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化节之法律义务咨询工作总结
短暂而有意义的义务咨询活动终于完美落幕,在老师的热心参与、青年志愿者的共同努力与配合下,志愿者活动顺利完成。此次活动使大家更加明白法律援助的意义,学生参与社会实践、课本与实践结合的意义,也为那些面临法律困惑,需要法律知识的人送去帮助,为我们法学系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让法律更民主化、普及化、人性化、市民化。
这几次义务咨询活动都在忙碌中有序地进行,吸引了众多市民驻足。老师热情专业的讲解使咨询者的双眸刹时间变得眀彻坦然。众多咨询者主动与我们交换了联系方式,纷纷肯定此次活动的价值,并希望我们更多地开展这种活动。赢得了当地居民的热烈欢迎,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此次活动的意义:
1、此次活动让同学们学到了平时在课堂和学校所学不到的知识与经验,了解到了法律对于公民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所发挥的空间越来越广。但是,公民的法律知识并没有随着社会的发展而相应的发展,市民的许多权益还受到不法侵害,他们并不清楚应该如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在此次活动中,我们向市民提供了许多可贵的法律经验,解决他人的困惑同时对我们而言也是一次成长和锻炼。
2、此次活动也增强了同学们的人际交往能力,锻炼了同学们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知识发挥能力。学到了应如何运用自己所掌握的知识帮助他人解决法律方面的困惑,虽然我们所掌握的知识还比较有限,但是我们也意识到我们应利用在学校的机会,掌握更多的知识,有效的解决他人的法律问题,为社会奉献自己的力量。
3、此次活动也很好地将福建工程学院法学系的品牌效益打出去,从每次的义务咨询效果来看,部分群众是通过介绍知晓我们系每两星期将举办一次的义务咨询而前来咨询一些法律问题;当然,从人数来看不多,但是通过多次的义务咨询,慢慢地我们法学系的名字将进入广大社会群众的内心,对于提高知名度有着不错的效果。
不足与一些经验:
1、活动前期准备工作不够充分,各小组任务分配不够明晰,造成部分志愿者比较闲散和懒散,人力资源发挥不够,大部分志愿者非常忙碌,相反部分志愿者无事可做。
2、活动进行期间,志愿者纪律不够严谨,让前来咨询的市民未得到充分的服务与照顾。
3、大部分同学理论知识不足与不专,但它也激发了同学好好学习专业知识的热情与主动性。它需要我们去体验生活,在生活中运用法律途径解决我们所遇到的问题,将法治化的方针深入贯彻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同时更是为了方便更多的人群,讲法制建设往创新性方向发展,更好的建立健全我们的法制体系。
4、很多群众咨询的问题都不一样,涉及的法律专业比较广,以后举行咨询活动,可针对具体人群划分专业咨询点,邀请在自己所擅长的领域的老师进行咨询,避免一些问题无法给出最佳的解答。
总之,此次活动还算是圆满完成,帮助了大量当事人解决诸多法律疑难问题,扩大了我们法学系的社会影响力,使得多数人了解法律援助事业的宗旨,知道了我们法学系开办义务咨询的宗旨。问题虽有不少,但经过全体会员的努力,克服多重困难,使法律义务咨询逐步走向成熟,相信在今后的活动中,将会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活动背景:为了响应我党加强法制建设的号召,增强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活跃校园的学习氛围,让法学理论知识能够联系实际,让大学生能够走出校园,走向社会宣传法律,为普法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根据系领导的提议,同学们的热情响应,我系积极筹备开展首届“法律文化节”活动,主要包括法律辩论比赛、宪法知识问答、模拟法庭擂台、法制小品剧比赛、法律援助等一系列与法律有关的活动,旨在提高大学生的学习热情,丰富大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努力建设新时期校园文化。
【活动主题】 宏扬法律 舞动青春
【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一系列与法学有关的活动,理论联系实际,做到学为所用,增强学生对法学这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的学习热情,丰富同学们的校园文化生活,突出专业特色,努力构建法学系团学工作品牌,让广大师生更为了解法学系,促使法学系广大学生能够走出校园,服务社会。
【活动时间】
1、法律文化节开幕式暨“博学?崇法?厚德?笃行”主题演讲赛:
11月11日
2、十佳歌手比赛: 11月11日
3、法律辩论比赛: 11 月中下旬
