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一、总则
(一)为推行增收节支、厉行节约的财务核算原则,增加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正常运转,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及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县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执行本制度。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春节后应及时做好当年财务收支预算工作,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审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执行;每年12月20日前做好当年财务收入决算工作,次年1月10日前做好上年支出决算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减少预算执行差异率。
(四)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收支预算及执行工作接受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五)本制度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收入预算
(一)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努力拓展收入渠道,积极组织经营服务活动,搞活集体经济,增强自身实力。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要结合上年实际,立足发展规划,把各项收入全面预算到位。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主要包括(详见附表一):
1、经营收入;
2、发包及上交收入;
3、补助收入(含两税附加及转移支付等);
4、专项资金(含支农资金、“一事一议”资金、退耕还林资金、救济救灾资金、土地征用补偿费、困难户补助等);
5、投资收益;
6、接受捐赠收入;
7、其他收入(含出租收入、违规收费或罚款、利息收入等)。
(四)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年初预算很难到位或者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收入有增加或者需要增加收入的应列作预算追加数进行调整。
三、支出预算
(一)编制原则:
1、确保村、组干部报酬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2、量入为出,统筹安排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用经费;
3、专款专用,为民办实事、好事。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支出主要包括(详见附表二):
1、经营、服务支出。根据经营服务的规模科学合理安排,实现效益的最大化。
2、管理费。
(1)村、组干部报酬(含工资、奖金、补助)。严格按审批标准及工作业绩发放;
(2)办公费用。据实安排;
(3)水电费。参考上年发生额安排;
(4)邮电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
(5)差旅费。参考上年发生额及当年工作规划布局安排;
(6)修缮费。据实安排;
(7)生活接待费用。除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小组长会、村党员大会按规定标准安排外,其余实行“零”招待;
(8)村组干部学习培训考察费用。应确保村组干部正常培训学习深造的需要,但禁止变相的培训学习支出;
(9)养车租车费用。根据工作需要及收入的实际情况限额安排,甚至“零”费用安排;
(10)教育、卫生、计生等费用。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安排,严禁发生变相招待费用;
3、专款支出。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规定用途和范围使用或者发放,严禁挤占、截留、挪用。
4、其他支出(含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特定的捐赠用途支出、利息支出等)。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与指定的用途安排。
四、收支决算
(一)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当年收支实际发生情况做好财务收支决算工作,填制决算表格(详见附表一、二),并形成文字分析材料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二)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及时审核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发现问题与差距现场指出,提出意见加以纠正和改进,不断提高财务收支预算的准确性。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一、总 则
(一)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是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中具有高度的流动性。
(二)为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货币资金的管理和控制,确保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安全,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及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县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三)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执行本制度。
(四)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货币资金管理工作接受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五)本制度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二、现金管理
(一)现金亦称库存现金,指存放于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货币。
(二)现金是日常经济活动中一种最重要的支付手段,可以随时购买产品物资,支付费用,偿还债务,存入银行等,具有流动性强、收付频繁两个特点。
