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内部人员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
办公室内部人员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
一、岗位职责
(一)主任岗位职责
1、协调办公室各岗位与区行各部室及各基层办事处工作。
2、督促抓好全行安全保卫工作。
3、负责开展全行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建工作。
4、督促“争先创优”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开展。
5、负责全行性重要会议的组织。
6、抓好增收节支和后勤服务。
7、组织协调好本部门各岗位之间的工作。
8、及时贯彻落实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副主任岗位职责
分管安全保卫、党建(含共青团)、工会、纪检监察工作副主任岗位职责
1、 具体负责安全保卫、党建(含共青团)、工会、纪检监察的日常工作。
2、负责安全保卫、纪检监察、党建、工会的统计报表、材料上报等工作。
3、负责案件查防、党风廉政建设、员工思想行为排查和执法监察工作。
4、认真组织党建活动、共青团活动、“争先创优”活动开展,筹备职代会和积极组织各种文体活动。
5、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对员工教育进行组织指导,对全行优质文明服务进行明查暗访。
6、负责党员党费、团费、员工会员会费的收缴、上划工作,并负责党务、工会的财务管理工作。
7、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人事、文秘工作副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全行劳动人事计划管理和人事政策的落实兑现。
2、认真搞好基层班子、干部队伍的考察任免及调配上报工作。
3、全行性的文件起草、来文的处理各部室发文及信息上报的把关,全行性材料的撰写。
4、抓好全行的档案管理工作。
5、及时上报信息,完成宣传报道任务。
(三)、人事干事职责
1、负责全行劳动工资、劳动保险发放、收缴工作,及时做好劳资管理的日常工作。
2、抓好全行技术干部和老干部的管理工作。
3、负责“两证”年检和机构管理工作。
4、抓好全行妇女及计划生育工作。
5、按时、按质地完成上级行有关科室规定的各种材料上报工作。
(四)、文书岗位职责
1、做好全行文件的收发文登记、传阅和分发工作。
2、管理全行公文传输工作。
3、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4、做好全行报刊的分发工作。
(五)、后勤管理员岗位职责
1、搞好车辆安排、管理、维修和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
2、做好职工食堂的管理工作。
3、负责全行的物业管理。
4、具体负责全行办公用品的购置、保管与发放 。
5、做好来人接待工作。
6、做好各种会议的后勤工作。
7、负责机关的卫生管理。
(六)、押运(守库)人员岗位职责
1、守押人员要积极参加区行及本部组织的制度、规定、教育学习。
2、守押人员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严格请销假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
3、不得违反押运、守库规定和操作规程。
(七)、运钞驾驶员岗位职责
1、要积极参加区行及本部组织的制度、规定、教育学习 ;
2、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严格请销假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
3、不得违反对运钞车使用的各项规定。
4、熟悉押运期间防暴力侵害预案,明确押运防暴力侵害预案的职责分工。123
二、考核办法
(一)主任岗位考核办法
1、协调办公室各岗位与区行各部室及各基层办事处工作。
(10分)
如属于本部门岗位之间与其他部室、办事处出现推诿扯皮现象而导致延误工作,根据问题性质扣3-5分。
2、督促抓好全行安全保卫工作。
(30分)
如出现工作失误,根据具体情况扣5-10分。
3、负责开展全行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建工作。
(10分)
如出现工作失误,根据具体情况扣3-5分。
4、督促“争先创优”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开展。
(10分)
如在上述活动中达不到上级行的要求,在上级行检查中发现问题,扣3-5分。
5、负责全行性重要会议的组织。
(10分)
如会议组织不好而造成工作影响的,扣3-5分。
6、抓好增收节支和后勤服务。
(10分)
如工作不到位出现失误、漏洞,根据具体情况扣3-5分。
7、组织协调好本部门各岗位之间的工作。
(10分)
如本部门各岗位之间因协调不好出现工作失误,根据情况扣3-5分。
8、及时贯彻落实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10分)
如出现延误工作现象扣3-5分。
(二)副主任岗位考核办法
分管安全保卫、党建、工会、纪检监察工作副主任考核办法
1、
具体负责安全保卫、党建(含共青团)、工会、纪检监察的日常工作。
(50分)
不按规定组织检查(每月检查一次检查面达到100%)少检查一次扣10分;安全检查不认真、不细致、不严肃、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处理不果断,对该罚的不罚,该处分的不能提出处分建议,对检查时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没发现一次扣10分;对各种自卫器械、报警设备、消防器材、运钞车等安全设施不完善不达标或失修,存在隐患不能及时消除或不督导员工正确使用安全设施扣10分;未对持管枪人员进行审查考核或用人失查发现员工有问题没有采取测试扣10分; 未经上级行批准,擅自使用临时工守库、持枪、押运扣10分; 对上级行下发有关制度、规定没有及时落实,导致违规现象发生一次扣10分; 在上级行组织的各种检查中被发现存在隐患和漏洞并进行通报者一次扣10分;被上级行表彰一次奖10分。
2、负责安全保卫、纪检监察、党建、工会的统计报表、材料上报等工作。
(10分)
各种报表、材料漏报、迟报或报错,每次扣3-5分。
3、负责案件查防、党风廉政建设、员工思想行为排查和执法监察工作。
(10分)
各种责任书的签订要及时到位,各种检查按规定进行,不及时签订各种责任书、不按规定进行检查,扣3-5分。
4、认真组织党建活动、“争先创优”活动开展、筹备职代会和积极组织各种文体活动。
(10分)
如组织不力、措施不到位而出现问题扣3-5分。
5、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对员工教育进行组织指导,对全行优质文明服务进行明查暗访。
(10分)
发现问题不及时汇报或瞒报、不及时处理的,扣3-5分。
6、负责党员党费、团费、员工会员会费的收缴、上划工作,并负责党务、工会的财务管理工作。
(10分)
分管人事、文秘工作副主任考核办法
1、负责全行劳动人事计划管理和人事政策的落实兑现。123
(20分)
