱工作;认真做好校舍管理、定期排查工作)。

  三、构建安全工作的责任体系,构建安全工作的机制体系,构建安全工作的教育体系。

  四、设立安全例会例课,认真落实好安全教育环节。

  五、认真把握应急五条原则(即先救人,后救物原则;先救未成年人后救成年人原则;学校领导校长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原则;第一时间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原则;千方百计把损失降到最低原则)。

  六、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学校校长实行严励追究。

  校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科任老师签字:

  2011年9月2日

  中层领导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指示,实施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严密防范危及中学生安全的恶性事件发生,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不受损失,保证全校安全工作抓细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确保校园安全。学校与各中层领导签丁安全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格实行安全责任制。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

  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加强中学生安全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行动上采取措施,具体落实安全的各项工作

  首先,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和安全工作小组,对师生反映的安全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能解决的决不拖延,一时不能解决的本着诚恳、负责的态度、耐心细致地做解释工作,树立公仆意识和为师生服务的思想。

  其次,加强责任制,明确职责任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校、处、室、级部、班级负责制度,把安全工作落实到部门、处、室,落实到具体的人,形成学校安全工作网络化、具体化、责任化。

  三、认真做好摸、排、查工作,防范于未然,防止事故苗头

  1、抓好安全、防止事故苗头的主要工作有:各处室、级部应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提出安全要求,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并对校内安全防范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加强管理,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应根据本校的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紧急情况处置预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食物中毒、电器事故、冲击滋扰校园等突发事故(事件)处置组织必要的演练,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每学期开学初和灾害性天气(台风、汛期等)来临前,应加强重点防范,杜绝事故发生。

  2、健全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各处、室应定期(一般每月一次)对各自的职能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如校舍、教学设施、食堂、水、电、气等生活设施、消防设施、食品卫生的安全状况及学校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等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出工作记录或检查记录,对存在问题的应限期整改,对无力解决的问题应上报学校。每学年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应有安全工作的内容。遇有重点安全专项检查,应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及时上报学校。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安全工作列入学校教育教学的考核评估。                        

  四、各处室的安全教育工作

  1、安全教育的内容 。政教处、教务处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防范意识培养、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训练,重视加强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增强师生自救、自护和互救的能力。安全教育应以学生为主,同时兼顾对教职工的教育。安全教育包括以下内容:(1)交通安全教育;(2)消防安全教育;(3)食品卫生安全教育;(4)用电安全教育;(5)实验、实习及社会实践安全教育;(6)体育运动安全教育;(7)劳动及日常生活安全教育;(8)网络安全教育;(9)预防毒品和艾滋病教育;(10)其他方面的安全教育。1234

  2、安全教育的目标 。 政教处、教务处必须根据不同年龄学生身心特点确定安全教育目标,形成教育递进层次。应使学生树立安全观念、法制观念和公德意识,自觉遵守安全法规,维护公共安全,懂得依法维权;熟悉生活中须知的安全知识,掌握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基本方法和事故发生后请求救助的基本途径,具备一定的安全防范意识、危险判断能力和抵御暴力侵害的能力。

  3、安全教育的形式与方法 。 政教处、教务处要根据地域、环境、季节特点,利用活动类课程时间等,定期集中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安全教育渗透到课堂教学、各类活动和社会实践之中。放假前、开学初是进行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要着重向学生介绍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校内外活动安全及其他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等。政教处、教务处应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最后一周周一)、“安全教育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119”消防宣教活动日、“6.26”国际禁毒日、“12.1”世界艾滋病日等,针对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确定活动主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安全教育在方法上应注意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教育阵地和设施,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应重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应把安全工作作为家长会、家长学校的重要内容,增强安全教育效果。要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疏导工作,帮助学生克服心理压力,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疾病而发生的他伤、自伤、自残事故。

  四、学校的设施安全

  1、校舍安全管理 。各处、室应加强校舍安全管理,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总务处在学校校舍的设计、建设、使用及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的配备应严格按国家有关安全法规进行。加强对悬挂物、高处堆放物的管理。定期进行校舍勘验检查,发现险情应立即报告学校。

  2、消防安全管理 。总务处应在教室、实验室、图书室、食堂、锅炉房、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的防火重点场所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保证灭火药品规格正确、药性有效。应设置人员疏散指示标志,开展夜间活动(包括上晚自习等)的场所应有完好的照明设施和停电应急措施,确保紧急情况下师生的安全撤离和疏散。政教处应组织有关人员熟悉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严禁将煤油灯、蜡烛、煤气罐等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  

  3、用电安全管理 。总务处应定期对电源线路、电器设备等进行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问题引发事故。政教处应教育学生严禁在宿舍私自接线安装各类电器,严禁使用电炉、电褥子等电器。