(三)现金的两个特点,决定了现金在保管和使用过程中容易出现差错,比如计算错误或者丢失,甚至被挪用、贪腐等。因此,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加强现金的管理和核算,监督现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四)现金使用范围。根据国家《现金管理条例》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包含村、组干部)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发给个人的科技、文艺、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及国家规定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质的款项;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1000元人民币)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上述现金结算范围内的支出,村集体经济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从开户银行或信用社提取现金支付。不属于上述现金结算范围内的支出,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通过银行或信用社转账结算。
(五)库存现金限额。库存现金限额是指为了保证村集体经济组织日常零星支出,按规定允许留存现金的最高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由开户银行或信用社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需要(一般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确定),和距离银行远近等情况核定。远离银行或交通不便的村集体经济组织,银行最多可以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15天的正常开支需要量来核定库存现金的限额。正常开支需要量不包括定期和不定期的大额现金支出。
库存现金限额一经核定,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严格遵守,不能任意超过,超过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信用社);库存现金低于限额时,可以提现补足限额。
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向开户银行(信用社)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信用社)重新核定。
(六)现金收支规定。
1、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现金,应于当日送存银行(信用社),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信用社)确定送存时间。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现金,可以从本村库存现金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信用社)提取,不得从本村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不得“坐支”现金。
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时,应事先报经开户银行(信用社)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信用社)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核定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内进行。
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支的现金都必须入账,定期向开户银行(信用社)报送坐支金额及使用情况。
3、村集体经济组织从开户银行(信用社)提取现金时,应当如实写明用途,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会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信用社)审核后,予以提取和支付现金。
4、村集体经济组织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时,应向开户银行(信用社)提出书面申请,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会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信用社)审核后,予以提取和支付现金。
5、不准用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不得“白条抵库”。
6、不准向开户银行(信用社)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7、不准用银行(信用社)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8、不准将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储,即不得“公款私存”。
9、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不得设置“小金库”。
10、不准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互相借用现金。
11、禁止非出纳人员保管和经手现金。
12、不允许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经济活动中,只收现金,拒收银行本票、支票和其他转账结算凭证。
(七)现金管理的内部控制。
1、原则:
(1)严格职责分工。不相容职责分由不同人员担任,形成严密的现金出纳人员和会计人员的内部牵制制度,以减少和降低现金管理上舞弊的可能性。
(2)实行交易分开。如果可能的话,现金支出业务和现金收入业务分开进行处理,防止将现金收入直接用于现金支出的坐支行为。
(3)实施内部稽核。设置内部稽核人员,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加强对现金管理的监督,及时发现现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时改进对现金的管理控制。
(4)实施定期轮岗制度。对涉及现金管理和控制的业务人员实行定期轮换岗位,通过轮换岗位,减少现金管理和控制中产生舞弊的可能性,并及时发现有关人员的舞弊行为。
现金的内部控制目的并不是在于发现差错,而是要减少发生差错、舞弊、欺诈的机会。一个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允许由单独一人自始至终地操纵和处理一笔业务的全过程,不允许经管现金的人员兼管现金账册。
2、现金收入的内部控制要求:
(1)开票与收款应由不同的经办人员负责办理,做到职责分开。
(2)控制发票的数量和编号。领用发票时,必须由领用人对领用数量和起迄号码签字确认。
发票存根由发票保管人签字回收、清点、登记、封存和保管。销毁时必须按规定手续上报审批。
对尚未使用的空白发票要定期检查,防止短缺遗失。
(3)建立“发票的销号”制度,监督收入的及时入账。即发票存根与发票入账联核对注销(作废的发票应全联粘贴在存根上),确保已开出的发票无一遗漏都收到了款项和入了账。
(4)一切现金收入都应无一例外地开给收款收据。
(5)邮政汇款,在收到时应由两人会同拆封,并登记来源、金额、收据情况等。
(6)一切现金收入必须当天入账,尽可能当天存入银行(信用社),不能当天存入的,应该于次日上午送存银行(信用社)。
3、现金支出的内部控制要求:
(1)必须根据国家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
(2)采购、出纳、记账工作必须由不同的经办人员负责,不能职责不清,一人兼管。
