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分类:规章制度 作者:倩倩 阅读量:          下载此文档

  一、校园环境卫生由学校大队部具体负责管理。

  二、校园环境卫生分区分块管理,并由专人负责,校园环境卫生共分四大块:教室卫生、清洁区卫生、专业教室卫生、办公室卫生。教室卫生、清洁区卫生责任人为各班班主任,专业教室卫生责任人为专业教师,办公室卫生责任人为各科室主任或组长。学校将与各责任人签订《卫生责任状》,各责任人必须保障在学校正常工作日内与举行重大活动期间,责任区内无纸屑无污迹无死角,无乱扔乱画乱倒行为。

  三、教室卫生、清洁区卫生坚持一日两扫, 学校大队部定时组织检查。

  四、定期大扫除制度。由学校大队部定期或大型活动前出具通知,举行全校大扫除,并由大队部、医务室联合检查。

  五、随查制度。为加强学校环境卫生的管理,自本制度实施之日起,学校对各班教室卫生区、清洁责任区随时抽查,检查得分纳入各班的班级日常管理。

  六、监督检举制度。发动学生监督检举乱扔乱画乱倒的不文明行为,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凡检举外班学生不文明行为一次,情节属实者,检举者与被检举者将给予奖分与罚分的处理。

  七、卫生监督岗轮流值勤制度。卫生监督岗由四、五、六年级各班轮流担任,人数20—40人,轮值时间一星期,在轮值时间内,卫生监督员必须对校园内乱扔乱画乱倒的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要制止,并登记在案,最后交大队部做出处理,对轮值卫生监督岗的班级,大队部要进行督察,并给出考核得分,得分直接加入期末班主任考核总分。

  八、对能坚持做到“五不”“四见”的学生,大队部与各班级要注意发现,并采用多种形式表彰优秀,树立榜样。

  九、我校教职员工有义务维护校园环境卫生,应带头执行校园卫生管理制度。

  十、各办公室卫生,大队部每天随查,大扫除后检查给予评分,评分结果纳入期末“优秀年级组”考核。

  一、校园环境卫生是校容校貌的重要体现,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良好的校园环境卫生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必要条件。

  二、树立"以卫生为光荣,以不卫生为耻辱"的新风尚.人人讲卫生,处处讲卫生,天天讲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坚决执行"卫生三不要求":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杂物,不乱涂乱写乱画。

  四、坚持卫生扫除制度,室内和室外环境卫生包干负责,天天打扫,保持全日整洁干净。并定期安排搞全校性卫生大扫除(每周一次)。

  五、建立班级卫生责任制,负责室内外环境卫生包干打扫工作。

  1、各班教室每日一打扫,安排在下午放学后完成。

  2、各班包干区每日一小扫,分别安排在早自修或下午第四节课后完成。

  六、健全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及时公布检查评比结果。

  1、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由各专业部负责主持。

  2、各班公共卫生区的检查评比由各专业部组织学生会干部进行,并及时公布。

  3、每周卫生大扫除的检查评比由各专业部负责,并公布检查结果。

  七、实行奖惩制度

  1、检查结果作为优秀班集体评比条件之一。

  2、对有意违反学校卫生制度者,视情节及时予以批评教育或惩罚处理。

  一、村会委环境卫生管理职责:

  1、各村委会是其区域范围的卫生责任管理单位,负责对责任区域范围内的垃圾收集清运与环境卫生保洁清扫进行统筹管理,设立垃圾清运中转站,定期转运。建立一个垃圾池一个垃圾箱,垃圾池主要收集村民日常生活垃圾,垃圾箱主要收集可回收和有害垃圾。

  2、村委会要根据该村的道路、居住区、人流密集区等区域范围划分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责任区,安排垃圾清运频次与指定监督员进行管理。

  3、村委会要对垃圾收集清运与各小组的保洁日常工作进行管理,确保垃圾定点堆放、及时清运。

  4、村委会负责每月对责任区内的垃圾收集清运及与各组组长对农户卫生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巡回检查。

  二、农户卫生保洁责任及标准:

  1、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坚持做好家庭环境卫生保洁,搞好四旁植树,绿化美化家园。

  2、努力争当卫生文明户、文明家庭。敢于同一切不讲文明卫生、破坏环境的行为作斗争。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邻里监督,强化环境卫生意识,积极协作,为共建和谐生态新农村做贡献。