  4、实验安全管理 。教务处、实验室应严格遵守《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等法规,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学校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熟知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和安全防护、救治措施,并严格按章进行实验教学。除教学正常使用的少量化学试剂外,各种危险化学品应存放在危险品库或专用危险品橱柜内,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危险化学品的采购、验收、保管、领用、消耗等情况学校应保存完整详尽的记录。实验室必须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5、网络安全管理 。教务处应加强对校园计算机网络的管理,加强防止反动、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内容影响学生。1234

  6、其他安全管理 。学校不得允许在校内进行具有危险性的生产作业。

  五、校外活动安全

  1、校外大型集体活动的管理 。各处、室组织学生参加的社会实践活动、公益活动等各种大型活动,应经校长批准,应以安全、就近为原则,提前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措施和逃生应急方案。严格实行学校大型校外活动批准制度。组织学生到外地或较远地方(跨县域)参观学习、参加社会实践、社会公益劳动等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应经校长批准。

  2、校外活动的安全教育与防范 。各处、室组织学生外出前应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配备学校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严禁组织学生前往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参加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实验、实习、勤工俭学等活动应坚持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确保人身安全的原则,健全安全操作规程,有针对性地进行劳动安全教育、组织纪律教育,加强劳动保护。

  3、交通安全管理 。各处、室组织学生集体活动租用的车辆等交通工具,应经交通管理部门检查、许可,按规定运行。学生活动严禁租用证件不全、车况不良的交通工具,严禁使用农用车、拖拉机等不符合规定的交通工具,严禁超载运行。

  4、其他注意事项 。各处、室不得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扑救各类火灾、防汛、防洪和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严禁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各类活动。

  六、健康与卫生安全

  1、学校体育教育的安全 。教务处应加强对体育课教学及校内体育活动的组织工作,加强运动技术指导与安全保护,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体育课教学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地理、气候条件。应规范完善学生健康档案,对不适宜参加剧烈运动的学生,应进行区别教学。学校的体育器械、实验设备等教育教学设施,总务处应严格按照安全和卫生标准配备,并定期进行检修。

  2、学校卫生安全 。总务处应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在卫生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做好疾病防治工作。要按国家规定对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及某些重点疾病组织学生进行群体性预防用药的,应依据法律法规,按国家统一指导原则在卫生部门帮助下进行。处、室有责任抵制其他任何单位、团体和个人以预防和保健等名义向学生推销药品或保健品的行为。

  3、饮食安全 。总务处应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严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可开办。食堂工作人员应进行卫生培训,经卫生防疫部门批准持证上岗,并进行定期体检。食堂工作人员在出现可能传染、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治愈(或排除)相关病症后,方可重新上岗。食堂设施设备及食品采购、加工、贮存等均应遵循相关法律、规范的规定,必须严把食品质量关,不得从无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处购进食品,不得允许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在校内经营食品,坚决杜绝过期、变质、有害、有毒及污染的食品进入校园。学校食堂,特别是学生餐厅不对社会公众开放。

  七、校园秩序安全管理1234

  1、加强安全值班 。政教处必须完善校园治安秩序管理。安排人员昼夜值班,节假日、重大活动时期应轮流值班,对重大滋扰校园治安的事件,应立即向主管部门及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及时实施有效处置。

  2、严格门卫制度 。政教处、总务处应完善门卫制度,防范各种外来的滋扰侵害,建立并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进入校园,不得擅自进入餐厅、宿舍、教室、办公室等场所。

  3、放学秩序管理 。安排领导值班,在上学或放学时进行安全疏导,避免因过于拥挤、秩序混乱引发事故。

  4、宿舍管理。政教处应加强学生宿舍特别是女生宿舍的管理。教师不得将异性学生单独带到宿舍进行谈心或辅导。

  5、财产管理 。总务处应加强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对重点部门和要害部位,应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防止因管理不善发生失火、失窃等事故。

  6、校园周边治理 。政教处应与公安、工商、交通、卫生、文化、综合治理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八、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发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联系公安、急救中心等部门,全力组织抢救,力争使损失和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并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1、事故报告 。发生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学校,能够处理的要将处理情况报告学校。

  2、事故的调查处理 。应积极配合学校和有关部门开展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九、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各处、室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学校限期整改但拒不改正的,依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处、室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对处、室领导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政教处、教务处未按要求开展安全教育,因学生缺乏相应安全知识,致使事故发生且情节严重的;(2)各处、室未按要求建立安全工作制度,处、室安全管理混乱,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3)总务处未按有关法规要求实施校内设施建设和管理,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4)政教处、教务处未按有关法规要求组织开展校外活动,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5)教务处未按有关法规要求组织体育教学和课外活动、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6)政教处未按有关规定要求加强校园秩序管理,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7)总务处未按有关法规要求开展学校卫生工作,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8)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的;(9)对事故未及时组织处理或阻挠学校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的。