(3)支票的签发和付款必须有两人分别盖章,互相监督。
(4)建立健全现金开支审批制度,严格现金开支审批手续。任何一项需要开支的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验收证明人签字,财务会计人员审核,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出纳人员才能据以付款。
对手续不完备的开支发票,不得付款;对不合理的开支,财务人员等有权向民主理财小组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5)已经付款的发票等凭证,应盖上“银行付讫”或“现金付讫”印章,编好号码,及时登账,妥善保管,以防丢失、遭盗、窜改,甚至重复报销等情况发生。
(6)存出保证金、押金、备用金等应定期清理和核对。
4、库存现金的内部控制要求:
(1)正确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严格按规定限额控制库存现金。不违规坐支现金,超过限额部分按规定办理。
(2)出纳人员必须做到日清、日结,确保账款相符。如发现账实不符,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并予以处理。
(3)内部审计或稽核人员必须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核查,有必要时可以临时抽查。
(八)现金的明细分类核算。设置“现金日记账”, “现金日记账”由村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现金收、付款发票、单据,和提现时填制的支票存根等,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日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出当日现金收入合计数、支出合计数并结出余额,与现金实存数核对,确保账实相符;每月终了,“现金日记账”余额要与“现金”总账余额核对,确保账账相符。如有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规定处理。
(九)现金清查的核算。现金清查指对库存现金的盘点与核对,包括出纳人员每日终了进行的现金账实核对,和清查小组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现金盘点、核对,达到账实相符的目的。
现金清查一般采用实地盘点法。
清查小组清查时,出纳人员必须在场,清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是否有挪用现金、白条抵库、超限额留存现金的现象,以及账实是否相符等。
对于现金清查的结果,应编制现金盘点报告单(附后),注明现金溢缺的金额,由出纳人员和盘点人员签字(章)。
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
年 月 日
实存金额
账存金额
盘盈
盘亏
备注
盘点员签字(章): 出纳员签字(章):
如果发生现金溢余,先借记“现金”账户,贷记“内部往来——现金长款”或“应付款——现金长款”账户;待查明原因经批准后,借记“内部往来——现金长款”或“应付款——现金长款”账户,贷记“其他收入”账户。
如果发生现金短缺,先借记“内部往来——现金短缺”或“应收款——现金短缺”账户,贷记“现金”账户;待查明原因后,借记“其他支出”,必须赔偿的,借记“内部往来——”或“应收款——”账户,贷记“内部往来——现金短缺”或“应收款——现金短缺”账户;收到赔偿款后,借记“现金”账户,贷记“内部往来——”或“应收款——”账户。
三、银行存款管理
(一)银行存款指村集体经济组织存放在银行或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凡是独立核算的单位都必须在当地银行开设账户。
(二)银行账户的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其所在地银行(信用社)开设结算账户时,必须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带好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章、财务负责人和出纳员印章等印鉴,到当地银行(信用社)开立账户。开立账户必须注意:
1、不得为还贷、还债和套取现金而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2、不得出租、出借账户;
3、不得违反规定在异地存款和贷款而开立账户;
4、不得利用银行账户进行非法活动。
(三)银行结算方式。银行结算方式包括票据结算(主要有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等)、信用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信用证等。根据我县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情况,下面只就支票结算方式作具体规定。
1、支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支票的领用。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后,向银行(信用社)申请购买支票。存款账户结清时,必须将剩余的空白支票全部交回银行(信用社)注销。平常工作中,作废的支票也必须妥善保存备查。
3、支票的种类。支票分为现金支票(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转账支票(支票上印有“转账”字样)、普通支票(未印“现金”或“转账”字样,可以支现也可以转账,但划线普通支票〈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4、支票的签发。
(1)转账支票的签发。指由支票存款人开出,委托金融机构见票后无条件从其账户中拨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票据。
填写转账支票时,各栏项目必须使用碳素墨水笔填写齐全:① 出票日期必须大写;
② 收款人要填写收款单位全称;
③ 付款行名称、出票人账号要填写正确;
④ 金额大、小写要一致,小写金额前加人民币符号“¥”,大写金额紧靠“人民币”字样之后,不能留有空白;
⑤ 用途如实填写;
⑥ 支票填妥后,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2)现金支票的签发。指由支票存款人开出,委托金融机构从其账户中支付一定金额现金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现金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转账。
现金支票的填制与转账支票的填制方法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用现金支票支取现金时,收款人必须在支票背面签章。
5、支票的背书。现金支票不能背书,转账支票可以背书转让,而且可以多次转让,背书方法:
限于个人转让给在银行开户的单位或个体经济户。背书转让时,应在“转账支票”背面的指定位置填明被背书人的名称,并由背书人签章,填明背书日期。
6、支票的受理。
(1)收款人收到付款人开出的转账支票后,应认真审核:
一是审核支票票面是否整洁,有无涂改。出票日期、收款人、金额有更改的支票无效;
二是审核支票各项目填写是否齐全正确,支票是否在付款期内(自出票日起10日内),收款人是否为本收款人,金额填写是否正确;
三是审核付款人签章是否清晰,有背书的,背书是否连续。
支票审核无误后,方可受理,填制“银行进账单”连同转账支票一同交银行办理转账手续。