  4、室外保持整洁,房前屋后无杂草、无乱堆乱放、无果皮纸屑、无污泥恶臭、无人畜粪便,畜禽圈舍,劳动用具摆放整齐,墙体无乱写乱画、乱钉乱挂。

  5、室内经常打扫,

  清洁明亮,家具干净,摆放有序。

  6、负责对自己生产生活区域内每天所产生的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废弃物等一切垃圾,分类进行管理。设立一个垃圾池和一个垃圾桶,对于可以焚烧处理的垃圾在垃圾池中自行处理,不能焚烧的垃圾必须入桶,待村垃圾转运人员定期清运。

  三、垃圾清运制度

  负责垃圾清运的人员每天按时清运该村的垃圾到中转站,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定期从垃圾中转站转运到各乡镇的农村环境管理中心进行集中处理。

  四、监督管理及评比表彰制度

  1、各村支部书记为环境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各农户为具体责任人。

  2、广泛开展“卫生文明户”等多种形式的农村卫生保洁创评活动。

  3、各村委会成员和村民小组长组成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每月对该村环境卫生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查,按标准评出当月的“卫生文明户”。

  4、对“卫生文明户”进行宣传表扬,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或悬挂流动红旗。对卫生保洁落实较差的农户实行张榜公布。

  5、按各村农户10%的比例,在每月的“卫生文明户”中评选出年度“最佳卫生文明户”,并颁发奖牌和奖金。

  为提高我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构建一个卫生、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村实际,经村民代表提议,村委会研究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制定如下约定。

  一、本村内所有居住者对本村的环境卫生负有监督、保洁责任,严禁在大街小巷、门前屋后等公共区域堆放垃圾、杂物、废料,乱倒污水。违者第一次罚款10元,由村委会或卫生监督员现场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清扫干净;第二次罚款30元,强制其清理干净,并给予书面警告;三次以上每次罚款50元,并书面写检查公示。

  二、本村内所有居住者要严格遵守垃圾定点处理制度,各家各户的垃圾应按时倒入指定位置,不准乱丢、乱倒、乱堆、乱放。违者每次罚款10元,并负责清理干净。

  三、建筑用的砂、石、灰等各种材料,如需要在路边堆放的,要做到:不影响交通;加强材料管理,经常打扫;施工完毕及时处理运走。如造成污染者罚款50元。

  四、村内不准占道经营、乱摆乱卖、乱拉标语、广告等,违者罚款30元,并负责清理干净。

  五、村内无污水横流、沟渠无漂浮物、做到水清渠净,禁止在沟渠、水源内倾倒垃圾、污水、杂物,违者每次罚款20元,并责令其清扫干净。

  六、充分发挥村内的标语、专栏、板报等宣传阵地,宣传卫生常识、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传染病的防治等知识,普及与健康相关知识。

  七、严禁任何个人非法制造、经销、买卖、私藏管制刀具、火枪等凶器和危险品;任何人不得以各种借口煽动群众到机关、学校、企业、村民委员会办公地、他人住宅起哄捣乱、闹事、制造事端,不得寻衅滋事,扰乱社会治安秩序。

  八、严禁赌博和小偷小摸,反对迷信活动,严禁利用迷信活动造谣惑众、骗取财物。违者由村委会代强制制止或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

  九、不偷拿国家、集体、他人财物,不损毁集体公共设施,不乱砍滥伐树木。违反者,或作价赔偿、或予以修复和补种,情节严重,损失重大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严格执行信访条例,不得违法违规上访。

  十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公民必须实行计划生育,做到少生优生,树立科学、文明的婚育新观念。

  十二、本村规民约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十三、本规定的解释权村民委员会所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条 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城市环境卫生的统一管理工作。

  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保洁责任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规划、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卫生、房产、园林等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环境卫生事业发展所需要的经费,使环境卫生事业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设施,制定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提高垃圾的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置率,促进其产业化发展,逐步建立和完善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社会服务体系。

  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环境卫生设施专业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卫生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的环境卫生意识,树立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的道德风尚。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爱护环境卫生设施,尊重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和阻挠环境卫生作业人员正常作业。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切实改善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切实保障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

  第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在环境卫生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环境卫生保洁管理

  第九条 本市实行环境卫生保洁责任区制度。保洁责任按照下列规定划分:

  (一) 主、次干道和沿街公厕、废弃物转运站等公共环境卫生设施,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负责;