4、宪法知识竞赛: 12月4日
5、法制小品剧比赛: 12月上旬
6、法律咨询、宣传: 10 月27日――12月20日
7、模拟法庭擂台: 12 中下旬
8、法制电影播放: 10 月 27日―― 12月 30日
9、法学讲坛 : 10 月 27日――12 月 30日
10、法律文化节表彰大会暨元旦晚会: 12月29日
备注:(活动时间可视具体的情况决定)。
【活动内容策划书】
一、开幕仪式暨“博学?崇法?厚德?笃行”主题演讲赛
【晚会目的及意义】
为了丰富广大学生的课余生活,展现当代大学生最热情、开朗、活泼的风采,法学系团委学生会策划举办以系训――“博学?崇法?厚德?笃行”为主题的演讲赛,激发广大学生成长成才的远大志向。同时,将此次演讲赛作为法律文化节开幕仪式,弘扬法律,舞动青春。
【经费预算】
布置场地费(材料费)100元 奖品费用:100元
邀请相关评委费用:200元
总计:400元
二、十佳歌手比赛
【晚会目的及意义】
为了丰富大学生课余文化生活,活跃校园文化氛围,给大家提供展现自我风采的舞台,让同学们能够发挥在歌唱方面的才能。并借此次比赛发掘我系在文艺、主持等方面的人才。展现法学系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促进新老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创建和谐校园贡献出当代大学生应有的一份力量。
【经费预算】
舞台布置(气球、彩带等):150元
相关物品(水、笔、奖状等):50元
邀请相关评委等:200元
搭台或场地租借费用:5000元
租借音响:1500元
共计:6900元
三、法律辩论比赛
【活动目的与意义】
面对新世纪的全球知识发展,以科学的态度来探讨发展进程中的新问题,带来新时代大学生智慧的激荡、思想的冲击、情感的体验及价值观的重构,激发大学生探索真理、追求知识,促进学生在竞争中弘扬民主团结精神,展现法学系学生的素质风采,通过本次活动提高广大大学生的表达能力和交际水平。123
【经费预算】
布置场地费(材料费)100元 奖品费用:100元
邀请相关评委费用:200元
总计:400元
四、宪法知识竞赛:
【活动目的与意义】
通过本次知识竞赛,给了参赛选手们更多的自我展现空间,令他们能够通过轻松的比赛更为风趣地展现出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通过比赛的形式使同学们对专业法律知识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也给同学们提供了一个互相学习的好机会,提高在校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律素质,树立其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真正使法律知识的学习在大学生中实现学有所用、学以致用。
【经费预算】
布置场地费(材料费)100元 奖品费用:100元
邀请相关评委费用:200元
总计:400元
五、法制小品剧比赛:
【活动目的与意义】
小品剧来源于社会,源自生活,法制小品来源于生活,主要是通过对生活中的具体事例进行关注,发现其中存在的法现象进而应用相关的法律知识予以理解,提高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增强内在的法律修养。此次活动旨在增强我系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以小品剧的形式来体现法律更能打动人心,让同学们在欣赏小品剧的同时,提高本身对法律更为深层次的认识,让同学们在生活中实践法律,在法律中享受生活,同时,通过此次活动也可以加强对我系的宣传力度,让其他专业的同学了解我系,了解法律。
【经费预算】
布置场地费(材料费)100元 奖品费用:100元
邀请相关评委费用:200元
总计:400元
六、法律咨询、宣传:
【活动目的与意义】
为了使同学们将书本上的知识与实践相结合,让理论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在实践中得到锻炼,为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及普通大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宣传法律知识,发挥我系的专业特色,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我们应有的一份贡献。
【经费预算】
咨询场所租用费用、材料费、器材费用:500元
邀请相关的专家、老师的费用:800元
其他应急费用:100元
总计:1400元
七、模拟法庭擂台:
【活动目的与意义】
1、使大家基本了解刑事案件的法庭审理程序,树立法庭以及法律的威信力和正义性。
2、通过对案件的分析整理等,强化同学们的刑事方面的专业素养。
3、引入一些目前司法改革前沿性的尝试,引起大家对现有制度的反思等。