(2)出票人开户银行收到支票后,按照前述方法进行审核,无误后受理。对于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出票人开户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必须引起重视的是:签发支票前,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查明银行(信用社)存款的实际余额,防止签发空头支票(签发空头支票的,银行除退票外,还按票面金额的5%但不低于1000元处以罚款)。
7、支票的挂失。支票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票据,应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如果已签发的转账支票丢失,银行不办理挂失,可与收款人联系协助防范;如果已签发的现金支票丢失,可到银行办理挂失。挂失前已被冒领的,银行概不负责。
8、支票结算的内部控制。支票和财务印鉴应由不同人员保管,相互监督,形成严密的内部牵制制度,减少提现舞弊的可能性。
(四)银行存款的明细分类核算。按金融机构的名称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银行存款收、付款单据、支票存根等,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日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出当日银行存款存入合计数、支付合计数并结出余额。每月终了,“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总账核对,确保账款、账账相符。如有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进行更正处理。
(五)银行存款清查。银行存款清查指村集体经济组织“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与其开户行转来的银行对账单余额进行核对。
如果查明双方余额不一致的原因是属于记账错误,应立即加以更正。
如果查明双方余额不一致的原因不是记账错误,而是因为未达账项(指村集体经济组织与银行取得有关凭证的时间不同,取得的一方已经登记入账,未取得的尚未登记入账的款项)引起的,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节(附后)。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单位:元
项 目
金 额
项 目
金 额
村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
加:银行已收、村集体未收款
减:银行已付、村集体未付款
银行对账单余额
加:村集体已收、银行未收款
减:村集体已收、银行未付款
调节后村账银行存款余额
调节后银行账银行存款余额
为深入贯彻落实《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及《四川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社财务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加强村社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三台县农业局在掌握各镇乡自查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农经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到龙树、中太、新鲁、宝泉等10个镇乡,专题调研村社财务管理工作。
县村社财务管理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农村财会队伍建设逐步得到重视。村会计队伍得到优化配备三台县村会计708名,其中委派会计80名,实行会计委派制的镇乡22个,会计委派涉及的村304个;建平、中新、中太等镇乡在县农业局组织村会议培训的基础上,另行对村社财会人员作了业务培训。
(二)村社财务管理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农村财会人员以镇乡或办事处集中办公的村628个,占67%,通过开展集中办公,集中审核票据,处理记账凭证,登记账簿,编制会计报表,账务质量显著提高。已规范使用主管部门监制的账簿表据的村913个、社7713个,分别占村社总数的97.6%和93.8%;账务较规范的村782个、村6812个,分别占村社总数的83.6%和82.8%;财务审批制度落实的村902个、社7928个,分别占村社总数的96.5%和96.4%。
(三)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大面积执行落实
三台县935个村、8223个社,建立有民主理财小组并能履行职责的村868个、社7514个,分别占村社总数的92.8%和91.4%,绝大多数村坚持了费用开支先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签字后,再由村集体组织负责人审批的程序,发挥了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作用。财务收支账目及时规范公布的村863个、社7383个,分别占村社总数的92.3%和89.8%。大部分镇乡的村社财务公开内容较详细,格式较统一,程序较规范。镇乡将公布回执集中存档,并按时组织检查验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增强了财务收支透明度,群众满意度较高。
(四)集中保管村社财会档案资料工作初见成效。按照三纪发[]11号、三农知[]13号等文件规定。目前,大部分镇乡已落实了村社财会档案资料由乡镇统一保管的制度,有效遏制了会计变动不移交档案资料和会计资料丢失、霉变等问题。
(五)部分镇乡村社财务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比较具体。如新鲁、中太等镇乡制定的村社财务管理考核办法,内容较具体,可操作性强。
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镇乡管理人员不落实,认识不到位,村社财务管理工作开展困难。乡镇机构改革,镇乡不设农经干部编制,原农经干部分流到其他岗位。目前,一些镇乡从事村社财务管理工作的人员变动频繁,业务水平参差不齐,有的是从未干过此项工作而根本就不懂村社财务管理的新手,有的虽是熟悉业务的原农经干部,但由于分流后新岗位的工作任务重,导致其难有时间和精力抓好村社财务管理工作,致使村社财务管理工作难以得到落实。
(二)部分地方村会计人员变动频繁,新手多,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一些村会计人员业务技能差,责任心欠缺,个别镇乡委派会计反映报酬偏低,存在思想情绪,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村社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村社财务管理工作需进一步规范,账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仍有少数镇乡未按三纪发[]11号和三农知[]20号文件规定购买使用主管部门监制的账簿表据,凭证使用随意性大。一些村向农户收取水费或一事一议资金仍在使用五花八门的收据,且单联填写使用,有的地方收款甚至不开收据,只在表上登记。有的村社支出单据极不规范,票据要素不齐,有效原始凭证由经办人私人保管“备查”,会计人员则以经办人自制的无效票据入账等等。凭证使用不合规的各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有关制度规定,存在一定的隐患。12