  (二) 街巷、住宅小区由街道办事处(镇)负责,其中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

  (三) 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等单位的所在区域,由本单位负责;

  (四) 建筑施工工地和未经验收、移交的道路,由建设单位负责;

  (五) 商场、集贸市场、摊点、宾馆、饭店等场所及其附属的室外场所,由管理单位或者经营者负责;

  (六) 专用道路、河道、机场、码头、火车站、长途汽车站、人行过街桥、地下过街通道、风景名胜区、公园、绿化地带、文化体育场所、停车场等公共场所以及公路、铁路两侧用地范围内,由管理单位或者经营者负责。

  城乡结合地区或者行政辖区的接壤地区保洁责任不清的,以及对责任单位的确定存在争议的,由上一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确定。

  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与责任单位签订保洁责任书。

  第十条 环境卫生保洁责任区的责任人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清扫保洁工作,及时履行清扫保洁责任;或者委托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代为履行,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12345

  第十一条 环境卫生保洁,应当达到国家和本市规定的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避免因违章作业造成污染。

  主、次干道和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作业,应当按照清扫保洁作业规程进行。主、次干道的每日首次清扫保洁作业应当在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第十二条 不得随地吐痰、便溺,不得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不得乱倒污水。

  禁止在露天场所、垃圾转运站、垃圾容器内焚烧树叶和垃圾,严禁将树叶和垃圾扫入下水道。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倾倒、堆放或者处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不得擅自从事经营性粪便清挖;不得晒制粪干。

  运输砂石、土方、混凝土、灰浆、灰膏等散体、流体物质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车辆,应当密封严实,沿途不得泄漏、遗撒、污染路面。

  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发现违反前二款规定行为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和清扫(除);对拒不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清扫(除)的,可以责令将运输车辆停放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三章 生活垃圾管理

  第十四条 生活垃圾是指城市中的单位和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及为生活服务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粪便。

  对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的单位依法实行行政许可制度。

  第十五条 生活垃圾应当定点、定时投放和收集。

  生活垃圾逐步实行袋装收集和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具体实行的区域、时间由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确定并公布。

  第十六条 在实行袋装化收集的区域,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收集,并运送到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设置的密闭生活垃圾容器或者垃圾转运站。收集的时间应当予以公告。

  未实行袋装收集区域的单位和居民,应当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容器内或者垃圾投放点。

  第十七条 生活垃圾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按规定及时清运。清运时间应当避开城市交通高峰期。

  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未接管的住宅小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建设单位负责清运。

  第十八条 生活垃圾必须运送到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处理厂(场)进行处理。

  对生活垃圾应当采用卫生填埋、生物制肥、焚烧、综合利用等方式处理,并达到国家无害化标准要求。

  在生活垃圾处理厂(场)内拣拾垃圾,应当按照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规定有组织地进行,不得擅自拣拾。

  第十九条 单位、个体经营者、居民和暂住人口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生活垃圾处理费专项用于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

  第二十条 中小学、托儿所、幼儿园、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和居民住户(利用住宅从事生产、经营的除外)产生的粪便,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负责清运。其他单位产生的粪便的清运,应当自行负责,也可以委托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实行有偿服务。

  粪便管道、化粪池清疏可以委托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实行有偿服务。12345

  第二十一条 不得将工业垃圾、危险垃圾、建筑垃圾投放到生活废弃物容器、转运站、处理厂(场)内。

  第四章 建筑垃圾管理

  第二十二条 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泥浆及其他废弃物。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七日前,到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申报建筑垃圾数量、运输路线、运输车辆、处理场地等事项,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

  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审核决定。核准的,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建筑垃圾处置费用,并发给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未经核准的,予以书面答复。

  禁止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对建设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在施工现场范围内堆放,及时清运,在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将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全部清除。

  建筑工地及垃圾处理场的进出路口路面应当硬化处理,配设车辆冲洗设施(含排水沟、沉沙井等),保持周边环境及车辆清洁。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核准的运输单位运输。

  第二十六条 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按照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审批的时间、路线、数量,将建筑垃圾运送到指定的处理场地。

  第二十七条 回填工程基坑、洼地等需要消纳建筑垃圾的,消纳单位和个人应当到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由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统一调度、安排。

  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修建、装修房屋产生的零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除。也可以委托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单位有偿清运,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单位应当自接受委托之日起三日内清运完毕。