4、为了展现法律系风采,丰富课余生活,提高本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经费预算】
场地费用、材料费用、奖品费用:100元
邀请相关专家、老师费用:300元
其他费用:50元
总计:450元
八、法制电影播放:
【活动目的与意义】
加强法制教育、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在校园播放法制宣传片是我系法律文化节的重要内容之一,从我系学生的现实需要出发,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法制宣传教育。同时,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各系之间的文化交流,为构建和谐校园发挥应有的作用。
【经费预算】
总计:500元(在可以借到设备的条件下)
(活动时间与法律文化节一致)123
九、法学讲坛 :
【活动目的与意义】
为开阔我系学生的知识面,丰富同学们的知识,提高我系学生对于法学这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的兴趣和各方面的竞争能力,吸收各家所长,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故开展此活动。
【经费预算】
总计:4800元(详见附表)
附表
序号邀请专家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经费预算备注
1陈泉生福州大学教授(博导)1000元
2邹雄福州大学教授(博导)1000元
3林旭霞福建师范大学教授(硕导)1000元
4许步国福建工程学院教授1000元
5王凤民福建工程学院副教授500元
6王崇能福建工程学院讲师300元
十、法律文化节表彰大会暨庆元旦文艺晚会
【晚会目的及意义】
为了总结我系首届法律文化节的收获与成果以及一学期以来我系团学各项工作各方面的情况,表彰一学期以来在学习、工作、生活各方面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同学,同时也为了感谢各级领导、老师们对于本次法律文化节的大力的支持与帮助,在新年到来之际组织开展法学系首届法律文化节表彰大会暨庆元旦文艺晚会。
【经费预算】
搭建舞台 6000元
设备租借 1500元
会场布置――气球、彩带 300元
互动游戏的礼物、水、蜡烛 200元
桶 (学生准备)
化妆费用 (待定)
总计:8000元
【总体经费预算】
总的费用由以下部分组成(具体支出见各分项活动的经费预算):
1、相关材料费用(打印,音像品,手工制作资料),宣传费用。
2、奖品费用。
3、邀请相关专家、老师的费用。
4、其他费用。
总计:23650元
【组织人员】
主办:法学系团委学生会
顾问:许步国 王凤民
指导老师:周跃龙 朱丹 王杰
策划:法学系团委学生会
法学系团委
123法律文化节活动策划书
活动背景:为了响应我党加强法制建设的号召,增强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活跃校园的学习氛围,让法学理论知识能够联系实际,让大学生能够走出校园,走向社会宣传法律,为普法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根据系领导的提议,同学们的热情响应,我系积极筹备开展首届“法律文化节”活动,主要包括法律辩论比赛、宪法知识问答、模拟法庭擂台、法制小品剧比赛、法律援助等一系列与法律有关的活动,旨在提高大学生的学习热情,丰富大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努力建设新时期校园文化。
【活动主题】 宏扬法律 舞动青春【活动目的】通过开展一系列与法学有关的活动,理论联系实际,做到学为所用,增强学生对法学这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的学习热情,丰富同学们的校园文化生活,突出专业特色,努力构建法学系团学工作品牌,让广大师生更为了解法学系,促使法学系广大学生能够走出校园,服务社会。【活动时间】1、法律文化节开幕式暨“博学?崇法?厚德?笃行”主题演讲赛: 11月11日2、十佳歌手比赛: 11月11日3、法律辩论比赛: 11 月中下旬4、宪法知识竞赛: 12月4日 5、法制小品剧比赛: 12月上旬6、法律咨询、宣传: 10 月27日――12月20日7、模拟法庭擂台: 12 中下旬8、法制电影播放: 10 月 27日―― 12月 30日9、法学讲坛 : 10 月 27日――12 月 30日10、法律文化节表彰大会暨元旦晚会: 12月29日备注:(活动时间可视具体的情况决定)。【活动内容策划书】一、开幕仪式暨“博学?崇法?厚德?笃行”主题演讲赛【晚会目的及意义】为了丰富广大学生的课余生活,展现当代大学生最热情、开朗、活泼的风采,法学系团委学生会策划举办以系训――“博学?崇法?厚德?笃行”为主题的演讲赛,激发广大学生成长成才的远大志向。同时,将此次演讲赛作为法律文化节开幕仪式,弘扬法律,舞动青春。