如出现工作失误扣3-5分。
2、认真搞好基层班子、干部队伍的考察任免及调配上报工作。
(10分)
如考察不实造成影响的扣3-5分。
3、全行性的文件起草、来文的处理各部室发文及信息上报的把关,全行性材料的撰写。
(40分)
如把关不严出现问题扣5-10分。
4、抓好全行的档案管理工作。
(10分)
如出现工作失误,扣3-5分。
5、及时上报信息,完成宣传报道任务。
(20分)
如出现工作失误,扣3-5分。
(三)、人事干事考核办法
1、负责全行劳动工资及劳动保险的发放、收缴工作。
(40分)
如出现工作失误,一次扣3-5分。
123办公室内部人员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
一、岗位职责
(一)主任岗位职责
1、协调办公室各岗位与区行各部室及各基层办事处工作。
2、督促抓好全行安全保卫工作。
3、负责开展全行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建工作。
4、督促“争先创优”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开展。
5、负责全行性重要会议的组织。
6、抓好增收节支和后勤服务。
7、组织协调好本部门各岗位之间的工作。
8、及时贯彻落实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副主任岗位职责
分管安全保卫、党建(含共青团)、工会、纪检监察工作副主任岗位职责
1、 具体负责安全保卫、党建(含共青团)、工会、纪检监察的日常工作。
2、负责安全保卫、纪检监察、党建、工会的统计报表、材料上报等工作。
3、负责案件查防、党风廉政建设、员工思想行为排查和执法监察工作。
4、认真组织党建活动、共青团活动、“争先创优”活动开展,筹备职代会和积极组织各种文体活动。
5、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对员工教育进行组织指导,对全行优质文明服务进行明查暗访。
6、负责党员党费、团费、员工会员会费的收缴、上划工作,并负责党务、工会的财务管理工作。
7、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人事、文秘工作副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全行劳动人事计划管理和人事政策的落实兑现。
2、认真搞好基层班子、干部队伍的考察任免及调配上报工作。
3、全行性的文件起草、来文的处理各部室发文及信息上报的把关,全行性材料的撰写。
4、抓好全行的档案管理工作。
5、及时上报信息,完成宣传报道任务。
(三)、人事干事职责
1、负责全行劳动工资、劳动保险发放、收缴工作,及时做好劳资管理的日常工作。
2、抓好全行技术干部和老干部的管理工作。
3、负责“两证”年检和机构管理工作。
4、抓好全行妇女及计划生育工作。
5、按时、按质地完成上级行有关科室规定的各种材料上报工作。
(四)、文书岗位职责
1、做好全行文件的收发文登记、传阅和分发工作。
2、管理全行公文传输工作。
3、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4、做好全行报刊的分发工作。
(五)、后勤管理员岗位职责
1、搞好车辆安排、管理、维修和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
2、做好职工食堂的管理工作。
3、负责全行的物业管理。
4、具体负责全行办公用品的购置、保管与发放 。
5、做好来人接待工作。
6、做好各种会议的后勤工作。
7、负责机关的卫生管理。
(六)、押运(守库)人员岗位职责
1、守押人员要积极参加区行及本部组织的制度、规定、教育学习。
2、守押人员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严格请销假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
3、不得违反押运、守库规定和操作规程。
(七)、运钞驾驶员岗位职责
1、要积极参加区行及本部组织的制度、规定、教育学习 ;
2、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严格请销假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
3、不得违反对运钞车使用的各项规定。
4、熟悉押运期间防暴力侵害预案,明确押运防暴力侵害预案的职责分工。
二、考核办法
(一)主任岗位考核办法
1、协调办公室各岗位与区行各部室及各基层办事处工作。(10分)
如属于本部门岗位之间与其他部室、办事处出现推诿扯皮现象而导致延误工作,根据问题性质扣3-5分。
2、督促抓好全行安全保卫工作。(30分)123
如出现工作失误,根据具体情况扣5-10分。
3、负责开展全行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建工作。(10分)
如出现工作失误,根据具体情况扣3-5分。
4、督促“争先创优”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开展。(10分)
如在上述活动中达不到上级行的要求,在上级行检查中发现问题,扣3-5分。
5、负责全行性重要会议的组织。(10分)
如会议组织不好而造成工作影响的,扣3-5分。
6、抓好增收节支和后勤服务。(10分)
如工作不到位出现失误、漏洞,根据具体情况扣3-5分。
7、组织协调好本部门各岗位之间的工作。(10分)
如本部门各岗位之间因协调不好出现工作失误,根据情况扣3-5分。
8、及时贯彻落实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10分)
如出现延误工作现象扣3-5分。
(二)副主任岗位考核办法
分管安全保卫、党建、工会、纪检监察工作副主任考核办法
1、 具体负责安全保卫、党建(含共青团)、工会、纪检监察的日常工作。(50分)
不按规定组织检查(每月检查一次检查面达到100%)少检查一次扣10分;安全检查不认真、不细致、不严肃、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处理不果断,对该罚的不罚,该处分的不能提出处分建议,对检查时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没发现一次扣10分;对各种自卫器械、报警设备、消防器材、运钞车等安全设施不完善不达标或失修,存在隐患不能及时消除或不督导员工正确使用安全设施扣10分;未对持管枪人员进行审查考核或用人失查发现员工有问题没有采取测试扣10分; 未经上级行批准,擅自使用临时工守库、持枪、押运扣10分; 对上级行下发有关制度、规定没有及时落实,导致违规现象发生一次扣10分; 在上级行组织的各种检查中被发现存在隐患和漏洞并进行通报者一次扣10分;被上级行表彰一次奖10分。
2、负责安全保卫、纪检监察、党建、工会的统计报表、材料上报等工作。(10分)
各种报表、材料漏报、迟报或报错,每次扣3-5分。
3、负责案件查防、党风廉政建设、员工思想行为排查和执法监察工作。(10分)
各种责任书的签订要及时到位,各种检查按规定进行,不及时签订各种责任书、不按规定进行检查,扣3-5分。
4、认真组织党建活动、“争先创优”活动开展、筹备职代会和积极组织各种文体活动。(10分)
如组织不力、措施不到位而出现问题扣3-5分。
5、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对员工教育进行组织指导,对全行优质文明服务进行明查暗访。(10分)