  第二十九条 不得将危险垃圾混入建筑垃圾。

  第五章 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三十条 环境卫生设施包括公共厕所、化(贮)粪池、废物箱、垃圾容器、垃圾转运站、垃圾和粪便处理厂(场)、洒水(冲洗)车供水器、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工作和休息场所、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等。

  第三十一条 市、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卫生设施专业建设规划和《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办理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审批手续。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确定的位置、用地面积、规模建设环境卫生设施,不得擅自变更位置或者减少建设数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阻挠建设环境卫生设施。

  第三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项目设计审查中,应当按照环境卫生设施设计规范,一并对环境卫生设施进行审查。

  第三十三条 环境卫生设施专业建设规划确定和预留的环境卫生设施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第三十四条 从事城市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城市道路建设和景区(点)开发建设的单位,以及机场、车站、公园、商店等公共设施、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卫生的规定和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环境卫生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建设工程概算。未建设环境卫生设施或者环境卫生设施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交付使用。12345

  已建成使用的主干道、次干道、广场、住宅小区和商业贸易区环境卫生设施数量低于国家规定设置标准的,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按照规划要求组织补建或者配置,所需费用由原建设单位承担。

  第三十五条 在主、次干道两侧和旅游景区(点)、繁华商业区新建公共厕所,不得低于国家城市公共厕所一类标准;在其他区域内建设公共厕所,不得低于国家城市公共厕所三类标准。

  通过社会融资方式建设公共厕所,经规划管理部门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在原标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建筑面积,但最多不得超过原建筑面积的二倍,增加部分可以作为其他经营用房。

  提倡和鼓励商场、餐饮、宾馆、加油站等场所内的公用厕所在营业时间内向社会开放。

  第三十六条 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投资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负责维护管理,也可以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出让经营管理权,由取得经营管理权的单位和个人负责维护管理。通过社会融资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机场、广场、公园、文化体育场所、商场、集贸市场、大型停车场、风景名胜古迹游览区等公共场所内的公共厕所、生活垃圾容器、废物箱,由其管理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由开发建设单位投资建设的新建住宅区的公共厕所、小型生活垃圾转运站、生活垃圾容器、废物箱及市容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工作和休息场所,尚未移交的,由开发建设单位管理。

  第三十七条 环境卫生设施管理者、经营者应当对环境卫生设施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定期维护维修,保证设施、设备完好和正常使用。

  第三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不得改变环境卫生设施使用性质,不得擅自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因城市建设确需拆除、迁移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提出拆除、迁移方案,报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并依法进行重建或者给予补偿。

  第三十九条 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厂(场)的设置,由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厂(场),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设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厂(场),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符合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四十条 在下列区域内不得设置填埋式生活垃圾处理厂(场):

  (一)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和地下水补给区保护范围;

  (二)城市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区域;

  (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

  (四)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处罚:

  (一)不履行环境卫生保洁责任区清扫保洁责任的;

  (二)随意倾倒、抛撒、堆放生活垃圾或者建筑垃圾的;

  (三)运输车辆沿途泄漏、遗撒、污染路面的;

  (四)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乱倒污水的;

  (五)未及时清运建筑垃圾造成污染或者未及时清运生活垃圾的;12345

  (六)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

  (七)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的;

  (八)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

  (九)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十)损坏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的;

  (十一)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将树叶和垃圾扫入下水道的,处以十元以下罚款;

  (二)擅自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擅自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三)未按核准的时间、路线清运建筑垃圾或者未随车携带核准证件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占用、擅自迁移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改变环境卫生设施使用性质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五)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生活垃圾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未建设环境卫生设施或者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经验收不合格交付使用的,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组织补建或者改造,所需费用由原建设单位承担,并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每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侵犯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合法权益造成人身伤害,应当给予治安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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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随地吐痰,不乱写乱画,讲校园环境卫生其实很简单,关键看你有没有心。下面小编整理了校园环境卫生演讲稿,供你参考。

  校园环境卫生演讲稿篇1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下午好!