(四)仍有部分地方民主理财工作不够落实,财务公开欠规范。一是部分地方民主理财小组未履行审核支出凭证的职责,已入账的支出凭证上无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签章;二是部分地方财务公开欠规范,未逐笔公布财务收支,公开内容粗糙不易看懂,有的因记账不及时而无法公布,有的村公开栏损毁未及时修补,有的村公开栏做在村民房墙上,被秸杆农具遮挡无法观看。
(五)审计工作难开展。由于镇乡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机构和人员不够落实,加之缺乏必要的审计工作经费,大部分镇乡的村社财务审计和村干部任期或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难以开展。
措施及建议
(一)认真落实好镇乡农经工作管理人员。建议三台县人事部门在人员调动、招录时,从素质方面尽量考虑镇乡经济发展办公室从事农经管理工作的人员配备问题,给缺乏农经管理干部的镇乡配备好有相应业务技术专长的管理人员;建议镇乡人民政府要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好农经工作管理人员,做到人员到位、思想认识到位、业务开展
到位,确保农经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加强村会计人员队伍建设。村社会计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无正当理由,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随意调换,村社会计人员的任免和调换,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镇乡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考核批准,报县农经部门备案。实行会计委派制的镇乡,必须选聘政治思想好,业务素质高的人员担任委派会计。村主要干部的直系亲属不得任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人员。
(三)加强培训指导和检查考核。县农业主管部门及各镇乡人民政府均要进一步加强培训和业务指导,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强化监管,切实加强村社财务管理。
(四)进一步规范建账、记账行为,确保村社账务质量。一是要规范建账。各镇乡要严格按照三纪发[]11号和三农知[]20号文件要求,统一购买使用农业主管部门监制的账簿表据,切实加强票据使用监管,分村社核算单位规范建账和处理账务。二是要进一步落实以镇乡集中办公制度。各镇乡在每季度末次月10日前,必须组织村财会相关人员集中复审和交接收支凭据,认真进行财务余额盘点,集中进行账务处理,同时搞好检查指导和赛账,确保账务质量,并在每季度末次月20日前,将村社会计科目余额表逐级汇总,由镇乡人民政府签章报县农业局农经站。
(五)进一步做好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工作。一是要严格执行村社财务工作流程规范。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章,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并签具意见,经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章,再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二是每季度末次月20日前,必须按规定的审核程序将村社财务收支以便于群众观看的形式向村民逐笔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六)认真做好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各镇乡要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认真落实审计人员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对村社财务收支、村民一事一议筹资、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村级补助经费和村干部任期或离任经济责任等事项进行审计,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七)进一步认真落实村社财会档案管理制度。村社财会档案是村社经济活动的历史资料,是解决农村矛盾问题最有效的原始凭据,要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一步加强财会档案资料管理。财会档案资料一律不得由私人保管,要以镇乡建立财会档案室,在其中以村设档案柜,实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交接登记,做到完整无缺,存放有序,方便查找。妥善保管,严防毁损、丢失和泄密,确保财会档案资料绝对安全。
12财务收支是反应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管好抓好财务收支,严格财务收支审批手续,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财务收支管理,明确审批权限程序和责任,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1、各销售部门的收入存入银行后必须无条件即时交店财务科做帐,不得截留。
2、单位的其它业务也必须按财务制度规定如数计帐,不得计帐外帐。
3、根据有关制度规定结合本店的实际,财务收支审批由主管和协管的经理负责。划清权限,分清责任。
4、为明确审批职权范围,经店经理会议研究决定财务收支审批权限为:壹仟元以下的收支由协管财务的副经理负责审批,壹仟元以上——壹万元内由主管经理审批。壹万元——伍万元内由领导班子集体商定,主管经理审批。伍万元以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5、财务收支审批人员严格按照审批的权限进行审批,采取一支笔审批的办法,审批时要严格把关,按程序办事,审批的单据必须是符合手续的,经办人、验收人、填制齐全的正式发票。
6、审批人员不得直接与开具发票方审批收支,必须由我店,经办人员来办理审批手续。
7、审批人员要具有对企业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坚持原则对不符合手续的财务收支,不得审批,若因工作失误或不负责任造成的。
8、加强财务科职能的参谋和监督作用。财务人员对审批不符合手续的收支有权有责拒绝受理。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一个重点,是巩固和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措施,也是实现农村农业现代化的基本条件。为了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了解掌握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的现实状况,以及在贯彻执行会计制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抓好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工作。近日内蒙古额尔古纳市农牧业经营管理站对我市的村财务会计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运行情况