  十、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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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实现校园安全零事故的管理目标,依据学校工作分工和"安全管理安排意见",特制定并签订各个教育教学岗位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全体教师要依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规之规定,依法施教、教书育人、安全健康育人、规范认真地完成好学校分配的领导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全面细致地抓好岗位安全管理工作。

  二、学校领导分管工作实行领导分工岗位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求学校领导要依据各自的职位分工,认真负责地组织抓好各自的分管工作,确保分管工作范围内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三、班级安全管理实行班主任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求班主任要严格按照《班主任工作职责》全面组织好班级学生的思想教育、安全纪律教育、卫生食宿管理、蛋奶领发管理以及学生之间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确保班级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四、科任教师要依据学校的课表安排实行课堂安全管理科任教师岗位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求科任教师要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管理规定,认真规范地组织好课堂教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确保课堂教学秩序良好、课堂教学岗位不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五、科室工作人员要依据科室工作职责,实行科室分管工作岗位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求科室人员要认真坚守科室工作岗位,按时抓好分管工作的检查、巡查、统计、考核等,确保管理工作范围内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六、安全值日工作实行岗位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护校人员要依据护校工作职责实行护校岗位工作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七、全体领导和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恪尽职守、认真工作,要以主人翁的政治使命感,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安全防范能力。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教职员工首问首办制。若遇校园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应急处理或报告学校领导处理,凡因突发事件回避或隐瞒不报而酿成事故者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门卫、保安工作岗位责任书另签。

  八、以上各岗位工作人员,凡因工作失职、空岗、工作不负责任等而造成相应失误或安全事故者,均由岗位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全体教师必须恪守教师职责要求,依法规范施教,不得违规工作,凡今后因教师本人体罚学生,教育方法不当,或处理邻里、家庭关系不和而造成影响教育教学秩序或酿成相应事故者均按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民事、刑事责任)。

  教师往返校园交通安全事故责任自负。凡属公差一律乘坐公共汽车,不得骑自行车、电动车、摩拖车等,学校按规定报销差旅费,否则造成交通事故者责任自负。

  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校长与职位领导和科室教师等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校长(签名): 职位领导(签名):

  教 师(签名):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社会稳定,事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是镇教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视并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是实践江总书记关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做到警钟长鸣,长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学校与教师签定《学校校园管理安全工作责任书》。

  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

  学校安全卫生工作事关社会稳定,事关祖国未来,责任重于泰山,每位教师要切实本着对国家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学生负责的精神,抓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2、加强校舍建设和维护管理

  学校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要定期做好校舍的监测和报告,如发现危险,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师生安全。

  3、加强学校管理,切实保障学生安全。

  要加强对校门的管理,严格审查登记制度,严禁社会不法分子混 入校内滋事,要建立健全站岗巡逻制度,学校领导成员要坚持带班,教职工轮班,实行校园24小时监控。

  值日教干必须在教学楼前,监督好各班班主任从教室门前领队下楼出校,并监督好骑自行车学生的秩序。值日教师一律在学校大门口南北两侧各站一人,负责学生的出校秩序和禁止外来人员及车辆的出入。所有值日人员一律早7:10、中午放学11:20、下午上学1:00、下午放学5:00到岗到位,因失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值日人员早7:50、下午1:30准时锁好学校大校门,中午11:20、下午5:30准时开大门,实行静校制度,等师生按时全部离校后必须再锁好大小门。

  午休值班教师于下午1:30按时到岗,负责好相应班级学生的午休、学习、纪律、安全等工作,因空岗或失职造成的事故由相关值班教师承担。

  4、安全检查。

  值班教师对学校进行安全检查,自查涉及面的项目要达100%,对所查出隐患能及时上报,消除。

  5、严格报告制度。

  学校和学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须在半小时内电话报镇教委、党委和政府,半日内及时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处理结果当天内书面报告,不得误报、漏报、迟报和瞒报。