【经费预算】布置场地费(材料费)100元 奖品费用:100元邀请相关评委费用:200元总计:400元二、十佳歌手比赛【晚会目的及意义】为了丰富大学生课余文化生活,活跃校园文化氛围,给大家提供展现自我风采的舞台,让同学们能够发挥在歌唱方面的才能。并借此次比赛发掘我系在文艺、主持等方面的人才。展现法学系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促进新老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创建和谐校园贡献出当代大学生应有的一份力量。【经费预算】舞台布置(气球、彩带等):150元相关物品(水、笔、奖状等):50元邀请相关评委等:200元搭台或场地租借费用:5000元租借音响:1500元共计:6900元三、法律辩论比赛【活动目的与意义】面对新世纪的全球知识发展,以科学的态度来探讨发展进程中的新问题,带来新时代大学生智慧的激荡、思想的冲击、情感的体验及价值观的重构,激发大学生探索真理、追求知识,促进学生在竞争中弘扬民主团结精神,展现法学系学生的素质风采,通过本次活动提高广大大学生的表达能力和交际水平。【经费预算】布置场地费(材料费)100元 奖品费用:100元邀请相关评委费用:200元总计:400元 四、宪法知识竞赛:【活动目的与意义】通过本次知识竞赛,给了参赛选手们更多的自我展现空间,令他们能够通过轻松的比赛更为风趣地展现出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通过比赛的形式使同学们对专业法律知识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也给同学们提供了一个互相学习的好机会,提高在校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律素质,树立其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真正使法律知识的学习在大学生中实现学有所用、学以致用。【经费预算】布置场地费(材料费)100元 奖品费用:100元邀请相关评委费用:200元总计:400元 五、法制小品剧比赛:【活动目的与意义】小品剧来源于社会,源自生活,法制小品来源于生活,主要是通过对生活中的具体事例进行关注,发现其中存在的法现象进而应用相关的法律知识予以理解,提高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增强内在的法律修养。此次活动旨在增强我系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以小品剧的形式来体现法律更能打动人心,让同学们在欣赏小品剧的同时,提高本身对法律更为深层次的认识,让同学们在生活中实践法律,在法律中享受生活,同时,通过此次活动也可以加强对我系的宣传力度,让其他专业的同学了解我系,了解法律。【经费预算】布置场地费(材料费)100元 奖品费用:100元邀请相关评委费用:200元总计:400元 六、法律咨询、宣传:【活动目的与意义】为了使同学们将书本上的知识与实践相结合,让理论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在实践中得到锻炼,为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及普通大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宣传法律知识,发挥我系的专业特色,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我们应有的一份贡献。【经费预算】咨询场所租用费用、材料费、器材费用:500元邀请相关的专家、老师的费用:800元其他应急费用:100元总计:1400元七、模拟法庭擂台:【活动目的与意义】1、使大家基本了解刑事案件的法庭审理程序,树立法庭以及法律的威信力和正义性。2、通过对案件的分析整理等,强化同学们的刑事方面的专业素养。3、引入一些目前司法改革前沿性的尝试,引起大家对现有制度的反思等。4、为了展现法律系风采,丰富课余生活,提高本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经费预算】场地费用、材料费用、奖品费用:100元邀请相关专家、老师费用:300元其他费用:50元总计:450元八、法制电影播放:【活动目的与意义】加强法制教育、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在校园播放法制宣传片是我系法律文化节的重要内容之一,从我系学生的现实需要出发,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法制宣传教育。同时,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各系之间的文化交流,为构建和谐校园发挥应有的作用。【经费预算】总计:500元(在可以借到设备的条件下)(活动时间与法律文化节一致) 九、法学讲坛 :【活动目的与意义】为开阔我系学生的知识面,丰富同学们的知识,提高我系学生对于法学这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的兴趣和各方面的竞争能力,吸收各家所长,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故开展此活动。【经费预算】总计:4800元(详见附表)附表