  今天,利用这个时间,总结一下开学以来的卫生情况。总得来说,各班的卫生情况还是比较好的。各班都能坚持做到一天两清扫,打扫得也非常干净。比如大家看,现在的校园里,经过大家的努力,看起来非常干净,一点儿脏东西也没有,看到以后心情非常舒畅。在这方面做得最突出的班级是八年级,八年级负责的操场清洁区面积大,学生活动的多,但是他们能保持的干干净净,这些离不开班里每个同学的努力。在这方面做得较好的班级还有:九年级、四年级、三年级,希望其它的班级都来向他们学习。但是,我们的卫生工作也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课间,卫生区内没有值日生;有的班内卫生太差。更让我们头疼的是,许多同学都有随手乱扔杂物的坏习惯。

  校园,是老师和同学们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校园环境卫生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我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同时,校园环境卫生也是一个学校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学校对外形象好坏的重要因素,也是学生整体素质的一个反映。维护校园卫生是我们每一个师生的义务和责任。相信没有一位老师或同学愿意在嘈杂垃圾成堆的环境中学习和生活。要使校园环境卫生变得更加洁净,就要从我们身边的一点一滴做起。

  为此,希望同学们,按以下要求去做:

  1、各班卫生区课间安排值日生,负责清洁区的卫生工作。看到随手乱扔的同学让他捡起来。也许,你会说,他们不捡怎么办?你可以将他的名字记下来,告诉他们的班主任,对该生提出批评。低年级在这方面需班主任加强督促。

  2、各班教室内每天有1——2人值勤,主要负责讲台、窗台、黑板的灰尘及清扫用具和作业本的摆放等,希望没有安排执勤学生的班级尽快布置。

  3、改掉乱扔杂物的坏习惯。

  同学们,我们每天大部分的时间是在学校度过,我知道大家都愿意生活在一个干净整洁的环境里,而干净整洁的校园环境靠得是大家的共同努力。只要我们全体师生都重视起来,老师经常讲,同学之间互相督促,互相提醒,见到杂物随手捡起来扔进垃圾桶。我相信,过不了几天,学校内的烂纸等杂物就会在同学们那一双双小手的帮助下,全都跑进垃圾桶里。我们校园内那些垃圾桶,一定会非常高兴,因为它们再也不会眼睁睁地看着杂物在院里乱飞,自己却为空着肚子而发愁了。而且,当你们走近它们时,它们还会感谢你们没有忘记它们的存在,没有忽略它们的作用。

  作为一名学生,我们的素质也是在这些小小的细节中所体现出来的。校园是个小社会,在这个小社会中如果我们能通过对自己的约束和努力维护它的环境卫生,那么在将来走入社会这个大环境中时,也就可以更好的融入其中。

  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爱护田坝九年制学校的校园环境做起。一片纸,我们捡起;一滴水,我们节约;一堆垃圾,我们打扫,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保护校园环境吧!我期盼着走进洁净的田坝九年制学校,地面一尘不染,一株株绿树为我们提供新鲜的空气,一棵棵小草、一朵朵小花为我们装点校园。如果人人都能做到这些,我们校园内的活雷锋也就会越来越多,我们的校园环境也就会越来越好。越来越好的事你们愿意去做吗?既然愿意,那么,接下来,我就看大家的实际行动了。我相信大家一定能说到做到。

  校园环境卫生演讲稿篇2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早晨好:

  当我们在绿树成荫的校园里漫步时,会有什么感觉呢?当我们在窗明几净的教室里学习时,

  会有什么感觉?当我们在整洁优雅的环境里生活时,又会有什么感觉呢?

  从开学以来,我校大部分班级卫生扫除积极、及时、到位,卫生保持良好,不少班主任老师经常到教室和公共区内检查和指导大扫除,为确保我校校园环境的优美洁净无私地默默地工作着,值得大家学习和敬佩。上周我们对全校各班教室进行了一次检查。在检查中,我们发现,有的教室墙面上有同学们留下的“佳作”——乱写乱画,这些“佳作”在雪白的墙面上显得格外刺眼;有的教室里地面上还有中午午餐时遗忘打扫的饭菜,不少班级工具柜外面沾上许多污迹,有的班级教室里的垃圾桶几乎装满,里面最多的是什么呢?是大家吃的各种零食包装袋。

  这几周以来,我常常在校园操场、教室楼梯、教室走廊等地方,弓下腰捡起有些同学随意丢弃的垃圾。有的同学看见了地面的垃圾,却熟视无睹,不屑一顾,反正不是我丢弃的,与我无关;有的同学看见了,主动拾起垃圾,放到垃圾桶里。同学们,你们觉得刚才说的现象哪些与优美的校园环境不和谐呢?