发现问题不及时汇报或瞒报、不及时处理的,扣3-5分。
6、负责党员党费、团费、员工会员会费的收缴、上划工作,并负责党务、工会的财务管理工作。(10分)
分管人事、文秘工作副主任考核办法
1、负责全行劳动人事计划管理和人事政策的落实兑现。(20分)
如出现工作失误扣3-5分。
2、认真搞好基层班子、干部队伍的考察任免及调配上报工作。(10分)
如考察不实造成影响的扣3-5分。
3、全行性的文件起草、来文的处理各部室发文及信息上报的把关,全行性材料的撰写。(40分)
如把关不严出现问题扣5-10分。
4、抓好全行的档案管理工作。(10分)
如出现工作失误,扣3-5分。
5、及时上报信息,完成宣传报道任务。(20分)123
如出现工作失误,扣3-5分。
(三)、人事干事考核办法
1、负责全行劳动工资及劳动保险的发放、收缴工作。(40分)
如出现工作失误,一次扣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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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三、学生公寓值班员、保洁员、维修人员处罚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公寓全体值班员、保洁员、维修人员的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证学生公寓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为广大住宿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确保服务到位、工作到位,宿管科组织人员对对安排的各项工作,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纪或失职行为,给予如下处分:
(一)学生公寓值班员处罚办法
1、值班员因事离岗应办理请假手续,以便安排其他同志替岗,杜绝发生空岗现象。凡检查中发现值班员有迟到、早退、中途擅自离岗情况者,每次扣 5 分,罚款5元;擅自离岗5至10分钟者,每次扣10分,罚款10元;离岗1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处理,对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旷工人员,矿工时间在10分钟至半小时之内者,发现一次扣20分,罚款20元;一次矿工时间在半小时至两个小时之内者,发现一次扣50分,罚款50元;一次矿工时间在两个小时至四个小时之内者,发现一次扣100分,罚款100元;一次矿工时间在四个小时至六个小时之内者,发现一次扣150分,罚款150元;一次矿工时间在六个小时至八个小时之内者,发现一次扣200分,罚款200元;对旷工时间超过两个小时的人员,态度端正者,写出书面检查,上交罚款,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对态度恶劣,或因旷工造成公寓或学生财产损失者,除赔偿损失,给予辞退处理;触犯刑律者,依法处理;对在一个月以内迟到、早退、擅自离岗累计次数达3次的人员,当月扣100分,罚款100元,并予以辞退。
2、在值班岗位发现睡觉者,每次扣5分,罚款5元。
3、值班期间有小商、小贩进入楼内推销,发现一次扣 5 分,罚款5元。
4、对携带贵重物品(如台式电脑、桌椅等)外出公寓,未按要求办理登记的值班人员,发现人次扣10分,罚款10元;因未按要求履行岗位职责,而导致台式电脑、桌椅等贵重物品丢失的值班人员,扣 100分,罚款100元,并赔偿因个人失职而导致的全部损失。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公共及个人财产损失,由责任人承担一切责任。
5、严禁男女生互访,因公务进入公寓的异性,应持宿管科证明,发现无证明有男女生互访的现象,发生一次扣100分,罚款100元。
6、外来人员持宿管科证明进出公寓,发现无证明进出公寓的外来人员,发现一次扣10分,罚款10元。
7、对早出晚归的学生应按要求及时请示并办理登记手续,对既不请示又不登记的值班人员,发现一次扣10分,罚款10元。
8、值班人员应妥善保管好“五表”,并按要求严格登记。严禁在“五表”上乱写乱画,应保证“五表”完整无缺。发现未按要求登记,“五表”有缺页或乱写乱画情况,发现一次扣10分,罚款10元。
9、电话机白天应放置在办公桌上,夜间应放置在在值班室内,不得丢失。值班人员应及时接听电话,发现问题立即汇报,保持通信畅通。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1分钟)接听电话的值班人员,发现一次扣5分,罚款5元;对丢失话机的人员,照价赔偿。
10、对生病的学生,应主动联系老师、联系医生,对发现学生生病冷漠无情、漠不关心的值班人员,发现一次扣50分,罚款50元。对因失职而危及学生生命安全的值班人员,予以辞退处理。
11、严格安全巡查制度,平时每天对学生公寓进行9次安全巡查,寒暑假期间每天对公寓内外进行5次安全巡查,检查结果认真登记,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对未按要求安全巡查的人员,发现一次扣5分,罚款5元;对未按要求登记的人员,1234567
发现一次扣5分,罚款5元。
12、严禁自行车、电动车等车辆存放公寓内,发现以上情况,对值班人员扣 5 分,罚款5元。
7、在学生公寓内私自出售物品或进行其他盈利活动的,扣 分。
13、严禁携带白酒、啤酒、煤气罐、酒精炉等危险品进入公寓,因工作不到位、检查不到位,发生携带白酒、啤酒、煤气罐、酒精炉等危险品进入公寓的情况,发现一次对值班员扣50分,罚款50元。由此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扣200分,罚款200元,并予以辞退。
14、对在公寓内发生的打架斗殴、乱喊乱叫、乱扔杂物等影响公寓安全稳定的现象,不制止、不报警,不汇报,处置不及时的值班人员,扣 50 分,罚款50元。
15、公寓内发生火情时,应当采取断然措施扑灭火灾,疏散人员,向相关领导和部门汇报,保证学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对应对措施不力、临阵退缩的公寓工作人员,发现一次扣200分,罚款200元,并予以辞退。因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承担经济赔偿,触犯刑律的人员,依法处理。
16、对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完不成工作任务的人员,发现一次提出批评,扣10分,罚款10元;超过两次者,予以辞退。
17、值班员不在指定地点值班,发现一次扣5分,罚款5元。
18、值班期间打牌、下棋、听收音机、看电视等,做与值班无关的事,发现一次扣5分,罚款5元。上班期间酗酒者,发现一次扣5分,罚款5元。
19、发现私自外借宿舍钥匙,反锁公寓大门,私自留人住宿者,发现一次扣50分,罚款50元。
20、发现私接乱拉电线,使用电炉子、热得快、酒精炉、煤气炉等大功率电器及炊具者。扣50分,罚款50元。因私自乱拉电线,使用违禁电器和炊具,造成严重后果者,予以辞退。
21、值班员、保洁员平时应由中门进出公寓,非特殊情况(火情、检查、领导安排)不得随意开偏门,发现随意开偏门者,扣5分,罚款5元。
22、值班员应按规定按时开关公寓大门,不得随意早开或晚关公寓大门,发现有以上情况者,扣5分,罚款5元。