额尔古纳市辖行政村4个,从XX年开始实行了“村财民理乡代管”为内容的村财务管理机制,并且制定了配套的具体管理办法。各乡镇办事处经管站的负责人,基本上是乡镇办事处的会计人员,负责“村账乡管”的日常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亲自抓,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各级领导实绩考核内容。村会计员(实为报账员)实行按月办公制度,每季度向群众张榜公布一次财务收支情况。同时,乡镇办事处与各村村委会明确各自的职责。市农牧业经营管理站年终审核,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和民主理财制度,统一规范管理。经过几年来的运行,收效很大。既加大了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力度,消除了滋生腐败的条件和土壤,又推动了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向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XX年财政部出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已于XX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为了便于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人员理解执行,市农牧业经营管理站统一安排步署,于XX年底对新颁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了学习培训。在全面贯彻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各乡镇办事处统一了会计账薄,统一了记账凭证,统一了记账方法,统一了会计档案,规范了票据,规范了会计科目,会计管理职能真正延伸到村一级,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人员起到了一定的当家理财作用。与此同时,市农牧业经营管理站具体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村务公开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等等,起到了一定的约束机制作用。
二、调研中发现的问题
(一)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应收账款增多导致资金沉淀,资产被个别村民无偿占用导致集体利益受损。二是有的村民往来帐采取重复记息,导致不良债务增多,村级债务化解难。三是开支大手大脚。
(三)报销审批不规范。一是审批不够规范。二是账款结报不及时。三是报销凭证不够规范。
(四)会计账务处理不规范。一是会计账薄、会计科目设置不规范;二是乡镇办事处会计与村会计员自行记账,对账不及时,凭证传递方法不规范,会计档案管理不善;三是有些村办公条件差,实行村账乡管前的会计凭证自行保管,因保管不善难免遗失;有的会计人员调整后,移交档案不全,甚至拒不移交账册凭证。
(五)财务公开不规范。一是乡镇办事处代理记账的审核问题。由于农经人员不熟悉村务,业务素质较弱,原则性和责任心不强等原因,存在着重记账轻监管,只审凭证,不审开支合理、合法,使违反财务制度的票据凭证得以入账。二是在公开的内容方面存在着欠细欠具体的问题,对于基本建设等重大支出项目没有专项公开、公布,无关紧要的公开,实质性内容公开不细。
(六)村级会计人员的队伍不稳定。由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委会成员每三年选举一次,全体村民“海选”产生。每产生一届村委会,就更换一届会计人员,造成村级会计人员队伍极不稳定,从而贯彻执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阻力巨大。而且,会计人员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现象普遍存在。
(七)财务不公开,管理不民主。有的村财务有章不循,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村主要干部一人说了算,收入不进账,支出无票据。有的村坐收坐支十分严重,村账乡管是个空架子。有的村新一届领导不与上一届领导办理工作交接,旧的不交账,新的不接受,合同协议都没有,债权债务不清理。
三、问题形成的原因分析
上述问题的存在,其形成原因,一是法制、政策宣传不到位,村干部法制观念不强。二是管理体制不顺畅,管理机制不健全。三是法规制度不融合,执行过程阻力大。四是农村市场主体不完备,造成会计人员零核算。五是领导干部认识模糊,重视不够。由于领导干部自我发展意识不强,仍然存在等、靠、要的习惯心里。
四、建议
(一)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农村经济载体,完善农村市场主体。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以家庭社会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制度”是党在农村最基本的制度。20多年来农村改革发展的实践证明,它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符合经济发展的规律,符合我国农村的实际,应当长期坚持下去。统分结合的经营制度,“统”的一层主要是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现,增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力,为生产农户提供配套服务,逐步形成链条式发展模式,促使农民发挥特长,专业化经营。这样一来,既可形成产业优势,又可避免农户在混合性经营中顾此失彼的弊端,还能够提高市场经济运作能力。会计核算有了对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方可实施。
(二)建立村级财务会计服务中心,制定“五统一”管理机制。一是统一乡镇办事处统管资金帐户。全乡镇办事处各村所有资金收入,存入财务会计服务中心帐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村只设一个支出帐户,使用资金时向财务会计中心提出申请,由统管帐户拔入支出帐户。二是统一报帐日。每月30日为统一报帐日,村报帐员携带本期收款、付款发票、现金日记帐,收款凭证存根,现金结报单到财务会计中心报帐。三是统一实行收付款凭证领用登记制度。各村统一使用额尔古纳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付款凭证。四是统一实行开支审批制度。五是统一财务公开。各村理财小组每季度监督财务收支、债权债务等情况并予以公布。同时,每年进行一次村级民主理财,直接接受村民的监督。 12
(三)建立和培养一支业务精、素质高、会管理、较稳定的村级会计人员队伍。村级会计人员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的具体操作者,所以应当采用“专职选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双重领导”的管理办法,培养一支顶得住,站得稳、懂法规、履职能、业务精、品质好、会管理较稳定的村级会计人员队伍。从而保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顺利贯彻执行。
(四)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制定系列化村级内部控制制度。一是财务公开和村民查帐制度;二是财务开支审批制度;三是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四是“村账乡管”操作规程办法。五是民主理财制度;六是财务审计制度;七是政务公开制度;八是乡镇经营管理职责;九是会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十是收益分配管理制度等等。