序号 邀请专家姓名 所在单位 职称 经费预算 备注 1 陈泉生 福州大学 教授(博导) 1000元 2 邹雄 福州大学 教授(博导) 1000元 3 林旭霞 福建师范大学 教授(硕导) 1000元 4 许步国 福建工程学院 教授 1000元 5 王凤民 福建工程学院 副教授 500元 6 王崇能 福建工程学院 讲师 300元
十、法律文化节表彰大会暨庆元旦文艺晚会【晚会目的及意义】为了总结我系首届法律文化节的收获与成果以及一学期以来我系团学各项工作各方面的情况,表彰一学期以来在学习、工作、生活各方面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同学,同时也为了感谢各级领导、老师们对于本次法律文化节的大力的支持与帮助,在新年到来之际组织开展法学系首届法律文化节表彰大会暨庆元旦文艺晚会。【经费预算】搭建舞台 6000元 设备租借 1500元 会场布置――气球、彩带 300元 互动游戏的礼物、水、蜡烛 200元 桶 (学生准备) 化妆费用 (待定)总计:8000元【总体经费预算】总的费用由以下部分组成(具体支出见各分项活动的经费预算):1、相关材料费用(打印,音像品,手工制作资料),宣传费用。2、奖品费用。3、邀请相关专家、老师的费用。4、其他费用。总计:23650元【组织人员】主办:法学系团委学生会顾问:许步国 王凤民指导老师:周跃龙 朱丹 王杰策划:法学系团委学生会法学系团委XX年9月
一、活动主题:倡导社会文化,弘扬法律精神
二、活动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16号文要求,秉承“崇法尚德,求知求识”的校训精神,传承社会文化,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专业素养,调动学生积极性,充分展现我院青年学生的精神面貌,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三、口号:法系海政,律动校园
三、活动内容
(一)网络安全教育讲座(开幕式)
邀请我院信息技术系何为民教授为我院学生做题为《目前计算机网络案件的现状与对策研究》的报告。介绍我院网络安全现状,如何预防网络犯罪等问题。引导大学生文明上网,提高了大学生预防网络犯罪的能力,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激励大学生成为维护网络安全和网络文明的卫士。(时间:11月23日,负责人:信息技术系团总支,地点,千人礼堂)
(二)校训“崇法尚德”主题征文比赛
以校训“崇法尚德”为主题,在广大青年学生当中开展征文比赛,要求青年学生通过各种形式的文体充分挖掘“崇法尚德”的深刻内涵,拓展我院政法职业教育的精神。一方面深化青年学生的法制理念和专业素养,另一方面提升青年学生对学院的情感归宿,树立主人翁意识,增强自豪感,营造积极向上、生动活泼的学习生活氛围。(时间:11月16日-12月11日,负责人:太阳岛文学社)
(三)法制电影展播月
用一个月的时间,利用周末或其他业余时间,为广大学生播放国内外经典法制电影。通过生动、形象、青年学生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培育良好的学习氛围。(时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地点:阶梯教室,负责人:影评协会、法学社)
(四)法制小品展演(闭幕式)
各系团总支、学生分会分别选送一个作品,院团委、学生会选送一个作品、学生社团管理中心选送一个作品,共六个法制题材小品参加展演。作品内容健康向上、贴近生活、主题鲜明,以反映法制文明建设为主,以文明、团结、成长、梦想为题材,展现政法人的独特魅力。展演形式包括小品、哑剧、幽默剧、滑稽戏等。通过活动增强学生自我展示能力及沟通、合作、团队意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时间:12月17日,地点:千人礼堂,负责人:团委、学生会)
附:1、校训“崇法尚德”主题征文比赛方案
2、法制小品展演活动方案
团 委
二0一二年十一月三日
法制小品展演活动方案
为丰富广大学生的课余生活,增强法律学习兴趣,同时增强学生自我展示能力及沟通、合作、团队意识,为青年学生提供一个展示个人爱好和才华的舞台,展现我院学生的精神风貌。团委决定在法律文化节期间举行法制小品展演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主题:情系校园,法律人生
二、展演对象:以系为单位,各系团总支、学生分会选送一个作品;院团委、学生会分别选送一个作品;学生社团管理中心选送一个作品,共七个法制题材小品参加展演。
三、时间:xx年12月17日
四、地点:千人礼堂