23、严禁值班员家属携带公寓或学生宿舍钥匙, 发现有以上情况者,扣5分,罚款5元。
24、严禁值班员、保洁员及家属在学生公寓搞经销商品、卖水,发现有以上情况者,扣5分,罚款5元。
25、未经宿管科批准,严禁私自允许外人在学生公寓用水用电,发现有以上情况者,扣10分,罚款10元。
26、严禁值班员、保洁员到校外卖废品,发现有以上情况者,扣5分,罚款5元。因私自外出卖废品发生的安全问题自己承担责任。
27、发现值班人员辱骂学生、与学生打架者,扣10分,罚款10元。带来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辞退。
28、值班员、保洁员应熟练掌握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以便在发生火灾等情况时能够及时处理。对不能熟练掌握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灭火器材使用方法的人员,扣10分,罚款10元,并限期掌握。对经过学习仍达不到工作要求的人员,予以辞退。
29、值班员、保洁员应了解并熟记相关部门级领导的联系方式(如:校内外报警电话、急救电话、火警电话、校医院电话、学工干部夜间值班电话、报修电话、宿管科办公电话、宿管科领导电话等),发现问题立即汇报。对不能熟记以上电话的人员,扣10分,罚款10元,并限期掌握。对经过学习仍达不到工作要求的人员,予以辞退。1234567
30、值班员应着装整齐、注意仪容仪表,严禁光背、穿拖鞋值班。发现有以上情况的人员,扣5分,罚款5元。
31、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严禁在考勤时代人签名,不得干扰考勤工作。发现干扰考勤工作、代人签名者,扣5分,罚款5元。
32、值班员、保洁员应按时参加宿管科组织的各种会议,不得迟到、旷会,不得在会议期间交头接耳、接打手机、睡觉、随意外出,需要发言者经支持人同意后方可发言。发现迟到、旷会,会议期间交头接耳、接打手机、睡觉、随意外出者,扣5分,罚款5元。
33、严禁值班员相互之间发生争吵、打架等影响团结的不良行为,一经发现,对当事人扣 20 分,罚款2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34、值班员应协助管理员老师对社会实践学生进行管理,提醒同学妥善保管好个人的贵重物品,不得让学生在值班岗位看书看报、上网聊天、收听音乐、收看电视,值班同学应佩戴袖标、坐姿端正、待人礼貌。对发现以上问题不管不问的值班人员,扣5分,罚款5元。
35、发现值班员、保洁员私自关闭门厅等场所照明灯,发现一次,扣5分,罚款5元。
36、对私自占用、使用学生宿舍、活动室、角房等未分配给自己使用房间的人员,发现后限期搬离,并扣50分,罚款50元。逾期不搬者,予以辞退。
37、发现值班员有强行购买学生个人物品者,发现一次,扣5分,罚款5元。因强行购买学生物品与学生发生冲突者,发现一次,扣20分,罚款20元。因此事给学校带来恶劣影响者,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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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生公寓保洁员处罚办法
1、不能按要求、按时完成分管卫生区的工作,达不到卫生标准者,扣10分,罚款10元。
2、地面卫生应做到:干净整洁,无积水、无污迹、无灰尘、无痰迹、无瓜果皮、无塑料袋及废纸等生活垃圾。达不到以上标准者,每项扣2分,罚款2元。
3、墙面、门窗卫生应做到:无灰尘、无污迹、无蛛网、无小广告等乱贴乱画情况。达不到以上标准者,每项扣2分,罚款2元。
4、各楼梯间的楼梯、栏杆、扶手、墙壁应做到:无积水、无灰尘、无痰迹、无瓜果皮、无塑料袋及废纸等生活垃圾。达不到以上标准者,每项扣2分,罚款2元。
5、值班室内卫生(包括地面、墙面、桌面、门窗、玻璃、床上用具、炊具、灭火器材、各种卫生工具、各种表格、橱子、水桶、面盆、便盆等),应做到:a:地面、墙面、门窗玻璃、橱子、镜子、灯具洁净无污迹,无蛛网、无乱贴乱画现象。b:床上用品干净整洁。c:面盆、便盆等应保持干净整洁。d:桌面干净无杂物。e:床下及室内的其他物品摆放整齐,闲杂衣物放进橱子。达不到以上标准者,每项扣2分,罚款2元。
6、擦地面时不得将脏水溅到墙上,垃圾桶清理干净并放在指定位置,桶内垃圾不应超过桶的1/3容量,垃圾应及时外运,卫生车应放在中间楼梯下(不用时暂存仓库)。达不到以上标准者,每项扣2分,罚款2元。
7、严禁在公寓内及楼周边晾晒捡拾的馒头、烧饼。严禁在公寓周边闲地上种植蔬菜、花果。达不到以上标准者,每项扣2分,罚款2元。
8、灭火器材按规定摆放并擦干净,整妆镜洁净无污迹,黑板、展板无乱画乱涂现象。达不到以上标准者,每项扣2分,罚款2元。
9、卫生工具如苕帚、撮子、拖把等应放入杂物间或洗刷间。达不到以上标准者,每项扣2分,罚款2元。1234567
10、不及时外运垃圾者,发现一次,扣2分,罚款2元。垃圾桶洗刷不干净者,发现一次,扣2分,罚款2元。不叠被子,床上物品不整洁者, 发现一次,扣2分,罚款2元。楼梯下及其他公共场所存放垃圾废品者, 发现一次,扣2分,罚款2元。从楼上向外乱扔杂物、乱倒垃圾者, 发现一次,扣2分,罚款2元。分管的卫生区有蜘蛛网者,发现一次,扣2分,罚款2元。分管的卫生区有小广告者,发现一次,扣2分,罚款2元。垃圾桶内超过1/3的垃圾,未及时清理者,发现一次,扣2分,罚款2元。公寓大门或附近墙面有乱贴标语广告情况,未及时清理者,发现一次,扣2分,罚款2元。
11、协助管理员做好勤工助学、社会实践学生的管理服务工作;发现对勤工助学、社会实践学生不管不问,检查、管理工作不到位者,发现一次,扣2分,罚款2元。
12、做好宿管科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如:协助维修、服务学生、冬季关门窗、管理好宿舍钥匙、寒暑假期间的公寓工作等)。不能按要求完成以上工作者,扣2分,罚款2元。
13、对私自占用、使用学生宿舍、活动室、角房等未分配给自己使用房间的人员,发现后限期搬离,并扣50分,罚款50元。逾期不搬者,予以辞退。
14、发现保洁员有强行购买学生物品者,发现一次,扣5分,罚款5元。因强行购买学生物品与学生发生冲突者,发现一次,扣20分,罚款20元。因此事给学校带来恶劣影响者,予以辞退。
15、其他与值班员相同的工作及要求,按相同的处罚办法执行。
(三)学生公寓维修人员处罚办法
1.不能按要求完成承担的维修任务者,扣10分,罚款1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2、对报修人态度恶劣、拒绝报修者,发现一次,扣10分,罚款10元。
3、报修单有损坏、缺页、乱写乱画情况着,发现一次,扣10分,罚款10元。
4、不能按要求定期检查水、电、暖、木制作等设施,对出现的问题不能及时修理、及时汇报者,发现一次,扣10分,罚款10元。因检查不及时而造成水电设施发生故障,导致学生公寓停水停电情况者,扣100分,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5、做好供电设备的防火、防雷电,供水、供暖设施的防冻工作。因工作不到位、失职造成的供电设备发生火灾、雷击,水暖设施冻坏,影响正常工作开展者,扣100分,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6、因工作不到位而发生长明电、长流水等跑、冒、滴、漏现象者,发现一次,扣10分,罚款10元。