(五)建立和健全村级财务审计监督机制。建立和健全村级财务审计监督机制,是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宏观调控,克服村集体财务混乱,根除前清后乱,严肃财经纪律,提高经济效益,发展农村经济的有效措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强化农村审计力度,才能有力地遏制农村经济领域中的违法行为,才能维护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六)脚踏实地的落实村级会计人员的培训工作。每年都要定期、不定期地对村级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或轮训,采取岗前培训,在岗培训,专题培训,长短期培训,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结合农村的工作实际通俗化授课,以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业务水平,经济管理能力、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水准。
(七)积极开拓、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首先,牢固树立政府和各部门的扶农思想,提高诚心服务意识。其次,加强村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对农村干部的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政策水平高,工作能力强,具有奉献精神,具有管理和发展集体经济能力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再次加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力度,充分发挥现有的管理制度,管好、用好现有的村集体资产。最后,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在现行体制下,资产的产权不明晰,导致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集体资产权益往往被随意侵犯,成为引发当前农村干群矛盾的一个焦点。因此,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最终形成“产权明晰,三权分离,管理规范”的农村集体资产运营机制,已是当务之急。
(八)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重农民意愿,护农民利益,增农民福祉,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一方面,加大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扶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加大各级政府对农业和农村增加投入的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建立以上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另一方面,加大固本力度,培育农业良性发展、农村自我造血、农民适应市场的自立机制、自主能力。这关键是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通过农民辛勤劳动和国家政策扶持,明显改善广大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
总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一个特殊的组织。搞好农村财务会计工作,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政治问题,关系到基层政权的巩固和农村社会的稳定。因此,必须切实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工作的领导,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认真贯彻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为农村经济环境的治理,基层组织的廉政建设,双层经营管理体制的完善,农村经济稳步快速、健康的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12一、为了加强资金管理,明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经法规,结合分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收支审批人员。我局严格实行财务收支“一枝笔”审批政策,由局长负责财务收支的审批,如果局长因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审批职能时,必须明确授权其他局级领导代行审批职能,授权范围为:原则上不予审批报销业务,借款额度控制在3,000元之内,重大支出项目必须与局长沟通后方可发生。以明确责任。
三、财务收支审批权限。我局各种财务收支项目,凡金额在人民币500元(含500元)以上的,必须经局长审批方可办理;凡金额在人民币500元以下的收支项目,由财务科长审批即可办理,并实行月报制度。金额在人民币20,000元以上的重大收支项目,必须经局长办公会议集体决策后方可实施。局长办公室应将局长办公会议纪要中涉及资金活动的决策内容抄送局财务部门以便执行。
四、财务收支审批程序。
1、借款的审批程序:借款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正职)→分管领导→财务科长→局长。
2、报销的审批程序:经办人→验收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正职)→分管领导→财务科长→局长。
五、财务收支审批人员的责任。
凡是参与财务收支审批及相关业务审批的人员,应当熟悉并掌握党和国家有关的财经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为党和国家的堤防事业和全体员工的利益负责,为自己履行的审批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负责。经上述有关人员审批的业务,若出现违纪问题,将按照有关法规给予处理。
事业会计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通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其他财经、会计法规。
2、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照财会制度的规定,及时编制分局事业部分的记账凭证。
3、负责登记事业部分的总账、事业收入及支出明细账、往来和净资产类明细账。
4、负责财政集中支付的支付凭证打印及对账等相关工作。
5、负责财务科微机及附属设备的维护工作,保证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
6、协助科长起草相关的文字材料。
7、优质高效地完成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服务水平,出色完成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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