  老师们,同学们,为了进一步提升我校校园环境卫生质量,讲究卫生,减少疾病发生,打造优美的学习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我们倡议:

  1.人人以爱护校园环境为己任,认真做好教室、办公室、公共区、厕所等卫生打扫,还给校园一个优美的环境。

  2.不在校园里丢弃废物和垃圾,主动做绿色环保卫士,主动捡起地面上的垃圾。

  3.不随地吐痰,不乱写乱画。学文明人,做文明事。

  4.办公室、教室里的劳动工具摆放规范,办公室的办公用品和同学们的学习用品摆放整齐。

  5.各班卫生委员每天坚持对教室和公共区进行卫生督查。

  6.住校生宿舍内务整理规范,讲究卫生,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管理。老师们,同学们,爱护环境,讲究卫生,提高环保意识,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高度文明的象征,也是一个人美好素养和良好习惯的具体体现。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以主人翁责任感,从自身做起,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打造我们优美洁净的校园环境!

  本周工作要点:迎接学月考试,师生广播体操比赛

  谢谢大家!

  校园环境卫生演讲稿篇3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是“保护地球母亲,净化校园环境”

  同学们,地球是人类的共同家园。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的地理环境持续恶化。面对日益恶化的地球环境,我们都有义务,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保护我们的生存家园。我们要有保护环境的时代责任感。虽然我们还是学生,但是,我们可以从身边小事做起,从爱护学校环境做起。“心系全球,着眼身边,立足校园”是对大家的基本要求。

  同学们,我们学校一直以来就非常重视校园环境的建设,为的是给大家在优美的校园里舒心地学习和生活。你看,在这春意盎然,风景如画的校园里,我们学习和生活是多么的幸福啊!享受着美好校园环境的权利是我们,当然,保护美好校园环境的责任也应该是我们。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只有人人爱护环境,才能实现共同分享幸福与快乐。

  同学们,在4月22日“世界地球日”来临之际,我特别发出倡议:“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保护环境,让绿色生命来激发我们对生活、对学习的热爱!”面对校园中一个个不和谐的镜头,我们应该作一番认真的思考:我们应该做什么?我们不应该做什么?我们能够做些什么?

  眼前的问题是,我们是不是停留在要等到丢了垃圾再去被动地打扫?我认为,“先丢后扫”不是给自己添麻烦吗?这种做法既影响了校园环境卫生,也浪费了宝贵的学习时间。如果大家增强环境保护的意识,人人养成把废物放到垃圾桶的良好习惯,就可以大大减轻打扫卫生的压力。

  古人曾经说过,“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应该从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一片纸,我们捡起;一堆垃圾,我们打扫;一株花木,我们珍惜;一棵小草,我们爱护。请大家多弯弯腰,捡捡果皮纸屑,多走走几步,爱护绿色生命。从一点一滴的环保行为做起,

  拯救一片绿色,留住一片美丽,平凡之中见精神,细微之处显文明。爱校如家,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你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以实际行动来爱护我们美丽的校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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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园环境卫生演讲稿篇4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在我们搬进新学校后,我们的学习环境变了,变的干净、整洁了。当我们坐在明亮的教室里上课时,当我们下课后在宽阔整洁的操场上活动时,有没有想过:这么干净的校园,平时值日的同学得打扫多长时间,平时师生们得多么精心的维护,我们在破坏它,于心何忍啊!我们要从身边做起,为校园卫生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校园是我们大家的,我们有义务和责任来维护校园环境。在校园中,经常会发现有人摇晃树木,践踏花草,在洁白的墙面上留下脚印;在墙上和桌椅上乱涂乱画,让本来干净的墙面、桌椅上变得肮脏不堪,有的在离垃圾桶不远处乱丢果皮纸屑;还有的人则不管校园纪律在楼道内大声喧哗、追跑打闹,让噪音遍布校园;更有甚者在校园内对同学说粗话、脏话,甚至大打出手。这都是不文明的现象,都不应该在一个小学生身上出现。为了让校园环境更加美好,希望同学们尽量做到以下几点:

  一:不乱丢果皮纸屑,不践踏花草,不破坏校园绿化;

  二:不在墙面和桌椅上乱涂乱画,不踢踹墙面爱护公物;

  三:不在校园内大声喧哗,追跑打闹,做到文明礼貌,对同学要团结,避免打架;