7、不按操作规范和施工程序开展工作,引发安全人身及其他事故者,发现一次,扣10分,罚款10元。因不按操作规范和施工程序工作而引发的人身伤亡事故,由责任人承担一切责任。
8、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执行维修材料管理使用规定,发现丢失维修材料、工具或将维修材料随意送人者,发现一次,扣10分,罚款10元。并按维修材料价格照价赔偿。
9、发现非工作人员进入配电室,扣100分,罚款100元,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10、发现配电室及室内配电设备因未做好防水、防冻、防雷、防鼠、防风等人为原因发生的安全问题,扣100分,罚款100元,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11、按要求做好值班工作,有事事前请假,严禁擅自离岗。对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者,发现一次,扣10分,罚款10元。1234567
12、离岗1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处理,对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旷工人员,矿工时间在10分钟至半小时之内者,发现一次扣20分,罚款20元;一次矿工时间在半小时至两个小时之内者,发现一次扣50分,罚款50元;一次矿工时间在两个小时至四个小时之内者,发现一次扣100分,罚款100元;一次矿工时间在四个小时至六个小时之内者,发现一次扣150分,罚款150元;一次矿工时间在六个小时至八个小时之内者,发现一次扣200分,罚款200元;对旷工时间超过两个小时的人员,态度端正者,写出书面检查,上交罚款,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对态度恶劣,或因旷工造成公寓或学生财产损失者,除赔偿损失,给予辞退处理;触犯刑律者,依法处理;对在一个月以内迟到、早退、擅自离岗累计次数达3次的人员,当月扣100分,罚款100元,并予以辞退。
13、将维修废料旧料随地乱扔者,发现一次,扣5分,罚款5元。
14、电工必须学生公寓公共场所及学生宿舍供电设备、供电线路及照明灯具的正常运行和使用,保证学生公寓应急灯、安全出口等安全指示标志完好无损。保证楼梯间的照明灯全亮,走廊内的照明灯,必须保证隔一亮一,学生宿舍内的照明灯具、插座、线路必须保证完好无损,不得出现公寓、宿舍无电情况。达不到以上标准,发现楼梯间灯不亮时,每发现一个扣1分,罚款1元。发现走廊灯不亮时,每发现一个扣1分,罚款1元。发现学生宿舍灯不亮或插座无电时,每发现一个扣1分,罚款1元。发现安全指示标志损坏时,每发现一个扣10分,罚款10元。并令电工限期维修,在规定的时间内仍不能修好时,每发现一个扣10分,罚款10元。因维修、汇报不及时,无故拖延、敷衍了塞、不能胜任工作而引发安全责任事故者,追究其责任并予以辞退。
15、水工必须保证供水设施供水管道正常进行,保证学生宿舍生活用水的正常需求。对学生报修的下水道堵塞、管道漏水等情况应立即维修。因下水道堵塞、管道漏水等不能及时维修而影响学生正常使用或由此给学生带来财产损失者,每发现一个扣10分,罚款10元。对无故拖延、敷衍了塞、不能胜任工作者,予以辞退。
16、木工必须保证学生公寓及学生宿舍木制作设施(如:门窗玻璃、门鼻、床体等)完好无损。发现门窗玻璃、门鼻、床体等不能及时维修时,每项扣10分,罚款10元。因维修、汇报不及时,无故拖延、敷衍了塞、不能胜任工作而引发安全责任事故者,追究其责任并予以辞退。
17、对不能按要求正常值班的维修人员(夜班值班费,按每人每夜5元记取),发现后扣发值班费,并每次扣10分,罚款10元。
18、对未按要求签到的人员,发现一次,扣5分,罚款5元。
19、对私接乱拉电线、私改供水管道的维修人员,并每次扣10分,罚款10元。
20、对未按要求做好值班工作记录、设备运行记录、设备维修记录的人员,发现一次扣10分,罚款10元。
四、辞退规定:
1.不服从管理及工作安排,完不成值班员、保洁员、维修人员工作任务。
2.因值班、巡查等个人原因而造成公共及学生贵重物品丢失者。
3. 因工作不到位等个人原因而造成的火灾安全事故者,发生火情等安全事故不能积极抢险者。
4、因检修或汇报不及时而发生的水、电、暖、木等设施等安全责任事故者。1234567
5、不了解消防灭火知识的常识,不熟悉相关部门的联系方式,不能熟练掌握消防灭火器材的使用技能,影响公寓工作正常开展者。
6、由于个人行为不当,给学校带来负面影响者。
7、达不到小学以上文化程度者。
8、多次(三次以上)擅自离岗不能履行岗位职责者。
9、旷工两小时以上者。
10、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工作者。
11、连续两学期考评成绩最后两名者。
12男同志年龄到65岁,女同志年龄到60岁。
13、本人自愿辞职人员(提前三天提出)。
14、宿管科根据相关规定予以辞退的人员(提前三天提出)。
五、奖励办法
1、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者,每学期奖励50元。
2、对公寓工作做出特殊贡献者,每人每次奖励100至200元。
3、全年无缺勤、旷工者,年终奖励50元。
4、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者,年终奖励50元。
5、能够保证维修工作正常进行,保证学生生活学习需求者,年终奖励100元。
6、在上级检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者,每人50元。
7、在学生公寓做出突发事件时(如:火情、用电安全、学生生病受伤),做出突出贡献者,每人50元。
8、在新生入校、毕业生离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者,每人50元。
9、年终检查考核被评为优秀的人员,一等奖(95分以上),奖励100元。二等奖(90至95分),奖励80元。三等奖(85至90分),奖励60元。四等奖(80至85分),奖励50元。
10、年终评为学生公寓安全工作先进个人者,每人奖励50元。
11、年终评为学生公寓卫生工作先进个人者,每人奖励50元。
12、年终评为学生公寓安全工作先进楼的工作人员,每人奖励50元。
13、年终评为学生公寓卫生工作先进楼的工作人员,每人奖励50元。
六、学生公寓及值班员、保洁员、维修人员考核办法
(一)公寓安全管理及“安全先进楼”评选办法
1、“安全先进楼”评选每年进行一次,名额最多不超过6个,每个
“安全先进楼”奖励100元。
2、“卫生先进楼”评选每年进行一次,名额最多不超过6个,每个
“卫生先进楼”奖励100元。
3、“安全先进楼”、 “卫生先进楼”的成绩确定:依据平时抽查、每月、每学期及年终检查成绩而确定。
4、公寓发生火灾、失窃及在校内产生恶劣影响的其它安全事故时,
取消该公寓评选“安全先进楼”资格。
5、公寓公共场所的卫生环境达不到卫生保洁标准,平时抽查连续两次卫生成绩排名最后两名,或年终检查总成绩低于90分时,取消该公寓评选“卫生先进楼”资格。
6、评选卫生先进楼时,按照男女生公寓分别评选。
(二)学生公寓先进个人评选
1、安全(值班)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1)能够按要求值班、按时签到、无擅自离岗空岗现象。
(2)能够按要求巡查、及时处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