五、活动细则:
1、展演内容:本次活动支持原创,要求务必符合主题,积极健康向上。一定要贴近生活,以反映法制文明建设为主,以文明、团结、成长、梦想为题材,展现政法人的独特魅力。
2、作品形式:小品、哑剧、幽默剧、滑稽戏等(中英文皆可),但是无论何种形式,一定要反映出深刻的主题。12
3、作品时间:各节目时间限制在12分钟内,由赛前抽签方式确定比赛顺序。
4、各作品可根据剧情需要自行借助道具、服装,以加强舞台效果。
5、展演采取现场打分制度,评出一、二、三等奖。
6、评审办法:
语言:内容丰富健康,吐字清晰标准,语调自然流畅,感情丰富,脱稿熟练。(2分)
表演:自然不拘束,表达主题充分,富有感染力,具有表现力。(3分)
内容:内容健康向上、主题鲜明。(2分)
整体配合:配合默契表演连贯。(2分)
综合创意:创新表演特点,运用外语或方言,运用特色道具等。(1分)
六、要求:
1、各系团总支要认真组织,充分挖掘作品题材,抓好作品组织与排练工作,提高表演质量。
2、请参演单位确定1名同学做为此次比赛的联系人,各参赛队选派2名学生干部,1名负责后台道具准备,1名负责音响调整(注:不是参赛人员)。
3、所有参演单位于11月20之前将剧本及作品类型、名称、演员名单上交到团委。
团 委
二0一二年十一月三日
校训“崇法尚德”主题征文比赛方案
法律秉承自然化育之功,沿袭文明进化之势,徐徐然前行。我们踏着法律的印记开始一路追寻,叩开法律文明之门。我们在海政校园里,头顶着法律的蔚蔚蓝天,脚踏着“崇法尚德”的现实土壤,梦想就在不远的前方。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校园文化建设,以校训“崇法尚德”为主题,引导青年学生通过各种形式的文体充分挖掘“崇法尚德”的深刻内涵,拓展我院政法职业教育的精神。深化青年学生的法制理念和专业素养,提升青年学生对学院的情感归宿,树立主人翁意识,增强自豪感,营造积极向上、生动活泼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同学更多的关注身边的法律故事,深切理解我院校训的精髓所在,开阔同学们的法律思维,提高同学们法律观察能力、实践能力与应用能力,增强学生文化素质,促进青年学生全面发展。
二、征文主题
“崇法尚德,求知求实”
三、作品要求
1、题目自拟,文体不限(诗歌亦可),字数不限。
2、提倡形式和内容的创新性,有自己独特的视角、见解。
3、参赛作品亦可为调研报告或论文,限于未参加任何评奖活动的
作品。
4、作品须是作者本人的原创文章,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严禁抄袭,一经发现任何作弊行为即取消参赛资格。
四、参赛对象
全院学生
五、投稿方式
1、发送电子文档至指定邮箱,注明姓名、
学号、专业及联系方式。
2、通过投稿箱投稿参赛(太阳岛文学社投稿箱设于广播站前)
3、直接交至征文比赛联系人陈力同学处(陈力,08级二大3中,电话:825)
4、所有参赛作品均注明“参赛作品”字样,参赛者请自留底稿,投稿不退回。
六、截稿时间
xx年11月16日――12月11日
七、奖项设置
1.一等奖2名,奖励100元,二等奖4名, 奖励60元,三等奖6名, 奖励40元。优秀奖若干名,发放获奖证书。
2. 获奖稿件将分期在团刊《海政青年》中刊登。
3、评奖方式:邀请专业老师担任比赛评委,评奖工作在一周内完成。
团 委
二0一二年11月4日
1218日的活动主要分为两块,一块是农民工的街头法律咨询,一块是院落服务,这两块服务已经进行了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其实本身做这些服务并不是最初的目的,因为我负责的是打工妹项目,最终是想通过这两种方式认识更多的打工妹,为以后的活动开展提供资源和途径,以目前的结果来讲,毕竟内地人适应这种服务还是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在活动过程当中参与进来的打工妹很少,我想还需要更长的一段时间!
街头法律咨询主要是通过展板和设咨询点的方式来进行,为那些需要法律咨询但却没有经济能力的人提供便利,效果还是蛮好,开始的时候由于时间太早,加上中午太阳很大,很少有人过来看我们的宣传展板,随着人流量的增加,过来看展板和咨询的人也开始增多,因为我想着以后的服务尽量晚一点开始,并且配上宣传册,以方便他们阅读和珍藏,我们所请的咨询老师提到我们这样做下去永远做不大,可用的资源太少,宣传很不到位,只能小打小闹的那种,我也觉得自己做活动历来都是在有限的资源内,从来没有想到去向外界寻求资源,虽然有很多的想法,但很多都因为资金的缘故被搁置了,所以,我想着以后做策划书,向外界拉赞助,如红十字会,医院等,开始尝试着去做,这又是我项目的一个转折点!
院落服务还是和小朋友玩游戏,这次不同的是有很多的大人来观看,虽然他们并没有参与到我们的服务当中,很显然他们对我们的服务很感兴趣,只是游戏设置有点不太符合小孩子的特点,他们很多都不能理会,所以,以后的游戏尽量简单一些,关于院落服务这一块,我还没有想出新的办法能让大人也参与进来,可能有挑战性的游戏要好一些,中秋节的时候我想在这个院子里面做猜灯谜,大人的参与度就高一些!