  四:看到有垃圾及时捡起,不要嫌麻烦,校园的卫生会就此变好。

  你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我挥一挥双手,不留下一片纸屑。校园环境卫生要靠大家来共同维护,让我们每一个人动动手,弯弯腰,让我们的校园变的更有光采。

  校园环境卫生演讲稿篇5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清洁校园美化环境靠大家。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小草发芽了,树木变绿了。自从马团长来我园,为了给孩子们创建一个优美舒适的活动环境,为了我们有一个更好的工作环境,想方设法,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把我们的校园整得象一个五彩的乐园,一盆盆花,一块块绿草地,使我们的校园焕然一新,充满生机。

  我们也许注意到,我们的保育教师每天都是七点左右就来到幼儿园,把我们的校园打扫得干干净净,可是早饭过后,我们就会发现校园里,楼梯上会有小食品的包装袋。也许你会说是我们的家长素质太低了,让孩子养成了随吃随扔的坏习惯,我们看到美丽的校园有了垃圾心里也很不舒服。保育教师不停地保洁,可是孩子们习惯不好,整得快扔得快。我想要使我们的校园永远美丽,要靠大家的力量,光凭保育教师的保洁效果是不太好的。作为二幼的每一名员工和每一个孩子都有责任美化我们的校园,美化我们的环境。为了让我们的校园更美丽,首先从我做起,也就是我们教师自己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给孩子们带好头。我们也发现我们的教师也有乱扔纸屑的现象,有的人是到自己班级管理处注意了不乱扔,可到了别的地方就乱扔,好像别的地方与自己无关。美丽环境靠大家,当你正想随手扔出食品袋的时候,请多走几步,放入垃圾箱里;当你看见校园地上有纸片时,请你弯腰捡起来,把它放进垃圾筒里,当孩子们看见你捡纸片时,我想他就不会扔到地上了。我们人人要洁身自爱,遵守公德,幼儿园一定会更干净更美丽。

  其次,我们要教育自己班的幼儿。我们经常会看到校园墙上有脚印,孩子们做过操后楼梯上会出现沙土树叶或者墙上的画被蹭破。我们去远足时,孩子们都在校园里站队,因孩子们都带有吃的东西,队伍出发后校园便有了很多食品袋。为什么呢?这就是我们的教师教育孩子还不够,如果你经常提醒孩子,或站队时进行随机教育,让孩子多走几步扔到垃圾筒里,孩子们还会乱扔吗?

  为什么送孩接孩之后校园里会有垃圾呢?有的教师也许会说,我班的孩子习惯很好呀!在教室里从不乱扔。确实如此,我们的孩子在教室里已养成了把垃圾扔到垃圾筒里,可一出教室就忘了。我也认为我班的孩子卫生习惯最好,可有一次放学时我们奖给了孩子们每人一块糖,在教室里我们一再强调到了外边不要乱扔糖纸,一定要扔到垃圾筒里。可是下班时我在校园里还是发现地上有糖纸。我们自己也是,在家里校园里不乱扔,可到了大街上,当看不到垃圾筒的时候,就会不由自主地把纸片或果皮随手扔到角落里,这就是我们的环保意识还不够强,我们的幼儿的环保意识还很弱!我们要让孩子们树立强烈的环保意识,并自觉地去进行环境保护。我认为我们做教师的要教育孩子们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不随地乱吐乱扔,有了垃圾找垃圾筒。

  2、不践踏草地,不摘树叶。

  3、不用脚往雪白的墙上踩。

  4、不乱涂乱画。

  5、见到乱扔果皮纸屑的人要及时制止,并帮他们扔到垃圾筒里。

  6、无论在校园还是在大街上看到地上有纸屑,随手捡起来,扔到垃圾筒里。

  7、不说脏话,语言环保。

  亲爱的同事们,我们都希望自己有一个干净、整洁、美丽的生活环境,光靠保洁人员还不行,要靠我们大家,从自己做起,教育我们的幼儿,再让幼儿带动我们的家长,家长影响他们周围的同事,由于我们的努力,会影响到很多人,甚至整个市,我们的力量是很大的,美丽的校园靠大家,我们要尽自己的能力,使我们的幼儿园,甚至整个市变得更干净、更美丽!

  清洁校园,美化环境,靠大家,大家的力量不可估,我们是美丽的创造者,让我们为了校园的美丽而尽心尽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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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https://www.512406.cn/articles/40l.html

标签: 环境卫生 管理制度 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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