(3)能够认真填写“五表”,“五表”无乱写乱画、缺页现象。
(4)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到位、管理到位,无车辆、酒、煤气罐、烧烤炉、宠物进公寓现象;无外来人员进公寓现象;无男女生互访现象;无早开门、晚关门现象;无早出晚归人员不登记现象;无携带电脑等贵重物品外出现象。
(5)能够熟练并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相关部门的联系方式;能够及时正确处理公寓内发生的紧急突发事件。1234567
(6)在学生公寓发生火灾、打架斗殴等安全事故时,能够临危不惧、及时处置。
(7)当学生生病或学生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能够服务、主动联系老师与医生。
(8)灭火器、消防栓、安全指示标志无缺失现象。
(9)能够按要求管理使用好学生公寓大门及宿舍钥匙,无丢失钥匙现象。
(10)无打架骂人现象;无经销商品现象。
(11)年度内未发生火灾、失窃等责任安全事故。
2、保洁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1)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卫生保洁任务。
(2)在宿管科组织的卫生检查中,平时卫生成绩:男生公寓85分以上;女生公寓90分以上。期末检查成绩:男生公寓85分以上,女生公寓90分以上。年终检查成绩:男生公寓85分以上,女生公寓90分以上。
(3)公共场所的地面:无污迹、无积水、无生活垃圾;墙面:无污迹、无蛛网、无乱贴乱画现象。
(4)门窗玻璃干净整洁;垃圾桶干净整洁。
(5)值班室内务卫生达标:室内地面:无污迹、无积水、无生活垃圾;墙面:无污迹、无蛛网、无乱贴乱画现象;门窗玻璃干净整洁;床上用品干净整洁;地面桌面物品摆放整齐。
(6)无晾晒馒头、烧饼等变质食品现象。
(7)公寓底层消防通道无废旧物品车辆等现象。
(8)能够协助管理员老师安排落实好勤工助学、社会实践学生工作。
(9)无打架骂人现象;无经销商品现象。
(10)着装整洁,文明上岗。
(11)严格执行考勤规定,无擅自离岗、空岗现象。
3、维修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1)态度端正、服务热情,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
(2)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和施工程序,无违章现象。
(3)严格执行维修材料管理使用规定,无损坏丢失现象。
(4)严格执行报修维修程序,报修单、派工单、用料单,无乱写乱画、丢失缺页现象。
(5)严格执行考勤规定,无擅自离岗、空岗现象。
(6)无长明电、断电、乱接乱拉电线,无跑、冒、滴、漏,无床体、门窗损坏等现象。
(7)无安全责任事故。
(8)无闲散人员进入配电室现象。
4、特殊贡献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1)在新生入校、毕业生离校工作中,工作认真、兢兢业业、顾全大局,表现突出,为新生入校、毕业生离校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2)在上级检查公寓工作时表现突出。
(3)在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4)在上级组织的重大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
1234567管段人员要按时上下班,因特殊情况不能上班的,要提前请假,不准迟到、早退、旷工。迟到或早退1分钟扣一分,依次类推,迟到或早退30分钟按旷工处理,有事不请假、不来上班按旷工处理。
管段人员上班时要按规定穿公司制服上岗,巡路时要穿反光背心,不按要求的,发现一次扣2分。
工作期间,管段人员不得擅自并岗、串岗、睡岗、脱岗、越界巡路,不能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在上班期间买菜、逛超市)发现一次扣2~6分。
严禁酒后上班,酒后上班按旷工处理.
管段人员上班期间应确保自己管辖路段的道路卫生,确保清扫人员每天早上清扫时间(5:30—8:30),中午清扫时间(13:00—15:30);要求每天7:30—18:00由点捡人员进行全天点捡保洁,确保路面干净、整洁,不能确保的每次扣2~6分。
管理人员发现保洁人员在路边聊天或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没有去制止的,发现一次扣2~6分。
管理人员应加强责任心,随时准备好备用的保洁员,当自己管辖段有保洁人员辞职时,能及时找到新的保洁员顶上,以免影响道路保洁工作,没有做好准备,影响到道路保洁工作的,每次扣2~6分。
管理人员应随时掌握路面情况和保洁人员情况,发现有迟到、早退、旷工的应及时处理,做好每月保洁人员考勤工作,没按要求有做到的,每次扣2~6分。
管段人员上班期间联系不上的,每次扣2~6分。
管段人员上班期间,早上8:00必须直接到自己管辖路段巡视、检查;不按要求的,发现一次扣2分;中途不得擅自回物业部办公室,下午(冬季时间14:30—17:30,夏季时间15:00—18:00)必须在自己管辖路段巡视、检查,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可以离开自己管辖路段,若被查到擅自回物业部办公室的,每次扣2~6分。
管段人员上班期间必须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并且要出现在较明显的位置,若故意躲避在隐蔽的位置,故意让领导无法看到的,经查属实,每次扣2~6分。
管段人员是道路管理第一责任人,每天应加强道路巡视,做到早巡视、多检查,第一个掌握道路上的第一首信息情况,在领导之前发现问题并且第一时间处理问题,起到一线管段人员的岗位作用;若自己管辖路段有问题,自己没有发现而被市民投诉或部门领导先发现,(如道路上撒漏泥土、垃圾、石渣、石头、砖头、木头、纸板等或设施损坏如路灯被撞损坏、井盖、雨水箅子损坏或缺失的,路面开挖等等)每次扣1~3分;被公司领导先发现的,每次扣3~6分;被局领导或市领导先发现的,每次扣完当月全部补贴和奖金。
管段人员在上班期间发现道路上的问题,能处理的,故意视而不见不处理,(如道路上洒落有泥土、石渣、石头等,看到了当做没看到),经查属实,每次扣4~6分。
管段人员应在自己管辖路段重要的节点进行留守,如经常有车轮带泥上路的路口要重点留守或安排保洁人员轮流留守,不按要求做的,每次扣2分。
政治任务期间,管段人员应按领导要求把政治任务信息或会议内容及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个保洁员,未及时传达的,每次扣2~6分。
政治任务期间,管段人员除特殊情况外必须全部上班,确保政治任务的顺利完成,政治任务期间管段人员联系不上的,每次扣6~10分,故意不参加政治任务的,情节严重的,报公司领导班子严肃处理。
管辖路段出现问题(一般事件)接电话起10分钟未到达现场处理的,每次扣1~3分;(较大事件)管段人员接电话起10分钟未到达现场处理的,每次扣3~6分;重大事件10分钟未到达现场的,每次扣6~10分;情节严重的并报公司领导班子严肃处理。
管段人员本职岗位,发挥岗位作用,若在工作不到位,
管段人员能做好当月工作记录
管段人员工作出色,受到公司领导、局领导或市级领导表扬的,每次加10分。