社工在内地开展还是有些难度,还是要慢慢来,慢慢的改变,争取做到活动最终的目的,不过在这个过程和变化中,也是有很多人在受益,很开心!
咨询服务是一种顾问及相应的客户服务活动,其内容是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这种服务的性质和范围通过与客户协商确定,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法律咨询服务合同模板,欢迎参考阅读。
法律咨询服务合同模板一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受托人(乙方):xxxx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组织机构代码: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遵照执行。
一、委托事项:甲方因需要,意向融资借款人民币大写 元,为实现融资,甲方委托乙方的服务事项包括:
1. 寻找推介资金出借方,资金出借方包括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担保公司和个人等一个或多个出借方;
2. 收集申请融资借款所需资料,策划最佳的融资方案;
3. 以甲方名义与资金出借方沟通借款条件、利息和费用等相关事项;
4.促成委托人与出借人达成借款协议、签订借款合同,协助办理借款所需的担保、抵押、质押、保险、公证及评估等法律手续。
二、双方对服务事项的要求:
(一)委托人就委托服务事项对受托人的要求:
1、出借人的出借款金额不少于人民币大写 元,出借期限不少于 天;
2、出借人每30天的借款利率(月利率)不高于;
3、负责提供融资借款协商场所、合同起草及文印服务,协助借款担保、公证、保险等法律手续的办理;
4、在
(二)、受托人(乙方)就委托服务事项对委托人的要求:
1、甲方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详细固定住址及通讯联方式、电话等身份信息资料,保证能亲自签署借款文件、办理借款手续。
2.甲方必须向乙方真实提供和陈述资信情况、借款用途、担保方式等。
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申请融资所需的相关资料、文件、凭证、权属证书,并保证其提供资料、文件、凭证或权属证书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4、甲方必须配合乙方为促成借款协商、签订借款合同、办理借款担保而实施的行为,应配合乙方与资金出借方进行必要的资信调查,不得推迟或拒绝。
5、甲方据实支付办理借款担保、抵押、质押、保险、公证及评估等法律手续的费用
三、咨询服务费用:
1.委托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先行向受托人支付履行本合同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xxx元(小写xxx元),受托人促成受托人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后,担保金抵作咨询服务费,委托事项未促成则全额无息退还甲方;因甲方违约而导致委托事项终止,保证金不予退还。
2、委托人与受托人促成的出借人(第三人)签订借款合同之时起,受托人的受托服务事项即视为完结,委托人(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受托人全部咨询服务费。
3、咨询服务费按委托人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总额的%计算支付,办理借款延期的视同二次服务,需同样再次计算支付咨询服务费。
4、本合同的咨询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5、咨询服务费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为:在借款合同约定的获得借款之日前。一次性现金支付;甲方或乙方均可以要求出借人(第三人)在出借款中代为支付。
四、其他约定
1、受托人促成委托人与出借人(第三人)达成借款协议或签订书面借款合同后,由于委托人原因(包括但不仅限于反悔、放弃借款、不配合办理担保等法律手续等)而终止委托事项或未履行借款合同的,委托人仍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受托人(乙方)的咨询服务费。
受托人促成的委托人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履行情况(提前或推迟借、还款,履行质量等)不影响本合同的全面执行。
2、没有促成委托人与出借人(第三人)签订借款合同的,乙方不收取甲方任何咨询服务费,但签订本合同后委托人终止委托事项的,不退换履约保证金。
4、本合同签订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当即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自下列之任一条件满足时自动终止,且双方互不书面通知。
A、合同签订后30日内未能促成与出借人(第三人)签订借款合同时;
B、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二条(二)项的要求履行,致使委托事项无法进行时;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约定的行为均视为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0%支付守约方违约金,违约金不足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六、受托人促成的委托人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编号 )为本合同的附件,系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作为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事项的依据。
七、本合同完全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绝无任何欺诈和胁迫;受托人已就合同内容提请委托人注意,对本合同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认识清楚、一致,没有疑义。
八、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解决的,由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生效,合同内容共2个页面,不可分割;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 受托人:
年 月 日
法律咨询服务合同模板二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作为针对 公司 项目 等的独家投标主体,为更好的推进该项目的运行,甲方拟就招投标事项与乙方合作,故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事项
乙方向甲方提供 公司 项目信息和相关咨询服务,以促成投标主体与 达成交易。
第二条 咨询服务费
经甲乙双方友好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为中标总金额的 。
若因乙方提供相关项目信息,最终促成甲方与 达成交易,在每收到 支付的一笔款项后,甲方应当 10 日内按照 支付的比例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
第三条 双方责任
1、 乙方负责搜集并及时提供合法、准确、有效的项目组织和运作信息以及该项目其它竞争对手的相关信息。乙方同时保证所提供的咨询服务信息是适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并且对于促成合同是有积极意义的。