  6、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

  省、市、县、镇等上级部门将组织有关人员随时检查学校对《责任书》的执行情况;凡因工作不负责,玩忽职守,造成校外不法分子入校闹事,破坏公物,盗窃财产等各事件的,均据实追究有关领导及值班人员的责任。凡发生重大事故的,一律取消本年度评先树优资格,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xx镇中心学校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为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稳定,促进我镇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按照教育局安全工作具体要求,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学校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一、安全原则坚持学校安全一把手负责制,一岗双责;责任到人、预防为主;“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并举,宣传、教育、高压多措并用的原则。二、主要任务建立健全各类安全制度,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的方针政策,经常对师生员工实施安全防范教育,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及时排除一切安全隐患,杜绝各类责任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不受损失。三、责任目标建立健全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领导机制,改善小学、幼儿园周边环境和治安秩序,排除校内外一切不安全因素,进一步健全校内安全防范机制。做到校园及周边地区无针对小学、少年儿童的重特大刑事案件;无集体中毒、校舍倒塌、火灾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校园周边200米内无违规或违法设置的娱乐场所;校内或周边无违章建筑、不法饮食摊点和其他违法商业摊点、无证照流动摊贩;接送学生的交通车辆安全可靠,杜绝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校内各种安全消防设施齐全有效,教学、生活和其他学生集中活动场所秩序良好,小学、幼儿园育人环境进一步优化。全学年无校内伤亡事故和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 分值 得分 1.建立健全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设施、措施到位。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学校“一日安全常规”及安全工作的检查、考核、报告制度,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各个环节有明确具体的安全要求,同时建立健全学校各类安全处置预案和安全档案。 6   2.坚持开展师生安全教育与演练。通过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教育,安全意识教育,安全防范教育(交通、消防、社会治安、食品卫生、传染病预防,自然灾害、预防触电、预防溺水和煤气中毒、校内外活动等)和安全技能训练,提高师生防范事故的能力和紧急状态下自救、互救能力。使师生达到相应的安全教育目标。 6   3.严格执行学校大型活动审批制度。学校组织的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必须上报主管部门审批。提前排查不安定因素,制定应急预案,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严禁组织学生进行校外体育活动及参加扑救火灾和防汛、防洪活动。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演出等活动。成立教职工应急突击队,开展模拟演练,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应变处理能力。 6   4.切实加强校舍、设施的安全管理。要特别重视校舍的监控,定期进行勘验检查,发现校舍险情立即停止使用,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新建校舍未经质检部门验收不得使用。杜绝学校建设工程中和建筑物发生坠落坍塌、倾倒等造成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学校校舍严禁外租。民办幼儿园教学场地不进行二次转租,不从事违法活动,严禁托管、安排非本园幼儿食宿。 7   5.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处理好防火与防盗的关系。要根据《消防法》的规定配合消防部门定期对学校设施进行排查。学校实验室、仪器室、图书室、综合电化教室等重点区域和教室、食堂、餐厅、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按照消防规定配置消防设施,确保安全通道的畅通。杜绝因学校管理不善引发的火灾事故。 7   6.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管理。安排专人分管校园及周边治安、安全管理工作,门卫实行审查、登记制度,杜绝外来人员非法侵入校园。要加强对校园计算机网络的管理,防止反动、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东西腐蚀学生。 7   7.加强教学环节的安全管理。学校实验室要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物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严禁闲杂人员出入实验室和仪器室。杜绝学校化学等危险物品在教学、使用、储存运输过程中因管理不善等原因使有毒物质泄露、扩散造成的危险物品安全事故。 7   8.加强师德建设,密切关注教职工思想动向和健康(包括心理健康)状况,提高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增强教书育人、服务教育、管理育人的自觉性,严禁体罚或变象体罚学生,全年没有体罚或变象体罚学生的事故发生,学校要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定期对学生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加强体育设施、体育活动和学校卫生工作的管理。体育活动器械应符合体育活动安全要求。 8   9.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沿路和临街学校、幼儿园要积极与交通管理部门联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划出人行横道线。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管理,严禁车辆超载,严禁跨乡镇超远距离接送学生幼儿。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必须符合公安、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杜绝校园内或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中发生的交通事故。 8   10.加强饮食卫生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条例》、《学生集体用餐监督办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严防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的发生。杜绝学校违反食品卫生法,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师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食物中毒事故。 8   11.加强寄宿学生的管理。学校要制定严格的学生宿舍安全管理措施,学生宿舍必须符合消防的安全要求,并采取防盗措施。严禁在学生宿舍内私接各种电器,严禁把煤油灯、蜡烛等易燃物品和刀具等危险物品带入宿舍。严禁学生校外租房。 8   12.杜绝其他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要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全面防范各类不安全因素,按规定安装防雷装置,并做好预防雷雨、暴雨、洪涝、地震等气象地质、自然灾害的防御工作。制定安全预案,避免学生受到压力容器,溺水、触电、雷击、踩踏等各类事故侵害。 7   13.年内无伤亡事故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若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人,不得谎报、瞒报。 15   考核人员签名   合计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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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学校 责任 安全 工作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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