管段人员受到群众或社会各界表扬的,经查属实的,每次架10分。
管段人员为公司争光取得荣誉的,每次加10分。
泰长运司[2005] 号
关于印发《二○○五年奖金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分公司、厂、站、处室:
现将《二○○五年奖金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出相应的考核细则,认真做好奖金二次分配工作,为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生产)任务而努力奋斗。
特此通知
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二○○五年奖金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完善分配制度,充分调动公司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奖金考核办法:
一、考核的对象
公司全体计时、计件在岗人员。
二、考核的原则
月度兑现,累计考核,年终结算,奖惩兑现。
三、考核的内容
五大指标:利润、安全、营欠、优质服务、例保及二级维护。
四、各类人员的岗位系数:
1.总经理、书记 岗位系数:2.1
2.副总、工会主席 岗位系数:1.9
3.总经理助理、工会副主席、中层正职(含主持工作的副职)
岗位系数:1.7
4.中层副职(含中层助理) 岗位系数:1.5
5.总帐会计 岗位系数:1.3
6.行管人员、值班长 岗位系数:1.2
7.班长 岗位系数:1.1
8.其它人员 岗位系数:1.0
五、奖金的考核标准与奖惩
1.月度的奖金系数分1为120元;
2.奖惩:
根据各单位全年完成效益的情况,公司计财处应本着实事求是、科学认真的态度,对各二级单位认真进行考核、审计,如实反映其经济运行状况,年终公司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给予奖励,对未完成经济指标的单位将视情给予必要的处罚。
六、指标考核比例及要求
利 润 | 安 全 | 营 欠 | 优质 服务 | 例保及 二级维护 | 劳动纪律 | |
一分公司 | 40 | 30 | 25 | 5 | ||
快客分公司 | 70 | 25 | 5 | |||
汽车站、修理厂、高港站 | 70 | 10 | 5 | 15 | ||
处 室 | 70 | 15 | 15 |
七、发放时间
1.月度奖:每月20日;
2.年终奖:视情确定。
八、审批程序
1.基层:由基层制表,计财处、安机处、运务处签署考核意见,办公室审核,总经理室审批;
2.处室:由办公室制表,计财处、安机处考核,总经理室审批。
九、其它
1.公司计时在岗人员每人每月下浮200元,纳入奖金考核;
2.快客、旅游分公司驾驶员的浮动工资、奖金与行车费一并考核;
3.一分公司新开班线均按其50%的标的纳入考核指标;
4.基层单位在年内发生人员变化视具体情况按增人增资、减人减资考核;
5.外借人员不享受奖金,新进人员一年内不享受奖金(组织调动除外);
6.总公司按核定系数下达奖金总额,各基层应根据本单位情况制定考核细则,实行二次分配,并将分配方案报公司备案;
7.各考核部门应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以数据、实绩为依据,做到科学认真、实事求是的进行考核,真正发挥奖惩激励机制的作用,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十、本办法如与公司新的规章制度相抵触,则按公司新规章制度执行。
十一、本办法从二〇〇五年一月起执行,解释权属办公室。
十二、附件
1.利润指标考核办法;
2.安全考核办法;
3.营欠考核办法;
4.优质服务考核办法;
5.车辆例保及二级维护考核办法;
6.劳动纪律考核办法。
二〇〇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利 润 指 标 考 核 办 法
一、利润指标、完成比例、得分(利润指标为万元)
单 位 | 全年指标 | 月度指标 | 完成比例 | 得分 |
一分公司 | 480 | 24 | 100 | 40 |
快客分公司 | 400 | 20 | 100 | 70 |
西站 | 166 | 13.8 | 100 | 70 |
高港车站 | -30 | -25 | 100 | 70 |
修理厂 | 0 | 0 | 100 | 70 |
南站 | 95 | 7.92 | 100 | 70 |
公 司 | 260 | 21.66 | 100 | 70 |
二、考核时间
当月利润指标考核时间为次月20日。
三、考核办法
根据总经理室与各分公司签订的《二○○五年经营承包责任目标书》上的利润指标,每月按累计完成利润情况进行考核,当月完成指标该项得满分,完不成指标该项不得分,所扣分值在年内累计完成的月份补足。
四、视同利润
如确因特殊情况影响各单位利润指标完成,各单位需在次月15日前以书面报告上报总公司,经总经理室研究同意后,方可作为视同利润计入指标考核。
附件2
安 全 考 核 办 法
1.对各二级运输单位考核以责任行车事故为考核依据。其中一分公司、快客分公司如发生重、特大行车事故,除扣除事故单位当月奖金的30%外,经理、分管安全经理、安全员奖金全部取消。
2.对汽车站考核以责任性商务事故、工伤事故、火灾、爆炸事故为考核依据。如发生责任性商务事故,则扣除事故单位当月奖金的30%。如发生死亡、工伤事故或火灾、爆炸事故,除扣除事故单位当月奖金的30%外,站长、分管安全站长的奖金(含下浮工资)全部取消。
3.对修理厂考核以重大设备事故、火灾、爆炸事故、职工因工伤亡事故为考核依据。如发生重大设备事故、火灾、爆炸事故或职工重伤、死亡事故,除扣除当月奖金的30%外,厂长、分管安全厂长奖金(含下浮工资)全部取消。
4.公司各单位、部门如发生重、特大恶性事故,则扣除公司处室全体人员当月奖金的30%。
5.对全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一分公司、快客、经理、分管安全经理、安全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附件3
营 欠 考 核 办 法
一、考核的内容及考核基数的确定
考核内容指各单位、部门的营收欠缴款,车辆承包欠款、单位往来欠款及个人往来中未定还款计划的欠款,考核追缴到位情况。
考核基数主要根据相关单位的承包车辆数、业务发生量而确定。
二、考核的期限和时间
年考核期为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月考核时间为次月的19—20日。
三、考核基数
1.一分公司 基数 25万元
2.修理厂 基数 5万元
四、考核方法和要求
1.对下达基数的单位实行月度考核,当月帐面累计欠款数低于或等于基数的,当月奖金考核欠款项目得满分;超过基数该项目不得分。
2.汽车站、高港站、快客分公司除核定的正常周转金外,原则上不允许有欠缴款,如未经公司同意发生欠缴款的,当月考核追缴营欠项目不得分。
3.货运分公司、旅游分公司因实行内部“硬包”,营欠考核按承包合同进行考核。
4.凡是有三年以上难以收回的坏帐,各单位应组织力量,进行追缴,公司将根据所追缴到位数按20%进行奖励。
附件4
优质服务考核办法
1.车辆单位、汽车站因服务质量的问题引起新闻单位曝光或受到上级机关通报批评,扣除当月奖金15%。
2.因保养修理质量引发重大机务事故扣除当月奖金15%。
3.收取保养费用,不进行保养作业的扣除当月奖金15%。
4.二级维护的车辆检验合格率关键项目,月累计达不到70%以上的扣除当月奖金10%。