2、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咨询服务信息获得的方式,渠道不会引起第三方向甲方提出索赔、或诉讼。如果因此发生对甲方的索赔,诉讼,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抗辩,并保证甲方不受损害。
3、甲方负责组织该项目的具体实施、协调、投标、合同签订、设备供货等事项。
4、双方各自承担为承揽该项目所发生的费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甲方若不按本合同第二条执行,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拖欠咨询服务费数额的1% 作为违约金。
第五条 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对对方提供的企业文件、项目数据、技术秘密、调查方案、投资方案、生产信息、财务数据、商业秘密、谈判内容、相关协议等均须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将上述内容泄漏给协议合同以外的第三方。
2、甲乙双方有义务要求其参加项目工作的职员及其委托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 合作期限
1、甲方指定投标主体未能得到该项目的设备供货合同,该咨询服务合同自动终止。
2、甲方指定投标主体获得了该项目的供货合同,合同执行完毕且甲方按照要求向乙方支付完毕咨询服务费后,该咨询服务合同自动终止。
第七条 仲裁条款
凡因本协议的执行所发生争执,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调不成,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 其他
本协议书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于签署后即行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律咨询服务合同模板三
合肥德律民商法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 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xx年 月 日订立。
一、专项条款
1.1. 法律服务范围
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指定甲方的法律专家或法律工作人员,为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以下简称案件)为:孙孝进工伤认定赔偿纠纷
1.2. 代理权限
委托人授权甲方的权限为:代为诉讼;代为进行和解;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收取法律文书;代为行政复议;
1.4. 服务费
双方经协商后确定,乙方委托甲方办理的案件以计件方式收取定额法律服务费,费用总额为 元。
1.5. 费用支付
1.6.1.法律服务费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根据以上第1.4条所确定的法律咨询服务费,由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
1.6.2.其他费用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本合同生效时预付其他费用 元,结案时据实结算。
(2)本合同生效时乙方一次性支付其他费用 元,结案时不再据实结算。
二、一般条款
2.1. 甲方和甲方指派人员的义务
(1)应当勤勉尽责,维护乙方的最大利益;
(2)应当及时向乙方报告有关案件的进展情况;
(3)不得超越乙方授权行事;
(4)不得要求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费用和其他费用以外的其他任何款项;
(5)甲方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6)甲方和承办人员应当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和/或个人隐私。
2.2. 乙方的义务
(1)向甲方和甲方指派的工作人员如实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资料信息,如实陈述与案件有关的情况;
(2)如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
(3)如乙方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4)按照约定支付法律服务费和其他费用;
(5)无论何种情况,乙方向甲方和工作人员提出的要求均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
2.3. 滞纳金
若乙方逾期支付本协议项下款项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款项的每日千分之三计算滞纳金。
2.4. 保密责任
(1)甲方和甲方工作人员对于乙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以下简称乙方秘密)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委托人秘密。
(2)以下内容不属于乙方秘密:
a. 刑事犯罪证据;
b.可以公开查阅或取得的信息和资料;
c. 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范围和授权权限的内容。
(3)甲方和乙方另签订有保密协议的,应当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
2.5. 合同的解除
(1)如果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费用和其他费用且延期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损失赔偿额为本协议项下服务费总额的50%。
(2)如果乙方向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提出有违法律法规政策等不合理的要求,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向乙方提供法律服务,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3)如果甲方接受委托后发现乙方捏造事实或者弄虚作假,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4)其他情形:
本合同解除的,乙方仍应按照约定或根据甲方已提供的法律服务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2.6. 不保证
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就案件提供的分析、判断和意见,均不可理解为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就案件作出了成功或胜诉的保证。
2.7. 争议的解决
(1)甲方与乙方之间就本合同签订、履行发生争议的,乙方可以直接与甲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选择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8. 合同有效期
2.9. 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合肥德律民商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
公司安徽分公司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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