5.不严格执行汽车各级维护工艺规范作业,缺项、漏项的扣除当月奖金5%。
6.不按进出厂报修、检验程序操作、开据出厂证明的扣除当月奖金5%。
7.不按公司机务管理规定擅自更换车辆发动机或车架的扣除当月奖金的5%。
附件5
车辆例保及二级维护考核办法
1.对各二级运输单位考核以车辆技术状况完好率、营运车辆二级维护按期保养率和车辆例保检查上台率为考核依据。
2.一分公司营运车辆二级维护按期保养率和例保上台率低于90%(含90%),则扣除当月奖金的5%。
3.快客分公司应根据安机处安排的车辆二级维护的保养计划,做好车辆的例保及二级维护工作。
附件6
劳动纪律考核办法
1.以各单位、部门考勤表为主要依据。
2.具体考核标准按公司《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条 人事考核体系
对原有的月度考核、劳动态度评价等考核形式进行系统整合,再加以专业化、形式较为科学的人事考核体系。
1.劳动态度评定:
根据退休金发放制度进行季度劳动态度评定,日常考核中不评议劳动态度。劳动态度评定实质上是考核员工是否达到公司要求的基本工作标准,这个标准是文化标准,包括基本行为规范、责任心、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五个方面。
2.工作绩效考核:
工作绩效考核是对日常业务工作表现的考核,是由各级行政主管去实施完成的绩效管理与评价过程。
此项考核由原有的月考核制度转化而来,考核期中一个月改为一个季度。这是一种以成果为导向的考核制度,强调的是实际工作表现,考核内容包括工作直接表现成果及与工作有关的实际能力体现。
3.任职资格能力考察:
由各系统干部部门负责考察各级干部和员工的任职资格能力状况,是一项日常性的工作,每半年有一个系统性考察。主要是考察、评价干部和员工的任职资格水平,为干部选拔提供后备人才库,也为培训、开发与使用员工提供动态、丰富的档案库。
第二条 工作绩效考核制度:
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是对原有的月考核制度进行深化和优化,吸收其理念和框架上的优点,同时提出新的内容和改进要求。对高中级干部的绩效考核将另行制订相应的工作述职与评价制度,以下内容只适用于中基层员工。
1.考核对象。中基层员工相对于高中级干部而言,指大系统三级部门及其他二级部门副经理以下正式员工(不包括钟点工、临时工和计量制人员)。
2.考核形式。根据职位的主要职责和工作内容制定考核要素。通过量化表的形式,以实际的工作表现(事实或数据)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评价。量化表力求实用性和操作性,并保留较大空间供考核者填写评价意见。
3.考核内容。核心是工作绩效,这里面包含了工作能力或岗位技能的转化部分,即表现出来的能力部分。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直接的可量化的绩效成果,二是反映能力的可衡量的绩效特征。
4.考核要素。按分类的原则确定相应的考核要素,开发类重点考核项目进度与质量,营销类重点考核销售额及市场潜力,专业类重点考核工作目标的达成情况,事务类则重点考核日常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等等。要素力求简化,以点带面,而且考核要素必须具有较高的可衡量性,易于评价。
5,考核基准。指公司内通用的考核标尺,尺度的掌握原则是:S(“杰出”)指实际工作远远超过目标要求;A(“很好”)指实际工作超过目标要求或某些方面在远远超过目标要求且其他方面达到要求;B(“好”)指达到目标要求;C(“需改进”)指有些方面未达到目标要求;D(“差”)指主要方面未达到目标要求。
6.考核标准。指对具体考核要素进行评价的绩效标准,通常表现为可衡量的工作目标数量、比率等或可检测的品质标准,前者在考核期初由考核双方确认,后者则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规范。
7.考核依据。指能够反映员工工作绩效水平的依据。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客观、准确的事实或数据,数据主要在业务活动中采集,事实主要由考核者从工作过程中记录和收集。相关协作部门的评价意见也作为绩效考核的参考依据,可应用规范的表格通过正式渠道获得。
8.考核结果。根据考核要素对员工工作绩效进行评价,再对照考核基准确定绩效考核的等级,即得出考核结果。在制度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到考核结果应具有较高的效度和信度,效度指结果确实能够准确反映工作绩效的真实水平,信度指不同的考核者对同一工作绩效的考核结果能够保持一致性。考核结果不只是一个等级概念,而且包括考核者所作的规范性评价意见。
第三条 任职资格能力考察制度。
任职资格能力考察建立在职位描述的基础上,以职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条件为标准,对员工的工作适应性、能力倾向、潜能与职业品质等内容进行评估,以确定员工所在职位的胜任程度,提出员工能力资格上的优势与不足,并逐步明确员工的事业成长与发展通道,其中包括干部培养方向等。
1.考察形式。上级考察下级,主要依据员工在工作中表现出的稳定的能力特征和职业品质特征。考察下级是上级的日常性工作,也是管理者的重要责任,考察下级的过程就是一个关心、指导、培养下级的过程。员工对任职适应性也可向上级提出。
2.考察内容。考察评估内容的重点在于“工作人”而非“社会人”,即组织中人的品质和能力因素,这些因素只与员工所任职位的资格条件有关。考察时上级应力戒带人个人主观偏见,月度人事考核应较多地从公司角度对员工提出要求,主要发挥其导向和约束功能,以达到全体员工在企业文化基础上对公司管理的认同。改进后绩效考核制度主要是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专门的考核,加强工作成果导向,以引导员工工作上不断进步,
不断提高绩效水平。
3.季度绩效考核更应重视过程管理与控制:
可以将工作绩效考核的周期改为季度后,逐步导人目标管理的思想和方法,注重期初目标的制订与期末的考核评价,但同时更应重视过程管理与控制。可以设计月度工作计划与检查制度、月沟通制度、月度工作例会制度、工作周记制度等,注重对员工工作过程的阶段性成果记录和工作指导。
4.强化考核者培训并引人资格审核制;不少考核者在执行考核制度时角色不到位,致使出现了相当多的问题。因此,在实施并不断完善新的绩效考核制度的过程中,必须对考核者进行相关培训。并引人考核资格审核制,考核者培训后经考试合格持证执考,同时对其考核活动进行监管,对其考核资格实施定期审查。
5.各部门应在“继承”中开展改进工作:
在总体改进思想的指导下,各部门应坚持吸纳原有制度和方法中的积极因素,并结合部门业务特点开展改进工作。
6.以各干部、干部处为改进工作的主要推行者。人力资源管理部在思想、制度、方法的层面上提出指导,并与各干部、干部处达成共识。在此前提下,各干部、干部处应担负起此次改进工作的组织责任,人力资源管理部会及时提供有关支持。
7.改进工作与工资改革工作相辅相成。
人事考核与工资制度的关系其本质是价值评价与价值分配的关系,两者之间是非常紧密的。考核改进与工资改革工作看似独立的两件事,实际上是相辅相成;互为一体的。应统筹安排、互促互进,争取高质量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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